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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之屎,精煉後無毒就能吃嗎?
2016/05/08 06:59:01瀏覽644|回應8|推薦2

聯合報社論【WHA之刺:吞下或吐掉】結論說:

...後果,可能是使台灣失去更多的尊嚴。就像這次世衛組織的邀請函,較以往多出「一中原則」的條件,不正是如此?我們也要提醒民進黨:作為執政黨,應該拿出成熟理性的表現,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在兩岸關係上,民進黨既然主動挑釁,就不要再作哀兵狀呼喊冤枉,說對岸「給台灣穿小鞋」云云,那只是暴露自己的外強中乾。負責的政府,請勿將兩岸外交戰當成國內政治消費的工具,那對台灣無益!

實 在覺得很奇怪,台灣不是香港,哪來的這麼多五毛黨,說法千篇一律,都說是台灣先主動挑釁,先對不起祖國。祖國善意用盡,台灣把壞事做絕;是台灣對祖國不 仁,莫怪祖國對台灣不義;台灣以為有那麼一丁點的民意就敢反對祖國,人家祖國可是有十億的民意..ㄟ,這個極權政體的民意,應該與我 們認知的不大一樣。

說起來,祖國之於台灣,就像是郝市府要都更文林苑,台灣當然就像是王家跟那一群學生了,張景森形容這群學生是....張景森的臉書說:

史上最Kuso的一場社會運動,疑似被建商及政府迫害的王家,原來只有56.06坪的房子,現在分配到新房子有五戶,總共175.02坪,價值上億。
幹,真可憐!我是說那些去王家辦燭光晚會,為正義哭得死去活來的文藝青年。

還記得當時現場可怕的場景,郝市府派出了大批軍警,以馬總統甫當選連任,挾反正不能再選要幹甚麼都行,【520前山頭全要攻下人要一次殺死】之姿,第一線鐵血部隊攻山頭前的對話...

2012年03月31日【張芳榮、何哲欣╱台北報導】北市府本周三以優勢警力強制驅離文林苑聲援民眾,未料竟有現場值勤警員在臉書po文,「這麼早就開趴很嗨」、「抓一個小屁孩」、「那麼多記者在又不能直接搥他們」等不當行為和言詞,甚至有警員持手電筒打閃燈阻撓媒體拍攝,對此脫序行為,北市警局昨對這7名警員與當天現場指揮官祭出處分。

那 麼這趟祖國對付台灣,只不過是規模更大,連台灣這些軍警也成了祖國眼裡的小屁孩罷了。現在祖國要把台灣抓去都更,比民意,人家是十億,台灣最多一 千多萬,另外的是五毛黨。比財力,幾百棟文林苑都蓋得出來,還能蓋得又快又好。不如乾脆這樣,由祖國給台灣人發回新疆,西藏還是內蒙幾十個台灣大的地去安 生如何?

然後隱約間,我仿佛又聽到張景森的聲音在耳邊迴響起來...

幹,真可憐!我是說那些為國家辦燭光晚會,為民主哭得死去活來的台灣青年。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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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56119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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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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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8 17:01
52,茅坑加了枱燈不可以當書房嗎?
jun5238(jun5238) 於 2016-05-08 18:28 回覆:
不建議,容易便秘或痔瘡,而且書也會臭臭的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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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8 14:05

笑著準備被捅   

對WHA邀請函怎麼看?蔡英文笑而不語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14
2016/05/08 08:17

我的判斷是無論是魚刺,大便還是WHA之屎,精煉後無毒,還是不能吃,因為極有可能會卡住氣管,窒息而死。

>

為什麼WHA對我們是屎? 如果52不狼吞虎嚥就不會卡
52也無須非得吃屎吃到卡喉管 屎可用來製造沼氣發電灌溉用肥料

如果只是魚刺 有聽說精煉過的鯊魚刺 卡死人的嗎 不狼吞虎嚥才怪

jun5238(jun5238) 於 2016-05-08 10:47 回覆:
第三點應該是種誤解,有人傳說鯊魚軟骨可抗癌,原來是因為科學家發現鯊魚不大會得癌症,尤其是軟骨組織更不會,商人就把鯊魚軟骨磨成粉說能抗癌,這是誤解,因為後來還是有發現鯊魚軟骨長癌的,而鯊魚軟骨不大長癌的原因也找到了,那是因為血管不容易長在軟骨上,沒血液輸送養分,癌細胞就算長了,也會活活餓死,美國佛克曼醫生因此鑽研血管生長或不生長的學問,想用殲滅供給癌細胞養分的血管來抗癌,實驗一度出現重大突破,號稱只要是小白鼠身上長癌都能治好,可惜研究數十年後,只發明一種眼睛藥(與血液輸養有關)與心臟藥(可新生血管繞過阻塞的血管,不必再吃硝化甘油或架支架)。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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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8 08:06

總統馬英九今出席聖約翰科技大學校慶,對於媒體提問「WHA邀請函」一事,燦笑回應「正在看!」

聯合報社論【WHA之刺:吞下或吐掉】結論說:  ...後果,可能是使台灣失去更多的尊嚴。就像這次世衛組織的邀請函,較以往多出「一中原則」的條件...

