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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1 13:09:19瀏覽772|回應1|推薦3 | |
我一直在猶豫該不該發表這一篇文章,或者自己適不適格寫這篇文章,但基於一個小人物的聲音的表意與呈現,也是一種表意的自由,跳脫自我及主觀的框框,不做評價的事實表述,是我這篇文章的本質。 看著電視上昔日的合作夥伴被指責不積極造成「曹姓母女」自殺身亡的事件。我不禁要問,如果我自己是承辦該案件的社工,我會不會也犯了同樣的疏失? 我不知道寫過多少張的通報單,每天都有好幾張的通報單要寫,最多一天要寫上二十張的通報單。這只是每天工作的一小部分而已,急診室、病房…還有一堆的行政業務及會議、報告要處理。 這個社會案件我不是處理本案的社工,我無從全盤知悉事實,所以我沒有資格,也不想做評斷。 每天把通報單傳真到各縣市政府的通報中心,是我下班前最後一定要完成的工作。在通報前要先搜集個案資料及現處的狀況,有時要避免加害者或者家人知悉…這些事都要具有敏感度,且需即時評估,並做連結,但每個單位、層級都有其負責的權能,社工在擔任社會補助者的角色,於此時,僅能多提供詳細、有用的資料,並隨時與各單位連繫、亟力提供協助。 不諱言的,在這麼多的通報案件,尤其是窮鄉僻壤、男性社會、新住民激增的地方,通報的案件量很多,在社工人員人力有限,會產生力有未殆的情事發生。有時明明我們很擔心的案件,在縣府社工家訪後,反而會有不同的說法。 家庭問題的繁雜,有時「床頭吵,床尾和」,有時個案為了「求和」、「經濟依賴」…等考量,並不會給予真正的需求的表達,明明傷勢嚴重,卻說還好,有的甚至不願談,甚至要求社工不要介入… 在曹童生前留下遺書,透露給校方,陳姓學務主任無力阻擋、在南投縣社會處轉報台中縣政府追蹤。 學校陳主任說,女童二日被帶走,晚上八時曹母告訴她,和女兒在台中市一中街用餐,當天即聯絡南投社會處,請社工追蹤… 熊俊平說,社工立即打電話給曹母,對方表示心情已平靜,沒有尋短念頭,要帶女兒到新竹道場參加活動,社會處因而在當天下午五點多,轉報母女租屋所在的台中縣政府追蹤。 台中縣社會處長王秀燕說,二日下午接到南投通知,社工員打電話給曹姓女童生父蘇姓男子,蘇稱曹女與女兒都和他在一起;社工員說要跟她們講話,蘇表示「現在剛好不在」。 王秀燕說,因蘇與曹姓母女關係密切,社工員評估應可安撫情緒,因此等清明節過後六日上班,社工員才通知太平分局一起訪視… 如果就一個工作量龐大的社會工作者,面對曹母表示心情已平靜,沒有尋短念頭,要帶女兒到新竹道場參加活動、蘇稱曹女與女兒都和他在一起…也許我們真的會判斷錯誤。 在過去法不入家門遺毒下,警察人員或是公部門人員都會採消極方式,而高風險家庭須先經過判斷為「高風險」,然後才能就「高風險」為即時處置,連繫相關單位的強力介入,今天新聞裡開始有各單位互推責任,或未有「積極作為」的指示…這些當然不是我們所樂見的,但實務運作上,並未有整合或者通盤的制度設計,可以超越部門、縣市層級,以個案為服務目的而設計的制度。 在普遍社工員人力不足的情況下,在第一線的社工員的心態就是不論每天工作再努力、工作時間再久,都無法減少案件量,消化了一部分案件,又增加了更多的案件,在開案與結案間,我們不斷的努力工作著,有時忙到連自己的身體、意志都不知道在那裡,甚至面對無力搶救的個案會有『崩熬』的現象。 社會問題層出不窮,今天「曹姓母女」乙案,因為結局的悲慘而成為社會輿論的焦點,不過這只是台灣社會問題的冰山一角。面對有機會挽回一個小女孩的生命,卻因種種環結的疏誤而造成一個遺憾的結果。身為一個社工人,我們無法推卸責任,但有更多第一線的人員離開了這個領域,選擇不再背負這麼沈重的壓力與使命。 如果我們傾向把社工當成「神」,那麼請賦予祂「神力」,不要把社工擺在最不起眼的地方,給予最低的工作條件,有時卻常身處危險的境地。 社工人員必須面對「加害者」的報復、於做家訪時面對不可知的家庭狀況…手無寸鐵的社會工作者,在助人的同時,自身也身陷危機。 社會工作者並沒有如檢察體系擁有調動警察的權限,只能依一定管道請求協助的綿薄之力,社會工作未能被普遍認定為「專業」,有時「社工」常會與「志工」混淆,當一個社會問題未能被即時搶救,所有的輿論卻都指向社工不積極的制度殺人… 如果要賦予社工人員這麼大的重責大任,為何要給予社工這麼顯不相當的工作條件。 在這樣嚴重的社會案件的發生,各個環節都出現「消極」的態度,這些固有責難空間,但責難之後,是否能做制度上的丕變,讓以「個案為中心」的服務模式能形成。 在社會工作上仍有很「積極作為」的一群工作者。在我曾經服務的醫院裡,有一天急診室被帶來一個留著短髮的小女生,一開始我們以為是小男生,當老師囁嚅的說:「可以先不走法定程序,因為他們也不確定孩子是否有受到侵害,他們只是從孩子的會陰部異常紅腫『高度懷疑』有被性侵的可能…但怕如果走正常流程會造成家長的不諒解…」 這個學生是一個低度智能孩子,無法用言語表達,所以全身的衣著及髮型都以男生的樣子打扮,為的是保護這個小女生。 照 一個有著美好未來可能的孩子,就這樣在各種環節疏鬆下的「死亡」結果,除了親人的哀慟外,各界人士都抱以惋惜與遺憾,尤其是未能及時救出孩子的學校老師及社工,那種在自己手邊溜過的手,卻未能即時拉住,對一個早折的生命,這些工作人員的自責與傷心不會比我們少… 在少子化的台灣,如果孩子不再被視為父母的財產,就孩子教養的保護上,若能同國外立法、制度一樣,視為公法的責任,國家有責任介入與保護,也許這些寶貴的生命,會有多一重公法的強制力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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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