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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4 22:00:26瀏覽326|回應2|推薦4 | |
前男友也不挺! 被控強迫助理繳回零用金 李忠庭爆:我不願意 有關高虹安被起訴貪汙一事,我知道很多人不平,像是有人會說綠營貪汙到肥油流一地,怎麼都沒事?像是前瞻啦,綠能的。但我不打算談這些,反而是羅智強說的有些道理,他說: 羅智強表示,依照2007年檢方不起訴謝長廷、蘇貞昌特別費的標準,「謝長廷在八王子、三井日本料理、大三元、法樂琪等餐廳用餐是公務、授權林宜靜刷卡買西裝、休閒服是拍攝形象廣告所需的公務、授權台北辦事處主任陳雨鑫買紅酒是公務、妻子在晶華酒店刷卡付餐飲費用是公務,謝長廷授權台北辦公室主任陳建仲在百貨公司買襯衫、手機贈送友人是公務、在SOGO千福藥局買藥品送友人也是公務。」 羅智強說,「蘇貞昌委託女兒蘇巧慧在誠品台大店購買書籍是公務,委託女兒蘇巧寧在凱撒飯店刷卡九千餘元宴客也是公務。」 羅智強說,謝長廷、蘇貞昌特別費的標準來看高虹安案,起訴書所謂「雙眼皮貼、洗頭、卸妝棉補充包、衛生棉、頭痛藥、台大醫藥費、個人餐費等,算不算公務,大家可以公評,但如果北檢認為高虹安這些不算公務是貪污,「那我就要笑了,這不是雙重標準,什麼是雙重標準?」 這有點像誰闖紅燈被抓,就是前面兩個也闖紅燈還撞人,你怎麼把他們放了(誤),比較多人說的是其他人也闖紅燈,你幹嘛不抓之類。這就牽涉到所謂的公平原則,還是一種在綠畜世界的公平原則,叫做: 公平,就是所有人一律平等,但有的人或綠能你不能的人(簡稱綠畜)比所有人更平等。 既然我不是要談眾所皆知且最被人重視的公平原則,那要談甚麼?其實這裡我只想談高虹安說助理是自願捐款,被檢方打臉的事,看完新聞後我認為高虹安說的應該是真的, 助理真的是自願捐款。 因為從前男友表示:「我不願意上繳1萬餘元之加班費,也不願負擔辦公室裝潢,要求零用金償還其墊付之裝潢費用等…」 果然不自願,就不捐的,哪是在打臉高虹安的「自願捐款」說?分明是證明高說的是真的。而且,前男友不自願的不捐,還是繼續當高虹安的助理,沒被高虹安辭退。且根據新聞, 檢方認為,雖然李忠庭於2020年2月起至2021年3月間,每月領有2萬至5萬餘元等助理酬金,但因其確實有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且工作內容核屬助理範疇,即難以其另有其他兼職,而認有詐領公費助理費用之犯行。 足見前男友只要有「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且工作內容核屬助理範疇」,無論領多領少(每月領有2萬至5萬餘元等助理酬金),就都不算浮報,也無詐領公費助理費或加班費用,不被起訴。 換言之, 無論這些助理是自願捐款或不自願不捐款,就都沒詐領,更不是貪汙。但也不排除真有一種特殊助理,被檢察官碰到。他們不是人頭,也有執行相關業務,偏偏要說自己是浮報詐領,因此把自己變成空頭貪汙犯,要讓自己可能關七年以上,再被檢察官跟法官求情看能不能判一年以下跟緩刑的,只能說世間之大無奇不有。 但是有一個助理,跟前男友一樣,只是說她是自願捐款且真的有捐,直接打臉檢方,請看她是怎麼被羅織罪名的, 檢方認為,王郁文雖然辯稱是「自願捐款」,但其實並非實際上網填載申報加班之人;亦稱自身並未主動告知加班狀況,是進入其戶頭的款項為高虹安核准之加班費,因此同意捐款,又自承自己每月簽名申報的款項,最終無法實際保有而捐出。另其與黃惠玟間的對話紀錄顯示,黃惠玟均有告知王郁文「多報」的錢是作為辦公室使用,是在「幫忙領加班費」,王郁文均無反對或質問之意,顯見王郁文亦無實際領受多報之酬金及加班費之真意,因此「自願捐款」說法,難認與事實相符,因此依法起訴。 太奇怪了,這裡檢方就會探求助理有無「實際領受多報之酬金及加班費之真意」,那怎麼不去探求助理有無「實際詐領貪汙要關七年以上之真意」?我真正的意思是,雖然那個黃惠玟均有告知王郁文「多報」的錢是作為辦公室使用,是在「幫忙領加班費」,不過那是c黃女自己在說,是她家的事。只要「自願捐款」的助理沒有詐領加班費,就跟那個前男友一樣,是「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且工作內容核屬助理範疇」的有在加班,那就不是貪汙。憑甚麼沒詐領沒貪汙只說「自願捐款」的要關七年,說自己詐領不是自願捐款的貪汙卻只關一年? 公平,就是不自願不捐款的沒事,不自願捐款還貪汙的只關一年,自願捐款沒貪汙要關七年,好起訴他們共同的老闆高虹安貪汙一點點私人回捐的錢。 . 有個笑話說,有兩個人一個是前男友,一個是自願回捐的女助理,他們同時掉進煙囪,一個人很髒,另一個人很乾淨。那麼,誰會去洗澡呢?「當然是那個身上髒了的人!」錯了,那個乾淨的,看到髒的人,心想:『我身上一定很髒。』所以是乾淨的人跑去洗澡。身上髒的人,看到對方身上很乾淨,反而沒去洗澡。 後來,他們兩個人,又掉到同一個煙囪。「這回誰會去洗澡?」「哈,當然是那個身上乾淨的人跑去洗了。」又錯了。身上乾淨的人,發現上次洗的時候並不髒;而身上髒的人則相反。他頓悟了上次乾淨的人為什麼急著洗澡的原因。所以這次是身上髒的人跑去洗澡了。 最後,他們倆人第三次從煙囪掉下來,「誰去洗澡?」「當然是那個身子髒掉的人!這還用問?」鄉親啊,你們有看過兩個人掉到同一個煙囪,一個髒了,一個卻很乾淨的事情嗎?或是都是在當助理,領著浮動薪資,前男友不自願不捐款的一點事都沒有,女助理自願捐款竟要判七年...這就是我們的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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