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01/09 09:19:29瀏覽4436|回應7|推薦20 | |
培根說:人類的思考,取決於動機;語言取決於學識;行動取決於習慣。 侯文詠有一篇流傳已久的網路文章『漸漸』,裡頭講的了一段駭人的故事,我來改編一下: 『有個文具界的商人和我大談經營理念, (故事改寫到此----) 我在2010年7月份,曾寫了一篇「馬總統率獸食人 台灣果然是鬼島」,現在想起來,真的很像是給貪污教授的馬雅末日預言,這就好像金庸小說天龍八部,慕蓉博跟蕭遠山,偷入藏經閣竊取武林絕學,一旁掃地老和尚所給的隱晦警示。昨天在台灣阿Q格主的這篇文章留言區,網友CJS兄說, 不教而殺,謂之賊也! 當初特別費除罪的意思是這樣.說是歷史共業...但是全中華民國還是關了兩個人;一個打落水狗陳水扁,一個打社會形象顏清標. 特別費也都是[假發票詐領公款],所以公平起見,懇請法務部只關兩個教授! 這一段話真是佛心來著。我於是找到了在2010年9月份,看到慕蓉博偷取捻花指的絕學所寫的「蘇拿了十萬 花還是郝貴」,篇末我說, 成大近半年連續爆發教授涉及詐領案遭起訴,企管系教授張心馨涉嫌要求她指導的博士生購買十一張發票,十個月內分十一次向成大詐領總共九萬三千九百元研究費。弊案太多,懶的一一羅列,馬總統舉債給錢之前,倒底教會他們如何用錢了沒? 我附議C兄,先把這個教授抓去先。 還有另一個成大教授,蕭遠山跑來偷看的,是千佛千葉手,這件事發生在2011年五月份,南線專案?歷史共業! 鄒文莉(42歲)在96至98年間主持這些研究計畫期間,以需要零用金支付計畫為由,要求多名不知情的行政助 理、學生,提供身分證及郵局存摺等資料,再代填申請表,每月製作不實清冊,再向會計室申請核撥薪資,等於把研究經費當成家中的開銷來源,包括孩子的家教 費、保母費等都由此支付,甚至助理中途離職仍繼續申報薪資;兩年期間共詐領108萬餘元。『南檢發言人李靜文表示,「保母跟她的家教老師其實都不知道,她已經變成所謂研究助理、已經變成一個人頭。」鄒文莉則稱,以人頭虛報助理用來支付研究計畫不易報銷的行政費用,「許多教授都這樣做」。 C兄,喏~~這裡又一個,湊足兩個,可以交差了。 於是,從朱敬一出任國科會主委後,就開始處心積慮的想把貪污教授們除罪化,只要在網路上打上「jun5238+朱敬一」就可以看到好多篇。簡單的說,朱敬一除罪有兩個方向,用發票貪污,其實只是最LOW,最下層的,我請大家比去馬英九的貪污特別費,朱敬一說未來經費可以在不同項目間自由流用(朱敬一除罪研究費)。 第二個方向,則是給一些進階,爛透的貪污教授除罪。朱敬一除罪完研究費,給教授做完研究,錢賠光了,是老百姓的歷史共業,但萬一有賺錢的機會或有投資價值的,行政院會就又會通過「科學技術基本法」修正草案。 「依照此次修正案,將大幅放寬公立學研機構人才的創業彈性,明定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或公立研究機關 (構)從事研究人員,因科學研究業務而須技術作價投資或兼職者,不受相關公教人員法規限制。」 這些教授拿公帑研究的成果,可以視為個人的財產,不是公家的。這裡我們則可以視為馬總統給阿扁當仲介,把黨營事業復華金賣給元大金的貪腐行為,小仲介阿扁因此要多關上十年。 不過,因為C兄的佛心,我提議如何解決這次教授貪污的歷史共業,這些教授多的是理工農醫,搞的是科學或基礎研究,想必一定聽過「可證偽性原則」,那就來試一試馬總統貪汙特別費時依據的大水庫理論來解套, 如果大水庫理論可行,那應該是可以證偽的,沒理由只有馬總統可行,其他不行。準此,依照大水庫事後的概念,這些教授只要把貪污的贓款捐給慈善機構,比如鄒文莉,就捐108萬以上,就可以沒事了。至於要捐給誰呢?建議捐去跟馬總統相同的那個慈善機構,以免到時被挑毛病,說實驗不成功,是因為捐錯人了。大家說好不好哇? 網友筱倩很反對,她認為只有馬總統才有資格適用大水庫理論,其他教授,都不夠格,都該抓去關,我真是厭惡透這種雙重標準了,於是我說: 筱倩小姐: 看你成天標舉著反貪腐的大旗,卻專幹些幫貪腐擦屁股的醜事,實在是讓人雞皮疙瘩掉一地,這些教授之所有會有今天,還不是有樣學樣,跟馬總統學的,馬總統從幹法務部長開始,就貪汙起特別費,並經特偵組偵辦在案。台北市長還貪汙了八年被侯寬仁所起訴。相關資料網路上一查就有,這也就是他為什麼要求爺告奶,非要勒逼顏清標點頭,也要把特別費除罪,再讓最高法院楊仁壽用保密分案把自己的市長貪汙三審無罪定讞了。商鞅說,除罪潰法,從此台灣就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是非道德全變模糊,原本教授們在我提的兩個成大教授被抓後,不敢再貪,卻在馬把特別費除罪後,上之所好,下必甚焉,君子德風,小人德草,草上之風必偃的,又開始貪污了起來,我們來看看特別費除罪條文,裡頭不是說因為會計作帳有錯的通通不罰嗎?真不知馬總統今天又跑來抓教授貪汙,是發著甚麼神經,我猜這背後一定有更大更姦慝的事情要發生,但不敢斷定是年金還是掩護其他貪腐的事情, 曾國藩說,風俗之厚薄悉自乎,一二人心之所嚮矣。這裡一群小子對貪污教授鳴鼓而攻之,真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啊,我剛從路人兄那裏得知,原來我這三年半,已經告誡過馬總統別再那麼貪腐害人,已經寫了1610篇了,如果馬總統肯靜下心,別以為我是罵他或想跟他辯論,好好想一想,改變一下以貪腐為核心的治國理念,這些教授會有今天,台灣會有今天麼? . 後記:這一場討論很長,可能要分段貼出,最後加上一點心得好了,我想請大家想像一下,如果馬總統要除罪自己的貪污特別費時,司法要把顏清標抓去關,那麼,顏清標會一時心軟,在朝野協商下簽字,讓馬的除罪特別費案通過嗎? 當時整個輿論界,或是小小的部落格界,卻只有極少數的聲音出來叫罵,我尤其罵得最賣力,還改編了一段二狗咬貪汙特別費的寓言故事,一隻是藍色的狗,叫做馬小九,另一隻是綠色的叫哈妮,卻幾乎聽不見學界大人的批評,我當時還以為這只是「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現在我懂了,原來他們也全都是顏清標啊, 你們誰沒有貪汙國家給的錢? 於是他們當時根本不敢站出來講話,因為他們早已跟馬總統,或是魔鬼交換了靈魂,這一會子,魔鬼剛收走顏清標,才來收教授們的..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