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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油無罪意指馬被法官當成豬狗畜牲!
2016/02/28 09:41:43瀏覽433|回應3|推薦2

合議庭:正義油採購價 無明顯低於市價
2016-02-26 15:21 聯合晚報 記者藍凱誠、歐陽良盈/高雄報導
頂新集團旗下正義公司被控購買問題原料油製成食用產品案,高雄地院合議庭認為,檢方無法證明總經理何育仁及副課長胡金忞故意犯食安法,只依過失犯食安法判刑,且依食安法規定,無從對法人科以罰金,因此判決正義公司無罪。
合議庭雖認定正義確實購買問題原料油,但正義公司採購的問題原料價格,並無明顯低於市價,可見並無為了節省成本,故意採購問題原料油。
此外,何育仁及胡金忞疏未要求供應商提出切結保證書,因此認定兩人因過失犯食安法。
合議庭指出,依食安法第49條第5項規定,法人之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從業人員因過失而犯同條第1項之罪時,無從對法人科以罰金,因此判決正義公司無罪

同樣的,正義油也跟頂新油一樣,法官要麼就是看不到(像頂新,一開始就被彰檢緩起訴,好讓吳永梁判證據不足的無罪),要不是看到假的...

正義公司黑心油案衍生出逃漏稅問題,檢方查出掮客林明忠找廠商賣油給正義公司時,由正義前總經理張天曜開空頭公司發票收款,讓出貨廠商不必開發票逃漏稅

(按:前總經理張天曜虛設的行號開立不實發票,高雄地檢署認定兩人從2006年1月至2014年8月止,幫助...頂新等3公司逃漏稅捐961萬餘元,彰檢還一度想把頂新假發票案緩起訴,而吳永梁則是前幾天該宣判時不宣判)

發票都是假的,法官要如何能說【無明顯低於市價】呢?(而且這個市價,還是由頂新,裕發等公司報給正義公司,但裕發等公司需加上買假發票與給中間商的微薄利潤,頂新賣給正義,自己就能作假帳了,反正若不是給彰檢緩起訴,就是讓吳永梁不宣判)

畢竟連人家出貨單上明明寫清楚賣的是【飼料油】是給豬狗畜牲吃的油,不可以給人類食用,請看雄檢公開鐵證如山之有圖有真相:

法官竟然還能扭曲事實,說是賣飼料油的詐騙正義公司說可以給人食用,所以正義公司受害者無罪了呀。

但是這些法官最鬼扯的是強姦立法院,把食安法第49條第5項規定,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一項至第三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科以各該項十倍以下之罰金。

直接用看到飼料油出貨單還當是食用油出貨單的【真實惡意原則】,即捏造扭曲事實或明知不實卻故意說謊的方式,把第五項改成

法人之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從業人員因過失而犯同條第1項之罪時,無從對法人科以罰金

這群法官真是太超過了,簡直比吳永梁判魏應充無罪,把台灣人當豬狗畜牲還超過,畢竟吳永梁從沒看過彰檢找到大幸福公司的【飼料油出貨單】及註記【不可供人食用】字樣(彰檢是連逃漏稅金流都緩起訴吃掉了,真有飼料油出貨單,會給吳永梁看嗎),可是高雄法官都看見了,還能判成相反,這裡大家並不知道高雄法官是誰,出來宣判的是善意第三人的庭長(可見這套貪腐司法制度是從根爛起的),坦雷伯說,所謂半人,

不是指甚麼小孩子,小人或其他種人,或指一個人沒有自己的意見,而是指為自己的意見不用負任何責任。

像貪腐司法最重要的一環,就是法官不論怎麼亂判,甭說叫他們負責,連他們是姓啥名誰的,也都通通不知道。而坦雷伯還說,當我們看到別人在施行詐術,卻又不叫破他,我們也是他詐騙的共犯

所以我只好把高雄法官們如何用【真實惡意原則】對全台灣人施行詐術,這個詐術的主要目的,竟然是把自馬總統以降,民進黨與蔡英文等所有政客們直接當成豬狗畜牲,活該他們與台灣人該把飼料油當食用油吃的事實叫破,以免自己成為這群骯髒鬼的共犯。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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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48249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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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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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8 13:29
52,茅坑上果然是讀報的好地方,不污染空氣。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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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8 10:15
版主真有耐心教導這些老烏龜王八蛋....

有人說雞蛋還要聞才知臭的,司法卻只要一看就知道是爛的...

其實,也不必看,只要用想的,就知道司法沒一個是好的,..好的會指責同事,然後
就被派到金門馬祖,沒有變壞,就一直呆在那裡或是轉行...最壞的就在系統裏做
到最高..

