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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二高走山 國賠是誰賠?
2010/04/29 07:58:54瀏覽10427|回應29|推薦15
某甲和某乙是好朋友,嗯,真正的好朋友。某甲有個壞習慣,老把「他馬的」放在句子前,當口頭禪,搞的朋友愈來愈少。某甲決心要改,請某乙當見證:「如果我再說一次『他馬的』,馬上被雷公打死。」某日,某甲和某乙去踏青,某甲一不小心踩到一坨狗屎,失口說了一句:『他馬的』。此時忽然風雲變色,雷聲大作,乓鏘一聲,把某乙打死了。某甲驚魂甫定,只聽半空中雷公生氣的說:『他馬的』打錯人了。

某乙為了友誼被胡塗雷公打死,犧牲性命。但是北二高走山的國賠,又是怎麼回事?『馬英九也透過電話與交通部長毛治國聯繫,希望交通部主動協助家屬申請國賠,讓家屬感覺政府的誠意與心意。』國家賠償法的大意是說:「我們錯了,但是請老百姓買單,賠給因為我們的錯受到傷害的其他老百姓。」不過,要通過國家賠償的申請很困難,一段時間之後,申請的人也變少了,因為這個法限縮了公務員的權益。『賠償的主體為機關,但得以向故意或疏失的公務員求償。」這段話的意思是:「我們錯了,先用老百姓的納稅錢幫忙買單。」老百姓說:「好..好吧,那事後可以找你要嗎?」「你想的美!」有人說:「你這個說法矛盾,既然很難跟犯錯的公務員求償,那就敢快賠一賠了事,反正是老百姓代替買單的,不是嗎?」根據公務員的定義來看,雷同古時候的官,官有官威。在古時候老百姓敢說官老爺有錯,先打一頓板子再說。所以要由甲公務員證明乙公務員有錯,那是極為困難的事,不信的話,去翻看監察院打過幾隻蚊子再說。

於是,針對國家賠償,可以衍生以下的命題:「如果我殺人,你賠命如何?」「如果我殺人,你賠錢怎樣?」「我沒殺人,可不可以天天領錢?」「我先殺人,說要懲罰沒懲罰,但是我搶救有功,是否先發獎金記功升官來獎勵?」順著這樣的命題,一路答「是」的推下去,會製造出一種殺人機器。鑑往知來,明末的崇禎皇帝,因為不知道如何治理國家,盜匪四處作亂,於是他就拿出他的私房錢說:「殺一個盜賊,交回人頭,賞十兩銀子。」明朝的官兵於是真的每天都出城去殺盜匪了嗎?傻孩子,盜匪很難殺的。所以官兵就在京城外的小村子搞滅村,強奪財物,再把村民砍頭當成盜匪去領賞。呼,還好明朝亡了,崇禎吊死的好!

國道走山,不是意外,是公務員怠忽職守的結果。有人說:「山要走,跟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一樣,誰也沒法子啊?」那你一定沒去爬過台北市的小山,台北市的小山都有些小的像童子尿尿的溪流,卻早就裝了土石流預警系統,在河上裝了兩條細鋼纜,旁邊有GPRS發報器可以在鋼纜斷掉當下傳出簡訊通知所有該管的人員,還在下游裝了蜂鳴警報器(註1)。如果已經做到這種程度,還走山死人,那就真的只能怪死掉的運命不濟了。

在一般的公司當MIS,平常都沒甚麼事,老闆也都禮敬有加,這裡面隱含著某種交換行為,老闆等於在付保護費,MIS要負責系統不出錯。萬一MIS很盡職,甚麼預警的掃毒的通通都用上了,系統還是掛,那MIS就乖乖打包走人,換一家公司窩去,鮮少有MIS要等老闆叫他滾的。MIS的命跟系統綁在一起,所以當主機要掛之前,會從主機發出最後一通求救簡訊,MIS收到,哪有管是不是三更半夜,窗外滂沱大雨,騎上機車,火速趕至公司,只要在老闆進公司前處理完,就萬事OK了。

