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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字的音讀(三)
2019/06/02 22:19:04瀏覽672|回應0|推薦38

」字的音讀(三)

    我們接著要探討的是「解」字的現代音義;不過「現代音義」並不限於口語白話,也包括還流通的文言語詞、地名人名。記得「後宮甄嬛傳」的電視播出後,「嬛」字的讀法就成為大眾討論的話題;像這樣的例子再發生也不無可能。

    一般說來每個漢字有其本義,這個「本義」的讀音就是「本音」;一個字的創造雖然不一定要「天雨粟、鬼夜哭」,卻也不是稀鬆平常的容易事;為使每一個字充分發揮功能以描寫各種事物,就巧妙的引申用到與「本義」有關的事物上,因而產生「引申義」。「引申義」的字音本來跟「本義」相同,可是有人覺察到「引申義」的用法與「本義」不一樣,為表示「主動被動」、「動態靜態」、「完事前後」等等不同,產生「清濁互易」、「調類改變」等等的「一音之轉」,例如:「好東西」的「好」引申作「喜好」,就從「ㄏㄠˇhǎo」轉作「ㄏㄠˋhào」,成為不同於「本音」的「讀破音」。

    我們的先民既以耳聞感知音波訊號創立語言作為溝通工具,又以目視感知光波訊號發明文字作為記錄工具;兩套工具都用作傳遞資訊、交流情感、構建思想的利器,產生結合互補的現象以後,有些意念或事物難以創造字形,就借用其它音同、音近的文字作記錄,視為文字的「假借」用法,例如:「事有難易」的「難」、「易」,都很難創制文字,就取同音的「難鳥」之「難」、「蜥易」之「易」為「難易」;或有記事匆促,一時想不起那個字,也借用音同、音近的文字來記事,又是另一種「假借」的現象,例如:「小醜」的「醜」一時想不起來就借用「子丑寅卯」的「丑」字。「假借」的兩字音讀全同者,字音沒有改變;兩字音讀略異者,則「假借字」的讀音就「略轉其音」與「本字字音(原來那個字的語音)」相同,形成「假借字讀如本字」的條例,例如:《論語》裡的「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的「說」,因為孔門弟子記錄老師嘉言的時代還沒有「喜悅」的「悅」字,所以假借音近的「說」字寫成「不亦說乎」,「說」是「悅」的「假借」就讀如「悅」的「ㄩㄝˋyuè」音;又如「西嶽華山」的「華」本作「崋」,字形見於《說文》,《廣韻》收入「去聲.四十禡」音「胡化切」,但是金庸寫「華山論劍」一時可能是沒想到「崋」字就用「華」替代,而其口裡還是說去聲(第四聲)的「ㄏㄨㄚˋhuà」而不是陽平(第二聲「ㄏㄨㄚˊhuá」)。「假借字」的「一音之轉」也造成另外一些「讀破音」。

前面說過:《說文》裡「解」有兩音兩義,「判也,佳買切(今讀ㄐ〡ㄝˇjiě)」為本音本義,「解廌」音「戶賣切(今讀ㄒ〡ㄝˋxiè)」為假借音義。雖然《玉篇》出現了「說文散也」的記載,但是薄弱的孤證,不要說撼動今本《說文》的地位,連與《說文》並立成「一說」都不可能;更何況《玉篇》在「解」字裡還有把「接中」誤刻作「接巾」的錯誤,那麼《玉篇》「說文散也」是誤刻的可能性就更高,無法讓人採信了。我們還是根據今本《說文解字》「解」字的「本義」是「判也」作為推斷其引伸義、假借義的根據。

