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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要滅口 鍾年晃判賠百萬
2011/05/07 08:58:55瀏覽6245|回應15|推薦4
在去年初桃園立委補時,當時擔任國民黨秘書長的金溥聰,針對三立大話新聞名嘴鍾年晃指桃園立委補選過程有搓圓仔湯,經金溥聰提告求償2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昨天判決金溥聰勝訴,鍾年晃應賠償100萬元作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金。

清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清代文字獄。

有人問:「板主,這不是一種藍綠之間的惡鬥互咬行為嗎?」(按:請參【
黑心成家方案】)傻孩子,互咬要兩邊都長著利牙利爪,像這樣..

狗和綠狗吃飽了,牠們協議要握手言好,相親相愛,彼此擁抱了起來,互相親吻,舔呧著對方的面孔,高興的不知如何是好...有人插話說:『這段我知道,不就是用來形容【
特別費除罪三讀 藍綠惡鬥止】專用的嗎?

...不幸,這時從廚房扔出了一根肉骨頭,兩個狗好朋友箭步飛奔過去,友誼全不知到哪兒去了。藍狗和綠狗打在一起,互相撕咬,周圍飛揚起了一撮撮狗毛..
後頭這段,才叫做惡鬥互咬,瞧,特別費除罪三讀,藍綠惡鬥哪有終止呢?』

美國打死了賓拉登,反恐戰爭也不會終止啊...『誰又會是下一個賓拉登呢?』

有人問:「那鍾年晃被判賠百萬,要怎麼看呢?」首先,要從假的言論自由看起...

有隻狼抓到了羊,牠說牠很民主,願意給羊申辯,說這是羊的言論自由。
狼:「你跑進我的地,你該死!」,羊:「我們以前都在這裡吃草,甚麼時候變你的地了?」
狼:「我跟狐狸、鬣狗開過會,大家都同意了。」,羊:「我們又沒參加。」
狼:「我還跟羊公告過。」,羊:「我們反對啊!」
狼生氣了,一口吃掉了羊。誰叫羊沒長利牙,卻是一身好肉。


人為刀殂,我為羊肉。狼吃羊,誰看過羊會吃回狼的?

有人問:「可是板主,這是金溥聰告贏鍾年晃。我們能說是馬英九要滅口,製造寒蟬效應,讓司法判鍾年晃賠一百萬的嗎?」

『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控告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妨害名譽,宋楚瑜在花蓮參加元旦升旗典禮後表示深感難過,連說三次「馬英九主席,我對您太失望了!這是放馬拿刀來砍我。」』(按:請參國父哭了!)

板主這裡只是循例辦理而已...

有隻獅子大王,他很討厭雜毛羊,但又不能直接吃掉,有隻狐狸於是跟獅大王獻策:「大王,我斗膽提出建議,請您下令給那些雜毛羊一個牧場,讓牠在那裡安生過活,不過因為牧羊人很少,請您派狼去管理。如此一來,雜毛羊可能會自行消滅,還會對你十分感激。即使出了些很離譜的事,也牽涉不到您身上。」

獅王:「好!就這麼幹!

雜毛羊後來,果然越來越少,終極消滅了。多年之後,群獸還是對雜毛羊滅種的事議論紛紛,牠們都說:獅子大王真是十分善良,幹壞事的都是那惡狼!


有人懂了:「原來,宋楚瑜也看過這則寓言,知道這是獅子大王要滅口啊。」防羊之口,甚於防川,說到這點,獅子可比狼高明多了『誰叫你長著一身好肉,卻沒長著利爪!

國民黨是執政黨,有很多錢是老百姓的稅金...「你說的是黨產嗎?」不,我說的是選舉補助金,依照得票數,一票三十元補的。所以廣義來說,國民黨的事,也是國家的事,可受公評。

秘書長
也者,綜理該黨大小庶務,人事,選舉操盤,調和鼎鼐,當被選舉人選難產,秘書長努力協調出一個最為適當的人選,豈不是他責無旁貸的任務?

這個時候,用民間俚俗用語『搓圓仔湯』來形容...這明明就是讚美,哪有任何一點誹謗之故意?如果一個祕書長
,黨裡協調不出人選,他又放任不管,任其同志骨肉相殘,同室操戈,禍起蕭牆。似這等秘書長,搞得人心背離,友黨黨主席哀嘆的,如果拿來形容當時的祕書長,這才是最大的污衊,不是嗎?

若說這個
祕書長,都不去搓圓仔湯,才是對一個有為有守,敢做敢當,勇於負責的秘書長最大的誹謗,不是嗎?

難道法官認為,這個黨的秘書長,都只能是尸位素餐,選舉都不管事,跟馬總統當一樣的官,只要身材保養的好,在電視前露露大腿的就好,是這樣的嗎?

『受理法官指出,鍾年晃指控金溥聰打壓媒體,確實貶損金溥聰在社會上的評價

光說『搓圓仔湯』,就要鍾年晃賠一百萬?這是種怎麼兇橫霸道的『獨佔司法評價系統
消基會消保會都不用出來管管嗎?那個金溥聰,在法官眼裡,是皇親貴冑,金枝玉葉,嬌貴到怎麼個不行...是鑲金鑲銀,還是用鑽石砌的呢?

