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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5/29 08:47:38瀏覽1578|回應4|推薦6 | |
『郭正亮當庭道歉 連勝文:選擇原諒前立法委員郭正亮在政論節目以「黨國體制之共犯」等詞句質疑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遭連勝文提告。雙方在律師協調下達成和解,郭正亮下午將在法庭上公開向連勝文道歉,連勝文選擇原諒,同意撤回告訴。 連勝文中午表示,郭正亮教授日前在談話性節目中,公開指責他是「黨國體制的共犯」等語,對於像他這樣,頭部中彈的被害人、以及家屬而言,「共犯」二字,是萬難承受的二次傷害。但今天郭教授以超凡勇氣與誠意,願意公開道歉、澄清,他已接收到郭的善意,考慮到以和為貴,念及同是君子之爭,他願與郭正亮達成和解。並希望此次良性互動,能樹立新的典範,但願今後不再有人受到和他一般的傷害,讓台灣社會遠離意氣之爭及不當攻訐。 郭正亮今天表示,儘管他在一審勝訴,但為避免浪費司法資源,他在下午法庭上,願意向連勝文公開道歉,各讓一步下,雙方達成和解。郭正亮說,案件目前進入二審,雙方各讓一步,下午將開和解庭,他願意在法庭公開向連勝文道歉,連勝文也將撤案。 據了解,前立委郭正亮在99年12月6日在政論節目中,針對「馬面槍擊案」,以「黨國體制之共犯」、「沒有良心」等詞句質疑連勝文。連勝文對郭正亮談話覺得被二度傷害,提起損害賠償民事告訴。 郭正亮昨晚表示,就情理而言,他能理解連勝文無法接受他的說法,他也覺得不好意思。但就法論法,這是言論自由,他無法接受被告。他從一開始就主張和解,但因連勝文堅持提告,最後「連先生接受我在法庭上道歉」。 不過,郭正亮說,這是雙方律師協調下,各讓一步,今天下午法院召開和解庭,他願意在法庭公開向連勝文道歉,連勝文也將撤告,希望採折衷方式解決,讓事件告一段落。 連勝文委任圓方法律事務所表示,連勝文應不會出庭,委由律師出庭。』 這裡還有一段新聞: 『郭正亮批黨國體制共犯 一審判連勝文敗訴前國民黨中常委連勝文,不滿他遭槍擊案發生後,前民進黨立委郭正亮在政論節目,指他是「黨國體制的共犯」、沒良心而提告求償,雖然連勝文在一審時敗訴,不過,全案在高院審理時卻現和解的契機,外傳郭正亮將於下午4點的庭審中,公開向連勝文致歉。 連勝文於是於99年11月26日晚間,遭馬面林正偉持槍近距離射擊重傷,據連勝文起訴指出,他當時正值生命危殆、歹徒行兇動機不明,而檢方仍在偵查之際, 郭正亮卻在12月6日,於民視「頭家來開講」的政論節目中,指責連勝文:「我看不起你啦! 你就是黨國體制的共犯」、「沒有良心」,連勝文因此控告郭正亮,求償12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以回復名譽。 對於遭民事求償,郭正亮在一審時辯稱,連勝文於選舉前夕遭槍擊受傷,不但為重大治安事件,當時部分國民黨人士也藉此事件拉抬選情,且「黨國體制」是指以黨 領政的政治體系,無辱罵連勝文的意思,並未侵害連勝文的名譽。一審法官審結認為,郭正亮所講的「黨國體制」,是屬於政治學上的用語,意即政黨與國家組織合 為一體,達到以黨領政的目的,雖然所講內容的「共犯」,用詞似有過當之處,但仍屬於合理的評論,至於所謂「沒有良心」部分,經查郭的原話是「你自己摸著良心」,並未指連勝文沒有良心,因此在今年初,判決連勝文敗訴。』 為了怕遇到鬼,我要先做兩點聲明,第一, 連勝文絕對不是黨國體制的共犯,就像陳致中不是阿扁貪污的共犯一樣,充其量,只是偽證跟洗錢的共犯..