《說文解字》裡「解」字有「判也」、「解廌」二義,憑什麼說「判」是本義、「解廌」是假借義呢?那是根據《說文解字》、《廣韻》的資料而來的。《說文解字》:「廌:解廌,獸也。佀牛,一角。古者決訟,令觸不直者。象形,从豸省」;《廣韻》「獬」字注:「《字林》(晉人呂忱著)、《字樣》(即《九經字樣》唐人唐玄度撰)作『解廌』。《廣雅》(三國魏人張揖編)作『<豸角><豸弟>』。陸(陸法言編《切韵》)作『獬豸』」,由此可知古人「解廌」的「解」有「解、<豸角>、獬」等不同寫法,這種同一名詞有不同的字形,正是「假借字」的特徵之一;而《說文解字》「廌」直接說明「解廌,獸也」,「解」字先說「判也」再以「一曰解廌,獸也」說「解廌」,也可能是早有「ㄒ〡ㄝˋㄓˋxièzhì」一詞,才借用與「ㄒ〡ㄝˋxiè」音近的「解」字;所以我們推斷:「解廌」是「解」的假借義。「解」的假借用法不只「解廌」一個,其它假借義我們等說到假借義再詳細說明,現在先說本音本義。

一、「解」的本義「判」音ㄐ〡ㄝˇjiè。

    「解」的本義是「判也」,那麼「判」又是什麼意思?

《說文解字》:「判:分也。从刀,半聲」。

            「分:別也。从八,从刀。刀以分別物也。」

            「別:分解也。从冎,从刀。」

    從《說文解字》裡我們發現:「解=判=分=別=分解」,那麼「解」的本義就是「分解」了。

    為什麼「从刀判牛角」就是「分解」的「解」呢?

   在草食性動物中,牛是極大的牲口;古人的養牛是用來運輸、食用的,祭祀時作祭品的牛稱作大牲,天子祭社稷則名太牢,可見「屠牛」是一件大事,造字者由「大」處著眼,拿極大牲口的「牛」造「解」字是理所當然的。我們看甲骨文、金文、簡帛書到篆文的「牛」字,都以牛角為特徵,可見牛角不只是牛的武器,也是牛隻的代表;而「屠牛」的第一步要解除「牛」的武裝,就必須取下牛角。那麼古人「从刀判牛角」作為「解」字,不是很恰當而具體嗎?

    「解」的本義既是「分解」,那麼現代音怎麼讀呢?

    《國語詞典簡編本》說:分解:ㄈㄣㄐ〡ㄝˇfēnjiě  1.對於事情發展的解說。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2.化學上一化合物因化學作用分為二種以上的元素或化合物,稱為「分解」。水可分解成氫和氧二種元素。3.將整體拆分成部分。槍枝分解、因數分解。

  《現代漢語詞典》說:分解:fēnjiě(ㄈㄣㄐ〡ㄝˇ)①一個整體分成它的各個組成部分,例如物理學上力的分解,數學上因式的分解等。②一種物質經過化學反應而生成兩種或兩種以上其他物質,如碳酸鈣加熱分解成氧化鈣和二氧化碳。③排解(糾紛);調解:難以~︳讓他替你們~~。④分化瓦解:做好各項工作,促使敵人內部~。⑤解說;分辯:且聽下回~(章回小說用語)︳不容他~,就把他拉走了。

    這是很簡明、很現代化的解釋;如果更簡單的說,「解」的本義「分解」就是「分割、裂解、解剖」的意思,本義的「解」兩岸都讀作「ㄐ〡ㄝˇjiě」。

    古人用「解」的本義有單音詞也有複音詞:《國語》「晉文公解曹地」、《左傳》「宰夫將解黿」、《莊子》「庖丁解牛」都是單音詞「解」,《靈樞經》「其死可解剖而視之」的「解剖」、《國語》:「體解節折而共飲食之」的「體解」、《左傳》:「四方諸侯,其誰不解體」的「解體」,都是複音詞。我們逐一檢視這些古書裡這些「解」的音讀。

    《國語.魯語上》說:「晉文公解曹地以分諸侯」的「解」,就是「分割、裂解」,指「分割曹國的土地」。這是一段晉文公重耳(697-628B.C.)的故事。他在外流亡了19年,直到62歲才回晉國即位,後來雖成就霸業,但是他比起今之政客也沒好多少:在狄國自己要逃亡了叫太太等他25年;為爭取回國即位的機會連侄媳都可以娶為媵妾;為報當年偷看他洗澡之仇,即位的第五年(632B.C.)就率領晉軍攻入曹國都城虜走曹共公(?-618B.C.),然後就發生諸侯分割曹國土地這件事。不過後來他又釋放共公,讓曹國復國,也讓諸侯還地於曹。因為「解曹地以分諸侯」只是短暫的時間,史書沒有記載,所以成為後人爭論的議題。我們不討論「解曹地」的真偽,只說明「解曹地」的「解」就是本義「分割」,讀作「ㄐ〡ㄝˇjiě」。

