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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正雄為我們上的一堂言論自由的課...
2014/02/17 10:57:59瀏覽1524|回應27|推薦23

朱學恆在【盧映潔為我們上的一堂言論自由的課....】說了一個故事,我覺得他說的挺好,在留言區看到有網友問可以轉貼,遍地烽火嗎?朱學恆大氣的說:轉貼永遠不嫌多啊。既是如此,我就直接貼過來囉

盧映潔為我們上的一堂言論自由的課.... (128407 views)
    
這個關於言論自由的故事是開始於中正大學法律系的教授盧映潔上電視高談闊論對於性侵犯的意見開始的。
當然,要怎麼發言是她的言論自由。
但請別忘記,你有言論自由,她人也有針對你言論評論的言論自由。
然後盧映潔對於網路上表示對她意見不滿的多位網友提告。
然後一方面忙著推動修法和召開公聽會的我也被來函要求要向她道歉捐款,否則就要提告云云。
當然,提告是她的言論自由。但評論她的行為也同樣是我的言論自由。
我認為我的所有發言,都是針對廢死聯盟和盧映潔可受公評之事為之,所以我就發了一篇文,歡迎他來告:底下就是部分的文字內容: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廢死團體和其成員這種迫害言論自由的行為,從這一刻開始,會在我這裡被擋下,由我來結束。
你們別擔心,有我在!
我很樂意成為盧映潔提告的數百名網友中的一位。
不要拖延,趕快來告,我都準備好了!
我們也必需讓社會大眾知道,動輒用法律手段壓制反對言論,是絕對不正確,是絕對不應該,也絕對不可以成功的!
如果沒有別人願意當那個盾牌,我願意站上法庭當那個盾牌。
如果沒有別人願意當那個防線,我願意站上第一線當那個防線。
我說過我是來結束這場戰爭的,我就會結束這場戰爭。
這封函件的任何要求,我都不會同意,也不會執行。
我是一步也不會後退的,你們儘管上!
Follow up:
所以她就告了,然後饒是她威風凜凜,但我還是被不起訴了,然後她又氣急敗壞的聲請再議,然後再議又被駁回了。
因為我很胖所以她打不倒我,所以最後她打壓言論自由的行動就失敗了。
但是因為臉書上兩千多個人按讚要我公開,所以我想就把不起訴書和再議駁回的公文書公佈在這裡。
關鍵不是在於哈哈哈笑盧映潔你這次失敗了,而是希望能夠讓其它人從中學到言論自由的真諦,甚至更讓那些被盧映潔這類手段逼得無奈認錯道歉的網友知道,你們是可以有不同選擇的,言論自由從來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而是必需要主動去爭取,去捍衛的!
好啦,但是因為盧映潔一次告了三個人,除了小弟最受歡迎,被告了公然侮辱、誹謗和加重誹謗三條之外,還有另外兩位也被牽連(相信有在追這新聞事件的應該知道是哪兩位),但關於他們的部分我就無權公佈和說明,所以用黑條遮掩,還請各位見諒。
反正這講的就是我嘛!
好的,這第一份就是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回覆給我們的不起訴書:
所以我去警察局跑了一趟就是當然要清楚的主張這是言論自由,和針對可受公評之事、以及廢死等公共議題來做批評。