現在這種國賠,是種扭曲的國賠,就算真的賠到了,也只像是封口費。是種矇上眼睛就以為沒有問題的鴕鳥心態。山還是要走,馬總統心中也還是直發毛。除非把公路養護單位的命綁在公路上,一有問題,滾蛋就對了。要賠,叫養工單位的人賠,北韓幣改失敗,連財政部長都捉去槍斃哩。順道問一句,當年九二一台北市東星大樓倒塌的受災戶國賠官司(註2),馬總統您老打了這麼多年,死要面子,最後究竟賠人家了沒?記得,要賠可以,請核可建照的公務員賠,要不然就是你自己賠,千萬,千萬不要...「他馬的」又被雷打到,叫小老百姓賠了!


註1:近日看到電視新聞說,全台只有某單位裝了一套邊坡預警系統,一套要兩千五百萬(應該有加了貴而無用,常會壞掉要送國外維修的探地雷達),要在全台高速路邊坡全面使用,要先花八億。建議去看台北市的土石流預警系統。一條小溪裝一套,每套花超過十萬都嫌太貴。

註2:東星大樓國賠基本無解,當年核照的不知去哪兒了,這就像是二二八,人是老蔣殺的,怎麼我們要每年道歉一次,還要拿錢出來賠?要賠,去找老蔣去!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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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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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比歐(童子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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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相關 新聞 →
2018/03/07 09:17

引用 莊瑞雄委員 的 質詢:
「香港迪士尼在 大嶼山旁,那裡交通原本 很不方便..
後來 香港 把機場遷過去,又蓋一條機場快線 .. 」

其實 交通部長 賀陳旦 已經 比較能 聽進 民意,已
強調 不會單純只從 財務評估。

賴清德 笑說:「他聽懂 莊瑞雄 的意思了,不只 高
鐵 (要有),還要加一個 迪士尼 就對了。」

 ~
《聯合報》2018月 黑白集~〈秘書長的格局〉

引用:【又如,他說(某黨主席)把縣市長初選都交給民調
,是「不負責」的作法;但 民進黨 幾個以民調決勝負的
縣市殺得血流成河 .. 】


感想:
農曆年前幾個月,賴院長 登高一呼 認為 初 宜 早點
落幕,是 正確的 呼籲。

現在 民進黨 應好好思考:張明達 在初選過後的問題..
其實“涂醒哲”的 民調一直 不高,原本 綠營是希望
俊俋 來選,但 李委員 意願不高。

其實 當初 國民黨執政時,蕭家班 就想選 嘉義縣長,
但 被 藍營高層 壓下來。這次 和 蕭家班 有淵源
嘉市議長 蕭淑麗,似乎 要參選 嘉市長。

民進黨 乾脆就讓 涂醒哲 入閣, 張明達 去選嘉義
市 也好啦。


We are at war and we will win it.

Paul
說的好!
2010/05/01 19:14

錯誤一再發生,只要查一件事。

各個權責單位(其實牽動到全民喔!)管了什麼?記錄了什麼?懂了什麼?做了什麼?

未曾教育也許可不殺,但是,已知仍瀆職即罪可無赦。

所以,老百姓若再裝死,要曉得喔!

先死必是你!

Paul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5-01 22:04 回覆:
好說!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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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將高速公路改民營是唯一方法
2010/04/30 10:45

版主:

爾愛其洋(大洋的洋),我愛其禮。
殺雞目的只有儆猴,受害民眾已經受害,拿錢人也活轉不回來。致力讓猴群屁股夾緊,少死幾個倒楣鬼,才是正辦!

