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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害變受害,「社會集體受害者家屬妄想症」照樣發作
2010/04/01 12:53:37瀏覽1597|回應5|推薦0
『針對「九巴掌」事件,人本基金會要求教育部未來應針對教師體罰,建立明確的罰則及處理機制,並支持受害家長繼續向體罰的教師提告,甚至申請國賠。人本基金會今對受到體罰的學生及家長,反被其他家長認為是讓老師受處分的「加害者」、被逼轉學,感到不可思議,已積極聯絡受害家長,希望提供協助。』

這樣下去,老百姓早晚會價值觀混淆,精神錯亂,死刑犯不處死的時候,社會當自己是受害人的家屬,產生受害家屬妄想症,人人都有同理心,非把死刑犯就地正法,以昭天理。小二學童在學校摸同學的小生殖器,被老師呼了九個巴掌,人本基金會反而要執法的老師道歉認錯,還要求針對老師的管教制定罰則。

學校是孩子社會化的第一站,在大人的社會裡,殺人的是加害者,被殺的是受害者,法官是仲裁者。在小二學童的世界,摸同學的是加害者,被摸的同學是受害者,老師則是仲裁者。王清峰在在大人的社會裡,因為相信大人的社會還有更上層屬靈,神的社會,選錯邊站,關照殺人的加害者被判死刑的人權,被妖魔化,罵成臭頭。在學童的世界,被摸的同學卻沒上一層社會上的大人要搭理。如果是同學自己投票,相信支持呼巴掌的比例,會跟前陣子社會支持死刑的比例差不多。根據研究,很多同性戀,雙性戀,戀物癖,戀童症,是因為小時候被別人摸過生殖器,心理發展才開始不正常的。小二學童被摸生殖器,可說是對小二學童一輩子的人格謀殺,傷害不可謂不重,執法的老師呼了九巴掌,現在看來可能不當,但是等到這個摸同學生殖器的小二學童,升到小三小四繼續摸,一路一直摸下去,小五的時候,就有可能到內湖的某個國小,夥同學長在地下停車場姦殺了一個父親是警局局長的女老師,到那時,九個巴掌可能還算輕了。

在學校這個小社會,執法的老師在執法的時候,可不是沒有風險與成本。這跟法官隨便亂判,卻毫無代價(術語叫做沒有對價關係)不同。而且這個老師,據同僚和其他家長的說法,教了十幾年的書,勤管嚴教,是個好老師。請問有哪個法官,可以讓人檢驗十年以上,沒有發生這個貪汙判重罪,那個貪污但沒對價就無罪,時好時壞,沒有邏輯的一致性與穩定性的。

有的老師管太嚴,會被家長跑到學校去痛打一頓;對太頑劣沒家教的學童呼幾個巴掌,會被議員叫到記者會帶口罩鴨舌帽公開道歉,記過調職,飯碗不保。還被人本來不笨的基金會,二度修理,上綱到要制定老師管教的法則,讓頑劣的學生帶支手機就可當抓耙仔,使老師時刻活在恐懼之中。於是負責任勤管教的好老師就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明哲保身,好老師我自為之的冷漠教書匠。別人的小孩死不完,管他誰被摸爛生殖器,只要車別停在地下停車場,敬小五小六男童鬼神而遠之就好。

台北市長郝龍斌支持死刑要槍斃,卻對老師指指點點,頗有微詞的說:我不敢唱歌,就是因為小學時唱歌唱錯被老師打的關係。郝市長請明鑑,這個小二學童是摸其他學童的生殖器才被呼巴掌的,不是唱歌唱錯,如果當年您讀國小,也去摸同學的生殖器,只怕八百年前就被家教甚嚴的郝大帥一槍斃了。才乎了九個巴掌,卻可能救到未來的某個女老師,讓社會少掉一些變態。誰曰不宜!?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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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沙利葉
原來同性戀不正常啊 哈哈
2010/06/24 16:49
你對同性戀實在很無知,算了,要一個基督徒好好認識同性戀比想像中還難啊......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24 17:54 回覆:
關於同性戀不正常的論述,這裡採用社會多數人的看法。
若從生物學的觀點,如果大家都是同性戀,人類會滅絕。
大腦科學研究發現,同性戀者確與常人不同,請自行參看【養男育女調不同】及【腦內乾坤】,遠流出版。

是非正義的衛兵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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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盡其才
2010/04/05 23:00

很欣賞你這篇文章 但閣下一旦遇到政治 你的民進黨集體受害妄想症就發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4-05 23:07 回覆:
「民進黨集體受害妄想症,改天拿這個標題來寫一篇,謝謝!

098
核四當年停建110天 損失2200億元
2010/04/05 21:30
 

核四當年停建110天 損失2200億元
民進黨、阿扁簡直是造孽
---------
鎖國論開打 府批綠邏輯錯亂
民進黨爤黨鬼叫8年獨立,還在鬼叫,腦殘的厲害

李燈會黑金餘孽---藍皮綠骨頭經常假正經


Batul
集體受害者 (家屬)妄想症
2010/04/04 10:04

台灣社會容易從「受害者」角度認識問題,好像你若不受害,就無法獲得正當性。為了發言,必須先爭取自己成為受害者。我最深刻的體驗是三聚氰氨事件時,台灣社會集體的表現,不斷適圖證明自己受害,而且強逼中國官方道歉。

在這個案例中,被毆的小弟弟是受害者,受處罰的老師也是受害者,人們不斷的說現在學生如何頑劣,家長如何沒有教育小孩,彷彿這位老師面對了全天下所的壞學生的千刀萬剮。如此一來,力挺他的人又把他當成「吳鳳」,他的暴力行為於是得到了合理化的說詞。


batul
打巴掌不是體罰
2010/04/02 13:08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為了維持秩序,教育下一代,賦予他處罰學生的權力是應該的,至於是否可以「體罰」,見仁見智。但打巴掌向來是不被允許的,何況還是連續九巴掌,這不是「體罰」,也不能解釋為一時衝動,而是蓄意渲洩憤怒,羞辱兒童,是非常嚴重的不當行為。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4-03 10:06 回覆:
我不得不同意你,打巴掌不是體罰,是本能反應,如果他不是小二男童,好比是國二,這巴掌未必打得下去。
我認為如同之前對死刑的討論,老師自認是兩個小二學童間的執法者,法官是別的殺人被殺者之間的執法者,社會又自認是死刑犯和受害者家屬間的執法者。
米爾德蘭的監獄實驗,找兩群學生,一群當獄卒,一群當囚犯,獄卒要電擊囚犯,往往電壓高到當囚犯的同學痛哭為止。
人性是如此,只討論該不該,誰對誰錯,無助解決獄卒與囚犯,老師與學生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