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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司法馬總統 江國慶哪兒平反了?
2011/05/25 13:28:09瀏覽2922|回應27|推薦7
十年磨一劍,霜刃未曾試。今日把示君,誰有不平事?---唐·賈島《劍客》

『江國慶疑遭錯殺案偵結,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今天表示,總統馬英九認為軍方當年做錯了,現在軍方依法律程序為江國慶進行再審「司法平反」,不管偵結或再審結果,總統都尊重。

范姜泰基指出,馬總統今年2月1日親訪江家,代表政府向江家誠懇認錯,並允諾協助家屬平反,取得應有賠償。馬總統此一舉措,代表「社會平反」的意涵,但「司法平反」必須踐行法律程序後才能達成。』

有人問:「不知板主對馬總統老梗到掉牙尊重司法,又有甚麼新奇的看法?」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且容板主帶大家對一直尊重司法的馬總統,作一趟尋根之旅...

咳..結果板主一搜尋,談到馬總統『尊重司法』的文章太多,電腦差點操到當,如下

尊重司法馬總統 貪污養狗皆因公
尊重司法是放屁 馬總統被鄧振球
曾德水司法屁 馬總統說好香
馬總統笑話廢死 法務部研究處理

等等,還有更多,因為難以一一臚列,板主這裡偷個懶,改成負面表列,單說馬總統不尊重司法的部分好了。

有人詫異的問:「嘎?馬總統何時何地不尊重司法了,飯可以亂吃,屁不可以亂放...」是這樣的,本來板主也以為像這種萬中無一,比雷劈到,中樂透還難,啊,真是一種不可能的任務,不過剛看格友的一篇文章...Eureka!我找到了!

馬總統如果被刑求,陳肇敏如果被槍斃】『馬總統可以遙想當年被檢察官逼問誘導的不公平對待,幸好馬總統沒有被刑求自白認罪,也幸好馬總統結交認識陳長文大律師,否則司法迫害照樣會落在馬英九身上。

就是這段了。嗯,這裡我們不討論馬總統的特別費是不是貪污,把它除罪是不是逕行認定犯了貪污罪,余文是不是背黑鍋的小弟,陳長文發明大水庫理論,是不是玩弄法律與老百姓對司法的感情,乃至於法官是不是瞎掰的宋代貪腐歷史公使錢的橋段,這樣子會離題太遠,而且討論不完,既然這個格主認為那是馬總統被司法迫害...那就先准做他被司法迫害好了。

那麼,馬總統當時遭到這個不長眼,看不出人家是未來總統,官威顯赫,背景勢力龐大的前台北市長,還把他以貪污特別費究辦的小小...N個小的檢察官侯寬仁,天,我真想不出侯寬仁有任何機會,能對馬前市長有碰到他一根寒毛的舉動,更別說是設局,設詞誘導,要他乖乖認罪的任何可能,你侯寬仁是哪間烏魯木齊大學法學系畢業的?

人家馬總統可是哈佛大學法學博士高弟呢!星燭之火,焉敢與日月爭輝?也不秤秤自己的斤兩?去。

啊,對,板主差點忘了,要把這段過程,描寫成馬總統飽受侯寬仁的司法迫害,這樣才對。嗯,於是侯寬仁幾百段證詞,數十個證人證詞,有一段經證人簽名,書記官記下的筆錄...啊哈,被胡塗證人突然翻供,查驗光碟果然與筆錄上的有出入...

抓到了!BINGO!

呼,侯寬仁果然意圖司法迫害國民黨耀眼政治明星台北市長未來中華民國總統的馬先生。板主汗流一地,真是太難抓了...

後來,大家都知道,馬總統的特別費,為了配合馬總統參選總統的期程,三步併兩步,在唯一被關的余文要求快點關,不去上訴,以及眾家演員和跑龍套...喔,不,有個陳長文早不發明,晚不發明,湊巧這時發明的大水庫理論,以及法官過去從不翻歷史辦案,那陣子承審特別費,公暇之餘,還能從唐虞夏商周一路翻下來...哈!宋朝這種爛政府果然有公使錢這種東東。以史無前例的火速,判馬總統貪污無罪,競選總統成功。

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 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唐,陳子昂【登幽州台歌】

馬總統當到總統,嘿,果然是一個始終尊重司法的好總統,『反正司法判的是人家的事,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台灣哪裡不死人的..』不,馬總統總是愁眉深鎖,苦著臉『情所可憫,但是法有明定,實在愛莫能助。

只不過,對於當年把馬總統腦細胞嚇死一大半,一小半死活不知的那個萬惡罪魁,該千刀萬剮,嗯,也難消馬總統大王之氣的小小小檢察官侯寬仁...哼哼,來人呀,那個侯寬仁死哪兒去了?

報告,他還在當他的檢察官...

「嗯,拿出當年他司法迫害我的筆錄不實鐵證如山,把他告死!」

報告,這樣會被罵是干涉司法...

