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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犯噁的三件事
2012/02/01 15:03:54瀏覽1644|回應3|推薦7
觀察站/江宜樺 會是馬英九的複製人?內閣改組前夕,江宜樺多次對外表示「五二○要重返學術界」,並重申「不入黨、不站台助選、離開時不強留」三不原則;但當政治學博士碰上政治,千里馬碰上伯樂,江宜樺終究還是接了副閣揆,所堅持的原則註定要被打破,江宜樺真的「回不去了」。

馬總統絕對是江宜樺的伯樂,因為信任,所以勇於授權,多次江宜樺與行政院政策觀點的不同,如依市價徵地等議題,馬總統選擇在總統府拍板,最後結果,都是力挺江宜樺。

正因為如此,江宜樺在四年內,從研考會主委,到「天下第一部」內政部長,再升為副閣揆。有人說,馬總統有意讓江宜樺出征,安排參選台北市長,果真如此,江宜樺會不會複製馬英九的從政經歷?

馬江兩人特質有很多神似之處,馬總統一路走來勤做公益,江因家中有自閉兒,因緣際會嫻熟八大社福領域,帶頭做公益也有口碑。馬總統說了一百遍「不參選市長」,江宜樺也講了幾十次「要回學校教書、不入黨」,但最後,兩人都妥協了。

回顧二○○九年三月一日,研考會四十周年慶,時任主委的江宜樺,邀馬總統「回娘家」。馬總統當時談了兩件事,都與江宜樺有關,馬總統彷彿在研考會看到年輕的自己。

馬總統說,他是學者從政,當研考會主委是首次當政務官,也是最年輕的政務官。馬總統是哈佛法學博士,江宜樺是耶魯政治學博士,兩人都從美國名校出身,入閣起點也都是研考會。

馬總統研考會任內規劃地方自治藍圖為三都十五縣,江宜樺任內終於推動完成、並擴大為五都十七縣市,不僅實踐,也發揚光大馬總統的治國藍圖。

在後馬英九時代,江宜樺內政部長的階段性任務已經完成,下一個階段更上層樓的他,視野更廣了,耶魯政治學博士拚政治,不知能否拚到哈佛法學博士的程度。』

今天有三件事,版主直犯噁,第一,

還款期限今延長 繳學貸更輕鬆總統馬英九去年9月宣布放寬就學貸款還款年限及申請門檻,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還款期限從原來1.5倍延長為2倍,貸款8學期者還款期限從最長12年延到16年,每個月可少還一點錢,今天起實施,符合條件者預估有20萬人。

這個叫黑心學貸方案

馬與學生座談,聞學貸「零利率」要求傻眼總統馬英九昨晚到高雄市高苑科技大學,與學生座談,他走下台下,與學生面對面溝通,瞭解學生對教育貸款的壓力,他表示現在已放寬教育貸款還款年限,問學生還有沒有其他需求,學生說「最好是零利率」

馬總統面對學生提出零利率要求,一時傻眼,趕緊由教育部長吳清基解釋放寬的內容後,表示「政府已盡最大力量減少學生的負擔,但大家要有心理準備,這筆錢一定要還」。』

馬總統,吳清基下台了,來,版主再幫被黑心學貸壓著無心求學的可憐台灣年輕學子問一趟,

「您的教育貸款,可不可以零利率呀?」

第二件噁心的事,

小型車後座未繫安全帶 今起開罰歷經半年宣導,小型車後座強制繫安全帶今天全面上路。全台警察機關今起將展開連續三天大執法,配合路邊攔檢取締開罰,呼籲民眾乘坐小型車、計程車,務必將安全「帶」著走。交通部長毛治國更將警政單位的執法比喻為做功德。

這個方案,被稱為「孫穗芬條款」,去年元旦(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唐筱恬、陳亦偉台北1日電)國父孫女孫穗芬,今天早上搭車行經台北市建國高架橋南下桃園匝道時,遭對向失控的超速車輛撞擊,重傷送醫。

孫穗芬後來死了,為了國父孫女的死,咱們有通天澈地之能的立院,就又立了個後座不繫安全帶要罰的法,好來罰一罰國父孫女的亡靈,好像是說,孫穗芬是坐後座沒繫安全帶死的,

肇事死者家屬提告孫穗芬車禍駕駛不起訴國父孫女孫穗芬元旦乘謝姓男子的車車禍死亡,涉嫌肇事的陳姓大學生也送醫不治。陳的父親質疑謝是否超速,且未注意車前狀況。檢方主動簽分偵辦,根據民眾提供的行車記錄器畫面還原過程,認定是陳精神不濟肇事,謝沒有過失致死責任,處分不起訴。

