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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幫國家課稅 不如幫自己課一點
2011/06/21 18:49:23瀏覽1921|回應12|推薦5
楊儒昕:「與其幫國家課稅,不如幫自己課一點。」

『立法院未完成「稅捐稽徵法」修法,致6萬多件、近1,200億元的欠稅案,明年3月後恐「一筆勾銷」;行政院長吳敦義昨(20)日表示,會敦促立法院下會期完成修法,將追討欠稅期限從五年延長至十年,但同時對小額欠稅可放寬處理。』

有篇社論【
誰縱容欠稅大戶】,害我以為他有說是誰縱容欠稅大戶的...

欠稅很可惡,近年如商界聞人孫道存的例子,「欠稅大戶」卻不改花錢海派的作風和形象,難怪常成為媒體負面報導的對象。

欠稅誠可惡,但更可惡的應是「允許」欠稅行為存續
、甚至逍遙下去的結構性問題。這兩天有關「欠稅大赦」的新聞報導,讓很多民眾不平,也才恍然大悟;行政機關執行不力,立法機關修法不力,都是結構性幫凶的一環。

行政機關要追討欠稅,何患技窮
?孫道存的例子經媒體曝光,主管機關祭出可予「管收」的鐵腕,立刻催討到部分欠稅,並促使俗稱「孫道存條款」的行政執行法的「禁奢條款」上路。可見執法不難,非不能也實不為也。

行政院現在要補法律漏洞,卻受阻於立法怠惰。把責任全推給無黨聯盟,有點說不過去,畢竟國民黨在國會居多數,要「完全執政,完全負責」。』

下頭還有兩段,懶得貼了,說了半天,有說到是誰縱容了欠稅的嗎?

有人說:「是無黨聯盟嗎?

『立法院院會最後一天處理本案,朝野立委意見不一,行政部門釋出善意,對於五十萬元以下的欠稅案件「網開一面」不再追討,朝野黨團因此同意簽字,不料無黨聯盟臨時撤簽,協商破局。

別開玩笑了,還記得馬總統死命也要通過的特別費除罪嗎?馬總統把自己,自己人的政務官全除到了罪,偏偏沒除到無黨聯盟重量級立委顏清標當台中縣議會議長時的特別費貪污罪。開玩笑,這要真關進去,顏清標不知道還要縮水多少吋,這可是玩命的...

無盟希望將「議事業務費」納入除罪化對象,這意見一旦獲採納,無盟立委顏清標任台中縣議長時用公款喝花酒案,即可一併解套。

再說一遍,
顏清標用公款喝花酒案,如果沒被馬總統特別費除罪除到,那可是會真抓去關,關到鬍子白,像阿扁一樣,連讓某周刊利用殘餘價值,寫寫評論賺錢給兒子零花都不可得的呢!

雖然這事非同小可,性命交關,嗯,

『對於無盟顏清標立委及其他有關地方民代公費核銷爭議,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以後再處理。』

怎樣?就是不給你除罪!不然你敢咬馬總統嗎?不信,人家可是連媽祖,城隍,土地公的土地,都敢搶的唷。(按:請參【
馬英九搶神明地 保庇他連任成功)

這會子把
「稅捐稽徵法」修法沒過,賴給無黨聯盟撤簽,荒天下之大稽!敢問,這是在唱著哪一齣戲啊?

有人點了點頭:「那麼,是立法院囉?」怎麼會是立法院呢?我們就拿一女當關,萬夫莫敵,邱毅立委口中,家裡賣環保塑膠的民進黨女立委黃淑英來說吧。她最能代表立法院的實力。

都是她害的,不讓塑化劑變成毒品被管制,讓全國軍民同胞,馬總統加上吳院長,人人有份,都喝飽了塑化劑,


嘿,可是這回馬總統處理塑化劑,中規中矩,可圈可點,已經馬上把塑化劑管制起來。敢問,有人問過黃淑英委員的意見嗎?