    《左傳.宣公四年》「夏六月乙酉,鄭公子歸生弒其君夷。」「楚人獻黿於鄭靈公。公子宋,與子家將見;子公之食指動,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嘗異味。及入,宰夫將解黿,相視而笑…」《左傳》裡「宰夫將解黿」的「解」是「分割」,宰割的是黿(大鱉)。事情發生在魯宣公四年(605B.C.),楚國贈送大鱉給鄭靈公(?-605B.C.),他招待眾大臣吃「黿肉宴」,偏偏不給「食指大動」的叔叔「公子宋」吃,因此引發「六月乙酉,鄭公子歸生弒其君夷」的悲劇(詳見https://kknews.cc/zh-tw/history/39akn8.html「八卦歷史:食指大動的由來」);「宰夫將解黿」的「解黿」讀作「ㄐ〡ㄝˇㄩㄢˊjiěyuán」。

   莊子(約369—286B.C.)在〈養生主〉裡所舉的第一則「養生之道」的故事說:「庖丁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觸,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嚮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合於桑林之舞,乃中經首之會。…」這就是「庖丁解牛」的故事;故事裡說明庖丁的一把刀,怎樣能夠使用十九年、解數千頭牛而簇新無損的道理。庖丁,姓名生卒無從考證,但是庖丁的雇主──文惠君,確實有這個人,他就是魏惠成王,名叫魏罃(400-319B.C.),魏武侯之子,在位52年(370-319B.C.)。雖然莊子這則故事真假莫辨,但是庖丁「以無厚入有間,恢恢乎其於游刃必有餘地矣」的解牛神技,傳誦千古,也為「解」字的本義提供了最生動的畫面。成玄英(約601-690A.D.)疏:「解:宰割之也。」宰而割之,重點尤在於「分割」牛身,讀作「ㄐ〡ㄝˇjiě」。

   《靈樞經》是中國傳統醫學的重要典籍,成書大約在戰國時期(5世紀—221B.C.);其〈經水〉篇以黃帝(2717-2599B.C.)與歧伯(上古時期最有聲望的醫學家,號稱醫聖)相問答而解說醫學大道,實際為作者所偽託。黃帝問歧伯何以知道針刺之深淺與艾灸之壯數,歧伯答以:「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解剖而視之」,意思是說:有活生生的人,可以從其外表測度、量計、切脈、撫摩而知道病人的病症;病人死後,可以分割其大體而審視它。「解剖」是以醫學研究為目的的「分割大體」。有人據此認為我國自古代就有「大體解剖」了。「解剖」臺灣音讀作「ㄐ〡ㄝˇㄆㄡˇjiěpǒu」,大陸音都讀作「ㄐ〡ㄝˇㄆㄡjiěpōu」。這是因為《廣韻.上聲九麌》有「剖:判也。芳武切(今讀作ㄈㄨˇfǔ)」、「廣韻.上聲四十五厚》有「剖:判也.破也。普后切(今讀作ㄆㄡˇpǒu)」兩音,《集韻.上聲.九麌》也有「剖:判也。斐父切(今讀作ㄈㄨˇfǔ)」、《集韻.上聲四十五厚》也有「剖:普后切(今讀作ㄆㄡˇpǒu)。說文判也。」兩讀。自《廣韻》、《集韻》以下的歷代韻書,「剖」字也都讀作上聲(今第三聲);老國音的《校改國音字典》仍作「剖:ㄆㄡ 滂開上有又上麌」兩讀。新國音的《國音常用字彙》除了上聲(第三聲)「ㄆㄡˇpǒu」以外,卻出現陰平(第一聲)的「又讀ㄆㄡpōu」;後來《新華字典》、《現代漢語詞典》、《漢語大字典》、《漢語大詞典》都取單音「ㄆㄡpōu」,《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定為「統讀」ㄆㄡpōu。而《國語詞典》《重編國語詞典》《重編國語詞典修訂本》《異體字字典》至今仍音「ㄆㄡˇpǒu」,收「ㄆㄡpōu」為又音;88年臺北所公佈的《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將ㄆㄡpōu併讀為ㄆㄡˇpǒu。這樣才導致兩岸不同調;有待整合。