那麼馬總統幹嘛看得這麼開心,這麼寫意,身心疏通,開暢無比,舉世間所有笑容,像是賊笑,冷笑,奸笑,竊笑,露蛋笑,攻鳥笑,死不完別人家的孩子笑...都形容不出,一定要另創新詞的

燦笑呢?

【《時代》指台灣是詐騙天堂 羅:台灣恥辱】國民黨籍立委許淑華今天上午在司法委員會中針對美國《時代》雜誌報導台灣成為國際詐騙集團的天堂質詢羅瑩雪的感想,羅表示,她也聽說了,對於台灣成為詐騙集團的發源地,她認為這是台灣的恥辱..

羅瑩雪,就是日前坦白招認

連羅瑩雪都不騙了,只剩下馬總統還在騙】...講真話很舒服之前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馬司法詐團的重要成員,當時代指馬政權是詐騙天堂時,羅瑩雪就忍不住雀躍之情,立刻接口說這叫【台灣恥辱】,聽清楚沒?她是在說你們台灣真恥辱啦。那麼,當祖國讓WHA發函,用「一中原則」,也就是馬習會上馬總統真正有說的話(事後掰的都不算),

馬英九致詞全文
習先生,大陸與台灣代表團的各位女士、先生,以及在場的媒體朋友們,大家午安,大家好!今天.....,我願提出維繫兩岸和平繁榮現狀的五點主張:第一、鞏固「九二共識」,維持和平現狀。海峽兩岸在1992年11月就「一個中國」原則達成的共識,簡稱「九二共識」

終於把台灣這個恥辱修理到,讓他丟臉到了,回想過去八年,貪污挨罵,人渣治國也罵,詐騙633被罵,不捐薪也罵,這會子要下台了,終於能一次全跟台灣人討回來,馬英九還不大大燦笑一番,能行嗎?

jun5238(jun5238) 於 2016-05-08 08:13 回覆:

或者與2012,520前的心情一樣

這麼早就開趴很嗨」、「抓些台灣小屁孩」、「...又不能直接搥他們

心情愉快,嗨翻了的....這不叫燦笑,甚麼才叫?


c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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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8 08:05
[馬總統看到在燦笑個啥勁呢?]....因為馬上要被授勳了;

特級解放勳章:直接領導原國民政府軍整軍起義有功的人員.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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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8 07:42

不過就算同樣有錢判生,把頂新案魏應充判無罪的吳永梁再會掰,碰到沒錢(應該是比較沒錢)的富味鄉,照樣能用同一個法條,不做目的性限縮解釋的「客 觀上有造成人之生命、身體、健康危害之虞為限」,只要摻偽就有罪,一審判富味鄉案有罪,把法律當屁,司法當屁,判決像在放屁,喔,這不是說吃飯打嗝的放 屁,或是指法官在說謊瞎掰,鬼扯之類喔,告訴大家,這是指法官的詐騙,是有目的性限縮解釋,簡言之,只要符合法官的目的,叫他判摻偽以傷身為前提判魏應充 無罪可以,讓他改成摻偽不以傷身為前提判富味鄉有罪也絕無問題。

看懂了法官是如何決定吃屎,陳瑞仁沒講清楚明白的部分後,也該回到原點,探 討台灣人對馬貪腐政權三大餿假油案總瓢把子魏應充,頂新飼料油案無罪,正義餿水油案沒起訴(這可不是不起訴喔,是壓根兒就忘了是魏應充幹的,起訴一堆人頭 啦),只有歷時多年的味全假油案(與高振利共犯的,大家還記得高是誰嗎)一審判四年,大家真正有印象的,是那個沒起訴他的餿水油案啦,要不然怎麼會有啥吃 屎不吃屎的?吳永梁判的是飼料油案,大家也就糊里糊塗的以為他判的是餿水油案

「本案檢察官起訴的事實,是『頂新向越南大幸福購買越南家庭熬油業者的油脂後,加以精煉後,以食用油販售』的行為」,並強調頂新油案沒有媒體和名嘴所說的地溝油、回收油、餿水油等廢棄油脂相關情節、事證,合議庭不會隨之起舞。

看到沒?吳永梁判的根本不是【地溝油、回收油、餿水油】,這些油都是正義油案在判(判給人頭)的啦,吳永梁這裡根本是吃了悶虧,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我說吳永梁啊,法官不語那是誆你的,你還是可以對外解釋清楚啊,以免這個罵名跟你一輩子,全家都抬不起頭來。

然後彼此互問,到底大便精煉無毒可不可以吃?

