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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心凌 范植偉 歐定興「們」
2010/04/30 08:29:59瀏覽2008|回應1|推薦6
有個妙齡女子去搭電梯,電梯裡人多擁擠,腥騷汗垢,諸氣淬然,味道已經很不好聞了,這時女子突然放了一個屁,身旁的甲男馬上很有紳士風度的舉手說:「抱歉,剛才的屁是我放的。」女子隨即對甲男投以感激的眼神。不料女子的肚子太不爭氣,忍不住又放了一個屁,這時對面的乙男搶著說:「這個屁是我放的。」女子也對乙男感激不已。誰知乙男剛說完,女子屁又放了,丙男見機不可失,趕忙搶著說:「這個屁,和接下來所有的屁,通通是我放的。」

個資法內容很多,文字敘述也很複雜,通常要專家學者和律師法官檢察官之類的才看得懂。如果有人是要靠別人不懂,才能獲得職位,業務或利益。那麼他就會故意把文字搞得極其複雜。所以我就把個資法翻成白話,讓即將要被宰割的平民百姓也能懂一點。個資法簡單的說:「就是我要保護你,但是你先得被我管。」保護你是個好理由,管死你是真正的理由。

因為個資法才剛通過,「人為刀殂,我為魚肉」,法界人士還沒想好要向哪隻魚開刀,還沒有判例。我們只能就立委為了讓個資法通過隨便列舉的理由來分析。個資法說:『個人在臉書上傳合照或在Youtube公布影片限制放寬,明定「於公開場所或公開活動中所蒐集、處理或利用未與其他個人資料結合之影音資料」,不需當事人同意。』某立委說:「舉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范植偉在臉書公布王心凌的照片為例,范植偉與王心凌兩人合照,並非在公開場所的公開活動,范植偉就應該已經觸法。」報告立委,根據記者整理的資料:「沒事先告知就公布---不違法!是范植偉後來說跟王心凌有沒有初夜才犯法的。」喔,我的天,真是張飛打岳飛,打到滿天飛!王心凌的個案干「個資法」屁事!范植偉公布私密照,王心凌覺得不爽,就可以告他侵犯肖像權。范植偉說跟王心凌初夜情事,王心凌更能告他誹謗。舉証之所在,敗訴之所在。范植偉從何能證明與王心凌有無初夜?順便請接下來的歐定興證明他有跟王心凌玩過親親,或沒跟她有初夜。子非魚,焉知魚之樂?有沒有初夜,是女方說了算的。根據刑法誹謗罪的要件有二,是否為「事實陳述」且屬「公益評論」,范植偉和歐定興第一點就過不了!

有人說:藝人是製造業,媒體是修理業。也有人說,藝人是感性的,媒體是理性的。其實,通通都說反了。媒體才是製造業,藝人只是原料媒體才是感性的,看到藝人流血,就像鯊魚般拼命的啃咬,然後又引來更多的鯊魚,大快朵頤,吃得昏天搭地,不知節制,毫無理性可言,所以媒體人的身材往往讓人不敢恭維。有時媒體人也會被當成藝人,當她也流血的時候。鯊魚可不管吃的是藝人還是媒體人,只要流血的就吃,所以同類相食的慘劇也屢見不鮮!王心凌是個倒楣的藝人,先來個范植偉公布私密照,再上部落格談過去兩人的一段情,然後其他藝人出來搭便車,消費王心凌,背後鯊魚群的斧鑿痕跡太明顯。更早之前,是黑人真假愛心的流血事件。再更早之前,曾經有個媒體人,愛上了一個風流的立委,讓媒體當成藝人,情史曝光被嚙咬到體無完膚。

那麼,這個個資法總有規範到媒體的一些過度行為了吧?哈,恰好沒有,這個叫個資法的「媒體免責條款」。個資法只想管老百姓的言論自由,不是拿來管臉書貼照片和媒體擴大渲染敗德劣行用的。藝人們是前有狼後有虎,還是回家燒香拜拜,自求多福。電梯裡的妙齡女子,遇到的是一群搶著放屁的紳士,不過那終究是笑話。現實生活中,沒有可愛的白雪公主,王心凌覺得受傷,要靠自己討公道。記得,自己去告范植偉,再把那個自承放屁,挺無聊的歐定興;和包下所有的屁,未來的歐定興們一起告進去。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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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
2010/04/30 09:39
版主的見解總是讓讀者能夠一讀見曉,文章破題總以小故事帶入主題,讓人易懂明瞭,不似本系統另個媒體人總是用華麗詞藻堆砌,內容卻空洞見之,是為一言堂,乍看令人驚艷,日久卻令人生厭!故,望版主持續不倦怠多創作發表好文章與讀者共享之!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5-01 01:44 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