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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8 11:11:05瀏覽2978|回應8|推薦58 | |
本來想寫大兒子的「婚姻觀」,但想到他還沒有結婚,用這個標題可能有點不適切。 從他大學畢業後,不時地聽他參加團契朋友,大學同學,高中好友的婚禮。有時還擔任伴郎。兩年前,他提到要去亞特蘭大參加一個大學好友的婚禮。 我那時問他:「杰姆,就是三年前他女朋友因病過世的那個?」 他回答:「就是他。他後來認識另一個女孩。」 我不免好奇問他:「他那時那麼傷心。可是低沈過後,他現在還是結婚了。你怎麼對此一點動靜都沒有啊?」 「喔!我這些結婚的朋友都是定意非結婚不可的人,所以像杰姆那樣,即使安妮去世時,他幾乎活不下去,但走出憂傷低谷後,他自然會開始尋覓可能的對象。」 「他們都非結婚不可,那你呢?」 「我?我順服神的帶領,可結婚,可不結婚。結婚很好。不結婚也很好。」 他那一句「順服神的帶領」,讓我想到他六歲時,有一次我們散步,一邊無邊際的聊著。不知怎麼的,就談到他將來去上大學的事。 那時,那真是一件還很遙遠的事啊! 他說想去UCLA加大。「為什麼?」「他們的籃球隊打的很好啊!」他稚氣但理所當然的回答著,然後又說: 「還有杜克大學,也不錯。」 「哎!媽媽希望你就唸本州的大學,不要跑到那麼遠的地方。」我們那時住在Ohio的小城鎮。 說著,我不禁拽緊他的小手,好像怕他就那麼跑掉了。為母脆弱的心!那時的我還未學到要健康的放手,給孩子盈滿的空間去發展。 我們靜默了一下。 忽然,傳來他清脆的嗓音,中英文混合的說著:「媽媽!不要worry!God要我去哪裡,我就去!」 我聽了,心裡震了一下。才六歲,才接受耶穌基督為他的救主和生命之主不久,聖靈似乎已經在他內心啟動,引領他的動向;也提醒我:這孩子是上帝的產業,我只是一個託管者。 轉眼,二十多年過去,大兒子也過了而立之年,但他生命的軌道一直都有至高主宰舖排引導。 在加州中部工作時,他在教會認識一個擔任社工的女孩,跟他與另一個弟兄一起,三個人帶領一個小組。社工常要接觸、幫助、關顧有需要的人,我們想她應該是心理健全,有愛心吧?沒想到交往沒半年,兒子就決定分手。 「為什麼?」 「她太不獨立了。我上班時,她不時送簡訊來,問我在忙什麼。稍微慢回覆,她就一直送。上禮拜六我和幾個朋友去LA狄斯尼樂園玩。她也是不斷送簡訊,還打電話。我告訴她等回去時再聯絡,她還是每個小時就call我。好煩啊!跟她溝通又溝通,我也禱告了,分開對我們而言應該比較好。」 我想起他們剛交往時,大兒子回來參加弟弟的大學畢業典禮,然後全家去度假。大兒子的手機不時響起。不過,那時他們還在初戀的熱情裡,兒子還有耐心去回覆著。從末春到仲秋,甜蜜感被壓迫力取代,兒子當機立斷,作了正確決定。 只是讓我們跌破眼鏡的是,又過了半年,那女孩就結婚了,嫁給教會另一個男孩,也是兒子之前的一個室友。我很驚訝,問兒子他怎麼看,他說:「凱文是那種需要被需要的人(Kevin is the one who needs to be needed),所以他們剛好匹配。」 後來兒子買了房子,他找了一個室友,訂立的契約包括週末一起靈修,讀書討論。我知道他一心一意想幫助幼年失怙,又高中輟學的邁可。他說邁可沒有進入幫派真是上帝的保守。 二十歲的邁可那時在Walmart工作,收入不高,也不知道怎麼理財。兒子教他按優先次序分配每個月的收入,十一奉獻,儲蓄,房租,生活費等,撙節用度,學習自律。 後來邁可認識茱麗,是一個小教會牧師的女兒;兒子也覺得她個性樸實,會是邁可的好幫手。交往一年後他們要結婚,因為一時找不到合宜住處,商請兒子讓他們再住半年。兒子答應了。 兩人新婚雖然甜蜜,還是有爭執口角的時候。每當他們吵架,就要找兒子評理。兒子被搞煩了,每次察覺屋裡氣氛不對,就趕快帶著電腦開車到附近咖啡店去迴避。好幾次接他的電話,都是如此。我們笑他,這個房東當的好辛苦! 幸好半年過後,他們找到合適公寓就遷出去了,但還是把兒子當大哥看待。後來兒子要搬到明城,最難過的應該是他們了。 搬到明城後,他認識另一個女孩,獨立而愛主。我們也樂觀其成。半年多過去,兒子說他們分開了。 「這次又為了什麼?」 「她的公司人事刪減,她失去工作;終於讓她下決心去尼泊爾長期宣道。我說,我沒有海外宣道的呼召,那我們的關係怎麼辦?她說可以長距離繼續交往。我不喜歡那樣的方式,所以談過後覺得還是分開,對彼此都沒有牽掛。」