有人笑說:「還問甚麼?黃委員難道還敢阻擋嗎?」不,我是說,馬總統說管制就管制,有需要聽黃淑英委員說三道四嗎?連立法院最夠力的立委,馬總統一點都不放在眼裡了,其他名不見經傳,或是把黃淑英立委誇得比天還大的邱毅,唉,那些更是不成氣候,不足與論了。

所以也不是立法院...那到底是誰呢?」有人說:「有了,肯定是行政院!沒錯,一定是!

行政院長吳敦義昨(20)日表示,會敦促立法院下會期完成修法,將追討欠稅期限從五年延長至十年...

吳院長雖然泰半時間都很假,接閣揆跑去香港鐵板神算,說是考察土石流。不過,馬總統既然說他悲天憫人,這裡就準過好了。如果再扯到從不在國民黨內拉幫結派,卻被南投縣長參選人李文忠查出,都是出外,出國與幫派老大共遊...再把檢舉賄選失敗,被關到長蝨子,好幾年不准選舉的李文忠扯進來,文章怕寫不完。(按:請參
司法他人之手症 李文忠拿和平獎】【呼籲李濤別再消費李文忠!)

我們就相信吳揆這趟頻頻擦汗,悲天憫人,是真的要改頭換面,重新做官,帶職參選副總統好了。

有人搔著頭,不解的問:「也不是行政院...那到底是誰呢?

『人有枯梧樹者,其鄰父言枯梧之樹不祥,其鄰人遽而伐之。鄰人父因請以為薪。其人乃不悅,曰:「鄰人之父徒欲為薪而教吾伐之也。與我鄰,若此其險,豈可哉?」』----列子說符篇。

報載
『施明德表示,他對許多人、事都抱持寬恕的態度,「但這不表示可以侮辱我!」主張言論自由的人,就必須為言論負責,「就像我當年反對兩蔣,要付出被關的代價」,這才是捍衛言論自由的真諦。』

我們可以這樣看,一開始,阿扁貪腐搞得民怨沸騰,施明德於是出來號召紅衫軍運動倒扁,每人收一百大洋。前頭紅衫軍流汗流淚,風吹雨打,嘶吼吶喊..阿扁死命扒著位,就是不下台,

有人問:「那施明德呢?」施明德?他很忙的...

施明德從二○○五年起,陸續對涉嫌誹謗他的人提出民刑事告訴,累積已有八件民事勝訴確定,合計獲賠九百一十萬元,被告幾乎都必須在三或四家報紙刊登道歉啟事。

號召紅杉軍倒扁,他自己回頭忙著打官司,嘿!準此,稅追不到,就跟彼時的阿扁倒不了,道理是一樣的...

與其幫紅衫軍反貪腐倒扁,不如幫自己多打幾趟官司。

解鈴還須繫鈴人,鑰匙掉了,怎麼辦?當然是撿起來。
誰縱容欠稅大戶?當然就是負責課稅的。

有人很氣:「板主,這個答案太沒梗了吧?

唉,答案真的就是這樣。昨兒個看到一條東森獨家新聞,那是追蹤新北市殯葬處燒遺體收紅包的醜聞,還記得上次報導時,一個女官員,看到影片還直悲天憫人的掉淚,新北市民政局長李乾龍,更是臉色凝重端坐在電腦前...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局長李乾龍等人前天以全國鄉鎮市長聯誼會名義,邀百餘位鄉鎮市長、區長聚餐,閣揆吳敦義與總統馬英九先後出席,民進黨立院黨團昨指出,將向特偵組告發李乾龍公然賄選,希望特偵組立即偵辦;黨團也會向監院要求調查其違反行政中立。』

這段真不知該怎麼評論,檢舉買票是反賄選,檢舉國民黨的買票,則是犯了誹謗罪。唉,這群民進黨怎麼這麼不怕死,沒看到李文忠被關時的一把眼淚,一把鼻涕,殷鑑之不遠嗎?

