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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前,馬英九的三種港人行為
2016/05/06 13:42:00瀏覽684|回應9|推薦4

520前,大家有目共睹馬總統一心一意想攪亂台灣,從南到北,延伸到海上,甚麼東海攪亂倡議,南海攪亂倡議,最好是搞個世界大戰,天下大亂,馬的逃跑情勢大好。

這 讓我想起三種港人已經眾所皆知的惡行,第一種是從前有一個港男來台觀光,在搭捷運時對女子性騷擾,有婦人大呼抓色狼,結果被港男告公然侮辱,關在警局,還 要花錢交保才放出來,事後該婦人由時任市議員的賴素如開記者會對社會訴冤。而這個港男,則是在很短時間買機票就跑回去香港了。

這就像是馬英九日前慢跑暖身時故意露蛋性騷擾蔡英文的女記者,女記者說她被嚇到哭哭後,聽說女記者也被告了,這個港男橋段因為推出時間早了點,馬英九遂沒演出下半場,也就是隔幾天趕緊買機票飛去香港。

第二種港人惡行,是兩個港女,來台灣旅遊到處租屋,租到不想住了就逃跑,屋主去看房子傻眼,怎麼冰箱冰著用過的衛生棉,彈簧床還被拉屎尿...後來,

由 於2女的國語有廣東腔,民宿人員當時就起疑,但無法確認她們就是「惡搞租屋2人組」,今天中午到了退房時間,2人卻未辦理退房,業者即報警處理。根據電子 媒體報導,這家倒楣的民宿也遭她們惡搞,包括整包衛生紙丟入馬桶、在塗鴉牆留言「台灣 IS CHINA」等,讓業者忍不住抱怨2人「惡質」。

蘋果日報查出,

2 港妹說,她們在香港的案件是被陷害,但沒人相信,由於擔心坐牢,她們只能逃離香港,選擇台灣的原因是「英文、日文不好」。女警葉芯瑜問她們,「為何沒有逃 到大陸?」,2港妹說「怕被恐怖的大陸人摘器官去賣」。邱曉彤說,她們害怕被送回香港坐牢,因為電影裡的監獄都很恐怖,如果台灣警察要把她們遣返,她們會 自殺抗拒。

看來兩個港女不笨嘛,跟割喉曾男或全世界台灣詐團都知道,還是台灣的牢好坐...台詐嫌:早知在陸判刑就不敢重操舊業。或者說,讓馬英九隨便去當祖國哪一個區的區長,在他卸任逃跑前,敢不敢像他在台灣幹的事一樣....嘿嘿,就算是跑到天涯海角,祖國都能把馬遣返掉唷。

第 三種港人惡行,是我在拜讀金庸傳看到的,這種港人現在都改稱為「五毛黨」,當時在香港,只要敢說祖國壞話,五毛黨就會率眾直接攻打,金庸只不過勸祖國大饑 荒餓死幾千萬人了,可不可以別往非洲送錢(要不然大家以為祖國與肯亞的好交情是怎麼來的),也別跟美蘇軍備競賽發展核武,祖國馬上反嗆就算不要褲子,也要 核子,然後五毛黨的港人就武力攻打他了,金庸本人因為命大,逃過一劫,但是當時另外被燒死的媒體人有好幾個,最後終極統一了香港。

這種港人的惡行,我現在想到還會不寒而慄。520前,馬總統若只有前兩種港人惡行,說真的,那還真是天佑台灣哩。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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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天
2016/05/07 19:14

真想請檢察官出身的那位靈媒,幫大家向老天爺問問,怎麼看台灣主權問題?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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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7 04:31
兩架F-18伴飛,大老們嚇的臉青筍筍....回來後一定幹翻馬英九.....原來是讓他們去做釣餌,

要是發生意外,為國捐軀,那文章可就做大了...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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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7 02:55
6樓. <=>先生;

您是台灣人,cjs就是馬英九了......

