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淹死兩學童 謝謝馬總統
2010/09/16 08:39:53瀏覽5879|回應65|推薦9
宋崇門之巷人,服喪而毀,甚瘠,上以為慈愛於親,舉以為官師。明年,人之所以毀死者歲十余人。子之服親喪者,為愛之也,而尚可以賞勸也,況君上之於民乎。』--韓非子

『檢警調查高雄縣砂崙國小陳姓男童溺斃游泳池意外,認為游泳池業者及救生員,就業務上應注意而未注意,將石姓負責人(40歲)與朱姓(50歲)、王姓(58歲)2名救生員列涉案人,今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全案移送法辦。』

『彰化縣(達德商工)一年級林姓新生,在上游泳課時不幸溺水死亡,家屬質疑死因不單純,更埋怨校方編製救生人員不足枉顧學生安全﹔檢方朝向行政與人為疏失展開調查﹔校方則暫停游泳課,全面檢討改進,並靜待司法調查。』

有人說:「為什麼高雄淹死學童,是將泳池業者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彰化的檢警,還要朝向行政與人為疏失展開調查?」「這真是不公平,難道人命也分貴賤,高雄的命貴,彰化的命賤?還是業者的命賤,公務員的命貴?」有人言詞犀利,問得我招架不住,如果這個新聞被二十七萬抗議性侵女童輕判法官的那整群追求公平正義,普世價值的網友知道了,肯定更會跳腳。

上之所好,下必甚焉。春秋時代的宋國崇門之外住著一個人,因服喪而非常消瘦,宋君感動他思親的孝心,任用他為下級官吏。次年起,每年都有熱心服喪的人出現,因為太過熱心,瘦成紙片人而死的,每年超過十人以上。宋國本來是春秋五霸之一,後來竟連國家都衰亡了。

有人說:「莫非你想說學童淹死,是馬總統的責任?這也未免太扯了吧!」「馬總統只是自己熱愛游泳,最多不過是在莫拉克淹死一堆人的時候,還偷偷跑去游而已...有那麼嚴重嗎?」有人最後這句,用上了阿扁的口吻。

『今年一月間,自由時報以頭版指教育部為學校建游泳池的政策是拍馬總統的「馬屁」,教育部長吳清基嚴厲反擊,要特定媒體不要用意識形態、政治來醜化教育,強調讓偏遠地區小朋友學會游泳的政策目標沒有錯。吳清基的「泳起來」計畫,四年內編列卅九億元,新建、改建各一百五十座游泳池,並優先補助鄉鎮市沒有泳池的學校。』

『「泳起來」政策遭外界質疑,教育部長吳清基還說,老人或關節不好的人從事水中運動,不易傷關節,還可刺激腦力認知,預防癡呆症,未來學校興建游泳池,將開放社區民眾使用。

這種政客官員,滿嘴胡說八道。學的是教育,怎麼談起醫學來?據美國阿氏症協會(Alzheimer's-Association)的統計資料,大約四百五十萬美國人患有阿氏症,到了2050年,大概有一千一百三十萬至一千六百萬阿氏症病人。每10名65歲及以上的美國人中就有1人患有阿氏症, 85歲及以上的人群中,阿氏症病人佔了幾乎一半(Alzheimer's-Association (USA),2003)。與此同時,臺灣大約有2%至4%的老人患有癡呆(失智)症 (Department-of-Health, Taiwan台灣屏東民眾醫院-全球資訊網)。美國家庭有游泳池的比率,世界最高。

到了三月,馬屁永遠不嫌多。『體委會提出推動全民游泳能力專案,希望民國102年學生習泳人數達168萬人、每10萬名學生溺斃人數降至0.9人、全國溫水泳池比率提高到64%。政府今年已編新台幣8.9億元推動。行政院長吳敦義聽取報告後指出,總統馬英九曾說希望能多推動游泳運動並且多興建游泳池,因為游泳能力強的國家,民眾溺斃比率會降低,所以推動游泳運動是確保國民生命安全及健康非常重要的工作。』

吳敦義所轉述,馬總統說的話,就是害兩個學童淹死泳池的鐵證。「嘎,馬總統瞎掰慣了,說過的話,往往做不得數;何況,不過是隨口跟吳揆閒聊,被吳揆轉述出來而已..有那麼嚴重嗎?」有人說著說著,不覺阿扁又上身了。

多推動游泳運動,所以要多興建游泳池;多建泳池,游泳能力會強,但是民眾溺斃比率不會降低,反而會升高。有人問:「你怎麼知道,難道你是神仙?」請看蘋果橘子經濟學引述的例子:美國每年平均每一萬一千個家庭游泳池會淹死一名兒童。(美國家庭游泳池約六百萬個,也就代表每年會淹死五百五十名十歲以下兒童。)如果不蓋這六百萬個游泳池,美國人游泳能力會變弱,但是每年可以少死五百五十個小孩。可見游泳能力愈強,游泳池蓋愈多,愈多兒童淹死。證明完畢!