啊,差點又扯遠了,東森新聞昨天報的,是新北市吃飯民政局長李乾龍該管的火葬場,

今年三月東森新聞曾經獨家披露,火葬場收紅包歪風,沒想到事隔三個月,相關人員全部下台,新北市的三峽火葬場,成了三不管地帶,沒有清潔人員,滿地都是髒亂垃圾,館方甚至乾脆把垃圾桶鎖起來,不讓大家丟垃圾。

大家的稅金,請來的到底是強盜,還是土匪啊?

還是,「與其幫國家收垃圾,不如幫自己收一點紅包。

紅包沒得收了,此山是我開,火葬場是我開,不留下紅包,我就通通鎖起來,是這樣的嗎?

局長,酒滿飯飽,饜足之際,拜託您也管管事,怎麼,老百姓是請您來負責吃飯的嗎?還是您也..

與其幫市民管事,不如幫自己多吃點酒菜。

於是,楊儒昕說:「與其幫國家課稅,不如幫自己課一點。」

『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楊儒昕審查吳明珠中醫診所報稅案時,認為吳明珠應補稅 50多萬元。今年6月間,楊儒昕聯繫吳明珠丈夫見面,自稱在補稅案中幫助很多,但診所已被列為「查稅黑名單」,希望他們能資助150萬元,他可協助把名單往後挪,避免被調查。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楊儒昕藉公務勒索未遂,判刑2年、緩刑4年、褫奪公權1年,並應向公庫支付20萬元。緩刑期內須交付保護管束,並提供220小時的公益勞務。全案仍可上訴。』

看到沒,這是馬總統自矜自誇,『馬總統秉持「司法獨立,但不孤立,也不獨裁」的大方向,推動全民司法改革。
把稅金追到自己的口袋,緩刑4年?乖乖,人家李文忠檢舉賄選失敗,可是慢一天都不行,急如星火,立刻發監的呢!

多謝馬總統全民司法改革讓台灣老百姓開了眼界。『改革仍未成功,馬同志仍需努力』..我的媽呀!

嘆曰:

全民司法呼嚨的,全民總統他馬的,若是為了自己的,垃圾桶也打開的,

對了,剛剛倒垃圾,一堆三姑六婆都紛紛,極其惡意的把廚餘裝進花錢買的專用垃圾袋裡丟棄,嘴裡還不停咒罵政府,像極了要民變...板主是不曉得發生了啥事,民政局長,您知道嗎?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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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想到蔡英文跟這個姓楊的...
2011/06/22 08:44

蔡英文領十八趴,好像跟這個姓楊的一模一樣耶,

與其讓那麼多退休公務員領十八趴,不如我自己也多領一點,

不過他領得實在太多了,他一個可以抵十個公務員,可以抵一千個老兵,

果然是越有錢的人開銷越大,污得越多啊。

扁家也是有苦衷的,一個月的醫療費就要五十多萬,比我剛出社會時的年薪還多,

還不包括他買帝寶和人文首璽要付的貸款...不對,好像那是人家送的不用付錢,

所以不多收點錢怎麼支轉得過來啊。

台灣人真是窮人不知富人的苦,太不體諒蔡英文和陳水扁了。



阿扁應該也是一掛的
2011/06/22 08:30

當初阿扁跟金控公司A錢,

想必也是想說,與其讓金控賺那麼多錢,不如幫我自己賺一點。

扁嫂喬南港展覽館標案收現金,

應該也是想說,與其讓建商賺那麼多錢,不如幫我自己賺一點。

強盜搶錢小偷偷錢,想必也是想說,

與其讓你們這些有錢人賺這麼多錢,不如幫我自己賺一點。

所以說民進黨政府根強盜一樣,對吧?



放輕鬆~
2011/06/22 08:11

這邊是無聊人瞎哈拉喇賽扯屁的地方,

不要太認真,認真你就輸了。

在這裡瞎掰才是王道,請發揮創意盡量掰,別太嚴肅~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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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6/22 03:15
Dear little monkey;
.....
.....