盧映潔為什麼覺得大嬸也是什麼公然侮辱真的讓我不太理解,我也常被叫大叔啊!難道我就要因此認為這是公然侮辱嗎?
下面這段我尤其認同。
「在民主多元社會各種價值判斷皆應容許,不應有何者正確和何者錯誤而運用公權力加以鼓勵或禁止,縱然告訴人有所不滿,亦無法要求被告等應該喜歡或欣賞告訴人之發言而不能給予負面評價。」
誠哉斯言!
我認為公開交鋒本來就可以促進社會進步,但動輒指控別人公然侮辱、誹謗,絕對止不了廣大社會民眾的悠悠眾口。
有一百萬人對你不滿,難道身為一個國立大學法律系教授的最佳選項就是廣發信函威脅要告一百萬人嗎?
然後後面就是一大串盧映潔整理出來的表格啦,我個人覺得好像還漏掉很多,不過就算了。
好啦。這就是不起訴書。
盧映潔大嬸收到不起訴書當然沒有這麼善罷干休,所以就向高等法院檢察署聲請再議了。
當然,最後又被駁回了。
但我必需要強調的是,這份申請再議的文件讓我尤其對盧映潔感到失望。
我本來期待此人能夠撰寫出一篇讓社會反思,重新思考言論自由範疇的文章。
因為根據維基百科的記載,此人背景如下:「盧映潔,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現為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並於國立臺北大學擔任兼任教授。主要教授科目為刑法及刑事訴訟法。」
既然她在大學教導的是刑法及刑事訴訟法,任何人都當然合理期待她會有一番高見。畢竟不能為人師,至少要為經師,從她的著作表現應該要看的出她撰寫訴狀或是對於刑法等等的瞭解才對。
但結果讓人非常失望。
教授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的盧映潔大嬸這篇所提出的辯解意思是反對她的公開集會就是公審?
然後更匪夷所思的是,教授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的盧映潔大嬸在訴狀中攻擊原檢察官肥胖?
肥胖的是我吧?難道只因為跟你意見不同連檢察官都要被指責肥胖?
照樣造句?我上次這樣跟人家吵架似乎還沒成年耶?
天哪!
唉。
看看當天活動錄影吧。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4X0C0Jz5T4
我們錄影現場還把你畫面剪接進去耶,盧映潔在電視上批評受害少女的時候有讓她們有發言的機會嗎?
不知道該進一步說什麼。
是是是,盧映潔從未逼迫網友道歉啦。
媽呀我剛剛西瓜好像吃太多了。
這段還是在提言論自由的市場機制,同樣說的很好。
再議無理由,聲請駁回。
我最後要講的話還是一樣:
關鍵不是在於盧映潔的作法失敗了,希望能夠讓其它人從中學到言論自由的真諦,甚至更讓那些被盧映潔這類手段逼得無奈認錯道歉的網友知道,你們是可以有不同選擇的,言論自由從來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而是必需要主動去爭取,去捍衛的!
至於為什麼一個在國立大學教導刑法、刑事訴訟法的教授的訴狀會寫成這樣,就不是本篇的重點了。
盧映潔,我只想教你一件事。
即使你是國立大學教授,法學博士,要打壓言論自由也不可能輕易得逞的。你可以儘管嘗試,但我還是會盡力阻止你。

