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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的典範 蔡英文的弊案?
2011/12/22 08:31:14瀏覽1616|回應24|推薦4
始作俑者,其無後乎?----孔子

這篇,給大家複習一下,搞金改案領導人的下場,

二次金改案逆轉 9被告改判有罪二次金改案今天二審逆轉,高院合議庭認定前總統陳水扁利用總統實質影響力介入金控併購,遭起訴21名被告中,除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從無罪改判有罪外,另7名被告也遭判有罪。

這次二審判決,陳水扁於國泰併購世華案中,遭判刑11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億5000萬元,褫奪公權9年;元大併復華金案,扁遭判刑10年、併科罰金1億元、褫奪公權8年;洗錢部分遭判2年、併科罰金500萬元。合議庭對扁訂出合併執行刑18年、併科罰金1億8000萬元、褫奪公權9年,並連帶追繳5億元不法所得。


國泰併世華案,判11年;
元大併復華金,判10年,合併執行18年。

我這裡,拿馬英九的富邦併台北銀來比對,

併北銀不實言論 富邦金擬提告富邦金控今天針對外界部分人士毫無根據發表「以小併大」、「黑箱作業」、「賤售北銀」等不實言論,發布嚴厲聲明,若造成形象受損及商譽損失,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嗯,就用這三點好了,

「以小併大」、「黑箱作業」、「賤售X銀」

國泰金「以小併大」世華銀?當然不,怎麼,就你富邦金有律師,我們國泰金養不起嗎?

元大併復華金,「黑箱作業」?媽的,不知道我們家的律師是誰嗎?

『被質疑購買元大一品苑豪宅,價格比扁家還要便宜,檢察司司長陳文琪,上星期出面喊冤,法務部一個星期後還她清白。法務部次長吳陳繯:「她們沒有透過代銷公司接洽元大建設,來洽購一品苑豪宅,減少了6成代銷手續費,並非以6成、6折的優惠價格購買。」

法務部根據陳文琪夫妻的財產申報,認定夫妻倆年薪破千萬,有足夠能力購買每坪76萬元的一品苑。至於外傳,陳文琪的律師先生陳世寬,曾經干預檢方搜索元大金控,法務部約詢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吳文忠後,也認為沒有問題。吳陳繯:「陳司長就整個具體的個案,也沒有用職權介入偵查。」』


賤售X銀?

來,版主請大家,說說公道話,這國泰金和元大金,可以「貴買X銀」嗎?不怕被小股東告背信罪嗎?

要貴買?行賄貪腐的阿扁要做啥?

結論:
阿扁收賄,給財團併國家的銀行,判18年;
馬英九沒收賄,也給財團併台北市銀行,這個要判幾年?

對了,馬英九後來,當了總統,二次金改弊案爆發,法官判這是個弊案,阿扁要關十八年,卻不知甚麼理由,判財團無罪,馬英九的特偵組也不上訴,

所以等於馬英九沒收賄,給財團併國家及台北市的銀行,

國泰併世華案,判11年;

元大併復華金,判10年;
加上
富邦金併北銀..

馬談富邦案:典範非弊案國民黨行動中常會昨天移師台中市大里區舉行,黨主席馬英九表示,「富邦案是典範,不是弊案」,合併後連當時的財政部長林全、次長張秀蓮都公開稱讚,外商也稱道,「民進黨把富邦案當弊案打,可見他們真的沒步了」。

有人說,嗯,就是邱毅在政論節目公開講:宇昌案簡單的說,如果是馬英九幹的,他就不用選了。我說,這富邦案,要是蔡英文幹的,這一會子,恐怕已經關進大牢跟阿扁做伴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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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595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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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人
回娘家看熱鬧^^
2011/12/22 13:58

這是大衛跟哥利雅的戰爭,上帝還沒顯大神能,別急(^^)
-----------------------------------------
師父
知道您還有[大滲能]絕招還沒使
真的替您老鬆一口氣
請趕快屎一屎
不然只能用下列這種招回應~~[忘了在哪看到,你這招是有公式的..

不會游怪大毬;不會跑怪屎多;不會生怪鄰居,經濟差怪國際,有弊案怪前朝,執政爛罵在野。]

徒弟我覺得超沒面子耶^^
師父別氣急
cjs大師兄也回來插刀了
師父加油(ㄚ別加錯萬金油ㄛ)^^


馬米酒!! 凍蒜!!
馬米酒!! 凍蒜!!
2011/12/22 13:54

真的!
要拼 黨與財團 的經濟,唯一選擇 馬英九!! 千萬不能選民進黨!!
===============================================
年度     中央中投公司上繳           年度     中央中投公司上繳
         國民黨股利收入(億元)                國民黨股利收入(億元)a
2005         7.7                             2008           24.9
2006        10.2                            2009           15.4
2007         0.0                             2010           28.9
-------------------------------------------------------------------------------
Total        17.9                                               69.2

民進黨執政的話...太恐怖了!!
股利少四倍~=______=~!!!


