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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倍乘法--007.風險控管之雷曼兄弟我不怕_20081127
2008/11/27 20:01:16瀏覽5035|回應0|推薦15
(此目錄筆記屬進階文章,尚未瞭解「投資實務 abc」與「投資加速法」的讀者,建議先從「散戶投資策略--導讀」看起。)
((這篇筆記屬於「首五階段」的章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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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兄弟所發行的連動債券淨值,隨著該公司宣佈破產而大貶八成以上,也造成一股客戶對銀行的抗爭風潮。若因此而有財務損失是很不堪面對的事,但我們也因此得知,讓投資人能否有效避開風險尋求獲利的關鍵是什麼?是形象廣告或市佔率?是對客戶的熱情招呼?是衣著的光鮮亮麗?是帥哥美女?是風趣健談?是所謂的專業證照?……
 
答案以上皆非。雖然這些都可以拉近銀行與客戶之間的距離,但終究不是客戶想要投資的核心價值。
 
就我的價值觀,不管做什麼,真正的核心價值都是專業與誠信。
 
「引發(投資)興趣、激發消費行為」只是業務的專業。真正投資的專業在於是否具備「以有限風險追求無限獲利可能」的能力,投資的誠信在於謹守職業道德、探尋並忠於客戶原意。是吧!
 
若心動於高報酬率而又忍不住會想要梭哈的,這是讓自己的資產陷入高風險的思考邏輯,也是「20 / 80 法則」裡那 80% 的人很容易出現的行為。如果連動債只佔每個投資人資產的 5% 以下,真跌到見骨,對我們也無大礙。之所以會有大礙就是因為資金比重佔太高,雞蛋集中在一個籃子又打翻的結果。
 
什麼是「以有限風險追求無限獲利可能」?前面筆記提過,「一個真正有潛力的投資,只要一小塊資金、不需要梭哈就能為我們帶來豐沛的報酬」,這裡指的就是這種以一變百的機會。
 
什麼是「以有限風險追求無限獲利可能的能力」?講的就是如何落實以一變百這件事。
 
「投資倍乘法」的目的是什麼?終期想要複製華倫.巴菲特與波克夏公司的歷史績效。但巴菲特成為眾所皆知的巴菲特之前,誰知道他能生存那麼久?^^
 
如果我們想透過「投資倍乘法」尋求獲利機會,看到這個問題並不是去逃避,而是想辦法去解決(當老鷹不當鴨子)。這個問題我們從二個地方去降低潛在風險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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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投資倍乘法」本身的資金運用做風險控管,亦即從操作資金運用做風險控管(外來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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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從天使投資人本身的資金運用做風險控管,亦即從整體資金運用做風險控管(內因型風險)。
 
對第一點來講,這部分請自行參閱「凱式觀點」相關筆記的實作設計,重點只要抓住「將資金分批運用以降低潛在風險出現造成的損失」與「賺大賠小」這二個觀念即可。
 
對第二點來講,我們假設一個薪水階級的工作生涯是 20 年(照理會更久),如果我們最高不超過二年(註1)的收入參與這個計畫,又不幸所投資的標的同時像雷曼兄弟一樣全都倒閉(夠極端了吧!^^),那我們的代價是什麼?了不起是延後二年退休而已( 20 → 22),是吧!
(所有投資都一樣,一定要先想到最糟風險發生時只傷皮肉不傷筋骨,若覺得風險太高,再把資金運用降成年收入的一倍、一半,甚至更低,反正更保守就是了。)
 
(註1:比較精確的講法是,參與資金建議控制在工作生涯裡預期所有收入總和的十分之一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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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投資人往往執著於外來型風險的控管(什麼 RR2 or RR5、這家公司穩不穩、分析師的話可不可靠、基金經理人厲不厲害…),這些外來型風險的影響可大可小。假設你工作一輩子估計收入有 3000 萬,那其中的 100 萬買連動債賠光了,也不過損失 100 / 3000 = 3.3%,這只是個皮肉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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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會致命的,是投資人執著於外來性風險卻忽略了內因型風險。假設你工作一輩子估計收入有 3000 萬,那其中的 1000 萬買連動債賠光了,損失則是 1000 / 3000 = 33.3%,這個就傷筋斷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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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想想,上述舉例裡,那 100 萬與 1000 萬二個數字,是誰決定出來的?真正會讓自己重傷的原因,究竟來自外因還是自己?想通後就可以發現,相較於尋求投資獲益這件事,想辦法去降低潛在風險這件事真的要來得容易得多。^^
 
那麼,冒著延後二年退休的風險,我們換來的機會是什麼?我們換來的是用 22 年的時間取得二百倍年收入的機會,這是個天使投資人的格局。這個格局會不會太狂?不會,格局到哪兒,我們就會想辦法運用各種資源達成那個目標。^^
 
風險控管簡單嗎?真的很簡單!^^
(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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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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