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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助理自白受人利用?
2023/08/15 11:56:29瀏覽168|回應2|推薦3

(TVBS新聞)...溫紳,這位名嘴最近臉書常討論「沈振南案」,16日貼出當年洪子瑜問訊的自白書, 在政論節目上,針對裏頭一句「洪子瑜自稱受人利用」,讓更多無辜的人被牽扯...

所謂綠色恐怖,無孔不入。請看北檢的新聞稿,

檢方查出,高虹安涉將詐得的助理費,拿去支應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甚至高虹安個人使用的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頭、卸妝棉補充包、頭痛藥、台大醫藥費、高個人餐費等支出。

讓人不禁聯想它的前身--白色恐怖

白色恐怖受難者林樹枝過世 享壽77歲
邱萬興說,1980年1月12日,林樹枝因為協助藏匿美麗島事件的施明德被捕,4月29日與藏匿施明德的牧師高俊明等10人,因「藏匿施明德案」遭懲治叛亂條例起訴,觸犯的是「藏匿叛徒罪」及「明知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
邱萬興指出,在美麗島事件全島大逮捕行動的第一天,施明德逃離台北市信義路封鎖現場,在倉皇中首先跑到台獨運動者陳婉真父母在萬華經營的自助餐店;由於該處顧客出入複雜,才由陳婉真的弟弟送到曾經也是政治犯的林樹枝中和住處,林樹枝慨然同意收留施明德。
邱萬興表示,林樹枝兩次都被嚴酷刑求,第一次在南警部看守所遭受3天2夜的嚴刑逼供,灌水、電刑、將林樹枝裝入麻袋吊在半空中用圓木棍毆打;第2次也同樣被嚴刑逼供,但有過被關經驗的林樹枝堅持不屈服。

而高虹安案,也有著驚人雷同。

北檢控46萬元挪私用 高虹安助理費案遭起訴
高虹安強調,辦公室助理不是人頭,都有實際工作與加班,何來詐領?助理用勞務依法依規取得助理費與加班費,願意捐出來又哪裡有錯?連檢方都說助理有加班,請問詐領什麼?針對檢方指控她挪用款項洗頭、付醫藥費及個人餐費部分,均是助理或秘書「代墊費用」,「哪有人貪汙還說要歸還」?
另外,檢方也併案起訴高虹安立委辦公室主任陳奐宇、行政主任黃惠玟、法務主任陳昱愷、公關主任王郁文;檢方認為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自白犯行也無犯罪所得,建請法官宣告一年以下徒刑並給予緩刑。高虹安男友李忠庭於二○二○年二月至二○二一年三月間實際從事助理工作,沒有協助詐領犯行,處分不起訴。

這中間有個自白貪汙的,竟是前綠委助理,丈夫還任職立法院或監察院...

針對國會辦公室零用金制度,高虹安鄭重澄清「絕非原創或設計」,乃依據黃姓行政主任過去任職之李俊俋立法委員辦公室經驗,由其主動建議而來,其認為辦公室零用金制度運作合乎規範,並無不法,甚至向立法院人事處和其監察院任職丈夫再三確認。再次強調在任職立法委員期間,「絕無強制要求助理繳交任何數額捐款,更無保管與支配零用金款項。」

那麼,白色恐怖跟綠色恐怖有甚麼可比性呢?難道是白色恐怖的受難者被關過,比較不怕司法,綠色恐怖的除了那個前綠委助理應該不怕,其他都是些菜鳥助理,沒被關過比較會怕嗎?

我認為真正要比的,是這群助理。除了那個前綠委助理,明明都有立法院人事處和其監察院任職丈夫可問,還非要幹下貪汙重罪,再把貪汙的錢捐給公積金給辦公室大家使用,她應該不怕外。其餘助理,可以分成三類--應該是要先分兩種再分兩類。一種浮動領錢不捐就無罪,另一種也浮動領錢但捐錢給辦公室或高用到就有罪。也就是領錢時都是無罪,而是捐錢有罪,還是一種回溯到領錢時的詭異貪污罪(把領來的錢都從合法薪酬變成貪汙贓款)。但捐錢有罪者要再分兩類,一類是自白有貪污還不是自願把貪污的錢捐出(那是要納入私囊嗎),以利司法抓到別人的要給緩刑;一類是自願捐款不認貪汙的要判貪汙關七年。

