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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外交休兵,就要愿意代表中国
2008/08/31 13:02:44瀏覽388|回應0|推薦0

马英九推动外交休兵,但是北京并未因此接受台湾申请参加联合国专门机构的案子,想必是因为担心台独会借壳上市;而民进党与其他台独组织透过830 游行,从台湾内部指控,外交休兵是放弃主权,因而会斩断台独的国际活动。

  这两个立场针锋相对的反对者,利用彼此的存在而不支持外交休兵,归根结底在于他们所共同关切的一个问题,即外交休兵对台独的效果是什么。 

  在素朴的外交休兵逻辑中,休兵后大陆不会来台湾,即不统;且休兵后没有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威胁,即不独。但大陆要问的是,不统后台北有要做什么吗?如果什么都不做,不就等于巩固分裂现状吗?台独要问的则是,不独以后国民党要做什么呢?如果什么都不做,不就任凭北京统战而形同投降吗? 

  故如果不回答外交休兵后的外交主动性何在,对台独的积极意义为何,则外交休兵只能停留在一厢情愿中。简言之,不统不独的重申,不足以让北京与台独任一方释怀,他们都怀疑对方会趁虚而入。 

  依目前规划,外交休兵后台北自许要做的是人道外交,但人道外交没有回答关于台独的问题,毕竟人道外交曾是台独的手段,那为什么休兵以后就不再是?另外,外交休兵后据说还要增加参与国际组织,参与国际组织过去也一直是台独的手段,如果将来也继续是,外交休兵就变成台独的外交缓兵,则830 的抗议不过是烟幕。 

  在国民党不敢对台独表态的前提下,无论国共平台如何畅通,民进党如何抗议,外交休兵终将有利于台独。偏偏在利害考量下,台独反对外交休兵的力度一定要超过北京,才好把国共划等号。 

  可见,外交休兵的成败关键,主要在于国民党提出不独的信用能否取信于世人,当前不作为的外交休兵构想当然就不充分。积极作为的外交休兵,必须忠实于外交休兵对不独的意义,而不是逃避。而其意义就是,两岸在国际上只有一个代表,在谁的邦交国就由谁代表全中国;故在巴拉圭,台北代表的就是包含两岸在内的全中国。 

  准此,外交休兵后的台湾偶尔得要代表全中国,明乎此,台北便有责任主动协调邦交国内的北京代表,形成一个外交团队,服务所有华侨与台侨,分工合作,和衷共济。当然,在非邦交国也偶尔要被北京代表,且被代表的地区一定比较多,同理应接受北京使节团的召集。 

  能以代表全中国的身分在邦交国活动,就能以代表全中国的身分,在国际组织活动;能在邦交国以两套人马整合成一个外交团队,就能在国际组织中以两套人组织成一个团队。也许,台湾的外交人员还应先参加大陆代表团,挂职学习,窥探演练什么是国际组织中的大国外交。 

  如同太阳系的地球与太阳,台湾与身为大国的中国大陆互为表里,于是没有台独问题,厥为“积极不独”,俟两岸外交团队整合后,自然休兵,厥为“积极不武”。且一旦休兵,台湾外交人员无论在何处都继续代表台湾,只是在非邦交国名义上是被代表的,但在邦交国也名义上代表大陆,是为“对等尊严”,如此大陆不必介入台湾内部问题,现状得以维护,是为“消极不统”。(作者 石之瑜,台湾大学政治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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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两岸外交团队的合并,以下观点值得参考

  從“九二共識”到“零八共識”

  為什麽要對“九二共識”進行修正呢?主要有以下幾點理由——

  一是“九二共識”在臺灣並未成為共識。民進黨至今不承認有“九二共識”,而民進黨代表了島內四成多的民意,也就是說,臺灣至少有四成多的人不承認有“九二共識”,所謂的“九二共識”也就成了共產黨和國民黨之間的共識,其對行政層面的約束力就大打折扣,一旦民進黨在臺灣重新執政,它依然可以不承認。所以,現在需要以兩岸政府的名義進行談判,達成對今後歷屆政府都有約束力的新的共識。