<=>
2016/05/07 01:17
台灣在靈魂上早被閹割。

台灣是個島。誰不知道呢?台灣還夠大。誰不知道呢?但在海權邏輯裡,一個劃不出經濟海域,形同被封鎖的島,根本不算島。只是一塊長得像「島」的小陸塊。一塊可以住人的「礁」。

失去了「太平島」,默認了「沖之鳥」,台灣將徹底失去海洋。台灣頂多只能算是地球上絕無僅有的「大礁」。比澳洲的「大堡礁」還不如。島國、島國,既不成島,更不成國。極悲。

某些狂熱獨派的朋友,如果「島內」、「島外」的稱謂都會氣憤莫名,口水四濺,那麼,改稱「礁內」、「礁外」呢?

對海洋問題的理解必須是台灣公民教育的通識。台灣在「人工獨」越來越明顯,甚至公然宣布「釣魚台是日本的」之後,精神上早已經自動降島為礁。連「指礁為島」、「指島為礁」這種鴨霸都吞下。

台灣是個「美麗島」?在我的認知裡,美麗礁吧。頂多。這一天,身為台灣人,我誌以哀。

.
2016/05/06 21:39
有時候不得不懷疑,整個台灣的六、七成以上的人,都是被迫害妄想症患者,他們都有一個顯著的特癥,就是凡事都是馬英九的錯,馬英九是一切罪惡與苦難的根源,馬英九是一個醜惡而腐敗的黑暗集團的代理人,他正在或是肯定曾經進行了不可告人的勾當,因此,所有的人挫折、困厄與不平待遇,都是因為馬英九造成的,都必須跟馬英九去聲討。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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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6 18:04

不禽不獸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

【【即時短評】窘境孰令致之? 時代力量】「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議案進行協商時,由秘書長派員支援,全程錄影、錄音、記錄,併同協商結論,刊登公報;亦即,依法並未規定或允許協商過程直播、開放媒體採訪。因此,柯建銘上午說,時代力量若要改變現狀,就必須提案修法。柯建銘又說,協商如果讓記者進來,大家恐不會說真話。

我認為,柯建銘這裡倒是說了真話....

 黨團協商紀錄未依法公開 民團至監察院檢舉立院瀆職
  立法院於會期最後一天(5/31)深夜偷襲通過會計法修正草案,引起全國嘩然;雖然立院已在6/13處理行政院所提之覆議案,但此修法鬧劇突顯了立法院黨團協商制度性的問題。而其中最讓人詬病的恐怕就是「黨團協商」的密室政治。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條規定:「議案進行協商時,由秘書長派員支援,全程錄影、錄音、記錄,併同協商結論,刊登公報。」立法院長王金平也曾對外表示,「協商時除了紙筆記錄,也有全程錄音、錄影,完全透明化,沒有密室協商。」然而,近年來包括集遊法、電費調漲、食品衛生管理法、軍公教年終慰問金等重大議題,立法院卻從未對外公開過任何紀錄。

蘋果日報社論有一次評論馬總統,說他翻來覆去,不禽不獸

蘋論:不禽不獸的總統

森林裡走獸召開大會,邀請蝙蝠來參加。蝙蝠說:「我不來,我不是獸類,我是飛禽。」飛禽開大會,也邀蝙蝠與會。蝙蝠也拒絕,說:「我不來,我屬於獸類。」於是飛禽走獸互相走告:「以後開會不要找那個不禽不獸的東西。」

不過,現在我們才知道,原來立法院甚至連一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都是不禽不獸,叫他直播時,他說要修法,但是法律已經規定要公布的,他卻從未對外公開過任何紀錄,

難怪這麼不禽不獸!


頭殼壞去
2016/05/06 15:59

什麼叫「蔡英文的女記者」?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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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6 15:17
相信馬總統有考慮過[軍管台灣]...只是老美也擺出態勢;


史坦尼斯號美申請停靠香港被拒是一回事,在你馬總統身邊徘徊又是另一回事...

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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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6 13:54
52,茅坑濯足算煞風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