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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的電小二
2013/12/11 23:29:16瀏覽1688|回應13|推薦152

不知道會不會被告!不知道會不會被停權!

但是,我知道電小二很可憐!

為什麼呢?

我看到兩個人好像在吵架,會不會吵到有一天上法院?我不曉得!

但是,我看到的是:

非死不可搞了個飛機,但卻是電小二被要求擦屁股。

說得更精確點,非死不可有它程式設計的理念,認同就用,不認同就別用。

但是,想用卻搞不清楚,誤解了他人,然後引出一連串的非問題,請電小二解決或仲裁。

解鈴還須繫鈴人,繫鈴人請冷靜啊!請冷靜啊!

饒了可憐的電小二吧!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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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alayan&aid=987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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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月(休格)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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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0 23:42

這種「隔山打虎」式的勸架方式,超有創意的。

芮城阿八(kalayan) 於 2013-12-31 07:28 回覆:
謝謝映月來訪,祝你新年快樂喔!

medov醫生(我愛中華民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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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的觀眾
2013/12/15 18:48

可憐的應該是觀眾才是  推薦您文章又怕被貼標籤  甚至被告  不推薦您文章嗎  又傷感情  夫妻還有床頭吵的解決方式  格友間卻…..??  推或不推?

哎 這下非死不可

芮城阿八(kalayan) 於 2013-12-15 19:02 回覆:

謝謝!謝謝啦!

寫也不是,不寫也不是!

推也不是,不推也不是!

乾脆學阿里巴巴,幫大家都貼標籤,分不清楚,就如同沒有標籤囉!


安歐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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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3 02:54

客人鬧事,小二何干?

客人不認錯,小二又能奈何?

只能等客人酒醒,自己想開,或離開。

芮城阿八(kalayan) 於 2013-12-13 10:47 回覆:
希望客人能夠想得開,握手言歡啊!

雁~《詩詞習作輯錄》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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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 彈出的訊息,不可盡信。所以古人求「慎思明辨」也。小誤會~「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2013/12/13 01:16

FB 彈出的訊息不可盡信。所以古人求「慎思明辨」也。

最尷尬的是推薦朋友者,怎知好意風吹雨打芭蕉去。

旁觀者清,可局中者迷!努力化解卻不得其門。

小誤會~「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金剛經》云: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禪宗二十三祖鶴勒那尊者偈云:

「心隨萬境轉,轉處實能幽;隨流認得性,無喜亦無憂。」

〈網路分享〉

芮城阿八(kalayan) 於 2013-12-13 10:44 回覆:

是呀!嚴肅看待非死不可的話,那大概非死不可啦!


幸福☆Anita_暫離,暑假再回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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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2 23:44

電小二辛苦了!

雖然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但電小二的辛苦、無奈是不容置疑的

為電小二加油!


歡迎走進Anita的內心世界.........
芮城阿八(kalayan) 於 2013-12-13 10:38 回覆:
謝謝Anita,電小二難為啊!

小肉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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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同意
2013/12/12 18:39

同意樓下, 既叫 "小二", 旨在服務, "電小二" 是一個職位的名銜.

不過, 電小二必須時時去理清格友之間的紛爭, 這是很頭痛的工作.

芮城兄說的事, 俺知道, 俺一看就頭痛: 搞不清楚頭緒啊.

電小二因其職位故, 須搞清頭緒, 因此, 也同意您的話 -- 同情電小二!

芮城阿八(kalayan) 於 2013-12-12 21:24 回覆:

哈哈!我只想到要酒、要肉或者要小菜時,小二要提供服務;

至於客人之間有紛爭且鬧大了,就趕快飛鴿傳書,通知官府的人過來處理!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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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two cents worth ? !
2013/12/12 16:00
既然 稱 〝小二〞,當然該 配合 〝演戲〞, 戲夢人生。

http://classic-blog.udn.com/hojun/9835266?raid=6067686#rep6067686

最怕 Silent Spring, 涅槃寂靜 ?


懇請不吝賜教?
芮城阿八(kalayan) 於 2013-12-12 16:28 回覆:

啊!謝謝你,一早就看了你的回應喔!

我不太想談寬窄或對錯,只怕火上澆油;希望能指出問題點,讓誤會早些冰釋!


山楓 @ 薪火相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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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2 15:54
這件事還在鬧啊?電小二辛苦了。
芮城阿八(kalayan) 於 2013-12-12 16:29 回覆:
不知是否繼續延燒,希望趕快熄滅才好!可憐的電小二。

麥芽糖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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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喝下午茶?
2013/12/12 11:20

在城邦之前的網棧時代, 聯網還沒有五花八門的推薦方式, 就是在首頁, 放上推薦的勁電棧長.

老丐有次被放上去, 卻是與一位想法大相逕庭的網友, 擠在一起.

老丐只是覺得無趣. 網友卻打趣: 仇人相見, 分外眼紅! 老丐也只能當成被開玩笑!

總不成, 像昨天: 美國總統黑白螞, 跟古巴的卡斯楚握手, 那麼樣的安排吧!




芮城阿八(kalayan) 於 2013-12-12 15:01 回覆:
放上首頁,開個仇人玩笑,可能也還行;約喝下午茶,不小心刀叉齊飛,頭就大了!

心念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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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2 10:11
笑
這篇真是超可愛~
芮城阿八(kalayan) 於 2013-12-12 10:17 回覆:
謝謝!希望最後電小二能幸免於難;而兩位格友能握手言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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