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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格子」在美國
2011/03/10 02:43:59瀏覽1121|回應1|推薦7


《中外書摘》麥高

一本暢銷書吃喝不盡,美國的出版制度和出版法非常健全,出版家不擔心受作家欺騙,作家也不擔心被出版家所騙,所以一般作家極少賣斷版權。只要能寫上一本暢銷書,一個作者就可靠版權吃喝一生。賈桂琳蘇珊當年的那本《娃娃谷》可謂風靡全球,在出版後三個月內就賣出1,930萬部精裝本。平裝本出版後又在六個月內賣出680萬部。目前美國精裝本的小說平均價錢是9.6元一本,平裝本是2元。如果你有興趣,不妨算算看這本書一共賣了多少錢。

雜誌銷路驚人美國的雜誌,此起彼落,每年有很多雜誌創刊,也有不少雜誌關門大吉。非營利性的雜誌不算,美國雜誌的數目大約在1,5002,000種之間。美國人家家都訂雜誌。雜誌的銷路依其內容好壞及讀者多寡而不同,最少的每期可能僅賣出幾百份,最大的都是幾百萬份。《電視週刊》每星期共銷2,000萬份左右,美國雜誌的魁首。


稿費高低相差懸殊由於雜誌及報紙的銷路差別懸殊,所以美國的稿費也就高低不同。美國報紙雜誌上的稿費是從半分錢一個字到8,500元美金一篇文章。一般雜誌及報紙僅採用5,000字以下的文章。特約稿不同,價錢則超過一般稿件。1962年《觀察》雜誌刊載曼徹斯特(William Manchester)的《一個總統之死》(The Death of a President)一書時,所付出的稿費是65萬美元。

美國作家投稿方式在美國,大作家都是把自己要寫的內容大綱或故事先給出版家過目。出版公司就會先付錢出來。這筆錢多數在出版後從作者的版稅中扣回。有些出版公司不問該書將來的銷路如何,除了版權以外,還向作者預付保證金。就算該書一本也賣不掉,作家也可拿到一筆錢。這筆保證金少則一千,多則上萬,完全看作家的名氣與作品內容而定。

當然編輯答應採用該稿,但該稿完成後,編輯仍然有權拒絕。所以作家與編輯在商談寫作計畫時就議定有沒有埋葬費,假如預先講好有埋葬費編輯拒絕刊登時,也要付一筆錢。這筆錢大約為原稿價錢的四分之一。

一稿多投和代理人中國出版界極少三項盛行於美國出版界的東西:一是讀書俱樂部,一是一稿數登,一是代理人。

一稿數登的稿件完全是全國聞名的作家所寫,因為他們的作品受廣讀者的歡迎,所以一篇稿子出現後,全國報紙都在同一天爭相刊登。凡採用他們稿件的報紙都必須付錢購買刊載權(普通以簽合約方式長期購買),所以世界上賺錢最多的短篇文章可能就是這種文章。

除了剛開始投稿的新作家以外,美國稍有成就的作家都有代理人。

所謂代理人就是推銷商人。代理人的一般責任是替作家看稿,提出修正意見,推銷稿件,代表作家和出版商談判出書條件等工作。每替作者賣出一篇稿子,他們就抽百分之十的佣金。

作家代理人的作用有三:一是美國的報章雜誌及出版商眾多,其採稿風格、水準都不相同。作家為了省卻分析市場及投稿退稿等麻煩,所以寫好稿子後就交給代理人,讓代理人負責推銷工作。

第二是美國的法律條文繁多,非普通人所能瞭解,必須專家才能勝任。一個作家在出書之前一定要與出版商簽訂合約。就拿賽曼出版公司的合約來說,文長約五千字。作者稍不留心,就可能忽略其中某些字句的真正意義,將來可能吃大虧。代理人因係專家,熟悉契約條文,他會向作者建議如何討價還價,如何簽約,不會讓作者吃虧。

第三是美國目前的若干有名氣雜誌和報紙拒絕接受私人寄來的稿件,他們不是原件退還,就是丟進字紙簍。只有代理人寄來的稿件他們才會審讀。

讀書俱樂部是美國出版界最大的特色。美國共有150個成人讀書俱樂部和30個兒童俱樂部。這種俱樂部大部分都自己出版書籍,向會員推銷。讀書俱樂部每月在暢銷書中間選出自己的每月一書,向原來的出版公司買來翻印版權,然後自己印刷出來,寄給會員。

讀書俱樂部任何人都可參加,唯一的條件是每月要買他們推薦的一本書。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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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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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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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羨慕。
2011/03/10 09:11
這也就是台灣一般作家「爬格子」還養不活自己的可悲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