=====

猴群生為猴就是猴,它們沒有選擇,你要儆猴它們就得接受。

檢察官可以打報告請調,高工局的公務員也可以。   你要儆猴,猴可以不做猴,不做那些屁股需要夾緊的猴。

也許將高速公路改民營是唯一方法,但別忘了民營高速公路為了安全理由愛漲多少錢就漲多少錢。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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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手不夠無法保證安全的高速公路只有一個結果 -- 關
2010/04/30 10:37

版主:

我寧可官員打報告退休,或是不去高公局。
勝過一個蓋馬路拿過一次錢,看馬路時天天拿錢,出事時還要我們出錢賠的錢坑

======

那麼你會有一個每年預算三千萬新台幣,編制兩百人但實際上只有五人(包括工友)的高公局。

以美國的做法,人手不夠無法保證安全的高速公路只有一個結果 -- 關閉。  其實這樣也好,人民不必付錢,政府也不用賠償。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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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沒辦法的事
2010/04/30 03:38

版主:

可惜,高公局賠的起,左手收用路人的,右手賠給受難者。

=====

那是沒辦法的事。   不要高公局賠,那麼最後還是政府賠,政府賠的錢是從納稅人那裏來,所以最後是全民賠。

要官員賠?  結果就是官員打報告退休或拒絕去高公局。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4-30 07:46 回覆:
我寧可官員打報告退休,或是不去高公局。
勝過一個蓋馬路拿過一次錢,看馬路時天天拿錢,出事時還要我們出錢賠的錢坑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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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甚麼檢測系統裝完就沒事
2010/04/30 03:16

版主:

國內去年發明展得獎作品也有斷橋預警系統,都知道要裝,過去也都死過人,掉過車了,到今天還沒裝?不用究責?然後過幾天再頒發獎金給這些養護單位說:「要給你們搶修的辛苦致敬,一點獎金不成敬意。」嗎?那我保證養護單位為了獎金,會巴不得天天要搶修。

======

好像記得當初后豐斷橋也有裝預警系統,但是錯誤警報太多,居民要求下關掉,所以真正斷的時候沒有警報。

別忘記實驗室裡沒問題的東西,拿到外面問題多多,這是為什麼機器軟體需要測試的原因,不是甚麼檢測系統裝完就沒事。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4-30 07:44 回覆:
這裡有管理上的吊詭,如果錯誤警報太多,一直狼來了,監管單位收到警報簡訊都有一套流程要跑,真的想關掉的是誰?
再說警報不外乎聲音和燈光,聲音也就罷了,燈光不用一道關掉吧!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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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你想看到的結果
2010/04/30 02:16

版主:

真有個公務員被告到破產,也很好,徹底落實「爾俸爾祿,民脂民膏」的精神。
還可收殺雞儆猴之效。
對猴群反是好事!

=====

你可能殺了雞儆了猴,但是受害民眾拿不到一塊錢,我相信這不是你想看到的結果。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4-30 07:35 回覆:
爾愛其洋(大洋的洋),我愛其禮。
殺雞目的只有儆猴,受害民眾已經受害,拿錢人也活轉不回來。致力讓猴群屁股夾緊,少死幾個倒楣鬼,才是正辦!

c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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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9 16:40

北二高走山,應該是高公局賠.

因為收錢(過路費)的人負責,天經地義,放諸四海皆準.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4-29 18:22 回覆:
在一般私人營業場所,除非是財團經營,要不然別說死人,光是斷支手,就要關門大吉,老闆跑路了。
可惜,高公局賠的起,左手收用路人的,右手賠給受難者。

e
2010/04/29 16:15

依照樓下那位zztop的思維,樓下zztop應該跟銀正雄一樣,是陳水扁一家子貪污的幫兇共犯,同時也是陳進興/林春生犯下多起殺人案件的幫兇共犯,同時也是飆車族亂砍人的幫兇共犯,同時也是詐騙集團的幫兇共犯...

不知道樓下那位zztop繳的稅,夠不夠賠償這麼多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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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人是小蔣殺的吧!
2010/04/29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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