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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字的音讀(七)
2019/07/14 19:52:00瀏覽381|回應1|推薦31

」字的音讀(七)

四、「解」引申義「聞上也」音「ㄐ〡ㄝˋjiè」。

    「解:聞上也」最早見於《集韻.去聲.十五卦》

    音居隘切(今讀ㄐ〡ㄝˋjiè)」。

    自丁度等人在1039A.D.完成修訂的《集韻》裡收錄此一音義以後,司馬光等人在1066A.D.完成修訂的《類篇》卷12角部、梅膺祚在1615A.D.編纂成書的《字彙》卷11角部以及張自烈大約在1670A.D.編纂成書的《正字通》酉上角部裡,「解」字也都有「聞上也」的字義。

「聞上也」是什麼意思?

「聞上也」的「聞」是動詞,用的是「聞」字的本義。《說文解字.耳部》:「聞:知聞也。从耳,門聲」,以現代的科學解釋就是「兩耳感受音波信號而接受訊息」。「上」是名詞,用的是「上」字的引申義。」《說文解字.一部》「上,高也。指事也」,高與「下」相對,本是「高高在上」的意思。這裡引申作「高高在上的人」,由形容詞轉作名詞,一般指尊長或在上位者,有時又作「皇上」的簡稱。「聞上」就是「向上級報告」或「向皇上報告」;古時候沒有電話,當然是「當面呈報」;不過「聞上」也有引申義,引申作「以書面向上級報告」。

「从刀判牛角」的「解」怎麼能夠引申出「聞上也」的字義呢?他的引申過程比較曲折,一般人不容易看出來。我們分三步說明。

第一步:「解:判也」就是「分解」。

「解」字由「解=判=分=別=分解」,導出「解」就是「分解」;

      詳見「解」字的音讀(三)。這是「本義」

    第二步:「解」字由「分解」引申出「講、說、曉」。

    「解」字要分解的對像本來是「牛」,後來放寬範圍擴大到實體的東西,而「晉文公解曹地」所解的則是土地了。把解的對像從實體的東西轉變為虛體的「事情或道理」,就是引申的用法;對於事情或道理的「分解」再也不是用「刀」(古文字學家說:「解」字不是「从刀」而是「雙手」,那是從甲骨金文的古文字看出來的,我們根據《說文》、根據篆字,還是說「解」字「从刀」),而是用「心智」去「理解」,用「語言文字」去「解釋、講解、說明」讓人「曉悟」。

   第三步:「解」字由「講解、說明」引申出「聞上」。

「講解、說明」本來是不分對象的,把「講解、解說」的對象從「一般人」轉為「上司、領導者」,這種縮小範圍、對象的「專門化」又是另一層次的引申;古人覺得這樣的引申義與原本「講解、解說」的引申義很不一樣,必須改變調類成為「讀破音」;《集韻》裡「聞上也。居隘切(今讀ㄐ〡ㄝˋjiè)」就是收錄了從「上聲.十二蟹」轉作《去聲.卦韻》的情況。文字的功能之一是記錄語言,當語言中「向上級報告」的「解」變作「居隘切(今讀ㄐ〡ㄝˋjiè)」音以後,「向上級呈報」的文書用「解」字也就讀作「居隘切(今讀ㄐ〡ㄝˋjiè)」了。至於我們現代音讀,一方面是由「聞上也」再引申出的「解元、押解」實際語音都作「ㄐ〡ㄝˋjiè」,而文體以「辨釋疑惑,解剝紛難」為主的文章稱為「解」讀上聲(第三聲)「ㄐ〡ㄝˇjiě」,向上級報告的「公文書」再讀作上聲顯然不合適,所以承襲《集韻》「居隘切之音讀作去聲「ㄐ〡ㄝˋjiè」。