黃世銘,羅瑩雪,陳長文....都是例子.
jun5238(jun5238) 於 2016-02-28 10:57 回覆:
C兄,無關耐心..而是

看到別人在施行詐術,卻又不叫破他,怕我也成他詐騙的共犯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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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8 09:50
剛花了點時間,把所有判決飼料油案,判到20年、15年、12年;十年九年的判決書都看了一趟,還看了頂新與正義這兩家公司互相如何賣飼料油當食用油,還都做假帳買假發票,長年串通中下游集體逃漏稅的新聞,本來差點全給彰檢..沒錯,就是那個裝模作樣,自己以為表演被吳永梁打臉,輸到脫褲裝傻弄白癡的彰檢緩起訴結吃案掉..好死不死,被上級揪出來,「ㄟ,正義公司的逃漏稅,人家就乖乖起訴,幹嘛你彰檢要把魏應充認罪的頂新逃漏稅緩起訴」,日前本來要宣判,這樣大家就能把整個頂新大門神如何運作司法讓魏應充無罪的拼圖完成,偏偏吳永梁事到臨頭反悔不判,還用個強姦百姓的理由說有證據待查..鄉親啊,上回判魏應充賣飼料油無罪時,不也是說彰檢有證據待查..喔,是說沒查或查不到,沒有證據證明頂新油吃了死人,證據不足,魏應充無罪嗎?
jun5238(jun5238) 於 2016-02-28 10:50 回覆:

原來啊,高雄法官這裡竟然與吳永梁合成一氣了,請看:

正義劣油5個來源 法官認為只有「它」合格
高雄地院審理正義劣油案,查出正義公司的原料豬油是分別向裕發、久豐、永成、鑫好及頂新等5家採購,法院逐一清查這5家公司油品來源,赫然發現,裕發等4家廠商都是以來源不明豬油及以飼料油名義進口的棕櫚油、魚油,在來源及本質上均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反而只有頂新的油品,不管是進口名義與查驗程序均合於法令規定。
 據了解,正義向上游廠商收購的油品運抵公司後,都是集中在同一個大油槽,由於上游廠商不只一家,法院要調查正義油品攙混的內容物及其來源,無法單靠檢驗該油槽內油品品質,必須繼續往上游追蹤,清查裕發等5家上游廠商油品從何而來,有無攙混假冒、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
 法院審理發現,裕發公司人員對於賣給正義的油品內容,自始至終說詞反覆,不肯透露油品來源,甚至含混其詞欺騙法院,再加上油商林明忠也供稱,裕發公司會以現金收購無進項憑證的劣質豬油,合議庭因此認定裕發公司油品來源本質上就是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
 至於久豐、永成、鑫好等3家公司,經查其油品來源不是來路不明的豬油,就是以飼料用油名義進口的棕櫚油、魚油等,既然不是合法進口,又未經過食品查驗程序,在來源及本質上也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
 法院認為,若將產製「食用」油的原料以「飼料用」油名義進口,就會連最基本的查驗都沒有,因此在判斷上,除非油商能反證其油品品質跟食用油名義進口的一樣,否則就是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
而正義的5家上游廠商中,唯一被合議庭認為外觀形式均合法的只有頂新。合議庭查出,頂新賣給正義的油,是購自越南大幸福與外商傑樂公司,二者均為以食用油名義進口且經合法食品查驗程序的豬油,依檢察官所舉事證,都不足以證明頂新提供的油品,在來源(原料)及本質上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王吟芳/高雄報導)

現在我們知道,吳永梁不宣判魏應充有罪的逃漏稅案,已經把自己判魏無罪用的推定原則輸到脫褲了,不過吳永梁那種垃圾邏輯【沒證據證明有害人體】的假理由,這裡竟成高雄法官判正義油無罪的證據之一,就是說正義油進超過一半的頂新油是有合法來源證明的食用油,鄉親啊,那誰會把合法的食用油與垃圾回收畜生吃的油一起混一混賣給人吃呢?

而且一種油要用高科技脫臭:【經不知情之正義公司員工以精煉設備脫色 、 脫臭 、 冷 卻 及 揑 合 後 , 製成 「 正義 香豬油 」 等 117 項豬油產品 , 再販賣予不知情之 691 個通路商】,另一種..本來就是食用油了,幹嘛也要精煉脫臭?