啊,這扯遠了。 第二,連勝文很有良心。(但是我不負責舉證,抱歉) 接下來,我打算看不起幾個人,第一個是馬面,一個有老花眼的瘸子,我看他不起,明明只是個恐嚇慣犯,罵完「連勝文,幹X娘」就該回去領錢了,哪兒來的槍聲和子彈呢? 這讓我想起一個經典的笑話,就是說馬面又老又瘸,已經不行了,卻娶了一房嫩妻,兩天就給他生下一個寶寶,取名叫馬總統,馬面很開心,逢人就說他這個寶貝蛋兒子,將來會當總統。 馬面的生殖科醫生忍不住,跟馬面說: 馬面啊,我年輕的時候,曾經到非洲去打獵,有一天下雨,我走在賽倫蓋提大草原時,突然有頭殺人獅,朝我迎面撲來,此時的我,沒帶到獵槍,身邊只有一把雨傘,迫於無奈,我只好把傘尖對準獅子,大喊一聲「碰」,嘿,說也奇怪,那頭獅子就這麼腦袋開花,死了。 馬面聽到這裡,忍不住大罵:「幹X娘,這太掰了,這頭獅子,一定是別人幹的!」 醫生說:「嘿,我聽到你生個馬總統般的兒子時,心裡也是這麼想。」 第二個看不起的,是檢方。連勝文明明就聽到馬面掰過他的臉,尋找最佳的子彈入口位置時,開口恐嚇,要他乖乖的別動, 「連勝文,幹X娘」 你檢方死命的說馬面沒說,還說馬面有通過測謊,那不就是指連勝文說謊了,這簡直是對像他這樣,頭部中彈的被害人、以及家屬而言,「說謊」二字,是萬難承受的二次..嗯,三次傷害。 是欺負連勝文不會把你們告到叫不敢嗎? 第三個,嗯,不知該不該看得起的,是連家好友丁遠超,因為他明明說『說誤殺或者是誤擊連勝文,是不對的,這個不是個別的行為,而是集體的犯行。』現在證明是馬面一個人幹的,怎麼就悶不吭聲了。也不想想這一段時間,連家人因為這一句話,天天提心吊膽,擔驚受怕,這簡直是對像連勝文這樣,頭部中彈的被害人、以及家屬而言,說這是種集體的犯行,真是萬難承受的四次傷害。 第四個就是真正叫人齒冷看不起的馬總統了,因為他曾經說:「外界曾以他不過問連勝文槍擊案,說成他不沾鍋個性的表現,馬總統對此非常無奈。他說,民主是分權原則、尊重分際,不能說台灣最重要的價值就是民主,當他展現民主的風格時又認為魄力不夠,這不是有很大的矛盾嗎?」 我的老天爺啊,去問一問連勝文,關心他復原的情況,這是基本的人性啊,關馬總統您要展現大腿還是腹肌..喔,是展現民主風格的啥事呀?您沒讀過孟子嗎? 孟子說,任何人看到小孩子快要摔到水井,都會搶上前去拉一把。人之所以這麼做,不是因為想要跟小孩有名望的父母結交;也不是要拿這件好事來出名當好人好事的代表;更不是害怕聽到小孩真的掉下井時的哀嚎聲。 好了,我非常小心的,很難看的起或完全看不起的這一些人,馬面、一直羞辱連勝文記憶的檢方、信口雌黃唯恐天下不亂的丁遠超、以及賊仁賊義,不禽不獸的馬總統。接下來,我可以放心看不起的,是那一顆子彈。啊!我真的沒看過這麼孬,這麼沒用,在穿過連勝文的那張大臉的臉部時,小心翼翼,東閃西躲,繞過牙,避開舌頭,不敢驚擾到任何重要的顏面神經,還能離開目光如炬的眼珠子老遠,呼,就這麼像流了一身的汗,穿過連勝文另一端的臉皮之後,讓連勝文跟大家誤以為是穿過了頭部或大腦,十條命去了九條的..這顆沒路用,丟臉,厚臉皮,混帳,窩囊廢的子彈,竟然陡然間回復原狀,扯開油門,加足了馬力,直直往遠方百公尺遠,一名被動員來造勢的路人甲,他的大名叫做 黃運聖, 朝他的眉心直直穿過頭部,射透了他的後腦神經中樞,當場斃命。 我看不起你,這顆勢力眼的九零手槍子彈。 差點忘了,我還要看不起一個人,其實這個看不起,情緒很複雜..那個人就是被連勝文告誹謗,卻告輸,他告贏了的郭正亮。坦白說,我從沒看過一個人,被人告誹謗,沒告成,法官都判決勝訴了,他不回頭反控那有的是錢,富可敵國的連家誣告並求償的。