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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6 12:23:00瀏覽678|回應4|推薦4 | |
很少人知道,高雄法官判正義公司無罪的判決,是上月26號判的,今年的二月是29天,明天就是判決滿十天的日子,高雄檢方再不上訴,蔡英文就馬上被這個看守期的司法判決,轉型正義去了。 我不知道的是高雄檢方是怎麼搞的,這份判決書亂掰的太不合理,隨便看都能抓來上訴,除了亂掰犯食安法的執行業務人員若是過失犯的,就能把正義公司判無罪,這種鬼扯蛋之外..判決書是有解釋,就是說若是過失犯食安法,就不叫執行業務犯食安法,踏馬的,這些人員會犯上食安法,不是在執行業務,難道是在當志工嗎? 判決書內容更是亂扯到爆,因為高雄法官依法官法保障,意指任何亂掰都不用負責任,那還能不大掰特掰麼?我們老百姓若敢亂掰,馬上就等著誹謗罪加身了..前揭為了判正義公司無罪,那就非要先判兩個員工過失有罪,其實這裡面還有另外四個員工也是過失,但是不能判有罪,或問幹嘛不全都過失無罪呢?那就不能用開頭說的亂掰執行業務人員若是過失犯公司無罪這條鬼扯蛋判正義公司無罪了。那又為何不全判過失有罪呢?這樣判要小心別的小咖的執行業務之人會窩裡反。 底下再引一段判決書證明有多瞎掰,檢方說: 正義公司人員知悉向林明忠採購之油品來源為久豐公司及裕發公司,瞭解林明忠販售之油品為飼料油。且林明忠於102 年底,並未依正義公司要求提供原料來源證明,也未簽立品質來源切結保證書,油品來源之合法性顯有疑慮,卻因豬油供應量不足,仍繼續向林明忠採購原料豬油 法官回: 林明忠於案發當時既刻意向正義公司人員隱瞞其部分油品係來自裕發公司,被告何育仁、胡金忞即無從瞭解裕發公司有將油品販賣至正義公司,更無從知悉裕發公司之油品在來源(原料)、本質上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 但是法官在判裕發公司時, 被告何吳惠珠既知悉正義公司購入油品,係要作為食品原料使用,即應提供符合食品衛生法規之油品與正義公司,然其卻將裕發公司所收購之來源不明、品質低劣、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之豬油販售與正義公司;且既知悉正義公司係要將裕發公司之油品作為食品原料使用,亦當知悉除非正義公司已事先言明,否則絕不會願意購入攙混其他種類油品之豬油,以避免妨害其食用豬油商品之生產、製造,然被告何吳惠珠卻仍將攙混其他種類油品之豬油販賣與正義公司,致使正義公司於收受後交付買賣價金,則其主觀上具有意圖為自己或他人不法所有而詐欺取財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犯意甚明。 簡言之,檢方說正義向中人之上游一大堆餿油公司及裕發公司買進餿油(按:另外一大堆公司被切割出去,這裡全成了證人了),法官先掰正義不知道裕發,所以只是過失,又掰裕發應該要知道正義,不能不知道,所以這就叫做故意。 除了亂掰正義公司不知道他們是跟裕發公司買油,是過失,但是裕發公司的老太太怎麼能不知道她賣油給的是國內做最大的食用豬油公司,這就是故意。更神奇的是法官說裕發老太太既然知道賣油給正義是要做食品,怎麼能用來路不明的油給正義公司?怪哉,那正義公司連是裕發賣油給它都不知道,豈非更加知道買的是來路不明的油,竟然還做成食品賣給691個通路,賣到全台,把台灣人當豬狗畜牲,飼料油當食用油給大家吃進肚子,有的爛穿肚,有的爛斷腸,像是余天女兒.. 