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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8 10:12:37瀏覽2289|回應14|推薦10 | |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金剛經。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說,陳光標的行為顯示「我執」、「著相」,應該多看「金剛經」,「我執」就是高調的讓大家知道這是他所做的事,「著相」則是執著於現象,代表他做了一件事情,一定要高調的宣傳,讓大家知道這個行為,接著仿效他。』 有人問:「劉主委的意思,是要陳光標『無相布施』,為善不給人知嗎?」 有個老和尚和小和尚要渡河,看到個貌美女子著裙不敢渡,老和尚於是主動姜女子揹負渡河,然後跟小和尚繼續趕路。小和尚心裡一直犯嘀咕,問道:「師父,您剛剛破了色戒,我們當和尚的,怎麼能揹女人呢?」「傻徒兒,為師早就放下了,你怎麼還沒放下啊。」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女人不是女人,和尚不是和尚,金剛經不是經,佛法也不是法。陸委會的劉德勳執著要陳光標去看金剛經,這樣就是著相了。陳光標修養很好,說不定人家都已經能倒背,但是『人不知而不慍』,只會笑笑著說:「謝謝指教。」 有人也笑了:「就怕回頭陳光標要副主委學學『資本論』,那才真叫人頭大呢!」 『飯店守一夜,攔路哭喊家有老媽媽領七萬』『社會局救助科科長江德輝表示,嚴婦有身障身分,領有低收入補助每月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嚴婦和母親均為北市列管低收入戶,居住在安康平宅,不必支付租金,八十八歲的母親則安置在私立養護機構,由社會局補助支付每月兩萬六千多元的費用。』 有人驚訝的說:「所以嚴婦母女倆,住不要錢,政府等於每個月還給她們四萬三千多,陳光標這樣子行善,對嗎?」就善行本身是沒錯,可惜馬政府倒讀了金剛經,不知道陳光標行善之時,會有很多外道邪魔的干擾...自言自語的說:不可我執,不要著相,陳光標您要發紅包,就自個兒發去吧。祝你一路好走,阿彌陀佛! 陳光標是中國首善,平常也沒派人長駐台灣訪查民瘼,他哪知道台灣的那種人,哪些人會窮到全家燒炭。本來紅包是要這樣發的... 『新北市民眾服務社表示,陳光標紅包發放對象,將排除已有政府救濟的低收入戶,而是以「有實際需求的弱勢民眾」為主。』『「中國首善」陳光標來台捐款,前立委鄭龍水今天舉行記者會,宣讀1封寫給內政部長江宜樺的公開信,指江已上台超過5百天,但低收入戶卻增加4萬多人,貧富差距不斷增加,自殺率也居高不下,讓人痛心,陳光標來台,內政部應主動協調,讓最需幫助的人都能獲得幫助,但內政部卻悶不吭聲,讓陳捐款一事引發爭議,江宜樺應下台。』 江宜樺應該主動安排去年在他治下的台灣社會,那些窮困到燒炭自殺,沒全家都死的遺族遺眷去拿這個紅包,好些個單親媽帶著兒子女兒的,燒炭燒到一半,被救活了,也該先去領,這樣才對。 有人點頭說:「對咩,起碼也該恫嚇那群貪婪有餘,失去人性的台灣類窮人,半窮人,已經餓不死了;這紅包錢,還是捐給真正活不下去的人吧。」嗯,好比嚴婦,江部長就應該下指示:啊,既然您領了陳光標的七萬塊大紅包,本內政部會主動將下個月給您的補助,轉給其他還沒受到政府補助的弱勢家庭。 不過,我們這個部長,搞社福內政,託孤濟貧,他可是一點本事也沒有,是馬政府裡學而優則仕,尸位素餐政務官的典型代表。本來單單在學校裡,誤誤他人子弟,其惡不顯。一旦當到大官,何不食肉糜的模樣,一點不輸馬總統。啊,對了,他還是有把老百姓當人看呢。 『受中央政府財政困難影響,中央籌編100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大砍各部會預算約百分之五,社會福利預算編列675億7310萬,較99年成長3.2億。不過,內政部長江宜樺認為,比起各部會預算,社福預算已相對有成長了,他個人尚稱滿意。』 『根據壹周刊報導,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涉及在擔任公職期間,也在國科會專案研究計畫擔任主持人,涉嫌違反公務員不得兼職及利益衝突迴避的相關規定,媒體強調,相同情節的還有其他包括內政部長江宜樺在內的八名首長。』 但是江部長只要談到該如何把公家的錢,塞滿自己荷包,那可就真的勇於任事,諸法皆空,無相自肥。雖千萬人吾往矣,像這種滿腔熱血攫奪百姓民脂民膏的事,叫做利令智昏,馬總統也曾經昏迷過,被手下余文用假發票領來有毒的特別費,餵食了八年...有人說:「雖然這很老梗,但是我很愛聽,結論是『還好余文餵的不是狗屎,對吧?』」 於是,當整個社會洋溢著中國首善陳光標帶來散播給台灣『滿滿的愛』的幸福喜悅,暫時把馬總統給自己人加薪自肥十八趴的厭惡感拋在腦後。這個時候,考試院正在通過... 『考試院會今天審議通過「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鬆綁公立學術研究人員參與產學合作限制,如果研究人員經權責機關許可,得兼任民營營利事業職務,並得以技術作價取得營利事業股權。