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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8 20:52:15瀏覽190|回應1|推薦14 | |
民國八十八年。 哇,感覺起來是好久以前的事哩! (101年-88年=13年。哇嗚,是十三年前ㄝ~~) 民國八十八年。 是她大學畢業這一年。 還沒離開女二宿舍就找到工作了。 當時還只是網友的老公載她去面試,她只面試了第一家公司就被錄取了。 雖然第一份工作只維持了短短三個月, 但這是她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有幸參與公司舉辦的迎新餐會, 之後轉換過無數跑道,但是這些公司都沒為新人辦過餐會。 還記得當時她們幾個女孩子討論好要吃平價的Friday, 但是老闆卻硬是帶她們去吃凱悅貴松松的下午茶。 為了替七月生日的壽星慶祝, 公司還買了同樣貴松松的八吋哈根達斯巧克力冰淇淋蛋糕給她們吃。 這家公司真的對員工很好。 老闆也非常喜歡她,但她竟然提出了辭呈。 老闆求她留下來,說她已經通過了試用期,下個月要幫她加薪, 但她還是狠心拒絕了老闆。 她當時一定是被鬼抓去了,才會做這樣的決定——現在她這麼想。 民國八十八年。 是她第一次談戀愛這一年。 戀情只有短短的一個月又十餘天。 不應該在四月一日愚人節這天答應當別人家的女朋友的。 感覺就像一齣早晚會出槌的鬧劇。 雖然多年後BBS上偶遇,他說他是為了她而考上台大商研所, 可她好像從來沒有要求過他為她做過任何事。 只有請他不要跟她分手。在他生日這天。被他拒絕了。 他說:他母親認為兩人差三歲不好,而且是她大他三歲, 若等他念完研究所、當完兵、有穩定的工作後,她都三十好幾了, 到時候她年紀就太大了,不適合生育,為了不耽誤她,只好…… 她也只能沉默接受他分手的理由。 這男孩選擇在他自己生日這天跟她分手,是要女孩一輩子都記得他的生日, 還是每年他生日這天他都想記起這個初戀女友呢,原因不得而知。 民國八十八年。 是她認識老公的這一年。 他是第一個帶她去看感冒醫生的男孩子。 雖然他說他也曾經帶別的女網友去看過跌打醫生, 總而言之,她一直覺得這個男孩子怪怪的, 從來沒把他對她的好放在心裡頭。 而且這個怪怪男生, 半夜十二點從男一宿舍,騎著機車到台大校門口, 載她去逛二十四小時的誠品書店。 更奇怪的是她這個沒有神經的大女孩, 竟敢和網路上認識才幾個月的恐龍男孩騎車夜遊。 還好這個男孩當時沒對她怎麼樣, 只是在十三年後才把她的肚子搞大了而已。 而且婚後才跟她說: 他以前其實是個十點就睡覺的人, 半夜會在不良牛BBS站上跟人家聊天, 都是特地在等一個夜貓子女孩, 那個女孩念夜間部, 只有晚上十點到十二點才會上網。 現在那個女孩成為人婦,也還是個夜貓子, 可是卻必須將就老公的作息而乖乖早睡。 當初那個半夜會騎車載女孩出遊的男孩已不復見, 變成了一個非常重視睡眠的上班族, 變成了一個老婆不乖乖睡覺會發脾氣的有啤酒桶肚的男人。 現在兩個人抱在一起,肚子會先頂到肚子, 畫面呈現一種怪異的滑稽感。 民國八十八年, 發生了好多好多事…… 十三年來的變化好大好大~~~ 青春的記憶總是令人回味無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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