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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1 14:53:00瀏覽1246|回應0|推薦3 | |
死刑存廢論的爭論已存在很久,從過去的殘酷的絞刑,到用教化來改變一個死刑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報復刑,似乎不合時宜,但要廢除死刑,須有其他的教化制度、法律制度的配合,如:緩刑門檻、刑期等制度的改進…等。 剛從電視新聞看到白冰冰的言論,義正嚴詞的反對廢存死刑,對堅持不執行死刑的法務部長的嚴厲的批評,僅是一個曾為受害人家屬的切膚之痛,今天的批評只是個人的意見,不代表就是正確,也許擁有媒體,能對外放話也是一種權力,或是另一種形式的暴力。 我贊成廢除死刑,從應報的死刑論,到教育刑的廢除死刑,是一種法治、人權的演進,但我不認同,此時此刻王清峰部長的「暫不執行死刑」的做法。因為從現行法治制度的仍有「死刑」的刑度,一個政務官可以推動廢除死刑這個制度,但不能以個人的「人權信念」而一意願意為「死刑犯下地獄」。 制度的演進是循次漸進的,不是一個「法務部長」就可以把「廢除死刑」的制度建立。用「暫不執行死刑」的策略,就要讓「廢除死刑」的制度形成,顯然忽略了立法諸公的立法權能,或是人民的法律情感。 當普遍、多數的人民能夠接受一個做惡多端、做奸犯科的受刑人,不必採唯一死刑,而是透過監獄的教化、改變向上,不致造成「殺人償命,償不了命,徒使另一個家庭陷入永遠無法啟口的傷痛。」也許廢除死刑的制度就可以順利實行,但以現實狀況「包青天」的龍頭鍘的大快人心仍存在普遍民眾心裡,實不宜以個人的烏紗帽來捍衛「死刑犯」的生命權。 生命權的剝奪是對人權最大的損害,但是現時台灣人民仍存在有「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法律情感。那種「以德報應」的人權、教育的慈悲的往前觀念,似乎仍超前,不適宜現時實行。 法務部長應活在當下的社會狀況,面對法官的「死刑」判決,依現行法律做一個部長應該做的事,而不是如此「勇敢」的宣誓為「願意為他們下地獄」。這樣的勇氣,在個人內心裡是佩服的,但在個人信念與法治制度、人民法情感的衡量下,我選擇部長要以現時的法律來執行「死刑」。 當人權律師與法務部長須有不同的考量,一個政府決策者,跟一個專業律師,須有不同的做為。女性有時要超脫性別,以中立、大局的考量為權衡,做一個適宜的決策,在依法行政下,做一種能讓人民都能接受的決策,而不是一意捍衛人權的理念。 延伸閱讀: 引用文章死刑存廢:法務部長不是第四審 一向熱心社會公益的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她情願丟官也不簽已定讞死刑犯的死亡執行令。社會一片譁然,民意調查也顯示民眾的想法跟王部長大相逕庭。反對廢除死刑以及「即便政府未來堅持廢除死刑,對於目前判決定讞等待執行的死刑犯,認為仍須依法先執行者」都佔百分之七十四。 人命是世上最珍貴的,死刑是最殘酷的刑罰,這沒人會反對。沒有人能剝奪他人的生命,即使是國家機關,這大家也能接受。如果站在加害者家屬的立場,更不會希望自己的家人被判死刑。而且,也沒人敢保證,自己的家人就不可能犯下殺頭之罪。因此,死刑的存廢,純粹是立場問題,見仁見智。 但是,對被害者家屬來說,殺人償命是對死者的交待及生者的慰藉,王部長沒有權力越俎代庖的苛求家屬「理性與寬容」那個殺害家人的兇手,因為這是缺乏同理心的偽善。在法務部要求「以不求處死刑為宜」的情況下,台灣仍有44名判決定讞的死囚,還有77名尚未經法院判決確定的死刑犯,這足以證明,檢察官和法官必然是認定這些罪犯之犯行重大、罪不可恕,不將其永久隔離於社會,不足以保障民眾之安全與社會的公義。 王清峰部長主張廢除死刑,有她的理論基礎,是可以討論的議題,如果全國人民大都贊同廢除,只要立法通過,誰都沒話說。問題是,在還沒有立法廢止之前,王部長就堅持不簽署死亡執行令,就法而言,實有待商榷。法律不溯及既往,更何況這條法律都還沒經過立法程序呢。 身為法務部長,應該維護司法的尊嚴,即使自認理念是正確的,也無權將自己的信仰凌駕於司法之上。況且,所謂願意代替死囚被執行死刑、「願意為死囚下地獄」的感性言論,不應出自政府官員之口,因為她該考慮的不僅是加害者的人權,更要維護無辜受害者的權益。 廢除死刑或許是世界先進國家對生命權的反省,該存該廢應先達成社會各階層的共識,在修法之前,部長不宜擅自破壞法律的公信力。廢除死刑與暫緩死刑是兩碼事,希望王部長不要將之混為一談。更不該將之與個人去留掛勾,讓這嚴肅的議題因而失焦。 調查:74%反廢死刑 42%認王清峰應下台 法務部長王清峰公開表示任內不會執行死刑。本報民意調查發現,僅一成二民眾贊成廢除死刑制度,也只有百分之九贊成暫緩執行死刑;四成二民眾認為王部長有必要因死刑問題與多數民意相左下台,三成五覺得沒有必要。 王清峰首度以部長身分明確表示「任內不執行死刑」,死刑議題再掀波。調查發現,有七成四民眾反對廢除死刑制度,僅一成二贊成;和本報於九十年的調查結果相比,反對廢除死刑的比率九年來僅略減五個百分點,贊成比率維持一成左右,九年來沒有明顯變化。
即便政府未來堅持廢除死刑,對於目前判決定讞等待執行的死刑犯,七成四民眾認為仍須依法先執行,僅百分之九覺得應暫停執行死刑,一成七無意見。 分析顯示,即使是贊成廢除死刑的民眾,也有四成七主張目前已判決的死刑犯應先伏法,不宜溯及既往,三成九認為應暫緩執行死刑。 在國內多數民意反對廢除死刑也反對暫緩執行死刑的情形下,法務部長王清峰堅持不執行死刑的主張顯然與民意相左。針對王部長願以個人去留力保暫緩執行死刑,四成二民眾認為王部長有必要為此下台負責,三成五覺得沒有必要,二成三無意見。 分析顯示,反對廢除死刑或主張目前的死刑犯仍須執行死刑的民眾,逾五成認為王清峰部長有必要為此下台,覺得沒有必要者占三成左右;贊成廢除死刑或主張暫緩執行死刑的民眾則有五成以上認為王部長無須為此下台。 這次調查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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