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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帶來新願景
2014/01/15 11:48:01瀏覽1427|回應0|推薦10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法案終於在9日正式通過,其透過資源整合提高整體效益的未來願景,令人期待,當三讀議事槌敲下的剎那,代表著台灣表演藝術史上的最重要一刻。巧合的是,10年前的同一天,台灣第一個行政法人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也在同一天完成立法院三讀。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於文化部之下,包括台北國家兩廳院、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及台中國家歌劇院,是國家最高層級、獨立運作的專業表演藝術機構。不僅具指標性意義,台中和高雄兩館所,即將於今年底與明年完工,法案的通過,將使兩場館的營運籌備、開幕後節目安排,以及長遠發展規畫等迫在眉睫的工作,也因而有法可依循,更為表演藝術的整體生態發展前景帶來機會,產生決定性的影響。

 

   首先,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成立後,將可串連北、中、南三個場館,建立起共享機制與平台,統合運用軟、硬體設備與資源,促進規模經濟,增進效率。此外,以該中心為平台,促使三個場館,彼此支援,共增能量、減低成本、擴大影響力,將是具競合關係的生命共同體。

 

   由於資源的整合與共享,將可開拓、強化國家資源的運用成效,為藝術工作者的專業能力,創造更多揮灑舞台,讓好作品的巡演生命能向外延續;同時,地域的分布,提供了觀眾欣賞優質節目的便利性,增加參與率,有利於形塑正向循環的創作、展演與觀賞環境,促進生態的活絡及健全發展。

 

   其次是,藝術創作、舞台技術與行政管理人才的培育。隨著中心的成立,將可刺激表演藝術人才的流通與專業發展。過去,僅有兩廳院,能夠提供人才流動的舞台有限,且地點侷限於台北,缺乏競爭與合作對象。

 

   而中心的成立,將使各場館人力資源的運用,更為靈活。好的技術與行政人才不再僅限於同一場館的工作,不同地域的特色、陞遷機會,使得職涯發展更為健康、完整。

 

 此外,北、中、南符合國際標準的專業劇場,使各地好作品能透過平台進行巡演、接軌國際,創作人才也因而有條件得以選擇留在台北以外的地區發展,長遠來看,將可帶動各區域的平衡與進階發展。

 

   再者,環顧亞洲地區表演藝術發展,以台、港、日、韓、新等較具競爭實力。然而,面對全球競爭,特別是北京、上海及大陸各地新興劇場急速崛起,台灣必須強化自身的表演藝術品牌,才能維持優勢。否則,一旦國際一流節目到亞洲巡演時,不再將台灣排入的優先考量的順位中,不下5年光陰,台灣就可能喪失國際上表演藝術領域的代表性。

 

   進一步來看,如果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北、中、南三個場館依不同地域屬性,發展出各自的獨特性,又可相互合作,共同分攤節目的製作費用、共享行銷推廣的資源效益,讓國內的表演團體有更充足的經費,把節目做得更精緻、有特色,同時也可以在同樣的預算規模內,讓各地民眾欣賞到更多元的演出。

 

   再以洽談國際合作為例,較多的巡演場次,以及較豐富的節目選單,更能提供較有利的商談條件,擴大與國際的合作誘因,進而確保台灣持續躋身全世界的表演藝術潮流。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成立,為台灣帶來了許多的新可能性與機會。期待法案的過關,能發揮承先啟後的影響力,打造出台灣的表演藝術品牌,讓社會大眾欣賞到更多好節目,更讓世界看見台灣!

 

 (本文轉載自2014/1/10中國時報藝術外一章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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