按:檢方根據民眾提供的行車記錄器畫面,發現車禍發生前,陳姓大學生駕車經過肇事地點時,不慎擦撞外側交通島,又失控向左翻越中央分隔帶,再與對向由謝駕駛、後載孫穗芬的轎車擦撞。』

孫穗芬是被精神不濟的陳姓大學生,擦撞外側交通島,又失控向左翻越中央分隔帶,再與對向由謝駕駛、後載孫穗芬的轎車擦撞,把孫穗芬撞死的。

這個國家到底是怎麼搞的,真要立法,也該懲罰肇事者,加害者的亡靈...不,不是,我是說,要立法把開車打瞌睡的,罰他不准開車,不准肇事撞死別人,或是不得先擦撞外側交通島,違者罰金1500,還是失控向內翻越中央分隔島,朝對向的正常行駛中車輛撞去,違者罰六千。

甭管對向正常行駛中的車輛裡頭,別人是不是國父孫女或哪個名人之後,坐的是在前座後座,有沒有打瞌睡,或沒繫安全帶的...

不罰陳姓精神不濟肇事撞死人的死大學生,改罰死掉的國父孫女孫穗芬沒繫安全帶,這還不叫人犯噁嗎?

第三噁的,就是這篇馬屁文章了,這是明擺著,拿歪曲過的江宜樺來拍馬總統的馬屁,真實的江宜樺,我在這篇蔡英文與江宜樺,寫得很清楚,這裡不多贅了,一定要說馬英九跟江宜樺有哪兒相像,

『根據壹周刊報導,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涉及在擔任公職期間,也在國科會專案研究計畫擔任主持人,涉嫌違反公務員不得兼職及利益衝突迴避的相關規定,媒體強調,相同情節的還有其他包括內政部長江宜樺在內的八名首長。

跟馬總統連著貪了八年的市長特別費,以及用總統隱而未見的影響力,不干涉司法,直接把司法破壞的方式,透過他所牢牢控制的立法院修法,把貪污特別費除罪,趁便除了他從當法務部長,就開始的特別費貪污罪,這兩個人,都是留美的博士,回國來,也都當過教授,

所謂的教授,以馬英九為例,如果他不從政,應該也還是個法律系的教授,就某方面而言,他們從不會做,但是,當他們發現光靠用說的,就能掙錢時,他們就愈來愈會說

他們從出社會,訂做教授裝開始,馬英九跟江宜樺,通通一樣,有誰看過他們,這一輩子,有拿過自己的錢出來過的?

「師傅,您這套教授裝,是不是漏了做口袋?」

裁縫師說:「傻孩子,你有看過律師或是教授,把手放在自己的口袋過嗎?」

他們從來,都是把手放進人家的口袋,或者,把手放進國家的口袋!


備註:本文標題與要贏回南台灣,馬要做三件事!無關,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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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6076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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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大人
就像竊盜案罰失主,兇殺案罰被殺者,詐騙案罰被騙者,強姦案罰被姦者
2012/02/02 10:27
如果一個制度,
被騙的人的損失,
由全民買單,
與損失由個人買單,
版主認為政府的施政上,
是否應為不同處理?
版主認為如何?

我們的健保制度,
就是這種制度!

版主大人
你是否反對後座繫安全帶?
2012/02/01 21:29
你是否也反對機車戴安全帽呢?
jun5238(jun5238) 於 2012-02-02 00:52 回覆:
我想,我反對的應該是坐後座要戴安全帽..喔,騎機車要繫安全帶..欸,你不會真看不出來,我反對甚麼吧(^^)

這個孫穗芬條款,被對向車飛越分隔島撞死,罰被撞死的條款,就像竊盜案罰失主,兇殺案罰被殺者,詐騙案罰被騙者,強姦案罰被姦者,

馬英九貪污特別費,再罰老百姓,給馬總統貪國務費一樣。

啊!難怪,馬總統會連任成功..

wcguy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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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這麼說
2012/02/01 16:53
這是自由時報某大記者的文章
他說得更直接
江宜樺是下一個馬英九
版主如果看不下去就上門踢個館吧!

jun5238(jun5238) 於 2012-02-01 21:08 回覆:
馬英九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啦(^^)

我很奇怪,這三件噁心的事,怎麼大家都不怎麼噁,年輕學子甘願背學貸月拿22K?老實駕駛人甘願被汙名化被撞是自己活該,沒繫安全帶,被抓乖乖繳罰金。還是對媒體選後天天拍馬屁,都習以為常,如入鮑魚之肆了。

如不善而莫之違也,不幾乎一言而喪邦乎?---論語

真像孔子說一言喪邦的那個末世末法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