晚安。

Lucifer

(轉貼到此,按:另有不起訴書圖檔與字體放大或加粗體刪節的符號,以及該處網友留言沒有轉貼過來,併此敘明)

首先,我要感謝朱學恆真的有為我們台灣社會的言論自由上到一課。另外,這一段時間有好多網友不論是從部落格留言,或臉書留言,說我這裡公開呼籲銀正雄撤告,那是我跟他的司法訴訟,與公眾利益無關,更別無限上綱到言論自由的層次,我想,朱學恆這一堂課,應該也是為這些網友上的。

接下來。我要簡單類比盧映潔告朱學恆(以下簡稱盧案),與銀正雄告我(以下簡稱銀案),這兩個牽涉言論自由議題的妨害名譽告訴,有甚麼異同,做個差異性分析。畢竟,如果沒有對言論自由的課程,有更成長更大的意義,那銀正雄就枉告我一場了。

這兩個案子都有緣起,盧案是盧映潔上電視高談闊論對於性侵犯的意見;銀案則是去年九月馬王政爭,銀正雄於10/1發文說【10月12日,紅衫軍立院趕豬】到10/14日活動結束的【立院趕豬,向三千紅衫軍致敬】,一整個有關社會公益的活動及對立院113個立委的意見。

當然,要怎麼辦活動與發言是銀正雄的言論自由。
但請別忘記,銀正雄有活動與言論自由,他人也有針對你關乎社會公益活動及相關言論評論的言論自由。

然後銀正雄也對我直接私底下提了告。這要比銀正雄之前要提告都是公開先揚言要告,等到被揚言要被告的網路媒體與網友公開道歉,才算完的,或是盧映潔先去函朱學恆,要求要向她道歉捐款,否則就要提告的。所以銀案的言論自由,比銀正雄從前要告人或盧案的長進,真是不可道里計了。再說清楚點,

盧映潔是先警告,才提告;銀正雄則是直接不警告就大過年的,自己過到元宵,卻把我從小年夜發通知,初五開工就到警局說明,當天沒去隔天馬上又發出第二次通知的方式提告。

因為盧映潔是先警告,所以朱學恆就回文說他認為「他都是針對廢死聯盟和盧映潔可受公評之事做的發言,歡迎她告」;我這一段是直接被告,莫名其妙的,要等到去警局才知,也是為了我針對銀正雄立院趕豬活動失敗所做可受公評之事的「豬趕銀正雄」一文提告,所以我說我要給大家上的這堂言論自由課,比朱學恆更進一步..他如果算是大學,我這堂應該要開在研究所。

底下我要模仿朱學恆的那段宣言,但是銀正雄因為沒照盧映潔的步子來,所以我要改一改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撤告!
趕豬團體和其成員這種迫害言論自由的行為,從這一刻開始,會在我這裡被擋下,由我來結束。
你們別擔心,有我在!
我很不樂意成為銀正雄提告的不知多少網友(大家知道,連我也都是被告才知)中的一位。
不要拖延,趕快撤告,我都準備好了!
我們也必需讓社會大眾知道,動輒用法律手段壓制反對言論,是絕對不正確,是絕對不應該,也絕對不可以成功的!
如果沒有別人願意當那個盾牌,我也不願意站上法庭當那個盾牌。
如果沒有別人願意當那個防線,我也不願意站上第一線當那個防線。
但我說過我是來結束這場戰爭的,我就應該會結束這場戰爭。
因為沒有這封函件,也不知道銀正雄到底要求甚麼,但是我也都不會同意,也不會執行。
我是一步也不會後退的,你們儘管撤!

這一段短文改得有點怪,這全是因為銀正雄是先告了我,我只好要求他先撤告,還有喔,可別說我是在告饒,我是要給銀正雄修正步驟的機會,因為

銀正雄罵我「混帳5238」,應該立即撤回告訴!
公開呼籲銀正雄撤訴,要告等我罵人再告

接著,我要貼出盧案裡告朱學恆不起訴的新理由,來勸銀正雄撤告:

好的,朱學恆說他先去警局做說明,我也去了,回答警方的說法根本就是一模一樣,朱學恆說他很清楚的主張這是言論自由,和針對可受公評之事、以及廢死等公共議題來做批評。而我也是很清楚的主張這是言論自由,和針對可受公評之事、以及【銀正雄立院趕豬】等公共議題來做批評。

朱學恆說,盧映潔為什麼覺得大嬸也是什麼公然侮辱真的讓我不太理解,我也常被叫大叔啊!難道我就要因此認為這是公然侮辱嗎?我跟他不同,銀正雄為什麼覺得我說寓言的老烏龜是隱射他而妨害名譽也真的讓我不能理解,我還是真的常被銀正雄罵甚麼混帳5238之類,以及一些網友說我是網龜的呀。

而下面這段不起訴書,檢察官的說法朱學恆跟我都很認同。「在民主多元社會各種價值判斷皆應容許,不應有何者正確和何者錯誤而運用公權力加以鼓勵或禁止,縱然告訴人有所不滿,亦無法要求被告等應該喜歡或欣賞告訴人之發言而不能給予負面評價。