說好的高空彈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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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XD
2011/12/22 13:46
反正我這裡備妥好幾篇富邦案,馬英九乖,別怕唷(^^)

--------------------------------------------------------------

樓主好有自信啊~ XD

樓主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理念就是就馬英九事論事, 人家可笑得咧, 老實說, 人家還怕你們不就馬英九事論事, 這樣就沒助選的效果啦~ XD

說好的高空彈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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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原來如此~ XD
2011/12/22 13:40
因為是 2004 年, 因為陳水扁正要 A 錢, 所以北檢簽結富邦併北市銀案; 同樣是 2007 年, 因為馬英九要選總統, 所以北檢要辦馬英九.

樓主的意思就是, 民進黨操縱北檢吧, 那樓主還要讓民進黨上台的原因原是為了操縱司法是吧~

樓主好可愛, 一直一直在漏餡~ XD

jun5238(jun5238) 於 2011-12-22 14:18 回覆:
這暴爛的司法像條狗,欸..

『被質疑購買元大一品苑豪宅,價格比扁家還要便宜,檢察司司長陳文琪,上星期出面喊冤,法務部一個星期後還她清白。法務部次長吳陳繯:「她們沒有透過代銷公司接洽元大建設,來洽購一品苑豪宅,減少了6成代銷手續費,並非以6成、6折的優惠價格購買。」

法務部根據陳文琪夫妻的財產申報,認定夫妻倆年薪破千萬,有足夠能力購買每坪76萬元的一品苑。至於外傳,陳文琪的律師先生陳世寬,曾經干預檢方搜索元大金控,法務部約詢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吳文忠後,也認為沒有問題。吳陳繯:「陳司長就整個具體的個案,也沒有用職權介入偵查。」』


誰養牠,就咬誰的敵人,政黨不輪替,會讓某色的貪官爆漲。政黨輪替,就是讓這條狗多咬死一些藍毛綠毛貪官,老百姓苦日子可以少過一點。懂唄。

說好的高空彈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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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氣急攻心啦? XD
2011/12/22 13:35
不會游怪大毬;不會跑怪屎多;不會生怪鄰居,經濟差怪國際,有弊案怪前朝,執政爛罵在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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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招是民進黨在用的, 怎麼, 你在罵民進黨啊? XD 建議樓主一下, 覺得氣血攻心快要腦充血時, 出去喝口水, 喘口氣吧~ XD


說好的高空彈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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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這樣欺心就不對了~ XD
2011/12/22 13:26
你那哪叫討論了? 反過來講好了, 2004 年北檢就查過富邦併北市銀一案, 也無事簽結, 樓主是怎麼就馬英九事論事的? 對蔡英文可有此等論事法的一半? XD

沒有的事別欺心亂講, 就像樓主以前虎爛你關心的是"總統這個職務", 這個笑話一樣~ XD

jun5238(jun5238) 於 2011-12-22 13:34 回覆:
當然無事簽結,那時可是阿扁在執政,二次金改正在家裡頭公開招標,換成你是阿扁,會判富邦有罪嗎?

今天如果還是阿扁執政,二次金改也全是以大併小,白箱作業,貴賣國產,過程乾淨,比馬的富邦案還要典範...阿扁讓國家持股價值大增,造福全台灣,乾脆說全人類,全宇宙好了,

反正我這裡備妥好幾篇富邦案,馬英九乖,別怕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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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幹嘛辭窮成這樣啊? XD
2011/12/22 12:58
樓主只看到金融風暴時的 16 萬, 卻看不到陳水扁時代一次就從 27 萬少到 20 萬的慘狀, 也看不到今年回升到 20 萬的現況, 果真是就馬英九事論事的好典範啊~ XD
jun5238(jun5238) 於 2011-12-22 13:29 回覆:
忘了在哪看到,你這招是有公式的..

不會游怪大毬;不會跑怪屎多;不會生怪鄰居,經濟差怪國際,有弊案怪前朝,執政爛罵在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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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
2011/12/22 12:53
美國人 cjs 那麼閒啊? 連我啥時要進來消遣都要管啊? 你誰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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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cjs別鬧了~ XD
2011/12/22 12:49
還蔡英文正氣咧, 蔡英文馬屁還差不多~ XD

不過無所謂, 人家樓主自己承認了, 他是就馬英九事論事, 就是黑的要說成白的, 對的要說成錯的, 沒有的要變造出有的, 這個理念很了不起耶, 像樓主對蔡英文一手簽公文一手 A 錢屁都不敢放一聲, 連蔡英文去向組頭去要個三億都封了口, 抵死不討論, 我真的很佩服耶~

你美國人 cjs 在那邊插啥嘴啊~ XD

jun5238(jun5238) 於 2011-12-22 12:56 回覆:
我怎麼沒討論?我說:

蔡英文如果有犯法,馬英九不關,這叫瀆職,王建煊說,公務員光養著不幹事,月兩領萬也叫做貪污,馬總統月領五十萬,放著蔡英文的案子四年不幹事,是四年的貪污,每個月25倍的貪污,他一天要花光國庫十萬國務費,是每天五個貪污,

蔡英文的宇昌案,恰證馬總統尸位素餐,佔茅坑不拉屎,是有史以來最貪的領導人之一。

c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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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2 12:35
唉...

難怪馬先生會一直搥心肝;[我們是不是比較能"幹"?]

原來是講這些徒子徒孫"沒頭面的"這樣子的"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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