呼!原來我這段補充寫得落落長,就是要回答【WHA之屎,精煉後無毒就能吃嗎?】(馬燦笑他正在看,要留在另一篇)的大哉問,這個屎,聯合報社論說的比較文雅,他說這叫做刺,魚刺的刺,才會發生吞下或吐掉的問題..

這次世衛組織的邀請函,較以往多出「一中原則」的條件

轉載一則日前的社會新聞:詐騙集團林姓車手因暗槓贓款55 萬元,遭集團成員拘禁9天凌虐致死,驗屍發現死者呼吸道、氣管還卡著糞便,施暴者強迫他吃糞致氣管阻塞死亡,台中地檢署昨依傷害致死等罪起訴許曉匠姐弟及同夥等4人。

好的,我的判斷是無論是魚刺,大便還是WHA之屎,精煉後無毒,還是不能吃,因為極有可能會卡住氣管,窒息而死。

那到底馬總統看到在燦笑個啥勁呢?這又是另一個人性的大哉問了,我留在別篇回答。


^-^
2016/05/08 07:28
症氣凶,有一點同情你,本以為再十幾天你就不用這辛苦天天放氣,一日兩回!看來沒完沒了,你繼續吧,不然要彆死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6-05-08 07:43 回覆:
巷子裡的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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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8 07:16

誰決定法官是否「吃屎」(陳瑞仁)

頂新案判決在「適用法律」最大的爭議,就是我國《食安法》第49條第1項所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明明沒有食品「客觀上有造成人之生命、身體、健康危害之虞 為限」這幾個字,法官卻以所謂「目的性限縮解釋」之理論,硬是加上這個要件而判決被告無罪。這種適用法律方式一般民眾實在無法理解,也難怪他們會大罵「法官吃屎」。

聯合報有篇特稿【輿論審判 法官籲適可而止】

媒體報導曾姓男子說「在台灣殺一兩人不會判死刑」,引發眾怒,不少人認為法院應判他死刑。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林孟皇昨天在法官論壇寫下公開信,他在信中指出,在輿論審判早已判定曾姓男子該死的情況下,承審法官再多的努力,再堅持程序正當、罪刑法定、罪刑相當等程序也只是枉然,只會引來訕笑、仇視。林孟皇指出,數名醫師鑑定都認為,曾男殺人的目的,其實是想要求死,而不是想要吃免錢的牢飯。也有醫師指出,其實曾是一直在想殺了一個人,沒有死怎麼辦,是不是要跳海或撞車?林孟皇認為,曾男殺人究竟是為了吃牢飯,還是為了判死槍斃,兩種動機南轅北轍,勢必影響日後定罪量刑。但案件還沒起訴前,已有輿論審判,不僅侵害曾接受公平審判的機會,也讓法官再次陷入民意的批判聲浪。

這個林法官我大概知道,ㄟ..這應該不是同名同姓吧?那..這不就是林益世一審的法官?一審把林益世貪污判無罪的法官?如果看過我日前對「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新解,判死曾男又沒錢,叫法官怎麼判得下去啊?像林孟皇這種法官,我當時就祝他升官發財,果不其然,現在已經高升高院法官,而他的前輩高院法官,就是判趙藤雄免關定讞的高院法官,哈,則是高升法院院長囉。

民間社團司法革命會人員拉白布條,指控劉嶽承在台灣高等法院時擔任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行賄案的審判長,刻意放水讓趙藤雄免去牢獄之災。花蓮地院庭長兼發言人李水源說,法官對每個案子,依法獨立審判,趙案是台灣高等法院的審判事務,非花蓮地院事項,當時高院已對外說明,地院不予回應。

司法革命會創會長莊榮兆說,趙藤雄案從偵查、一審到二審的訴訟階段都堅稱不犯法,卻在宣判前遞狀認罪爭取緩刑,高院也重開辯論庭讓趙藤雄認罪,趙認罪後,法官卻沒有曉諭葉世文與檢方,是程序上刻意放水。劉嶽承原任基隆地檢署檢察官,90年轉任台北地院法官,97年升高院法官,102年7月擔任台灣高等法院庭長,去年12月調派花蓮地方法院長,28日到任,曾審理過北捷殺人案及媽媽嘴強盜殺人案,將鄭捷、謝依涵判死刑

呼!這才真箇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法官如何升官發財的典範,像這種法官的論理論事,全憑自己心證,天王老子的他說了算,在從前呢?還只是草菅人命又不怕社會輿論,無慚無愧的模樣,現在是怎麼著?只准法官判生判死,台灣人講兩句都不行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