  二是“九二共識”確有許多不完善之處,或者說不夠嚴謹之處。用國民黨方面的話說,“九二共識”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事實上,國共雙方對這一共識的理解也是大相徑庭的,中國大陸強調“一個中國”,而國民黨則強調“各自表述”。好在民進黨不承認“九二共識”,要是他們承認這一共識並強調“各自表述”,完全可以宣稱,臺灣也承認“一個中國”的原則,即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那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過臺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果真如此,則中國大陸會十分被動,有口難辯。

  所以,原有的“九二共識”必須修正。而新的共識,即“零八共識”必須體現兩岸“對等、尊嚴”的原則,必須本著“和平統一”的根本前提,必須合乎兩岸的現狀。基於此,“零八共識”對兩岸關系的定位應該是:“一個國家,兩個國號”。

  兩岸關系問題的實質是“一個國家”還是“兩個國家”的問題,而不是“一個中國”和“兩個中國”的問題。中國始終只有一個,即使臺灣獨立了,中國還是只有一個。就像美國,即使夏威夷獨立了,美國還是只有一個;即使美國一半的州都獨立了,只要剩余部分還叫美國,美國也還是只有一個。具體到海峽兩岸,我們要的是“一國”,而不管這“一個國家”叫什麽名號。只要兩岸均堅稱“大陸和臺灣同屬於一個國家”,我們就達到了反獨的目的,我們的國家也就實現了初步的統一。至於國號,叫什麽名字已經不重要了,叫兩個國號也未嘗不可,就像一個人有兩個名字,並不影響他是同一個人。

  “零八共識”的基本內容

  基於此,本人提出海峽兩岸“零八共識”草案,供兩岸當局和全體國人參考。

  一、兩岸均堅持,大陸和臺灣同屬於一個國家。

  二、兩岸共同的國家目前擁有兩個國號,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相應的,兩岸共同的國家也擁有兩面國旗,即“五星紅旗”和“青天白日滿地紅旗”。

  三、兩岸共同的國家目前擁有兩個對等的、合法的中央政府——大陸政府和臺灣政府。

  四、大陸政府不否認臺灣政府將大陸地區稱作“中華民國大陸地區”,臺灣政府不否認大陸政府將臺灣地區稱作“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地區”。

  五、兩岸共同的國家以兩個國號展開對外交往。比如,駐美國大使館的正式名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駐美利堅合眾國大使館”,駐巴拿馬大使館正式名稱為“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巴拿馬共和國大使館”。大使館內設大陸地區事務部和臺灣地區事務部,分別由兩岸派出的大使負責。駐國際組織的席位比照執行。比如,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由兩岸政府各派一名代表履行職權。不過,兩個代表只享有一票表決權,所以在就國際問題的觀點上,兩岸政府需事先磋商達成一致。大使館和國際組織駐地同時懸掛兩面國旗。

  六、兩岸公民的身份證和護照都必須加註雙國號。大陸地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護照”,臺灣地區為“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七、兩岸確認,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兩岸公民可公投制定新的共同的憲法,制定統一的國號和國旗,並依新憲法組建新的惟一的中央政府,實現國家從主權到治權的完全統一。

  “零八共識”的可行性

  以上條款應當能為兩岸政府和人民所接受,因為這些內容基本涵蓋了兩岸政府近年來所不斷表達的觀點。

  第一條符合了大陸政府對兩岸現狀的描述,即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國家,大陸是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體13億人民的大陸,臺灣也是包括大陸同胞在內的全體13億人民的臺灣。

  第二條和第三條符合臺灣當局和各政黨一再要求的對等、尊嚴的原則。

  第四條與馬英九先生提出的兩岸互不否認思想相吻合。

  第五條滿足了臺灣人民長期渴望的“國際外交空間”。

  事實上,如果兩岸政府真能達成上述“零八共識”,並經兩岸立法機構確認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則中華民族的和平統一大業已初步實現,接下來正如第七條所言,只等條件成熟,實現終極的完全統一。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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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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