    《國語》「體解節折而共飲食之。」有「體解」一詞,是指將牲體切割、骨節折斷來吃。原文見於《國語‧周語中》:

晉侯使隨會聘於周,定王享之肴烝,原公相禮。

范子私於原公,曰:「吾聞王室之禮無毀折,今此何禮也?」

王見其語,召原公而問之,原公以告。

王召士季,曰:「子弗聞乎,禘郊之事,則有全烝;王公立飫,則有房烝;親戚宴饗,則有肴烝。今女(汝)非他也,而叔父使士季實來修舊德,以獎王室。唯是先王之宴禮,欲以貽女(汝)。余一人敢設飫禘焉,忠非親禮,而於舊職,以亂前好?且唯戎、狄則有體薦。夫戎、狄,冒沒輕儳,貪而不讓。其血氣不治,若禽獸焉。其適來班貢,不俟馨香嘉味,故坐諸門外,而使舌人體委與之。女(汝)今我王室之一二兄弟,以時相見,將和協典禮,以示民訓則,無亦擇其柔嘉,選其馨香,潔其酒醴,品其百籩,修其簠簋,奉其犧象,出其樽彝,陳其鼎俎,淨其巾羃,敬其祓除,體解節折而共飲食之。於是乎有折俎加豆,酬幣宴貨,以示容合好,胡有孑然其郊戎、狄也?夫王公諸侯之有飫也,將以講事成章,建大德、昭大物也,故立成禮烝而已。飫以顯物,宴以合好,故歲飫不倦,時宴不淫,月會、旬修,日完不忘。服物昭庸,采飾顯明,文章比象,周旋序順,容貌有崇,威儀有則,五味實氣,五色精心,五聲昭德,五義紀宜,飲食可饗,和同可觀,財用可嘉,則順而德建。古之善禮者,將焉用全烝?」

武子遂不敢對而退。歸乃講聚三代之典禮,於是乎修執秩以為晉法。

    全文五百多字,說的是隨會聘於周,周定王(606—586B.C.在位)用烝熟的肉招待他;他不知禮節而問於原公;周定王告訴他王公諸侯報聘飲宴之禮。隨會姓祁,隨氏、范氏,諱會,諡武,祖父士蒍(?716—660B.C.)是晉武公、獻兩朝重臣,他也深得景公信任;文中周定王稱他「士季」,史官補記其事稱他「范子」、「武子」。「體解節折而共飲食之」的「體解」即「切割牲體」音「ㄊ〡ˇㄐ〡ㄝˇtǐjiě」。

    鄭玄注《周禮‧夏官‧小子》「掌祭祀羞羊肆羊殽肉豆」引鄭司農(名鄭眾,?-83A.D.)曰:「羊殽,體解節折也。」的「體解」;孔穎達《左傳.宣公十六年.正義》「王享有體薦,宴有折俎」句下:「王為公侯設宴禮,體解節折升之於俎。」的「體解」,也都是「切割牲體」,讀作「ㄊ〡ˇㄐ〡ㄝˇtǐjiě」。

    屈原(約343-278B.C.)的《楚辭‧離騷》有:「雖體解吾猶未變兮,豈余心之可懲」句,這個「體解」是「分割人的肢體」,是古代的酷刑之一。《史記‧秦始皇本紀》有記燕太子丹使荊軻刺秦王有「秦王覺之,體解軻以徇」的「體解」,也是「分割人體的酷刑」;都讀作「ㄊ〡ˇㄐ〡ㄝˇtǐji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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