女兒直腸癌3期余天哽咽質疑:「黑心油」害的另外,我還很好奇裕發公司受此不平等的宣判,幹嘛她也沒聽說要提上訴,於是我就對比去跟頂新正義犯同等罪,規模小很多,案發後公司整個收了的強冠公司案,這家公司的業務執行人員被判了20年,罰金罰到公司直接倒掉,他的上游就是整個餿水油案第一個爆開的郭烈成地下工廠,這個郭烈成也判到12年。但是高雄法官在把正義公司判無罪的同時,雖把罪名全加到裕發公司和正義公司前員工出來開的人頭公司,但是最重也只把裕發公司判五年,難道是因為這樣..就是判你五年就該偷笑了,沒看到隔壁屏東的那個要關12年嗎? 由此可知,正因為高雄法官把這份判正義公司無罪的判決書,判得面面俱到,照顧所有人的需要,像是同樣判魏應充賣餿水油的公司無罪,吳永梁就判的粗暴無理,脫彰檢褲子硬上,引發公憤,甚麼吃屎吃洨的評論一大堆,甚至還導致新一波滅頂行動,連味全公司林鳳營鮮奶都遭到波及,這讓魏董心裡相當不快,以致於原本吳永梁排定要宣判魏董的另一個..噗哧,沒事,我只是想起來高雄法官判決書裡說的 本件裕發公司販售油品與正義公司,每筆交易金額動輒數十萬元,甚有上百萬元之譜,數額非低,然該公司卻不以較為安全、便捷之方式(如匯款、支票)收受價款,反係由林明忠持現金交付,由此異常之交易收款方式,亦可佐證被告何吳惠珠應係早已知悉其所販售之油品,並非從事食用油脂製造業之正義公司所欲購買之油品,為避免日後檢警憑藉金流之查察而獲悉其不法情事,方會以上開不易追查之方式收受價款,是由此情以觀,更證被告何吳惠珠辯稱其不知悉正義公司將裕發公司油品作為食品原料云云,乃屬狡飾之詞,無可採信。至被告何吳惠珠辯稱:因為林明忠說他是私人的,叫我不要開發票,要我算便宜一點,要給我現金云云 難道魏董這個被吳永梁HOLD住不判的案子也是 【on.cc東網專訊】大統混油一案涉及逃漏稅達2.48億元(新台幣‧下同),魏應充上月認罪並表示願意捐出1億元作公益,請求法官給他重整公司的機會,給予緩刑判決,案件原定今天宣判。彰化地檢署於2012年偵辦大統混油案時,查出頂新製油公司每年報繳營業稅時,浮報進貨成本與低報賣油利潤,在7年間涉及逃漏稅達2.48億元,因而遭台稅局裁罰約1.68億元,事後頂新已補繳約4億元的稅款和罰款。檢方查出,漏報差額均存入魏應充開立的私人帳戶,魏應充為此遭列被告。 這讓吳永梁一時間還不知道該怎麼判,只好改成不那麼堅持無罪推定原則的,雖然檢方罪證不足..ㄟ,的換個說詞「還有證據待查」,暫不宣判..笑死我了。 高雄法官照顧了魏董的需要(就是圖利他32億黑心錢,自己還一毛錢都不拿咩),照顧了魏董員工的需要,薪水低的都無罪,薪水高的就多擔待點,過失犯食安法罪。照顧中間商與上游數家公司之一,裕發公司的需要,ㄚ都判你五年(含以下)了,還要怎樣(判完努一努嘴,示意看看人家屏東與嘉義、雲林的怎麼判),甚至比吳永梁更堅持,比蔡英文更轉型..的讓正義公司無罪,說到這裡,我突然想到一個笑話, 蔡英文為了組成轉型正義委員會,想先找人比賽誰比較會轉型正義,這天來了三個人,第一個人說,我從前是受害人家屬,一當上立委就能幫人家喬病房,所以我比較會轉型正義;第二個人說,我從前專門收牙醫師公會的錢,政黨才剛輪替,我的貪污罪就馬上無罪定讞,我才是真的會轉型正義的。第三個人說,我也不知道這個叫不叫轉型正義,只要明天下班前沒人提出上訴,正義公司無罪定讞,我就能直接讓蔡英文被轉型正義掉,甭等到520上台才組啥勞什子委員會浪費老百姓的納稅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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