「咦,告人不是憲法保障的訴訟自由嗎?」

報告,那會被人質疑總統介入個案...

「咦,誰看到我跟司法院長滴咕過甚麼了...」

對於討回馬總統差點被司法迫害未遂的公道,馬總統死豬不怕開水燙,雖千萬人吾往矣,我說要告,就是要告!於是馬總統一審敗了,再告,二審也敗,還告,告到..敗到不能再敗,告也不能再告的終審定讞為止。

有人懂了,冷笑著說:「好一個馬總統式的尊重司法啊。

你以為這樣算完,還早咧...

『監察院對檢察官侯寬仁偵辦案件頗多質疑,最新調查發現,侯寬仁於九十一年偵辦雲林縣廢土棄置場弊案,使用訊問語詞與案情無關,使被告產生心理威嚇壓力,侯也出現笑謔怒罵意涵不當訊問用語。監委李復甸、葉耀鵬、杜善良調查報告指出,侯寬仁不當訊問的案件,監察院調查紀錄還不只一件,是許多有不當訊問檢察官中最顯著的一位,調查結果將由最高檢察署列入獎懲依據。』

如果九十一年沒翻到,可以翻九十年,八十九年...總有一天翻得到..有人冷冷的說:「就像差點把手翻爛,翻到公使錢的法官一樣。

於是,我們終於知道,馬總統的『社會平反』...有人回答:「就是板主說的『山寨道歉』

那麼,馬總統所謂的『司法平反』呢?有人答:「那當然就是馬總統要拿來還給江家老母親的『山寨公道』了。」(按:山寨道歉與山寨公道,請參【感謝馬總統不到六個月就還江家公道!】)

馬總統一看月曆...來人啊!江媽說給我六個月的時間,幫她找公道,現在就還,會不會太快啊...

報告,再過兩個月,江爸和江國慶就要從鬼門裡放出來...『對!對!快點把江媽的公道還給她,快!

嘆曰:

生名喚國慶,死亦被糟蹋,父子魂歸時,問馬討公道!

備註:在稍早一篇【愛護子女人情之常 馬總統還把江媽當人嗎?】文末,有要江家父子冤魂去謝謝馬總統的字句,有網友說:『阿扁當家,冤死的都沒人理,老馬當家,還能重審平反,真該謝謝馬總統...不對啊,謝個屁啊,馬總統只會一句依法辦理而已,就算你送他一兩億買安心錢他也辦不了啥事, 謝他個屁啊。』

簡答如下:有人快要餓死,阿扁是管他去死,馬總統好心:「啊,你快餓死了,真可憐,喏~~這個給你吃」結果端出一盤狗屎...這是謝馬總統餵的狗屎...

因為『謝』字意境太高,本篇直接請江氏父子的冤魂,逕洽睡夢中的馬總統,跟他討公道去。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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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525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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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下民進黨的態度
2011/05/25 15:16

針對江國慶案件,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今天表示,馬英九總統在四個月前信誓旦旦說要追究相關責任,但如今所有涉案造成冤死的軍職人員均未負責,民進黨對此無法接受,馬總統應負起相關責任,勿把司法改革當口號,對江國慶家屬造成二次傷害。

了不起的嘴砲啊! 江媽媽感受到民進黨支持正義的熱忱了嗎?

跟版主一樣,誰想花工夫去要害死人的壞蛋付出代價,

死的是江國慶還是王永慶根本不重要,

人家只要馬總統負起相關責任啊,

人家只對打馬,對對能帶來政治利益的事才有興趣啊!


amis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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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塗馬怎麼會找更糊塗的樓下講話呢?
2011/05/25 15:11
樓下確實不是替老馬講話,糊塗馬怎麼會找更糊塗的樓下講話呢?即使「智障國民黨」也不至於這般智障。
樓下確實不是替老馬講話,拉法葉艦弊案發生是在國民黨執政時期,那時黨主席確實不是老馬。確實不是老馬有需要明講嗎?
『不要啥都不做叫你冤死到底別出聲就沒事的民進黨』的啥是啥,樓下確實糊塗至極,是啥廢了監察院讓追訴時效過了期?
啥是老馬已當了黨主席。
樓下還是不要替老馬擦屁股好。免得樓下的啥糊塗,大家不糊塗。


老實說...
2011/05/25 15:00

老實說,我不是替老馬講話,但

民進黨當家,沒有司法改革,沒有弊案被揭,沒有黨產被抄,冤死都沒人理,

拉法葉艦案辦不出來,還差點搞出鐽陣案越搞越大坨,

無論如何國民黨在這方面都強過民進黨一百萬倍。

你說的狗屎裡有平反冤屈,有國賠,

對你這種唯恐天下不亂的人來說是狗屎,

對家屬可是等待多年的正義,是還他公道的千萬端中的第一步。

還是像民進黨執政讓他冤死到底反而沒事,幫他平反反而要被你罵?