朱學恆跟我也都認為公開交鋒本來就可以促進社會進步,但動輒指控別人公然侮辱、誹謗,絕對止不了廣大社會民眾的悠悠眾口。朱學恆說,盧映潔收到不起訴書又上訴,但又遭駁回,朱學恆對盧映潔這份申請再議的文件感到失望,說他本來期待盧能夠撰寫出一篇讓社會反思,重新思考言論自由範疇的文章。因為根據維基百科的記載,盧的背景如下:「盧映潔,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現為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並於國立臺北大學擔任兼任教授。主要教授科目為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既然她在大學教導的是刑法及刑事訴訟法,任何人都當然合理期待她會有一番高見。畢竟不能為人師,至少要為經師,從她的著作表現應該要看的出她撰寫訴狀或是對於刑法等等的瞭解才對。但結果讓人非常失望云云..這點跟我又有很大的不同,蓋盧映潔告人,好歹她是法律的專科,但是告我的銀正雄,維基百科同樣有關於他的記載,

「銀正雄,台灣詩人、小說家,為台灣外省人第二代,畢業於聯勤財務學校、國防管理學院。先任職於中華民國陸軍,退伍後至時報文化擔任編輯。」

所以告人不是他的強項,寫文章與作詩才是。他現在也仍舊是聯合新聞網與中國時報政論版面的專欄作家,以他是這樣重量級的媒體人與文學家,按理說應該是要堅持言論自由的真諦,拒絕任何人以無端,文革或文字獄型式,無限上綱把他人文章,詩作或小說,穿鑿附會,以自己心證,指稱他人心裡果然是如何又如何,影射著罵他的這種白色恐怖做法才對。這裡有篇大陸網友回顧文革文字獄的一段描述,

一部描寫陝北紅軍革命鬥爭的小說《紅河激浪》,被認為是歌頌了高崗,與此相關的作者、幹部、甚至革命老區的普通群眾,數千人陷入冤獄。一 部描寫解放戰爭的小說《保衛延安》,因為該戰役的指揮者是彭德懷,該小說也就成了「反黨小說」。陶鑄寫的雜文《太陽的光輝》,是用太陽的黑子影射偉大領袖也有缺點。

為了證明銀正雄這種手法跟文革搞文字獄的手法如何相像,再把他告我妨害名譽的那一段文字一字不漏的貼出來,

把豬當成一種螫針,馬這一隻毒蠍要過河(鍘王),有一隻天真的老烏龜游過來載,游到半路,老烏龜脖子一疼,就給毒蠍的螫針札到,溺水死了,史稱馬英九溺死老烏龜。

銀正雄就自己心證我寫的老烏龜,不是基於社會公益所做合理評論,反而就是在影射他。如果這種文革文字獄般的誅心方法可行,我們是不是也可以說,jun5238寫時評【豬趕銀正雄】,結果被告了..

把豬當成一種螫針,馬這一隻毒蠍要過河(鍘王),有一隻天真的老烏龜游過來載,游到半路,老烏龜脖子一疼,就給毒蠍的螫針札到,溺水死了,史稱馬英九溺死老烏龜。

這隻老烏龜其實是在說jun5238呢?

更重要的是,做為一個小說家,一個文人,文壇的耆老,在兩大報專欄寫作的強勢媒體人,名政論家,這裡我們不但看到他對於他人寫小說或寓言故事時,那種欲去之而後快的反常,更有甚者,經查網路上所流傳,銀正雄因妨害他人名譽被檢察官提起公訴的起訴書裡,赫然出現如下字樣,