以「解」為用語言當面「向上級報告」的,以《魏書》及《封氏聞見記》的「解上而已」最特別。

    《魏書・列傳第四十八--韓麒麟・程駿》裡附有〈韓顯宗傳〉。韓顯宗(昌黎棘城人466-499A.D.)是韓麒麟(433―488A.D.)的次子,所以附入〈韓麒麟・程駿〉列傳。《魏書》以紀傳體記載了公元四世紀末至六世紀中葉(386-557A.D.)的北魏王朝的歷史;但是最後奉敕撰述的魏收,自矜文才獨攬斟酌,並且有借修史酬恩報怨之情事,公信力在二十四史中最低。〈韓顯宗傳〉裡說:「(太和)二十一年,車駕南伐,顯宗為右軍府長史、征虜將軍、統軍。軍次赭陽,蕭鸞戍主成公期遣其軍主胡松、高法援等並引蠻賊來擊軍營,顯宗親率拒戰,遂斬法援首。顯宗至新野,高祖詔曰:『卿破賊斬帥,殊益軍勢。朕方攻堅城,何為不作露布也?』顯宗曰:『臣頃聞鎮南將軍王肅獲賊二三,驢馬數匹,皆為露布,臣在東觀,私每哂之。近雖仰憑威靈,得摧醜虜,兵寡力弱,擒斬不多。脫復高曳長縑,虛張功捷,尤而效之,其罪彌甚。臣所以斂毫卷帛,解上而已』」。太和是魏孝文帝(拓跋宏467-499A.D.)的年號,21年(497A.D.)韓顯宗隨孝文帝南征伐蕭齊,擔任右軍府長史(參謀長)、征虜將軍(第三品上)、統軍(統領三千人的將領)。八月文帝率六軍從洛陽出發直取新野(今河南省西南部,即遭諸葛亮者),新野城小而堅,一時攻之不下,韓顯宗帶的魏軍到赭陽(今河南葉縣西南)就遭到抵抗,南齊明帝(名蕭鸞452-498A.D.)派在該地駐守的長官成公期派他手下的胡松、高法援兩名將領,各帶所部及山蠻的賊眾攻擊軍營;顯宗親自披掛上馬率兵對抗,於是斬下南齊將領高法援的首級,大破齊兵。等到韓顯宗把部隊帶到新野以後,高祖(孝文帝)對他說:「你擊破賊兵斬殺南齊將領,對我軍威勢大有幫助;我這裡剛才攻打堅固的敵城,為什麼不高揭捷報呢?」韓顯宗說:「我早年擔任著作佐郎在東觀時,見鎮南將軍王肅(464-501A.D.)只是俘獲了兩三個敵兵,幾匹驢馬,就寫大張旗鼓高掛露布表功,常常嘲笑他小題大作。最近我仰仗您的神威,得以擊敗敵人,由於所帶的兵員少、兵力單薄,擒獲斬殺並不多,如果因此就張揚功勞,仿效王肅的做法,罪過就更重了;所以,我收筆卷絹不發露布,只將戰況當面向您呈報」。「解上而已」的「解」是當面口頭「向上級呈報」;《集韻》作「居隘切」,今讀「ㄐ〡ㄝˋjiè」。

    在封演(生卒年不詳, 756A.D.登進士第)的《封氏聞見記》卷四「露布」條載有:「宋時沈璞(416年—453年,沈約之父)(一作沈羨之)為盱眙太守,與臧質共拒魏軍,不作露布。高宗怪而問之,答曰:『頃聞諸將獲賊二三驢馬,皆為露布,臣每哂之。近雖仰憑威靈,得摧醜虜,斬擒不多,脫復高曳長縑,虛張功捷,尤而效之,其罪彌甚。所以斂毫卷帛,解上而已』」。《魏書》情節見錄於《太平御覽》、《容齋四筆》「露布」條,可能是是封演抄襲《魏書》而置錯了事主。由此可知在五世紀之時,「解」已作「向上級呈報」之言詞毫無疑義。

