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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7 13:29:15瀏覽531|回應4|推薦2 | |
陳長文:民主不該是冤冤相報的循環 首先,我想說的是,當你聽到法律人在說「OO不是XX」這種句型時,就該掉雞皮疙瘩了,我記得我第一次聽到是吳永梁說頂新案檢方起訴範圍,不是名嘴說的餿水油案,後來果然就判成越南飼料油到台灣是人吃的食用油,你猜怎麼著? 頂新案無罪,竟把全台灣都當成豬狗畜牲了。 可見這種句型之威力有多可怕。不過陳長文這篇文章,標題說【民主不該是冤冤相報的循環】,內容哪有談到啥民主不民主的?好比說民主既然不該是這個,那該是哪個之類,不,他內文從破題就是在談轉型正義,那幹嘛標題要寫民主不該是冤冤相報的循環呢? 原來啊,這是學法的另一門不傳秘技,叫做偷換概念,說穿了,就是想說新政府要推「轉型正義」是在冤冤相報,把轉型正義污名化,但是這樣平鋪直述,騙不倒台 灣人,會這樣說的都屬於二三流的辯士說客,只會跟別人吵架之流,讓法學教授來幹,一定要玩些技巧,這個技巧就叫做偷換概念,先把民主不該是OO,這個OO 可以有很多,像是民主不該是放屁,民主不該是吃屎..我可以馬上列出一百個,但是底下要說新政府的轉型正義是在冤冤相報,標題就出來了 民主不該是冤冤相報 哈,然後裡頭再談轉型正義,這不就完成了?只是鄉親啊,那甚麼時候,民主等於轉型正義了呢? 至於內文,我就不多批評了,日昨中國時報整理了近兩年12件逃死的案子,
法官都花了很大的精神掰免死的理由,就算理由再荒謬可笑,但是如果叫你來掰,怕是只會更可笑。回頭我們要問,那法官幹嘛這麼費心勞力呢?他們只要把陳長文這篇大作拿來, 民主不是冤冤相報的循環 阿哈!以上12個逃死的理由不就一次具足?哪個受害人家屬再在那裡夭飽吵,就是反民主,還是..ㄟ,你不夠轉型理性唷! 茲舉一例,證明陳長文談轉型正義卻偽稱談民主,還能談出不是冤冤相報的循環有多不理性,眾所周知,馬任上幫江國慶冤殺案平反了。就是查出江國慶是被陳肇敏等濫權追訴致死的,但是檢察官全都不起訴,難道檢察官們也是認同陳長文:民主不該是冤冤相報的循環嗎? 喔,檢察官說依法超過10年追訴期。 但是鄉親啊,從高雄氣爆與唯冠大樓倒塌案知,要案發才起算追訴期,也就是說江國慶是死了十幾年沒錯,可是追訴期該從發現冤殺開始算。無論如何,就算從死開始算,追溯期也是20年啊! 檢方及江國慶母親聲請再議,高等法院檢察署去年7月將全案發回北檢續查,要求北檢追查陳肇敏等人是否觸犯殺人罪。北檢上午偵結,認為陳肇敏等人涉嫌私行拘禁致死及濫權追訴致死罪部分,已逾追訴期。 然後馬總統就盤剝台灣人的錢近一億給江媽媽做冤獄賠償,難道這也叫民主,不是冤冤相報的循環嗎?那肯定是..民主,是這個冤不報,製造更多別的冤大 頭的循環了。果不其然,這筆賠償金,沒事後的陳肇敏等是一毛也不賠,因為他們沒判罪,沒罪幹嘛要賠?這些人個個終身俸每月十萬的還是照領。像這個時候的民主,就該改成 民主,是這個冤不報,還給加害者終身俸加18趴的循環了。 於 是,雖然江媽媽拿到近億賠償,她的眼淚還是一直掉,官司一直打,一直被馬政權司法駁回,所謂的司法正義,從這個案子看,從來沒在江家發生,甚至還 波及無辜的所有台灣人,人不是台灣人殺的,卻是台灣人要賠。由此可知民主壓根兒就沒有是或不是這個還是那個的循環,那些通通只是阻擋別人追索正義的一種邪 惡理由與藉口,是去他的民主!把害死江國慶的真兇抓出來明正典刑,是要彰顯社會公義與正義。而司法硬生生推遲了那麼久,讓江爸隨兒子含冤而逝,追究這種扯 爛污司法責 任,才叫「轉型正義」,跟民不民主有何相干?所以我說 民主啊民主,多少罪惡假汝之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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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