被告銀OO..在多數人可得共見共聞之網路頁面上,以「銀正雄」為暱稱,於民國99年9 月17日上午9時36分,公然張貼「UDN 的這兩個格主-jun5238、羅OO,其實都是吃陳水扁的口水,是這個貪腐罪犯的徒子徒孫」,於99年10月22日上午9 時55分,公然張貼「然則,對於這種文化癟三的惡行,網友還不能公然斥責,否則那個明明是台灣人,卻取個什麼羅OO洋鬼子大名的,還會對之威脅要提告,要保留法律追訴權什麼的」,於99年11月5 日上午9 時29分許,公然張貼「但最不上道,最不入流的,當屬在網路上出沒的綠營外圍寫手,以UDN 的部落客而論,每天至少出現兩個,網名曰ju- n5238 和羅OO... 後者呢,則專講白癡話,也不管合不合常識,隨便抓一條新聞就可泛政治化,非把馬總統和國民黨羅織入罪不可」,於100 年3 月30日下午3 時28分,公然張貼「看看UDN 那三個綠營膿包,突然擠在一起搶著拿這事發文,顯然是民進黨上午開完會後下了令,他們奉命在寫的,足證總統府這一下踩倒民進黨的痛腳,一個個都在哀號不已,慘喔」,於100年4 月2 日下午3 時34分,公然張貼「我不是指他,呵呵,而是那些還看什麼鬼台獨烏龜OO、王八亞OO、混帳5238這三隻綠營膿包的網友」,於100 年8 月13日上午11時42分,公然張貼「謝謝告知,綠營真的是醜態百出,特別是UDN那三個蠢蛋」,於100 年8 月13日下午1 時9 分,公然張貼「綠營在UDN 的那三個寫手既下流,又很卑鄙,真不知其父母是怎教育出這種兒子的,可嘆的台灣人」等內容。

至此,朱學恆的言論自由課,已經遠遠不足以應對銀正雄的言論自由課,大家只要捫心想想,有誰有這麼大的權勢或神能,敢自己一面用惡毒與粗言穢語咒罵jun5238這名網友,也就是我本人,不怕被我告他妨害名譽,尤有甚者,他竟然還食髓知味,變本加厲,在今年農曆過年期間,把我告到要一過完年就去警局說明妨害他名譽的案子,原本以為他肯定是掌握了如何了不起驚人的證據,比如說罵混帳5238這一類的言詞,詎料一到警局,竟然只是他從我一篇基於社會公益,對他立院趕豬活動之新聞所為可受公評發表的【豬趕銀正雄】,他就據以指稱我裡頭引用星雲大師佛家寓言故事「毒蠍渡河」裡頭老烏龜三個字是在隱射他,

我還用太陽黑子影射偉大領導人毛澤東同志也有缺點咧。

銀正雄在2/6發完【民主正在裂解,選民更須清醒】後,一直放假到元宵,又寫了一篇【沒有帝王命,卻患帝王病】,於是我想,難道我所遭遇到的,被罵混帳還被文革文字獄告到的,竟然也僅是一種帝王病,當這種病發作的時候,別說盧映潔或朱學恆,甚或是李敖都不敢的,就是自己罵人罵得成篇累牘,用罵的不解病,過年很優哉的,又再隨手拿篇被罵者的文字,用想的,說人是在隱射的,然後就據此相信,當成鐵證,就這樣把被罵的那個弱勢網路部落客告進法院裡。

如果說朱學恆那一堂課,是言論自由大學通識教育的課綱,那麼銀正雄給我跟大家所上的,應該可以直攻言論自由博士了。

.

後記:謹以本文獻給被銀正雄誣為綠營寫手,鬼台獨烏龜OO的某路姓網友,他在【 沒被罵我混帳的銀正雄告,不知道文革還在搞】留言要求我,拜託拜託, 異言堂部落格資源珍貴, 請高抬貴手不要一再張貼私人恩怨, 萬千感謝 !

這篇文章也是要專程貼給他看,我說:這絕不是甚麼私人恩怨。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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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菲的部落格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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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8 13:46
不容批評真的是有問題了 chanel包包型錄 勃肯birkenstock timberland帆船鞋 耐吉 visvim 拖鞋 alife design reebok 中文官方網站 kobe bryant 台北 ape 專賣店 supra 鞋 trippen專賣店 reebok 中文官方網站 林書豪 nba puma專賣店 踢不爛 timberland 林書豪 nba dc滑板鞋專賣店 timberland門市 vans新鞋款2014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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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8 03:36
附身先生;

口氣變得和版主一個樣,是因為我有認真跟版主學習[公民與道德],

我不是被版主附身,是被[公民與道德]附身啦!....

您呢? 附身先生,您被什麼附身?