高雄法官更扯的是還以為這時是從前貪腐國黨可以隻手遮天的年代,渾然不知網路時代有GOOGLE大神的威力,張口就假掰頂新從大幸福進的是食用油,可是請看:

段宜康爆 正義食用油恐混飼料油】立委(民)段宜康:「飼料用的油他這邊特別註名,「ForFeedingUse」,頂新集團旗下的正義食品,進了600公噸的飼料用的牛油,他的產品裡面沒有一項,跟飼料或者跟食品...,是跟食品以外的產品相關的,所以他一定是做食品用。

喔,這是正義公司自己進的飼料油,也就是除了頂新、大幸福...裕發公司賣飼料油給正義公司,又多了正義公司他自己,結果也都沒人看出來要辦。

段宜康昨出示台灣駐越南代表處九日電報證明,代表處九日就已回報大幸福公司外銷之脂、油類產品僅作為飼料用,且衛福部給彰化及屏東兩縣電子郵件,都有一段 文字說明「今日(十月九日)接到我國駐越南代表處回復Dai Hanh Phuc Co.LTD公司(大幸福公司)外銷之脂、油類產品,僅作為飼料用,並不用於食品

高雄法官再掰呀!

jun5238(jun5238) 於 2016-02-28 10:31 回覆:

從正義油判無罪,我們可以發現大門神用的一步爛招,正義油是跟這幾家公司進油,不過是搞假交易,由一個中人找正義前老總買假發票,上游的飼料油商再把油紙上作業,先賣給中人,中人加上假發票錢與自己要賺的利潤,賣給正義公司,ㄚ法官說這個叫

【合議庭雖認定正義確實購買問題原料油,但正義公司採購的問題原料價格,並無明顯低於市價】喔?

還拿來當判無罪的理由之一,【可見並無為了節省成本,故意採購問題原料油】,告訴大家,這個市價,就是本來這些飼料油商,把進油加上要賺的,好比這次被判最重的裕發公司,賣了正義那麼多油,最後只賺了

【裕發公司何吳惠珠與仲介油商林明忠將來源不明、有害人體的豬油,攙雜其他油品,販賣給正義公司,不法獲利達1300萬元】

鄉親啊,裕發公司加上中人加上買假發票的錢,總共才賺1300萬,可是正義油卻拿去賣了(含其他供應商,像是頂新,與頂新的上游大幸福等)32億咧..

有沒有搞錯?

再者,大家看到沒?正義向裕發等透過中人進飼料油的公司,都已經在單據上說是不可供人食用的飼料油了,這些公司除裕發判最輕的也有五年,其他在別的法院判出來,不是20年(這是強冠案),就是15年,12年(郭烈成),十年九年,交易方式一模一樣,唯一有差的是被切去別家法院的先判掉(像不像蘇建和案,主要殺人馬上被軍法槍斃,害這三人法庭流浪N年),而裕發公司則是..

雄檢追查後發現,何吳惠珠民國98年8月間得知油商林明忠有管道可把飼料用油賣給正義公司,即與林明忠談妥交易後,由林明忠向裕發購買飼料油,再轉賣給正義公司。這項交易,正義公司總經理何育仁、採購幹部胡金忞也知情。雄檢說,林明忠指示油罐車司機從裕發公司的飼料油槽取油,載運到正義公司,當正義公司收到這批油後,何育仁再指示不知情員工,利用精煉設備進行脫色、脫臭後,再把半成品送到奶油廠進行冷卻、捏合,製成117項豬油產品,再賣給通路商,幾經轉手被消費者吃下肚。

也就是說裕發公司除了在出貨單上載明是飼料油不可供人食用之外,還讓正義公司與中人串謀的詐術露了餡,一個正常公司,豈會多花這條【中人費】與【假發票錢】,這已經高於市價了,不信去查看看正義跟頂新與大幸福買飼料油,有沒有加上這兩條錢(搞不好還真有喔,沒看到魏應充光是做假帳把頂新逃漏稅就賺了不知道多少錢)

最後,更神奇的是,當我們把拼圖還原,赫然發現這套門神般的貪腐司法,為什麼會倒著辦,倒著宣判,因為唯有先將中人介紹的飼料油公司判罪光,接下來就沒人發現,幹嘛平平都是賣正義公司飼料油,

頂新與大幸福卻完全不辦?

看看頂新與大幸福,賣給正義多少飼料油好了..

經統計 , 正義公司自 96 年 1 月 1 日起迄 103 年 9 月間止 , 向頂新公司購買 8 , 002 .4 公 噸 、 向越南大幸福公司購買 15 6 . 9 公 噸 、 向永成油脂及永成物料公司 購買 2 , 142 .9 公 噸 、 向鑫好公司購買 1 , 704 .6 公 噸 、 向久豐及裕發公司購買 3 , 826 .6 公 噸 , 總共購得 1 萬 5 , 833 .6 公噸 之飼料用油 , 將上開 非供人食用之 飼料用油

正義買飼料油假掰成食用油賣出,1萬五千噸原料飼料油,頂新加上大幸福就佔了八千多噸,超過一半。結果竟然一個屁罪也沒有?(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