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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1 09:06:04瀏覽676|回應0|推薦0 | |
綠縣市聯治 沒專責機構成空談 【聯合報╱孫振義/政大地政系副教授(台北市)】2014.12.21 03:28 am 聯合報網址:http://udn.com/NEWS/OPINION/X1/9142787.shtml 十三位新當選的民進黨縣市首長,上任前假高雄舉行「縣市長聯合會議」,並擬成立「縣市聯合治理平台」,希冀儘快啟動「區域聯合治理」! 就國際上而言,最具參考價值的區域治理成功案例,首推美國的「田納西河谷計畫」。 田納西河是密西西比河水系俄亥俄河的一條支流,流經美國東南部的七個州,流域面積寬廣,於廿世紀卅年代前,該流域曾是美國最貧窮落後的地區之一。 其成功關鍵角色係為一九三三年成立的「田納西河流域管理局」。該局針對該流域有計畫地進行流域之綜合規劃、開發和流域內各種資源利用。數十年間,達成防洪、發展航運、建設電力系統、開發農、林、漁和旅遊業等多項成就。此即為跨州界的特定單位、在特定區域、針對特定問題,所展現出來的區域治理成就。 反觀台灣,「區域治理」的概念並非新觀念!其實「區域計畫法」第五條即規定,無論是依全國性綜合開發計畫,或地區性綜合開發計畫所指定之地區;亦或是以首都、直轄市、省會或省(縣)轄市為中心,為促進都市實質發展而劃定之地區;甚至是經內政部指定之地區,依法均應擬定區域計畫,並按計畫內容著手執行、改善與解決特定問題。 可惜台灣的區域計畫,雖具有其法定地位,但長久以來因無「區域層級政府」之統籌,亦無因計畫編制之專責單位執行,故其效力始終不彰。 若單論實質之「區域聯合治理」,現存有「中台區域合作發展平台」以及「北台區域發展推動委員會」範例,可惜其功能有限不說,甚至還鮮為人知。 二○一○年十月,由原台中縣、原台中市、彰化縣和南投縣首長共同簽署成立「中台區域合作發展平台」,試圖為中台區域的共同發展建立合作共識,並且發布「中台區域合作發展平台共同聲明」。但最終因為黨同伐異致使合作停滯、縣市本位主義、以及區域協調平台功效不彰等原因,終告失敗。 另一方面,二○○四年初為區域發展推動等目的,由宜蘭縣、基隆市、台北市、台北縣(現新北市)、桃園縣、新竹市、新竹縣與苗栗縣等北部八個地方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組成「北台區域發展推動委員會」。但多年來,除了零星具「目標導向」之計畫,做出成果外,這個由地方政府「副首長」為首的委員會,其功能仍有待加強,否則,淡北快速道路也就不會爭論多年、僵持不下了。 台灣若要確實執行「區域聯合治理」,除亟需克服目前實踐上存在的問題外,更宜針對區域內各項發展課題為導向,設立專責機構、據實推動,方能見效。然而,如何協調各縣市資源、丟掉本位主義、共同解決區域問題,端看地方領導人的智慧與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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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