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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夏和我
2007/03/09 22:31:52瀏覽8047|回應1|推薦20

我本來只是去看一部電影,沒想到卻在電影院與一個人相遇,而且在幾天內便結了婚,這個人便是明夏。

那是一個冬天,一個平凡無奇的早冬冬天,戲院大廳裏人群佇立,電影還未開始放映,我走進大廳等候,一些人站著喝咖啡和聊天,我看見了站在角落裏的一個男人在笑。

他在笑,不知為什麼,他在角落裏一逕地笑著,我想這個人有點怪,這個最初印象,在結婚那麼多年都沒改變,我仍然覺得他有一點怪,總有出人意表的言談和玩笑話。但他脾氣非常好,非常和氣,很達觀,有點禪者的味道。跟我完全不同。我情緒不穩,常把罪過推給他。有時我激動地說話,他卻睡著了。醒來,立刻道歉,問我他是否應去煮咖啡,把自己弄醒?

影片還沒開始放映,我聽見門口有人走進來,回頭一看,正好是他。他遲疑了一下,走過來坐在我旁邊,整個電影院偌大,也沒幾個觀眾,他卻選擇坐在我身邊,他說,對他而言,這個決定不是很容易,反正,他走過來了,我問他好,他卻急著將他的毛衣脫下來,他說:讓我脫掉毛衣,才好說話。這就是他認識我的第一句話。他後來很後悔。

我雖然一向喜歡史瓦辛格的電影,但是這部「JUNIOR」(台灣譯為魔鬼二世)可是一部無聊的電影,要不是他坐在旁邊,或許我會提早離開也不一定。電影結束,我打算回家了,我們一起走出電影院,我問他是不是要走了,他反問,要不要一起喝個咖啡?

結果,我們坐在一家最典型(或該說最無趣)的德國咖啡屋裏,我們各自點了一盤馬玲薯湯。他對我解釋片中有關奧地利地名的幽默,以及,不久,他開始告訴我他的故事,他以前在巴登巴登國家廣播電台工作,一個住著許多有錢寡婦的華麗小城,他說他在那裏住了多年,有關他住在那裏的心境,他曾具體地寫了一章小說,小說的內容是一個年輕男人如何有計劃地謀殺老寡婦。

謀殺老寡婦?我想起,幾年前在巴黎也有二位男生以此謀生,直到有一天一個被謀殺的寡婦幸然未死,二個男生才被逮捕,結束這個無情的職業。

一些情節後來他用於小說的第一章,非常嚇人:一切從廁所開始,從廁所他可以看出一個人的內在。

在他原來的短篇裡,他在廁所裡思索,爾後出來,將愛上他的老婦人的頭給砸了。

那時的我已經在寫作,住在高樓上的公寓,可以眺望整個城。他在報社當編輯,對這種他稱為﹂篡改」的工作失去興趣,想辭職回家寫劇本,我問他,你曾想過離開這個城市嗎?我不知道為什麼我會這麼問,他說,沒錯,他想離開,去別的城市,譬如柏林,或者美國加州。我說舊金山很美,他突然看著我說:要不要一起去舊金山

?

詭異的是,再更早之前,我曾寫過一篇文章,題目便叫「要不要一起去舊金山」,這篇文章現在收在散文集〔失火】裏,那是我的第一本書。在文章結束時,一個女人說,她期待一個男人問她要不要一起出走,而且當下就去,如果真有人問她要不要去舊金山,她不會說也許。我們後來去舊金山度蜜月。

明夏是一個很細心但又很天馬行空的人。我們常有精采的交談,他很能激發別人的靈感。我常常也想,如果每天和他的談話都能錄音下來,那便是一本本的書。我們曾試過錄音,但卻說不出話。他有時孩子氣,常會有一些孩子才有的頑皮動作,使我不得不搖頭,最典型的例子是,如果陌生人結識後馬上問他的職業,他會說他在加油站上班或者在賭場發牌。有時,他又像個任勞任怨的媽媽,負責又可依賴。大部份的時候,他是一個非常誠懇又正直的人,他不喜歡大男人社會下女性即有的固定形象,因此他常做家事,為人又體貼有禮,因此不但我的父母,大家都喜歡他。

別人是成家立業,明夏在結婚後馬上辭職,他在家閑閑沒事,在我的﹂逼迫」下,只好去電視台當選片,他到處出席影展,為電視台買片,他買了許多李小龍和吳宇森的電影,十幾年前這些人在德國尚不是太有名,片子也不是那麼貴,他買了許多,有些約一簽便是廿年卅年,到今天,他早離開電視台了,而那些李小龍或周潤發的片子還不斷地在德國撥放,都是他搞的鬼。其實,那些他選的片子還真的有人看,收視率挺不錯,電視台老板還覺得他很有眼光。

有時,也有色情片商上門找他,明夏看那些影片看得頭昏眼花,還請他的朋友去兼差,幫忙看,寫下心得。他那樣搞了二年,又回到南德日報當編輯和寫作,他的散文寫作風格十分特殊,因此被情商每週固定去訪問一位在慕尼黑滿受歡迎的一位南韓跆拳道教練。那個專欄非常受歡迎,充滿異國風情及東方哲思,很快便結集成書,這是明夏的代筆事業的開始。

