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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6 08:57:19瀏覽826|回應5|推薦3 | |
從高虹安的起訴新聞,我們其實可以得到一個心證,那就是助理們只要一捐錢就成立貪汙,不捐錢就不是貪汙。 高○安、黃○玟、陳○宇及王○文推由黃○玟以上開不實酬金及不實加班費,按月向立法院虛報或浮報...致立法院陷於錯誤,將前揭虛報或浮報款項如數撥至陳○宇等人銀行帳戶後,依黃○玟扣除因虛報或浮報金額致助理勞保及健保繳費之增加之金額,計算其等應繳回差額65萬1,842元,由陳○宇等人配合領出交與黃○玟或由陳○宇、王○文自行保管(下稱零用金),以供高○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 高○安、黃○玟、陳○宇及王○文,這些都是有捐錢被檢察官起訴的貪汙犯。其中高虹安是檢方要設法讓助理們攀咬的貪污主角,故助理們只要願意當汙點證人,先自白自己是挾怨,或是被壓迫,不是自願的捐,也就是要先自證己罪,而且是七年以上的貪污重罪。鄉親啊,有誰會為了被迫捐一點點錢,自願關七年以上的自證自己貪汙呢?或是換個問法, 連捐一點點錢都老大不願,為什麼會自願要關七年以上? 捐錢不是自願,關七年以上反而自願? 但當中還真有一個寧死不屈的巾幗英雄,值得大書特書,那就是王○文,俗稱的公衛文... 高虹安遭訴 律師喊「公衛文很勇敢」:妳沉了,她才爬得上去 看到沒?連這個有特定立場的律師都說公衛文勇,可見她是今日全台灣,全中華民國,甚至我敢說是全中國,全華人最最勇敢的人了。從律師讚佩的語氣,我們還知道這裡面有多少骯髒噁心的勾當,像是重演白色恐怖裡最考驗人性的一幕:「洪子瑜自稱受人利用」(按:請參【女助理自白受人利用?】) 另外,別說司法公正這種比李正皓說【台灣民主史的大笑話】更加可笑百倍千倍,史詩級的宇宙大笑話。台灣司法根本無從公正,尤其是檢察官,因為那是政府,也就是執政黨的檢察官,不是老百姓民主方式選到的,就跟古往今來,羅織經所稱的酷吏,或是眾所皆知的東廠西廠內廠錦衣衛來源通通一樣。對這些錦衣衛來說,要在眾多錦衣衛裡出人頭地,尤須眼光精準,掌握良機,辦一件讓皇帝老爺稱心快意的政治大案,未來飛黃騰達,錦衣玉食,前途不可限量。 舉個例子好了,高虹安的死對頭柯建銘,他有一個好兒子。新聞說: 柯建銘兒子收到表弟從國外寄來的大麻膏,毛髮也有吸毒反應,檢方最後以柯建銘兒子對運毒不知情而不起訴。 可是,別人家死不完的兒子呢... 空運大麻寄到家 警大生起訴可判無期 當時我也說要讓社會公評,公評個半天,柯建銘的兒子一樣是個乖兒子,而這個警大生不知道早關到哪裡去了。 至於不捐錢就不是貪汙,請看起訴書新聞稿, 四、被告李○庭不起訴處分理由摘要:被告李○庭雖於109年2月至110年3月間,每月領有2萬餘元至5萬餘元不等之助理酬金,但因其確有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且工作內容核屬助理範疇,即難以其另有其他兼職,而認有詐領公費助理費用之犯行,應認其罪嫌不足。 再補上一個新聞,比較清楚。 前男友也不挺! 被控強迫助理繳回零用金 李忠庭爆:我不願意 從這裡我們還知道,其實助理把錢放進自己口袋時,都不是貪汙喔。而且某特殊女助理要這些男女助理們回捐時,他們應該也是自願的,因為若不自願,大可學李○庭說「我不願意」。那特殊女助理或高虹安會開革他嗎?沒有嘛。退一萬步而言,若不願意,他們也大可離職去找別的工作。試問,有誰會為了前既不願意捐,後還真的有捐出一點點,擔負檢察官稱他們犯到的貪汙詐領,要關七年以上的風險呢? 故從這群助理被檢察官偵辦後的結果可知,捐錢的助理全成了荒腔走板的捐錢貪汙罪,不捐錢的沒貪汙,不起訴處分。 勇氣可嘉的羅智強,是少數為高虹安冤罪抱不平的人,他說高若該關,應該先關謝長廷與蘇貞昌, 羅智強表示,依照2007年檢方不起訴謝長廷、蘇貞昌特別費的標準,「謝長廷在八王子、三井日本料理、大三元、法樂琪等餐廳用餐是公務、授權林宜靜刷卡買西裝、休閒服是拍攝形象廣告所需的公務、授權台北辦事處主任陳雨鑫買紅酒是公務、妻子在晶華酒店刷卡付餐飲費用是公務,謝長廷授權台北辦公室主任陳建仲在百貨公司買襯衫、手機贈送友人是公務、在SOGO千福藥局買藥品送友人也是公務。」...羅智強說,「蘇貞昌委託女兒蘇巧慧在誠品台大店購買書籍是公務,委託女兒蘇巧寧在凱撒飯店刷卡九千餘元宴客也是公務。」 動輒都好幾千,哪有像高虹安這樣的零頭..噗哧,洗頭一百五。不過根據檢察官起訴助理們的邏輯「捐錢=貪汙」,真正要先關進去的是小英跟賴清德。 土耳其嚴重震災 蔡英文、賴清德捐出1個月所得 只抓小助理們捐的零用錢加班費判貪汙,卻把小英跟賴清德捐出一整個月完整的薪水(都是好幾十萬哩)晾在一旁,這才是台灣民主史加上司法史真正的大笑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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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