以「解」為用「向上級報告」的「公文書」之稱,見於《宋書‧禮志二》:「宋孝武帝孝建3年8月戊子,有司奏:『雲杜國解稱國子檀和之所生親王,求除太夫人。檢無國子除太夫人先例,法又無科。下禮官議正』」中的「雲杜國解稱」,這個「解」字就是「向上級報告的公文書」。

南朝梁沈約(441—513A.D.)所撰《宋書》是記述南朝劉宋(420-479A.D.)歷史的紀傳體史書,書中保存了很多當時的詔令奏議、書札、文章等的史料;〈禮志〉是沈約親自創作的部分,這段文章裡的主要人物檀和之(?—456A.D.),高平(今山東省南緣鄰近江蘇省)金鄉人,南朝劉宋將領。文帝元嘉20年(443A.D.),出任交州刺史(轄今廣東省境大部分及荊州始興郡和海南島)、龍驤將軍(第三品武將)。元嘉23年(446A.D.) 奉命率軍攻克林邑國(今越南順化地區)建大功,宋文帝(武帝第三子名義隆407-453A.D.)下詔嘉獎,徵召他入朝當黃門侍郎(皇帝近侍),領越騎校尉(自己有軍隊的領軍將軍)、行建武將軍(為五武將軍之一)。次年(447A.D.)還朝途經豫章(今江西南昌),適逢胡誕世等人欲奉劉義康(武帝第四子409-451A.D.)為主作亂,攻破郡縣殺害守將;檀和之率兵平定。文帝以二並論,檀和之「雲杜縣開國子」(雲杜縣在今湖北沔陽縣西北),食邑400戶,建立雲杜國。元嘉27年(450A.D.),以太子左衛率(領精兵萬人,宿衛東宮)擔任劉駿的鎮軍司馬(掌管軍政和軍賦的長官)、輔國將軍(位在三公之上)、彭城太守,參與元嘉北伐。元嘉30年(453A.D.),劉劭(文帝長子424-453A.D.)在京師弑父自立後,檀和之南奔歸順劉駿(孝武帝,文帝第三子430—464A.D.),後隨劉駿攻克京師建康。宋孝武帝即位後,以為右衛將軍(領兵的禁衛武官)、豫章太守。孝建二年(455A.D.),遷任輔國將軍、豫州刺史、右衛將軍、加散騎常侍(皇帝侍從將領)。同年八月,出為南兗州刺史。次年(456A.D.)病卒,追贈「左將軍」諡曰「襄子」;後又加贈安北將軍,改諡「壯侯」。就在檀和之病卒後的孝建3年8月,雲杜國呈上「解文」說:「雲杜國的繼任國子是檀和之親生的兒子,請求封賞他的生母為太夫人」,因為沒有國子請求封賞太夫人的先例,也沒有不可以的禁令;交付禮官討論決定。據下文禮官的建議有「子男妾母」之說,生雲杜國親王的是檀和之的「妾」。文句中「解稱」是公文用語「解文上說」,「解」是上呈的公文,《集韻》作「居隘切」,今音讀作「ㄐ〡ㄝˋjiè」。

    趙彥衛(生卒年不詳,1163A.D.登進士第)於南宋寧宗開禧二年(1206A.D.)在新安郡守任上更改書名刻刊的《雲麓漫鈔》卷四第一則說:「官府多用申解二字,申之訓曰重,凡以狀達上官,必曰申聞,施於簡札,亦曰札子申呈,然皆無重意。解,古隘切,訓曰除聚,而詞人上於其長曰解,…」可見「申、解」在宋代(960—1279A.D.)也是上呈文書的用語,讀作「ㄐ〡ㄝˋji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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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時代悲劇 (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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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5 09:14
這一系列是博士級的論文
非女(jangjnan) 於 2019-07-15 20:06 回覆:

謝謝光臨!獻醜了。

因為「解」字涉及的資料比較龐雜,

不得不條分縷析提供給大家參考,

不能做到深入淺出,頗為慚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