不唯如此,他還反過來跟敗訴的連勝文道歉,我不知道司法明明就判他說的有理,他要怎麼道歉? 是說司法搞錯了嗎? 還是,郭正亮其實,就像是那一顆沒路用的子彈,在連勝文的臉皮裡,東鑽西繞,小心翼翼的懇求拜託連勝文「您自己摸著良心」..呼,差點撞到牙齒,啊,好險,避過了舌頭,小心!那裡有個眼球,就在他正要鑽出連勝文的臉皮之際,竟然卡在那裡!啊,這皮太厚了,我出不去,SOS,媽呀!救命..我要投降,我道歉,WHATEVER,隨便甚麼內容啦, 連勝文,對不起! 最後,為了表達對連勝文滿滿的敬佩之意,我這裡要延著臉,厚著顏,拍馬屁吹著法螺和喇叭的。我要證明真的沒有丁遠超瞎掰的幕後集團要打穿連勝文臉皮的這場犯行,讓馬總統真正可以脫身,並幫助連勝文和連家人可以從此安心的睡覺。嗯,這個案子,真的是馬面一個人的所為。因為偉大的英國哲學家培根說: 『人類的思考,取決於動機;語言取決於學識;行動取決於習慣。是故幕後集團"真要"謀殺人,挑選生性殘忍或膽大妄為者皆不可靠,最可信任的,還是那種手上曾染過血的殺手。』---培根【論習慣】 我請連勝文張大您的眼睛,仔細的看一看您眼前這個又老又瘸只有恐嚇前科的馬面,您難道真的相信,是他生出個寶貝蛋馬總統;還是在非洲把雨傘頭兒朝著獅子「碰」就打死了獅子;抑或是,有哪個笑死人的幕後集團,真的找到他,還對他"真的要"委以重任,在選前夜上台,用槍抵著您的臉,大喝一聲 連勝文,幹X娘。 用他當成一個真正的殺手來打您呢?聽完我的分析,您今晚應該可以睡得很香甜,祝您有個好夢,晚安。 . 後記:連勝文、郭正亮 官司和解『前立委郭正亮上電視政論節目談論連勝文遭槍擊案時,指連是「黨國體制共犯」、「沒有良心」;連勝文提民事告訴,要求登報道歉並賠償一百廿萬元。郭正亮昨天在法庭上表示歉意,連勝文同意撤告,全案落幕。 連勝文昨天出國未出庭,他透過律師表示,郭正亮教授公開道歉、澄清,已讓他接收到善意,念及同是君子之爭,願同以君子之心和解。連勝文聲明指出,希望此次良性互動能樹立新典範,讓台灣社會遠離不當攻訐。 連勝文二○一○年十一月廿六日晚間遭槍擊受傷,郭正亮於兩周後的民視「頭家來開講」節目中談論此事。一審連勝文敗訴,上訴二審後,法官向雙方表示,政黨政治可以良性競爭,不要兩黨惡鬥。連勝文為回應法官善意,透過律師和郭正亮談和解。』 連勝文,您真的知道您在說甚麼嗎?郭正亮有要跟您爭甚麼呢? 兩點心得,第一,司法不一定能還人公道,不管是連勝文被槍擊,還是郭正亮勝訴了還要道歉,都是。連家或許拿馬面或姓馬的沒皮條,但是對付起教授還是小民,本事大著哩! 第二,連勝文顯然不希望大家繼續討論他被馬面槍擊的事件,以免追出真相,這才展示甚麼叫做財大氣粗..嗯,光靠打贏官司不足以展現,非要把官司打輸,還能叫郭教授乖乖道歉的這種,超級寒蟬效應的展現,來叫大家閉嘴。這個態度,跟那顆子彈,檢方,馬總統及馬面本人,殊無二致。呀!(我還是會怕的),箇中原因,不評論自明,真是耐人尋味呵。 最後,我必須說,我的臉皮很薄,如果是我敗訴,我會坦然認錯,跟勝訴的人道歉。敗訴還大辣辣在那兒接受勝訴者的道歉,這是甚麼家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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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政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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