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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2 09:38:01瀏覽2895|回應13|推薦7 | |
『司法院長賴英照表示,國內行政訴訟制度日益成熟,去年度行政法院受理案件數,總計已逾1萬件,顯示民眾對行政訴訟制度具信任感,願意將紛爭送至法院裁決。他指出,司法院預計明年適當時機將在全國21個地方法院中,設立行政訴訟專庭,提升法院的服務品質及審理效率。』 在馬總統於扁案二審之後,一連串關於司法的發言,讚訟之辭意於言表,不是「尊重司法」就是「絕不干預司法」,再補充個「一切依法」。司法院長聽完渾身輕飄飄,沾沾自喜了起來... 獸國總統「馬」,苦民所苦,聞聲救苦。上任之後,就要求獸國的各種獸類不得欺負弱小,吃食小動物,要全都改吃素。狐狸受不了,偷抓了好些魚,在自家廚房的煎鍋煎起魚來,不巧「馬」總統來巡視。 「馬」總統:「狐狸啊,你在幹嘛?」報告總統,我在..在等候您大駕光臨。(呼!) 「馬」總統:「啊,那在鍋子裏的那些魚又是怎麼回事?」報..報告總統,那些魚聽說總統您要來,都高興的爭相在鍋子裡跳起舞來。 「馬」總統非常滿意,交代「癩痢頭阿三」(註)說:「回頭給每隻狐狸都買一隻煎鍋。」 「原來司法院長是奉馬總統的命令,去買煎鍋..嗯..開法院啊。」那可不,狐狸們都餓急了,有了煎鍋豈有不拼命捕魚的。有人接著問:「賴院長說,「去年度行政法院受理案件數,總計已逾1萬件,顯示民眾對行政訴訟制度具信任感,願意將紛爭送至法院裁決。」難道有錯嗎?」數字應該沒錯,十九世紀的英國政治家狄斯累利就曾說過:「世上有三種謊言,就是:謊言,天大的謊言,與統計數字。」如果可以看數字說故事,衛生署長也可以說:「去年度大醫院人滿為患,病床都不夠,也醫死了很多人,顯示民眾對大醫院具信任感,信任到願意將小命斷送在大醫院。」然後再開一堆大醫院了。 以前有個衛生署長施純詳,是個腦科大夫,他說:「大醫院的醫術越來越高,可能未來連腦袋瓜都能換,到時換腦市場有三種腦袋瓜最搶手,第一是科學家的,好比李遠哲。第二類是工程師,像林百里,第三種是公務員,像馬總統。」原來公務員腦袋也算是好的..「前兩種腦袋好自不待言,公務員的腦袋瓜,因為是全新沒開封過,所以搶手。」,給腦科大夫看過後,賴英照院長的腦袋瓜..嗯,也很搶手。 先別講行政法庭,一般法庭的情況如何呢?一般法庭,除了審馬總統市長特別費貪污的時候,展現出驚人的速度,在短短一年兩個月走完三審,無罪定讞。好讓馬總統可以順利選到總統,成為讓馬總統尊重的司法。其他閒雜人等,上至達官顯要,巨室貴賈,下至販夫走卒,平民百姓,一進到司法,就像肉進了絞肉機。聯電曹興誠董事長說:「司法把老百姓當笨蛋。他強調,司法體系不能變成絞肉機,扯到司法案件的人都要被捲進去反覆翻絞。」,拉法葉的老將軍們,光是一審就拖了十年,還有個老將軍沒等到一審宣判無罪就含冤長逝。其他那些在法庭內外晃蕩,人生已成黑白的法院災民更是不知凡幾。沒有耗掉二三十年光陰的,別說你上過法庭!既然一個案子可以拖上三十年,法院的案子當然是越積越多。此時英明的賴英照院長會跳出來說:「顯示民眾對法庭制度具信任感,願意將紛爭送至法院裁決。」,嘎? 有人問:「法院為何要如此的折騰人呢?」請拿出同理心,站在法院的角度來看。司法如果不能讓人民難以索解,產生畏懼,判決書篇篇都像神諭。光靠馬總統把「尊重司法」成天掛在嘴上,是不夠的。人必自重,自己想辦法讓人民怕;而後人重之,再讓人民學馬總統把尊重司法當成口頭禪。法院巴不得天底下所有的人都涉訟,都怕他。