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摑童9巴掌 師自首:冤枉他了
2010/04/26 10:26:25瀏覽341|回應0|推薦1

更新日期:2010/04/26 04:1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26/78/24jsf.html

老師:學童沒有互摸小雞雞

〔記者林曉雲、胡清暉/台北報導〕因學童互摸「小雞雞」而引發的北市某國小呂姓老師怒摑學生九巴掌事件震驚社會,讓人更訝異的是,打人的男老師最近在班級網頁上「自首」,指被打學童根本沒有肢體接觸,也就是沒有互摸小雞雞的行為。

全家盟疑學校、教局集體欺騙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監事許永佳痛批,大人合理化自己的犯罪行為,竟然污名化無辜的孩童,但整起體罰事件調查報告是由台北市教育局公佈,難道是學校和教育局集體欺騙社會嗎?他要求中央教育部介入,查明事實真相,對體罰老師的處理應更積極並法制化。

台北市某國小三月中發生呂姓老師痛摑一名男學童九巴掌的重大體罰事件,三月底遭市議員檢舉才被爆發出來,老師表示體罰起因於該學童和同學互摸小雞雞;後來又有二十多位家長跳出來聲援老師,並指責該學童平日就會欺負同學,公開揚言要求該名學童轉學,否則要集體轉班。

該學童家長因不堪學校及家長竟然要求撤銷對老師的傷害告訴,表示憤怒失望而將該名學童轉學,引發社會更多爭議;呂師目前被記一大過輔導中,校長則被記兩申誡。

聲明並澄清該童無行為偏差

但這起風波並未因此結束,老師在四月十六日班級網頁上張貼公開聲明,坦承他事後調查該學童其實根本未與同學互摸雞雞。聲明中指出,三月十七日當天孩子間有開玩笑或是言語嬉鬧,但並沒有實際的身體接觸;在查證後,他自覺有冤枉學童的部分。

呂師更在聲明中表示,針對外界人士在事發後對該學童有諸多的負面評論,使外界產生該學童時常「霸凌」同學的印象,他必須澄清,學童在平日的班級活動中能接受規範,在校行為就跟一般孩子一樣,並非行為偏差的孩子。

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痛心表示,校園體罰本就被禁止,老師沒有查明事實真相,就以暴力對待無辜的孩子,還有許多同學家長以莫須有的罪名冠在該學童的身上,兩次污名化該學童,沒有比這更殘酷的事情;就算施暴老師事後良心發現,以聲明替孩子平反,但傷害早已造成。

教育部常務次長陳益興表示,如果地方政府處理不當,教育部就有必要介入瞭解。陳益興強調,學生受教權應充分被保障,各校應該落實零體罰,「如果學校有體罰,就不配稱為學校」。

PS:這件事唯一可以堪慰的是老師說了真話這是有勇氣的作為,其餘我此時此刻只能搖頭而已。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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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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