Yours love,

cjs

花果山的小猴子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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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2 02:50
我再舉個例子,就像經理絕不會自稱經理,市長也絕不會自稱市長一樣,經理、市長是敬稱,不是自稱。

近年的電視常看到子女給父母的信屬名「愛兒XX」,給父母立的牌位、墓碑,落款也寫「愛兒XX立」,叫人笑掉大牙,因為這些都是大陸劇,以前老三台的戲劇很少犯這種錯誤,我還慶幸台灣的中文教育比大陸成功,想不到台灣也有「板主」這種自稱敬稱不分的。「愛兒XX」是父母對子女的稱呼,子女自稱應該是「不肖子XX」「不肖女XX」才是。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6-22 06:31 回覆:
那不是敬稱,那叫稱謂,

昨天看到有個小孩被他老子揍,老子邊揍邊罵『不乖,不讀書,以後考不起三趴,看把拔怎麼教你』,罵完隨即惡狠狠的打起了兒子的屁股。(^^)

花果山的小猴子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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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2 02:37
就算是討論區的形式,也不會有版主自稱「版主」,閣下的文字中履次以「板主」自稱,閣下連敬稱、自稱的都不懂嗎?而且已經提醒閣下「板主」是錯字了,閣下的回覆又寫錯,真是履勸不改!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6-22 06:26 回覆:
唉,那是在對話,有人稱『板主』,板主稱『有人』,看不懂伽利略的「對話錄」嗎?去隨便找本佛經也成,

阿難引述佛的話,前頭就加個『如是我聞』,請把板主或有人的對話,視同『如是我聞』,被本板主以對話形式錄了下來就好。

金剛經說: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花果山的小猴子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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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2 02:29
自問自答,就算討論區的文體嗎?人家真正的討論區,哪段話是誰的發言都看的一清二楚的。樓主的文字,哪裡問哪裡答都標不清楚。也教人摸不清哪段和哪段是同一立場。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6-22 06:21 回覆:
這裡是模擬的,不是真正的討論區,本板主通常會以粗體代表發問者的疑問,或以『』代表引述來的文字。

如果您對『板主』很在意,請以虛擬來的板主視之,范蘭欽就是沒學到這招(^^)

測試一下!
故而藍綠總統,算計圖謀私利,都想連任執政!
2011/06/22 00:25

君子欲能畢會,必具牛酒宴飲,酣暢淋漓,而獲群眾之心.意圖選舉後援,廣結同道聲應,電邀鄉親聚會,以為親好之道也.常以請客吃飯,聯誼拜票之名義,饋贈精美之禮品,故惹賄選之疑雲.檢調搜索偵辦,列舉相關名冊.認定涉及選罷法,逕行提起訴訟,當選無效之訴.然後法庭審理,依法禠奪公權,當選人之資格!

縱聞立委勝選,佔據區域名額.俄而檢調問罪,構成賄選事實,終究不能保位.故由刀筆之吏,案件扭轉乾坤,輕易撼奪是也.誠因如此,論及法侓規則,眾惶惶而畏懼,上恃以為利器也!總統之權大,賞罰奪予,頤指氣使.故挾法官之法,升遷利害之威力.法曹迎風希旨,大智若愚,可遣司法驅使也.呵呵呵.凍蒜之聲,不絶於耳!在野幹著收押,執政閒則沒事!州官放火這檔事,又不是第一次!


南部人
推版
2011/06/21 22:22

給花子:

文天祥可以放正氣(簡稱~~聞氣)

棺材店就不能有老闆?(簡稱@@棺材)

p.s.:湊10人小組捧場


花果山的小猴子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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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1 22:13
格主答非所問,在下只是針對「板主」二字,非關文體。
不過格主的文體,閱讀上的確令在下摸不著頭腦。所以不敢妄評。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6-21 22:19 回覆:
我也講的很清楚,文體是以討論區的形式為之,一人發問,一人負責回答,算是流行文體,很難想像台灣的網友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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