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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9 10:55:30瀏覽3571|回應30|推薦12 | |
有人不禁搖頭:「對於馬總統放掉吳淑珍的決定,版主要怎麼看呢?」所謂『狼行天下吃肉,犬行天下吃屎』。這兩種動物,都是依照自然法則,各自的專業評估,決定要吃甚麼的...不,我的意思是,『版主不干預馬總統這個個案,尊重馬總統依自然法則,依自己天性的喜好,決定愛吃甚麼,就吃甚麼去。』 有人不以為然:「可是馬總統還領著老百姓高薪加特別費十八趴的供養,版主這麼評論,交代得過去嗎?」唉,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那都是沒辦法的事。所以聖經有云:「主啊,求你賜給我平靜面對不能改變的事,再賜予我勇氣去改變我所能改變的事;更重要的是賜予我智慧,好去分辨這兩者。」 前蘇聯有個農場,養豬比賽得冠軍,共黨派人去稽查: 『同志,你都拿甚麼餵豬啊?』 「報告長官,我都是剩菜餵。」 『同志,赫魯雪夫領導人正提倡愛護動物運動,你餵剩菜是虐待動物,罰一千元。』 隔年,共黨又派人去稽查... 『同志,你都拿甚麼餵豬啊?』 『報告長官,我都是餵牠吃魚翅,吃大餐。』 『同志,戈巴契夫領導人正提倡節能減碳運動,你餵大餐是浪費食物,罰兩千元。』 第三年...共黨又派人去稽查, 『同志,你都拿甚麼餵豬啊?』 『報告長官,我每天拿大把鈔票給豬,讓牠們愛吃甚麼,就吃甚麼去。』 對於馬總統,就當老百姓每天民脂民膏,都拿去餵豬了。看馬總統愛吃甚麼,就吃甚麼去。 有人還是很不滿:「這樣也太不公平了吧?」說到公平,別以為棺材裡關著的都是死人,這個就叫做公平。有個大官雖然飯吃的很多,最後還是死了。他的靈魂按照慣例,要先受審... 陰間的法官問:「你是誰?做甚麼的?」我是某大官,但我從沒做過事,所有的事都是部下做的,我只要說『不干預個案,尊重權責機關依法、依專業做出的評估決定』就好了。 法官又問:「那你做了甚麼?」我只要每天多吃一口飯,多睡一會覺,四處開幕剪綵,說冷笑話,拍些治國週記(註),玩玩臉書。其他的,部下要我簽字的,我都照簽不誤,就夠了。 法官說:「好,該上天堂。」旁聽鬼魂都叫嚷了起來:「不公平~~不公平~~」 法官說:「住嘴,你們這些鬼太不曉事,難道看不出此人是個蠢才,如果真讓他管事,人民就要遭大殃,淚流成河。他上天堂的原因,正是因為他對政務不聞不問!」 有人倒抽了口冷氣:「呼,原來人生就是這麼回事。」某大官活著的時候,氣死了活老百姓。到死了之後,還能把死老百姓們氣到吐血,再氣死一遍。 其實像這種尸位素餐的飯桶領導人,歷史上罄竹難書,所在多有。甚麼晉惠帝,阿斗啦,明朝末年的崇禎啦,這裡也說不上那麼許多。這些古代的飯桶皇帝,通通都有個特色,就是皇帝的位子是世襲,或是繼承來的。國學大師南懷瑾說,這個叫做『職業皇帝』,他們泰半出生帝王豪富之家,不食人間煙火,不明百姓疾苦。所作所為,往往會禍國殃民,生靈塗炭。看在老百姓眼中,自然是荒謬透頂。 有人嘆道:「難道他們也都不怕『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欺,上天難逃』嗎?」唉,這十六字箴言,是拿來誆騙老百姓的。事實上,這些飯桶皇帝們,不但死後可以上天堂,甚至可以投胎...承上段,陰間大法官對光會吃飯,死去某大官的審判.. 法官說:「某大官,你若不想上天堂,還可以選擇投胎轉世。您這回有打算投胎到姓『馬』的家中,還是投胎成一個名叫阿『扁』的呢?」陰間的法官以為,人世上就這兩個人家最有福報。不過某大官好古敏求,死前白內障纏身,看錯了禮記.. 