他的語氣平和,聽不出失望難過,想來他已經處理了他的情緒。 之後,偶爾聽他說去約會,但沒聽他提過在和誰交往。有一兩次,我跟他開玩笑:「要我幫忙babysit你的小孩的話,得趁我還有體力時。等我太老了,就沒力氣跟小孩奔逐了。」 他也以玩笑回應:「要生個孫子給你是很容易的。如果你不要求我按照正確次序。」 我們哈哈大笑。但我知道兒子對於男女交往,界線是明確的。 在明城,剛搬入買的大房子,他讓教會兩個弟兄當他的室友。他們雖是藍領的工作,但收入都不錯,不過兒子同樣收取很低的房租;不是要賺他們的錢來分攤貸款,而是希望延伸他在加州時作的,以這樣的機會來培訓門徒。 雖然都是朋友,兒子仍然正式立定租住契約,其中一個條款是不准許帶女孩回來過夜。如果邀來住處,晚上十點之前就該送女友回家。 有一天他打電話來,很不高興的說:「我要傑克下個月就搬出去,因為他違反規定。」 「怎麼了?」 「他把瑞秋帶回來,到半夜,我其實已經睡了。但我的狗一直起來,到傑克的房門口吠叫。把我吵醒了。」 「才違反一次,你就照規定而行,會不會太嚴厲了些?」我不同意傑克的行為,但也有點同情,「這麼短時間,他能找到合適住處嗎?尤其是一個低房租的地方?」 「那是他的問題,不是我需要為他考慮的。」兒子很斬釘截鐵。 幾個禮拜後,傑克還是搬出去了。雖然錯在他,但他還是離開的很憤慨。那是兩年前的事。去年中另一個室友約翰換工作也搬走了。兒子因為開始有換房子的打算,就沒再收室友了。 倒是今年春,聽兒子說傑克要結婚了,還找他當伴郎。 我很吃驚:「你們那時不是鬧得有些不愉快嗎?他為此還離開你們教會,怎麼?你們恢復聯繫了?」 「他後來悔改了,改變很多。他和瑞秋都感謝我那時的嚴格對待,所以他重新回到教會,繼續參加我們的小組。」 今年八月底,我們去明城,因為兒子房屋入口的擋風門需要換,傑克還來幫忙,我們因此得以認識他和瑞秋。雖然傑克比兒子大幾歲,但互動上兒子像個大哥似的。 我問兒子,處於一群已婚的朋友中,會不會有時覺得落單或孤單? 他誠實的說:「當然有時會有點孤單。不過,孤單不等於寂寞(Being alone is not the same as loneliness)。而且結婚的人不見得就都不寂寞!」他加上一句:「我倒不覺得寂寞(I don’t feel lonely)。」 回顧我年輕時,我的父母,長輩,甚至教會年長者,似乎都沒有教導我們怎麼過好單身生活。也許他們也沒有受過那些教導吧! 我一貫的受教是,單身只是過渡階段,結婚才是底定。 於是幾年的單身生涯就匆匆過去,還沒真正認識自我,還未有成熟心態,就被催入婚姻,和另一個也未必認識自我的人共同生活,摩擦、誤解、委屈、惱怒,後悔,當然是免不了的。 於是,我是在結婚後,才開始學習知悉自我,學會獨處,也逐漸享受獨處。 如今,兒子並沒有像當年我們那樣,把單身看作是「過渡階段」,在等候「另一半」的出現才可能有完全的生命。相反的,他專注而認真的與主耶穌同行,充實的學習,讓自己合上帝心意的去成就祂的意旨。這樣積極而明確的智慧,是我在年輕時缺乏的。 他會料理家事,烹飪,打掃,洗衣,熨衣都作;會整理庭園,會一些木工、電工活。但是他也說:「我不會娶一個不會作也不想作家事的妻子。家事是雙方協力分擔的,如果都要我承擔一切,我寧可不結婚。」 想想也是!婚前已知先生(那時的未婚夫)不懂家事,也不很情願學習,當年的我卻沒有那樣的勇氣,寧可單身,也無需讓自己又忙又累的。 我為兒子感謝上帝,他自小願意順服祂的帶領,參與的教會牧者也都給予符合真理的教導 [《婚姻真貌,後記》]。讓他能坦然的按照哥林多前書第七章,使徒保羅的教導: 「關於獨身的問題,我沒有從主那裏得到甚麼指示。但是我領受上帝憐憫,成為可信託的人。我就以這樣的身份向各位提供我的意見。想到目前處境的艱難,我認為人最好能夠安於現狀。。。我希望你們無所掛慮。沒有結婚的人是專心以主的事為念,因為他想討主的喜悅。結了婚的人所關心的是世上的事;因為他要取悅自己的妻子。。。。我這樣說是要幫助你們,不是要限制你們。我要你們做得對,做得合適,並且為主的工作完全奉獻自己,毫無保留。」(哥林多前書7:25-26,32-33,35新譯本) [這是大兒子幾次招待團契成員,朋友們聚餐,擺出的餐點。我認為他電視的美食烹飪節目看太多了。難怪他的朋友們暱稱他Chef I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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