台灣的學童,以前沒地方淹死,所以都跟同伴跑到山澗溪中或海邊,剛學會游泳,就想跟同伴逞能。根據男女大不同一書的研究,女孩傾向低估自己的能力,男孩傾向高估自己的能力,實驗把男女分開,關在密室裡,畫一條線,叫他(她)們投藍,計算得分,然後研究人員離開,用攝影機偷看,女孩都偷偷的越線往前移動再投,男孩則是拼命退,你退一尺,我退一丈,人人都退到最後面退無可退為止。所以善泳者溺的魔咒再現,悲劇必然就會發生,一群男童通常有的淹死在溪中,活著回家的怕挨罵,又不敢說,找到時都已回天乏術。這個實驗還揭露出另一個事實,就是淹死的多是男童,因為他們總以為自己比真正會游的還會游,女童不會游泳,或是她們總以為她們比真正會游的還不會游,所以不敢跑去山澗溪中和海邊,也就淹死不了。

貪腐政客所做的政策,總會有兩個理由,一個是好理由,一個事真正的理由。要說好理由,隨遍亂編,一天總能說上好幾個。但是馬屁能力強在馬政府中升官發財的機率會大大增加,這個才是
貪腐政客真正的理由。至於蓋那麼多泳池,會多淹死多少兒童呢?反正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管他那麼多!

曾國藩說:「風俗之厚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之心之所向而已。」少年殺手落網說:「都是台灣教育害了我。」吳部長一直是馬總統所倚重的高官,之前在台北市管教育,後來當了一陣子郝市長的副市長,因為深得馬總統歡心,不次拔擢主管教育部,並在郝市長深陷花博風暴的時候說:「台北市政府被檢調搜索,是很「見笑」的事。」彼時檢調正在搜索台中縣廖姓少年殺手的母校,追查校長收便當業者回扣的「見笑」事呢!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兩個學童淹死了,沒甚麼人關心;學童為什麼會淹死,也沒人想知道答案。網友可使由之,對性侵女童輕判,發出雷霆之怒;網友不可使知之,但是不能讓他們真的長出智慧,真的有同理心,想到自己的小孩,送到學校,就成了貪官們謀財的工具,小命隨時會不見。悲夫二童,紙灰飛揚,朔風野大,魂歸來兮,有人突然又阿扁上身:「多謝馬總統,把這兩小童
關進了鬼地方!

嘆曰:

哀哉二小童,習泳做波臣,魂歸來兮日,謝謝馬總統!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4417132
 引用者清單(1)  
2010/09/18 08:47 【不平則鳴】 丐邦第四度昇堂: 銀正雄要求電小二維持網路城邦發言守則與禮節

 回應文章 頁/共 7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Bloghost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沒有是非, 不合邏輯
2010/09/24 14:20

原來是因為李濤沒罵楊秋興, 所以在不爽啦? 如果你的重點是李濤沒罵楊秋興, 那先承認高雄市陳菊以及謝長廷根本忽略了治水. 你沒說, 那楊秋興也可以說那是天災, 馬英九都說了88水災小林村滅村是天災, 這時還罵楊秋興幹什麼? 那更不可以罵馬英九啦!

請記得, 那是你的邏輯, 只要你的花媽被罵, 那大家都該被罵.

但是套用你的邏輯, 如果花媽不該被罵, 那你就不可以罵其他人. 如果你不罵花媽, 表示你不認為他做錯, 所以你也沒資格罵其他人. 尤其是那種似是而非的污衊.

同理, 如果你不承認陳水扁貪污, 那就不要再談貪污的事.

但是我對你所說的那種不負責任的話不能接受, 如果你認為花博貪污幾百億, 請說出誰貪了, 如果你說的出來, 那我們當然可以接受. 但是你說不出來, 人云亦云, 那就閉嘴.