也就是說有三種助理,一種會怕,自白真的是貪汙,再學前綠委助理把貪汙的錢捐給公積金,這種被求緩刑不用坐牢。一種是堂堂正正,挺著胸膛倒下--明明就沒貪汙,為什麼要被逼供認罪?這種助理若是有把合法賺得的助理費跟加班費捐給公積金,那些捐出去的錢竟就成了貪汙贓款(沒捐放在自己口袋的,檢方沒說),助理也就成了貪汙重犯,要關七年。再有一種是高虹安的前男友助理,不管賺到多少,他就是一毛錢都不肯捐。那就一清二白,連貪污的邊都沒沾上。看到這當中,一下子考驗到多少的人性,在司法恐怖的威懾下,讓男女助理們紛紛自白犯罪的---

助理們自白被貪污

始知「洪子瑜自稱受人利用」那樣恐怖的情境。世間除了真正的漢子或女漢子,是威武不能屈,留取丹心照汗青,殺頭不過碗大的疤,十八年後又是一條英雄好漢的勇者。對其他普通百姓一般人,真的沒啥好苛責的。只能長嘆一聲:沒看到這個案子,不知道白色恐怖變綠了還在搞。

讚曰:

獨上高峰望八都,黑雲散後月還孤。茫茫宇宙人無數,幾個男兒是丈夫。

這首詩就送給那個寧死不屈,堅不認罪要被關七年以上的女漢子。

.

還記得我在上篇【助理自願捐款應該是真的】說的司法笑話嗎?這裡竟然又有一個,就是貪汙助理們賺有的兩種錢(一種收入荷包一種捐公積金),同時掉進骯髒的綠司法煙囪裡,出來時一個是乾淨的,一個是髒的。乾淨的錢看到髒錢,以為自己髒,趕緊去洗一洗,成了一個笑話。於是兩個錢又掉一次,這回乾淨的錢不去洗,因為有經驗了,而是髒錢自己跑去洗乾淨。第三次又掉下來,那是誰去洗呢?鄉親,你們這一輩子真看過有兩種錢,掉進同一個骯髒到長瘡流膿的綠司法煙囪,出來之後,一個是乾淨,一個卻很髒,還是種貪污贓款這樣髒的事嗎?若是沒看過,高虹安這個案子就是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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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79757433

 回應文章

烏龜
2023/08/15 22:39
這下助理們要小心可能會被出征

.
2023/08/15 13:08
有篇新聞說:【辯護策略勝率極低 律師:高虹安輸不起,若開賭盤我all in賭她『有罪』】

楊律師還說,「假如我是檢察官,若我想讓高虹安坐牢,我會這樣玩」:

楊:因為妳灌水報帳,所以妳成立「灌水報帳罪」

高:我沒灌水,我是真的付助理們高薪,助理們再自願退部分錢給我

楊:我直接退到最後一步,假設妳說的是真的,只代表妳和助理們「聯手」灌水報帳,代表妳和助理們都成立「灌水報帳罪」

高:有些支出,錢是助理們代墊,我有再還錢給助理

楊:我直接退到最後一步,假設妳說的是真的,月初是助理代墊,月中妳還錢給助理,這都和犯罪的要件無關,只要妳月底有灌水報帳的行為,妳仍成立「灌水報帳罪」...

底下就來分析一下,

楊:我直接退到最後一步,假設妳說的是真的,只代表妳和助理們「聯手」灌水報帳,代表妳和助理們都成立「灌水報帳罪」

假設楊說的都是真的,我也直接退到最後一步...可是有個前男友不願回捐,不起訴處分了咧,那這個前男友所收的費用,就不是灌水報帳了嗎?

還有這句,楊:我直接退到最後一步,假設妳說的是真的,月初是助理代墊,月中妳還錢給助理,這都和犯罪的要件無關,只要妳月底有灌水報帳的行為,妳仍成立「灌水報帳罪」

前面已有反證證明灌水報帳罪不成立,不過我仍然假設楊說的是真的,既然月初幹嘛月中又怎樣與月底犯行無關,怎麼這裡助理們期初領的薪水或加班費再回捐,被自白當時不是自願(那該學前男友別捐哇)的是在貪汙,之前領的合法的錢就全成貪汙贓款,還不用一一追回了呢?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還灌水報帳罪呢,笑死。
jun5238(jun5238) 於 2023-08-15 13:26 回覆:
有些綠媒把剛判12年貪汙幾千塊洗衣機的將軍與高案作對比,明顯是在汙衊。因為將軍是把洗衣機搬回家用,高虹安的咖啡機還在立法院給助理們公用。又,說將軍事後有買同型的洗衣機回補照判,那是因為貪汙犯行被發現,在湮滅證據啦。把這類比高請助理先墊,事後補還,請問高是在請助理先墊,還沒補還就被抓嗎?而這些先墊的,甚至還都是助理們自己捐薪成立,私到不能再私的私款,干公款何干,還貪汙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