某大官說:「報告法官,我想當母狗。」 法官著實嚇了一跳:『這是為何?』 某大官答曰:「豈不聞禮記有載『臨財母狗得,臨難母狗免』嗎?」 法官佛心來著:「唉,你看錯了,禮記上寫的是『臨財毋苟得,臨難毋苟免』,翻成白話,就是別去做貪官。若是當貪官被抓,大難臨頭,也別想免關的意思。」法官嚥了口口水,繼續說:「不過我懂了你的意思,判你投胎去當『阿珍』,退堂」 『臨財母狗得』,臨財阿珍得;『臨難母狗免』,要關阿珍免。不過若是換成這段故事,也說得通... 『立委邱毅表示,陽光法案「財產來源不明罪」實施至今,沒有任何1件起訴案件,建議應該修法加以落實。總統馬英九今天指示法務部研究修法,將僅限於貪汙案中的不明財產不說明罪「拿掉帽子」,範圍擬擴大為「不明財產不說明罪」,明訂公務員有說明不明財產來源的義務。』『臨財母狗得』,臨財,白拿老百姓民脂民膏供養,十八趴加上特別費,也有很多不明財產的馬總統得;『臨難母狗免』,當不明特別費被查到,要抓去關的時候,卻關到了依法、依專業做出評估決定,只是負責蒐集,黏貼發票的承辦人余文。 碰到吳淑珍不用關的問題,母狗的專業又拿了出來。『臨難母狗免』,羅智強表示,總統馬英九不干預個案,尊重權責機關依法、依專業做出的評估決定。這裡的『難』字,不做『災難』解,要改解成『困難』。遇上困難,若還是胡扯瞎掰些甚麼「不干預個案,尊重權責機關依法、依專業做出的評估決定」。陰間的法官會說:『那是『臨難毋苟免』,你這個某大官,別以為當個母狗,就能耍賴!』 「可是也有人說吳淑珍是『風中殘燭… 關她自找麻煩』,這話到底說得對不對呢?」誰關到牢裡,不是在惹老百姓的麻煩?老百姓不用花費大筆民脂民膏,養培德醫院,蓋監獄牢房,養法院法官,養法務部,養檢察官,這才能把『那個誰』給關進去。 有人點頭說:「說的倒是。嫌麻煩?警察抓到『那個誰』,一不小心手槍走火,碰!的一聲,就甚麼麻煩都沒有了。」所以司法系統存在的目的,跟關犯人的麻煩與否是無關的。今天不關吳淑珍,真正的麻煩,是司法體系崩解,與法治基石敗壞。國家就要大難臨頭了!日後警察在抓『那個誰』的時侯,若沒把培德醫院的醫生帶在身邊,就通通甭抓了。司法會從第一線的警察就開始『馬總統化』:『我們抓人要先問過培德的醫生。』 有人慌了,忙問:「那檢察官起不起訴呢?」『尊重醫生』;「法官判不判刑?」『尊重醫生』;「監牢收不收?」『也還是尊重醫生』。 有人火了:「關誰不關誰,豈不是由醫生來做終審的裁判了嗎?」那也未必。等到好不容易,輪到醫生來評估該不該關的時候,就一次找來十幾個...「我這個醫生,尊重你那個醫生」,大家尊重來,尊重去。有人冷笑道:「哼,來這套疊床架屋式爭功諉過法,如果只找一個醫生呢?」 那個醫生就又回頭:「尊重警察機關依法、依專業做出的抓人決定」「尊重司法!」。嘎! 有人說:「咦,「尊重司法」..這話好熟?」沒錯,這是馬總統的一千零一句口頭禪。馬總統的一切依法,本來是『尊重司法』。後來呢,馬總統『法盲』的問題愈來愈嚴重,自己解釋起『一切依法』來了。他把這個『法』的範圍擴大,擴到無限大,擴成了『尊重權責機關依法、依專業做出的評估決定』。再回頭把自己管理的範圍,限縮到無限小,只管著他自己的一張嘴...嗯,每天多吃一口飯! 嘆曰: 一切都依法,不只是司法,吃肉也是法,吃屎也是法; 百姓沒辦法,禮記有說法,臨難母狗免,就是那個馬! 有人苦笑著說:「飯桶只會吃飯、打嗝、放屁、拉屎。那還真是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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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