不喜歡拘束, 喜歡自由自在
So I am Bloghost.

我是博格幽魂

Bloghost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說真的, 你還是寫白話文吧
2010/09/23 17:07

簡單來說, 高雄淹這麼慘, 你說要謝謝誰.

你還是寫白話文吧, 說你支持所有民進黨的謬論, 只要是國民黨的你都批評.

這樣大家就不用看你的那些自以為有學問的用典, 用的真的不太貼切.

就直說吧! 你說這次高雄應該謝誰?

別跟我說要謝天.


不喜歡拘束, 喜歡自由自在
So I am Bloghost.

我是博格幽魂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9-23 22:54 回覆:
既然不讓怪老天,那就謝謝敬業的政論名嘴吧。剛剛看到李濤呲牙裂嘴的說「看不見的錢,全都是人民的血汗錢」我嚇了一跳,還以為他開始檢討花博一百億,新生高十幾億,有多少看不見的錢呢(^^)

仔細一看,原來是說高雄跟別縣市比,少編的通水溝預算,李濤這句話,顯然是語病,不過也不重要,李濤這陣子揭弊不行,罵陳菊水災倒是一馬當先,其他楊秋興,屏東縣都不罵?因為以前都是要幫老百姓找回台灣的是非公益,轉換角色難免生疏,算有職業道德,把高雄市講得那麼慘,比馬市長那莉風災慘,也比莫拉克的高雄縣還慘!多謝名嘴。呵



說好的高空彈跳呢?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哇哈哈哈哈~
2010/09/19 23:04
原來是跟換水有關啊?兩星期換1/5的水,外加秋末到初春不開放,這樣的換水量也能跟節能減碳扯上關係。大概台灣是沙漠地區,所以游泳池的水都得要用淡化的方式從海水抽吧,哇哈哈哈哈~

你當然沒有白紙黑字寫下”我反馬”這幾個字,但做的事根本就只是預加之罪何患無詞。老實說啦,你明白寫出:”不管任何事我都要反馬”,我還會稍微尊敬你一點咧.


天與地
等級:5
留言加入好友
選舉惹人瘋狂 也要謝謝馬總統?
2010/09/18 22:07

人往往因立場決定是非,同理心時有時無;只看他人眼中細柴,未見自己眼裡樑木。

呵。說的妙極了!

既然您拿女童性侵案相比,那就不扯別的,就以此案為例。

這文章微言大義,背後可有二十七萬網友義助相挺!

但回頭看看您文章的推薦數,要是與女童案這二十七萬網友相比;

坦白說,您這推薦數不像零頭,到像小數點一般,感覺有點掙扎。

試想,一件事既然沒了是非,又怎能奢望同理心的存在?

何苦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呢?

是非對錯,無需強辯。 讓數字說話,如此,不辯自明!

看來老天爺要毀滅一個人,必先使人瘋狂。

選舉惹人瘋狂,喪失理智。這罪過,馬總統可責無旁貸!!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9-19 14:22 回覆: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是以聖人為腹不為目,故去彼取此。」---老子

說好的高空彈跳呢?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最應該放棄的是放屁運動
2010/09/18 09:44
當然樓主絕不敢認, 不然要他那些氣往哪放?

家庭游泳池並沒有任何安全設施, 就跟溪流池塘與非海水浴場的海邊一樣, 你拿這種游泳池與有安全設施的遊泳池來比, 真是 TM 的有管理素養.

此外, 節能減碳是節能減碳, 希望學生多學游泳是學游泳, 兩者本來就毫無瓜葛. 你硬要扯在一起, 那也不是不行, 不過是我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講:

你因為反馬, 所以就是在挺貪腐.

等你自己反貪腐三個月後再來放個屁, 看臭度會不會再降個萬分之一好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9-18 11:22 回覆:
吳清基的「泳起來」計畫,四年內編列卅九億元,新建、改建一百五十座游泳池,並優先補助鄉鎮市沒有泳池的學校。

一座游泳池要多少水?換一次要多少水?

咳~而且我沒反馬啊,孟子跟梁惠王說「率獸食人」難道也是在反梁惠王嗎?

老子說:正言若反。「政言也若反」。

麥芽糖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因噎廢食
2010/09/18 08:49
還要無限上崗?

王世堅要不是會游泳, "跳海"不就葛屁了嗎?