不得兼領薪資,但車馬費等不在此限。』 馬總統的考試院,相對於絕對不是一般人民的公務員,三趴的公務員,『怎樣,你就是考不起』的公務員,在繼修法給馬總統身旁的人自肥加薪,又推出十八趴不公不義,連馬總統這種人看不下去的修法之後,持續灌注已經有的,還要給他更多更多的福利與好處,自力救濟公務員這個弱勢族群... 好比翁奇楠,他開的是一家生技公司,那就鬆綁警察研究人員參與翁奇楠民營生技公司的限制。以警察會開槍的專業技術作價,插股抽頭..不..是取得營利事業股權。每個月固定去泡茶聊天打麻將,領取..嗯,名叫車馬費的花紅。 有人嘆道:「版主的這個比擬,也太扯了吧。」請謹記莫非定律一千零一條,「凡有可能出錯的...就一定會出錯。」馬總統的考試院,如果先前專搞自肥加薪十八趴的骯髒事,亂扯一年省一億,五年省一億的瞞天大謊;毒樹毒果,自己訂給自己的,就一定是餿的。馬總統和江部長,如果連人家餵給他的,不管是蘋果還是狗屎,只要能吞,閉著眼就吞。唉,『莫非』會說:總有一天會吞到狗屎的。 要不是這種中間人,買辦官員的手腳太髒,陳光標要行善,非得自己來,台灣哪來那麼多燒炭的。 『基準法草案還將「一般公務員」與「高官」分別限制,例如在金管會保險局任職的公務員,離職後到保險公司擔任經理,依現行規定違法,修法後可擔任經理,但不能再與保險局有任何業務接觸。銓敘部官員說,現行的「旋轉門條款」,不管離職公務員有沒有利益輸送,都不能擔任某些職務,但這也造成財金界優秀人士不願到政府部門服務,現在是朝向比較合理的修法。』 有人說:「是啊,沒修法前,則可以擔任顧問,俗話就是「門神」的意思。」修完了這個法,連勝文的錄影帶都能公開了,翁奇楠家裡的錄影帶,也該公開一下,讓老百姓看看,現場有多少警員兼職的顧問,以後準備要去翁奇楠的生技公司當經理的。 每次看到考試院要自肥,掰出來的理由...啊,還真是非要那三趴的不是一般人,才能掰得出來,還不會把自己笑死的。好比說,公務員要加薪『因為要起帶頭作用』,公務員要自肥『因為他們是弱勢族群。』,公務員要十八趴『因為他們很清苦』,其他還有..公務員要充電『因為沒有競爭力』,公務員要出國『因為要充電』..一時也說不上那麼許多了。總之,這個邏輯就是先把自己罵成婊子,再說要從良,要去拿貞節牌坊,請先給我一筆錢的意思。真是辛苦您了,考試院。 有人說:「哼,上行下效,有甚麼樣貪官,就有怎麼樣的貪婪百姓,那股要錢的德性,不分高下。」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現在經濟成長,景氣復甦,跟這一群馬總統的財金政府官員,一點關係也沒有,因為他們都是飯桶,笨蛋..有人插了個話:「也別那麼說,嗯,就說他們『沒那麼優秀』就好了。」 劉憶如,經建會主委,前中信金控首席經濟顧問;陳沖,行政院副院長,前金管會主委,前中信金控子公司中信證券董事長。 有人說:「咦,他們都很優秀啊?都是阿扁二次金改弊案最多,藍營名嘴說用公務員掏空國家的中信集團員工啊。陳沖去中信前,還是公營合庫董事長,我看他們來來去去,沒看到有甚麼旋轉門呀?」 其他還有很多,不管是旋轉門條款,還是利益迴避原則,對這些人都是諸法皆空。有的在財經界,好比前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前身是安泰銀行董事長。有的在房產界,有的在安全業,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前不久過世的台新建築經理公司董事長,前警政署長莊亨岱,就是首開風氣之先,退休跑去當保全公司董事長的典範。這群人人數眾多,罄竹難書,族繁不及備...誠所謂『哲人日已遠,典型在...GOOGLE』了。 有人不解:「既然不管有無這個公務員的甚麼法,甚麼門條款的,這一整群公務員,從公職退休,領著老百姓供養給他們安度晚年的終身俸和十八趴,都還是能在產官學界變換自如,像坐檯小姐般一個包廂換過一個包廂,那考試院又何需勞神修法呢?」 這真是個大哉問了。簡單的說,這就是著了相,犯了自肥我執的毛病。跟暗中通過十八趴改革案一樣。既要當婊子,又想拿貞節牌坊。我拿的這些錢,轉換的這些職務,都是一切依法,請大家要尊重司法。嗯,如果有哪條司法,擋到了我的財路或出路...我就再把它修法改掉。馬總統跟阿扁最大的不同,就是一個『金剛經』,另外一個..「啥?甚麼是金剛經?」有人說:「一個是著相貪,一個是無相貪。」 馬總統,看到錢財,只會加法,看到限制,只會減法。完全沒有加成加倍的概念,好似沒聽過這句名言,「上視下如衣服,下視上如手足,上視下如草芥,下視上如寇讎。」你要把我們當人看?我們還真是『謝謝您了!』 這會子,趁陳光標高調炫善,要陳光標去讀金剛經,一手拿經;反身閃過十八趴加薪與自肥,再減公務員貪贓的限制,吃盡台灣老百姓的豆腐,一手還在摸著奶。台灣真是鬼島,台灣的老百姓,碰上這一群逆練金剛經,諸法皆空,自由自在的邪魔外道,馬政府官...想想,還真是無語問蒼天,來再多的陳光標,也管不了啥用! 嘆曰: 左手拿經右摸乳,人間隨處有乘除,低頭一拜屠羊說,萬事浮雲過太虛。---改自曾國藩名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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