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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系主任彭懷真的發言,我們應該有的態度及省思
2010/04/22 14:39:18瀏覽894|回應2|推薦4

(照片擷自網路)

原本以為在發表『面對「曹姓母女」燒炭自殺死亡的結果,我會不會也犯了同樣的疏失?』的文章後,再也不用為這個案件發表個人渺小感受(http://blog.udn.com/juie3087/3962813)。但在面對「小小曹」的後續新聞,及東海大學社工系主任彭懷真對社工積極度不足的發言等引發的效應出來後,不禁又觸發個人想要為文的念頭。

在這樣一個社會案件,社工難道沒有過錯嗎?教授講的「積極度不足」難道沒有理由嗎?社工人力不足是普遍現象,但不能以此說理來面對這個社會案件的卸責理由。

任何行業別都可以為了利益而窮盡一切誇大不實的語彙證明自己產品的「優良」,當一個食品被檢驗出來含有有害人體的成分時,企業者可以大聲的對外嚷嚷「不實檢驗報告,有害公司商譽」云云。

但是一個社會工作者在面對工作的挑戰,於不佳的工作條件、不足的人力等等時,面對這樣遺憾的結果,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制度與疏失」而死,仍須虛心檢討、面對過失。

社會工作是一個「真、善、美」的工作,當我們在「增權」、「倡導」的同時,我們有沒有深自體會到自身的使命?

企業者為私益可以大聲嚷嚷,而社會工作者為著「公義」,在面對服務案主的遺憾結果時,我們惟有從內真正的反省,於外爭取「促進案主福祉」的最佳服務制度為目標,但不能卸責。

請社會工作者的同仁捫心自問,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把社會工作當作畢生的職志?還是因為所學與謀生的不得不的選擇?

長期以來社會工作者,不斷的努力於工作實務上,卻很少真正的躍上專業的主流,律師與社工師是同一個特考層級,但從來沒有人認為社工師的專業與律師的專業是相同的。當我們無法為自己「增權」時,又如何為個案「增權」?我們惟有提昇自己的專業、能見度及使命感,更積極、有作為的為自己的工作戮力,而不是拿盾牌消極抵檔,把這個事件當作借鏡。

我們很辛苦沒有錯,但不能用辛苦、人力不足的理由來為一個失落的生命卸責,我們要努力的展現服務的精神及專業,面對疏失或者某一環節的鬆散,我們都不應該自認沒有錯,我們只有不斷的自我期許及檢討,把遺憾降到最低。

當一個孩子已經表達母親要帶著她自殺時,在層層的服務的網絡裡,我們失去挽救孩子生命的契機時:

如果我們是市井小民,我們可以說:「孩子是母親用來報復生父的工具曹母沒有權利帶孩子走上黃泉路

但我們不是市井小民,我們是扮演社會補救者的角色,當孩子已提出求救時,我們應該竭盡所能的去挽回一個孩子的生命。

我們必須去檢討這樣的疏失,即便我們背著常人都無法承受的十字架,我們都要為了自己是社工人的使命而堅持、努力下去。

我們可以離開社工的職務另謀他職,但我們不能悖離社工人的使命。社會工作的核心價值是「以人性尊嚴為核心價值,努力促使案主免於貧窮、恐懼、不安,維護案主基本生存保障,享有尊嚴的生活。」

彭懷真教授說「積極救命的態度,還是不能打折扣,在救命、救家庭之時,無助的案主才是社工無怨無悔投入的關鍵。教授的發言是一種恨鐵不成鋼,是一種社工人員責無旁貸的使命感。

我們不是企業裡的員工,要捍衛公司利益而極盡維護之能事,我們是要對自己的「良知」做「公義」的事,為自己所服務的個案謀福祉

如果連一個社會工作者都必須在官僚體係下而不為積極的作為時,我們如何為個案「增權」。在面對昔日合作夥伴被輿論躂伐同時,除了個人深自反省外,在同理與感慨夥伴處境的同時,我們更應該把自己的權能提昇,賦予自己更多的價值與積極的態度。

彭懷真教授說在他的文章中說「…社工界的朋友一定會覺得我在唱高調,不能同理心體諒社工的苦。但對於弱勢者,他們的苦如果沒有社工體諒與幫助,那是何等的痛苦!…」這就是一個以「個案福祉」至上的教育工作者,也許學術與實務工者間有落差,但同為「個案福址」的目的下,相煎何太急?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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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is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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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者眾
2010/04/23 16:59
謝謝妳、謝謝妳們熱情的默默付出。
默默付出的人並沒有被埋沒在荒腔走調的『演出』裡,
但默默者眾,聲音一面倒,對熱情付出的人不公平,
對原本可以救援卻無辜犧牲的受害者更不公平。

amis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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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都是消費者,我們會希望被置之不理或粗暴對待嗎?
2010/04/23 01:21
『對於弱勢者,他們的苦如果沒有社工體諒與幫助,那是何等的痛苦!』
東海大學社工系主任彭懷真點出所有社會工作者入門的初始:同理心;
因為需要、供需原則,由初始發展出龐大的商機與專業。

『學術』只是不斷重覆叮嚀同理心,重覆喚起所有社會工作者入門的初始。
『實務工作者』意味職業的一種選項,任何職業都有消費者的基本觀念,
選擇職業卻徒具各種專業而忘了基本的同理心,你累我累大家都會累,
因為同理心讓我們的命運緊緊相連,因為同理心讓我們善用智慧解決問題。

當我們都是消費者,我們會希望被置之不理或粗暴對待嗎?
學術教的就是這麼簡單的道理,遺憾的是社工界自我認知與使命『過高』,
任何職業要有消費者的觀念,不分貴賤,社工界也一樣。

相煎原因很微妙,學術的要導入消費者的觀念,實務工作者卻拒絕消費者的觀念。
姚風鈴(juie3087) 於 2010-04-23 08:25 回覆:

其實有時愈深入其中

會越諳其中真相

基於專業 基於本是同根生

還是會有所保留 

但我仍要說:有錯則改,仍有一群有熱情的人在默默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