天與地
等級:5
留言加入好友
不如將心比心
2010/09/18 00:57

只知死者為大,這是台灣社會對往生者最基本的尊重。


將心比心,格主如此穿鑿附會,殊不知,這下筆如同利刃。對關心小童的親友們,那才是千刀萬剮,實如泰山之重!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9-18 07:43 回覆:
那倒是,但看比到哪一層

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有人以為是水淹死了小童,有人怪老師沒注意,有人說泳池業者是業務過失殺人;我認為是教育部長的急就章,隨性馬屁政策惹禍,究其實,是馬總統的喜好被下屬察知,從而受到下屬的蠱惑與控制。

怪哉,二十七萬個網友同理心跑哪兒去了?法官輕判性侵童的色狼,把法官罵慘,別說法官才一審,敢問這二十七萬的網友,性侵童的是法官嗎?這麼大張旗鼓的討論,不怕受害家屬與女童二度傷害嗎?性侵女童的是色狼,罵法官是為啥子呢?

人往往因立場決定是非,同理心時有時無;只看他人眼中細柴,未見自己眼裡樑木。

cjs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
2010/09/17 23:54

剛去某大老格裏逛逛,
適逢大老正在對版主放屁,
此乃生理現象,本無傷大雅.
誰知眾徒仲為求關愛,竟爭先恐後,
異口同聲,百屁爭鳴,頓時蔚為奇觀...

見此奇觀,不禁;

一歎,
不遭人懼是庸才.
只遭人懼是人才.

版主連鬼都懼,當然是天才!

二歎,
人何潦落,鬼何其多?

三歎,
新鬼煩冤舊鬼哭,天陰雨溼聲啾啾..


天與地
等級:5
留言加入好友
哀哉台灣
2010/09/17 23:12

兩學童生命剩餘的價值,硬是被人拿來做政治消費,世間的紛紛擾擾,也讓人看盡了政治的醜陋,哀哉...

---------------------------------------------------------------------------------

人為善,福雖未至,禍已遠離;人為惡,禍雖未至,福已遠離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9-17 23:55 回覆:
死有輕於鴻毛,也有重如泰山。

沒人討論,二童死則死矣,新聞報過就算,馬還自鳴得意,一段時間後去新蓋泳池開幕剪綵,誇稱自己政績。跟從前沒政績時,就誇稱自己查賄,到了民國一百年,法務部重點還在查賄。有的時候,政績爛到害了自己;好比當年法務部長任內,尸位素餐,沒管好檢察官,讓後來的特別費案,被侯檢修理到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哭完就忘了。二童之死鴻毛輕;

經過理性論證,讓大家深思馬總統隨性式施政如何禍國殃民,從而使老百姓懂得趨吉避凶,苛政猛於虎,爛政惡過獅,澤披世人,功德無量。二童之死泰山重!

版主還在噴口水胡扯
等級:4
留言加入好友
呵呵,版主落落長的回應,就是沒回答我的問題
2010/09/17 19:52

別忘了,你的主題與內容主要是在談溺水與游泳,依照你的邏輯就是,因為馬總統喜歡游泳,所以在他任內,政府絕不可提倡游泳運動,否則只要有人溺水,全都是馬總統的錯。

所以你就不必東扯西扯,只要誠實面對自己,老老實實告訴大家。

是不是只要是馬總統喜愛的運動,即使是正當運動,在馬總統任內,政府絕不可提倡該項運動?

是不是只要無法完全避免溺水事件發生,政府就永遠都不要提倡游泳運動?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簡稱中國China
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都是中國人
只要出生或居住在中華民國台灣地區的國民都是台灣人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9-17 21:29 回覆:
因為你提問與我文章內容不符呵(^^)

關於馬總統,我建請他參考宋君,宋襄之仁,宋國紙片人的故事,善意表達的方式不對,往往成了惡意,馬總統能領悟多少,要看他受的台灣教育。

游泳是馬總統喜愛的運動,節能減碳也是馬總統喜愛的運動,馬總統是不是該先檢討前一年推動節能減碳,後一年就廣設游泳池,朝三暮四,把老百姓當猴子耍的問題呢?

這裡不反對馬總統推的任何運動,只要做好系統分析,研究,決策,執行與查核。嚴格說來,這裡只反對馬總統最最喜愛的運動,就是「馬屁運動」,唉,可惜沒人敢認。呵
頁/共 7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