我寧願要只能踏出一小步的智障國民黨,

不要啥都不做叫你冤死到底別出聲就沒事的民進黨。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5-25 15:09 回覆:
哀兄,您猜江媽拿著馬總統用民脂民膏賠去的幾千萬,年底會投票給誰呢?

佛在靈山莫遠求,靈山只在汝心頭,人人有個靈山塔,好向靈山塔下修。(^^)



c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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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5/25 14:58

[特別費已經除罪,法律條文變動後,你再抗議也無用!]

---嘿嘿..

   司法雖然尊重馬總統,司法又豈能杜天下悠悠眾口?
   司法雖然尊重張宏仁,司法又豈能顛倒人心之是非黑白?

   近朱赤,近墨黑.想不到羅兄近了張宏仁,也開始對司法有不
   同的看法呢!

   站到"私法"那一邊了呢..

amis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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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說八道的樓下底胡說八道
2011/05/25 14:51
 

胡說八道的樓下談「句型看清楚」,清楚的確實是胡說八道的樓下底胡說八道。

胡說八道的人總是以為八道、九道甚至十道的金流都會流入大水庫,再一道洩洪就沒事。

胡說八道的人總是以為句型很清楚,卻不清楚一件事,以為人人只要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不胡說八道的人是很清楚,但不清楚不必等做賊被抓才知做賊不好。

刑求好不好,到處自我推薦、拜託推薦的人─就是這位胡說八道的人─是認為幸好沒有被刑求才好、被刑求才不好。禮義廉恥養出的人總是不明白:人在做、天在看。良心不清楚,句型的很清楚。斯文掃地不過如此。


羅伯特亞當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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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罪與貪污
2011/05/25 14:29
馬英九的特別費案,你可以質疑審判過程與結果,
但是在法律上他不是貪污犯的事實已經定讞,
這跟張宏年不同,何況我也沒有指證張宏年是貪污犯,
你口口聲聲用"貪污"來看馬英九的特別費,
這是何種道理?是因為馬總統不會告你所以特別敢說?

特別費已經除罪,法律條文變動後,你再抗議也無用!
有的錢是實質補貼但是名義上還要搞個公務連結,
有些錢是徹底要用在公務上,偏偏常常會有人誤用到私人利益上!

你說,是法令有問題,還是用錢的人有問題?
就像張宏年辯稱那些錢是借貸而來,但是法院認定是業者行賄所給,
即便起訴書、裁判書都載明了,他還是要告我,
你說,他會承認所收的錢是收賄嗎?

如果他或他女兒被起訴誣告罪,我會很樂意通知您。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5-25 14:58 回覆:
侯寬仁被馬總統告司法迫害的事,也是無罪定讞了啊!怎麼您還用來舉例呢?

我的貪污,是教育部辭典的定義,我拿來教我們家小孩『把公家的錢,放到自己的口袋,就叫貪污。

這一條原則,放諸四海皆準,無關馬總統告不告..

「把拔,那馬總統把特別費公款搬回家...」孩子,這個就是貪污!就算法律除了罪,心底的罪是永遠除不掉的,好比陳肇敏和反情報隊,連起訴都不起訴,我們就說他們沒殺人了嗎?

等到孩子自己漸漸長大,或許他(她)會像羅兄一樣,漸漸的明白,嗯,如果特別費加上馬總統,要改名叫『歷史共業』,然後..等他們老到跟板主一樣歲數...

去!貪污就是貪污!

見山是山,見山不是山,見山又是山...一切關乎境界,無關對錯啊。呵

羅伯特亞當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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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說八道
2011/05/25 14:03
"既然這個格主認為那是馬總統被司法迫害...那就先准做他被司法迫害好了。"
這段話是你自己的看法,請把"幸好...否則"的句型看清楚。

如果馬英九被司法迫害過,他會更瞭解為何要平反,還有公道和正義的重要與價值。

那篇文章末段,提到"如果馬總統被刑求,他會像曼德拉一樣,清楚知曉司法不公的怨恨,甚至親眼見證司法殺人的可怕!如果陳肇敏被刑求逼供,哪管追訴期是否為「黃金十年」,身心俱疲、屁滾尿流,什麼事都會招認,當年的醜陋與邪惡盡在眼底!最後一道防線的司法,是保護壞人免於被訴究,還是誤殺好人、國家賠償來平反?學法律、教法律的馬總統,您能回答這樣的問題嗎?"

這已經表達清楚我的意思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5-25 14:18 回覆:
嗯,應該是漏了一個『險』字...

"既然這個格主認為那是馬總統『』被司法迫害...那就先准做他被司法迫害好了。"

不過您這段文字,有個莫大的問題...『馬總統可以遙想當年被檢察官逼問誘導的不公平對待,幸好馬總統沒有被刑求自白認罪,也幸好馬總統結交認識陳長文大律師,否則司法迫害照樣會落在馬英九身上。

有個人貪污卻無罪。我們能說『幸好這個人,沒被司法迫害,刑求自白去認罪嗎?

您還是板主原本認識的那個羅伯特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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