能看出版主不合邏輯的地方嗎?
2014/02/18 01:26
很多人對馬總統施政提出批評,但是我查了GOOGLE一下,寫馬女兒的竟然只有我,欸,羅伯特網友真是先知,好久好久以前,我第一次寫馬女兒,羅伯特網友就特來警告,說就他所知,馬總統可以容忍台灣人寫文章批評他,但是只要碰到他女兒,一定會出事的,如今想起來,悔不聽羅伯特的意見啊

附身
2014/02/18 00:51
19樓. cjs   你好像已經被版主附身, 口氣變得和版主一個樣了.

吾兒三八爲我們上的一堂言論自由的課
2014/02/17 22:32
想讓銀老撤告?想都別想,縮回去,豈不真的變成老烏龜了!


假藉迫害言論自由的論調可以免了,從什麼時候開始,


貪汙犯都說是司法迫害,造謠抹黑的人都說是言論自由。


拜托你們省省吧,法院還沒倒!


銀老也才告一兩個人而已,盧映潔一次都告了好幾百人,有什麼不可以。


不要哭夭,不要牽托,找律師討準備法律攻防比較好!


更不能忍受網友被誤導,以法律手段制裁毀謗、影射、中傷


是絕對必要的作法,捍衛個人名譽至關重要,絕對應該尊重的!


沒有別人願意當那個盾牌,慶幸銀老願意站上法庭當那個盾牌。


沒有別人願意當那個防線,慶幸銀老願意站上第一線當那個防線。


進入司法程序之後,那就靜待司法調查結束吧。


要求撤告的任何聲明,銀老千萬不能同意,看都不看一眼最好。


早寫晚寫,寫滿一百篇,一千篇那又怎樣,就讓他去吧。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2-17 23:15 回覆:
說的好,那就看看是罵我混帳5238的妨害名譽,還是那個啥「豬趕銀正雄」妨害到銀正雄的名譽好了,這麼簡單的文字對比,還敢拿上法院,到底有沒有知恥心啊?

犬決5238
2014/02/17 17:31

銀正雄為我們上的一堂言論自由的課...、就是伸頭一刀,縮頭也是一刀,快意逞英雄,別做縮頭烏龜.

我們很想知道誰這麼有特權,罵總統2000篇沒被告.但我們挺言論自由不挺謾罵咀咒.

面紗就快被揭開了,好Y.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2-17 18:25 回覆:
犬決兄,您始終沒搞懂,罵馬英九的人忒多,民調9趴,還可以開鞋店,怎麼只有我被告?我要是都用罵的,好比那位路女士先生,搞不好聯合網還天天推薦我上首頁呢

shouri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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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7 17:22

判不了端午節的真正原因是她的IP在香港.

從她的語法和口吻, 應該是大陸人士.

我還是那句話, 這是戰爭, 沒有用呼籲就可以讓對方停手的. 朱學恆也是在勝訴定讞之後, 才寫了這一篇文章的.


消滅台灣的納粹黨-民進黨!
通過族群平等法,強制解散民進黨!

紅巾女鬼?女屍?
2014/02/17 17:20
一般回教女子覆面會露出眼睛,這個覆紅巾的女?連眼都覆蓋,據她稱到藍營格主版面留言的,只要他們認定偏綠色彩,一定要追殺到底,利用各種手段清查何方神聖;如果在類似版主的版面發言,基本上不會引起他們抓狂。也許他們認識的警方(電信方面)依法無法提供,只能有訴訟才能追查IP,所以想知道版主身分的目的較多,當然身分曝光後,po文也就不能暢所欲言。

cjs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2/17 16:59
我用[向端午節提告]在Google搜尋...喔,原來是Miss.篟,曉...她還敢

提告?...他散佈我個人資料,還罵的比罵老烏龜還難,聽還詛咒我,我都

沒告她了,她還好意思告人?...更可笑的是Miss.篟,曉罵李登輝可以"不

是"分化,端午節跟她一樣罵李登輝就不可以."是"分化? ..唉,都對关蠮
...

cjs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2/17 16:45
借問;誰是[紅巾假女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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