敢問法官,金溥聰的社會評價是多少錢一斤?又被鍾年晃貶損了多少?怎麼你們當法官的,就可以信口開河,不負責舉證,自我感覺良好...嗯,『既然連姓都是金的,一定是徹頭徹尾,從頭到腳都有鑲金,九九純金...』都不用到社會上,市場上訪訪價...看看人家對金溥聰的評價...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指2000年及2004年總統大選國民黨民調失真,並批評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做假民調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以「選民不會關心個人與政黨之間過去的恩恩怨怨。」回應宋楚瑜的砲火攻擊。』

瞧!金溥聰三句不離本行,信手又捻來個假民調,他說「選民不會關心個人與政黨之間過去的恩恩怨怨。」金溥聰又不是板主,怎麼知道板主這個選民,會不會關心個人與政黨之間過去的恩恩怨怨

我說法官啊,現在您可以回家哭上兩回,深感被騙,重新翻開帳本,算算金先生的社會評價了嗎?如果還算不出來,不妨去問問親民黨黨主席宋楚瑜對『放馬拿刀』那一把刀,有多高的社會評價先。

又,『鍾年晃指控金溥聰打壓媒體,確實貶損..云云』,這一會兒,金溥聰告媒體人鍾年晃,算是甚麼呢?我的法官大人?

『而他談論黨內初選的部分,法官也認為,鍾年晃擔任記者和名嘴多年,對選舉應該有縝密的觀察,應該作出更善意、更專業的評論,但他卻指控金溥聰目無法紀,確實侵害到金溥聰的名譽。

敢問法官,要多善意,才是更善意?你是法官,人家才是專業的名嘴,人家才對選舉有縝密的觀察。您又是憑上哪一點,要人家再做出更專業的評論?難道您比鍾年晃,對選舉的看法,還要更縝密,更專業嗎?

說金溥聰目無法紀,就侵害了金溥聰的名譽?請問這是民國,還是大清朝,您是民國的法官,還是滿清末年快要亡國前,那種腐敗的,可以破家的滅門古法官呢?

官斷十條路,九條人不知。

『行政院長吳敦義去年底接受廣播節目專訪時公開表示:「除非不負責任或白痴,才會覺得要搞一個獨立的國家。」遭兩位主張獨立建國的建國黨人士訴請國家賠償各十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一、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吳敦義在發表該言論後即遭受各界批評,並以行政院新聞稿對外表示歉義,對主張台獨者,並未因其言論受到損害,判決吳敦義不用賠償定讞。』


說金溥聰目無法紀不行,罵台獨主張的老百姓白痴就可以,敢問你們這群領著民脂民膏的法官,眼裡還有沒有老百姓,有沒有公理正義,有沒有法紀呢?


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馬總統前頭用除罪貪污,潰法。後頭
放馬拿刀,戕害人民的言論自由,毀憲。馬總統治下的司法,讓老百姓生活在因言賈禍的恐怖氛圍之中,他哪有任何一點遵守憲法,保障人權的基本觀念?

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

馬總統倒行逆施,殘民以逞,似這等反民主,暴君似,獨夫一般的作為,難道一點都不怕
報嗎?

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欺,上天難逃。

德國牧師馬丁尼莫拉,看著
希特勒的暴政,寫下了這些句子:

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此後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不是工會成員,我繼續不說話;
再後來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還是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希特勒後來自殺了...還有,我現在有說話...茲為記。

嘆曰:

滅口嚇百姓,黑心假民主,欺凌台灣人,謝謝馬英九。
台獨是白痴,百萬圓仔湯,法院誰開的,大家懂了沒?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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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5181303
 引用者清單(1)  
2011/05/07 15:46 【免費体验100%在家工作系統】 歡迎大家踴躍免費體驗90天居家網路創業系統http://www.zzy1122.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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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只有馬"無能"能容忍無端搬弄是非
2011/05/07 10:43

鍾 是三利臺住常客名鐵嘴

金馬宋 不是

言及 涉及私人名節 不告不理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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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5/07 10:26
法法法法官是什麼東東,
我十五年前親眼看我朋友跟檢察官庭長在酒家開慶功宴,
我就明白法院是怎麼回事了..

五十元便當是奢侈,三歲小孩明白性意願....

全都下地獄去吧,養小鬼也沒用啦!



不平生
造謠者戒
2011/05/07 10:19
鐘輩等喜歡無的放矢活該處罰太輕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5-07 10:21 回覆: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指2000年及2004年總統大選國民黨民調失真,並批評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做假民調

那這種做假民調的,算甚麼呢?呵

路人
大快人心
2011/05/07 09:56
那些名嘴無論偏藍或偏綠的,信口開河的現象,早已到了氾濫成災的地步了,尤其是到了選舉之前,黨同伐異的情形一再的發生,根本是到了是非不分的地步,有幾個人被告一告,希望能讓他們的氣焰消一消,不要讓台灣真的變成名嘴治國,真的成為一個沒有是非正義的地方。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5-07 10:13 回覆:
您指的是說「除非不負責任或白痴,才會覺得要搞一個獨立的國家。」的這個,上電台罵人白痴的嗎?

他可不是名嘴,他是他口中的白痴,民脂民膏在養的啊!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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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有正義
2011/05/07 09:46

原來惡意中傷在台灣也是有正義的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5-07 10:10 回覆:
是啊,我也覺得很怪(^^)

『行政院長吳敦義去年底接受廣播節目專訪時公開表示:「除非不負責任或白痴,才會覺得要搞一個獨立的國家。」遭兩位主張獨立建國的建國黨人士訴請國家賠償各十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一、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吳敦義在發表該言論後即遭受各界批評,並以行政院新聞稿對外表示歉義,對主張台獨者,並未因其言論受到損害,判決吳敦義不用賠償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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