然後找檢察官,找律師,念法律系,補法律,考律師或司法官高考,讓法律這行發揚光大,學法律的個個前途無量。別說現在執業的律師們,哪個跟法官檢察官們不是同學、學長姐、學弟妹,就是門生故舊。有的父子檔,有的是夫妻,這群人是既得利益者,都知道法律好撈。會讀書的,就去念法律,不會讀書的,就去念法咒,在自家開個神壇廟店,然後學法官胡說八道,加點「可能」、「疑似」、「如有」、「可再」之類的語助詞。萬一掰錯了,「本庭並非終審,『可再』自行上訴。」 有人雖然聽得一愣一愣,可沒忘了問:「那行政法庭又是怎麼回事?」行政法庭,就是告官。要研究行政法庭的本質,要從歷史上告官的血淚史上一探究竟。古時候老百姓會告官,往往都是貪官吃老百姓太過頭了。好比本來是政府要花錢跟人民買養馬的飼料,到了貪官執行的時候,政府的採購費就被貪官朋分吃掉了。但是老百姓的馬料還是要繳,「那就繳吧!」沒那麼簡單,貪官規定,下午五點前要繳納,逾時要抓去關,「哇,那麼兇,那就早點去排隊吧!」農民帶著秣草要去排隊的時候...慢,報名費交了沒?農民:「甚麼報名費啊?」官員幫你秤秣草不用喝涼水嗎?用的秤不用花錢買嗎?農民只好乖乖照繳報名費,從一大早排到五點,還沒輪到他。「官老爺,怎麼還沒輪到俺呢?」您提錢去見辦公室的那個長官沒?「那是要做啥子?」他是排秤重的順序的,有付錢的先排到,沒付錢的..您就慢慢等,沒秤到,就等著抓去關唄!於是老農就去告官了。這就是古時候行政法庭的由來。 「那老農一定讓正義得到伸張了吧?」有人心下揣揣,不甚有把握,,拿點數字打比方,一個貪官要吃一百個老農,才能算吃飽。老農的一點抹草,對貪官可是巨大的財富,貪官豈有不搏命的。如果老農不是不爽,而只是為了面子或尊嚴;人家貪官就不要面子尊嚴?貪官的面子尊嚴,可比老農的值錢千百倍呢!所以古時候告官的,沒一個好下場。試想,如果官告的倒,其他貪官們不是要喝西北風嗎?這是「官官相護」內在的動力。老祖宗的智慧:「民不與官鬥!」就是這個道理。原來搞了半天,賴院長的改變行政法庭審級制度,增加數十個行政法庭,只是擴大內需,擴大念法律的內需,增加法律系學生的就業而已。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聽到要上法院,孔子心中也發毛。有個智叟,活到八九十歲了,記者去採訪他。 「老先生,您還上醫院嗎?」上啊,因為醫師要活下去... 「您還拿藥嗎?」拿啊,因為藥劑師也要活下去... 「您拿的藥,都有遵照醫囑,按時服用嗎?」,,這可沒有,因為我也想要活下去。 賴院長法院可以一直開,但是老百姓想要活下去! 註:說起癩痢頭阿三,可是大有來頭。『在遠古時代的司法系統,村民有爭議就去拜大樹下的石頭公,石頭公會說,該判無期徒刑,村民都說石頭公很靈驗。 有天村民忘了上次石頭公判多久,拿相同案子來問,石頭公說,該判二十年。有個村民記性好:「不對呀,上次明明判無期徒刑的。」村民於是跑到樹後查看,發現是隔壁村的癩痢頭阿三:「阿三,你怎麼躲在樹後裝石頭公,石頭公呢?」,阿三說,「石頭公剛剛拉肚子請假,我只是代班的。」』【尊重司法馬總統,貪污養狗皆因公http://blog.udn.com/jun5238/4124003】 PS:標題為求對仗工整,「司法院長馬總統」這裡稍加補充解釋,就是司法院長也學起了馬總統,被馬總統同化的意思。也有可能是公務員都被同化了,以利日後在二手腦袋瓜市場賣個好價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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