明夏後來為好幾個不同的大師或guru代筆,書由他執筆,但掛名的是那些大師人物。他真的搭乘名人的私人專機,陪那些人出席酒吧或什麼促銷會。因為講究文體風格,明夏有時自已會為大師發言詮釋,也由於下筆精采洗鍊,常有警句,大師們也開始覺得那些好句子全出自他們自己,逐漸也就相信自己是明夏所寫的那個人了。另外,明夏常陪著大師們出席記者會或朗誦會,留下許多荒謬的人生印象,那些經驗也可以在他的小說裡讀到,明夏看著那些大師和讀者談話,口裡居然冒出他自己杜撰的句子,不得不強做正經地陪笑。他常說,希望那些人以後不要精神分裂才好。

他真的買了一套那種米色西裝褲,﹂穿起來像騙子或掮客,」他也自嘲,﹂我矇騙大眾已久,卻無人發現。」他在他的小說裡也說,他代筆時像妓女,有時老顧客上門,會放棄用保險套,小說是代筆作家的自傳,作者是代筆作家,他對讀者發聲,並說,你們就是老顧客,現在要說的是心聲,不另假借,但,這是真的心聲嗎,還是作者的代筆?或者代筆的作者?或者都是?他的故事中另有故事。故事中的﹂我」原來是一種身份認同,而寫作者援用﹂我」字,不管對陌生人也好,老主顧也罷,就像妓女賣身,而作者也出賣﹂我」字,他出賣靈魂,就像妓女賣身。

我常問他,你這麼有才華,為什麼代筆?他有時說,為了賺錢,有時又說,這是達達主義的化身表現,他可以冒充模仿,他覺得站在幕後說話很有趣。後來我看他一本接一本地寫,就勸他不要再寫了,應該寫自己的東西。我這樣說了幾次,他都不為所動。

他不寫文學作品,理由與我以前的看法一樣,文學是神聖的,要寫就要寫好,否則不要寫。他說他常為許多作家感到汗顏,寫得那麼差勁,為何自己看不出來?我也認為他說的對,也會反省自己,是否有必要寫正在寫的那一本書。

前二年,他離開報社,暫時無事,打算又要代筆,我遊說他寫小說,說了幾次,他終於行動,寫了一個梗概,他早已習慣收預付金,有錢才寫是他的規距,他很快便拿到錢,因此他開始寫,梗概弄了很久,但內文三個月便寫完。

書進行至一半,他又去上班,但他堅持早上七點起床,寫到中午(跟他所不喜的文學家湯瑪斯曼剛好一樣),然後與我出門去餐館吃午飯,我們常去的那家素食餐館常有各種奇怪的另類人物出現,吃完午飯,他會才騎自行車出門上班。他到今天還懷念那些日子。他說,寫作很辛苦,但寫完卻很幸福。他只喜歡寫完,不喜歡寫。

他說,寫作是一種死亡。小型的死亡。只有在寫時,才感覺自己活著。他在字裡行間活著,每個字,每一句,也同樣消失亡故。他還說,對照他的渺小,他的小說比大自己顯得巨大,他也藉著文字而存活。

影響明夏最深的作家有二位。其中一位也是我最喜愛的德語詩人里爾克,明夏和我一樣,對里爾克純粹而詩性的文字非常響往,他也酷愛讀波特萊爾的詩,應該說,波特萊爾的黑色憂鬱陪伴他的年少,他認為波特萊爾的文字如數學般精準,而同時具有最優雅的旋律。波特萊爾是他的文學啟蒙。明夏認識我的第一天,便傳來一張他的照片,上方寫著一句:我總是在婚體的時候哭,而在喪禮時笑,下方署名波特萊爾與我愛你。只是我的傳真機沒印出來,他後來才告訴我。

另外一個作家是Rolf Dieter Brinkmann,此人出版過攝影文字冊,是一位前衛詩人,卅年前過逝,他的文字非常簡潔,同時銳利如攝影鏡頭。明夏還很推崇表現主義的作家Gottfried Benn Gerog Trakl,他同時喜歡達達主義作家Kurt Schwitters

明夏在巴伐利亞鄉村長大,度過無憂無慮的童年,但他是個古怪的孩子,正如在他小說中的情節,為人在宗教課上瞎編懺悔的理由,在學校的課堂上,老師要大家收集蚯蚓,他家後院很多,他甚至將一些蚯蚓切半賣給同學。他會老師抗議,坐在他旁邊的同學太臭了,他受不了,那個可憐的同學像許多德國農夫的小孩,下課後都得與家畜為伍。他說,他上課若覺得無聊,便整堂課練習移動自己的耳朵或眼睛。小說中失縱的弟弟並不是真實故事,他倒有一個在美國汐谷上班的哥哥。

明夏常為我的作品寫序,我本來對他的優雅的德文便好生佩服,現在讀明夏的小說,發現他的文字不但優雅,還帶有一種少有明快的節奏感,那其實是小說的結構使然,故事的敘述者正在倒數計時,生命的倒數計時,明夏以令人屏息的速度帶領讀者到敘述者人生的最高點。墮落的速度和大自然空氣的氣壓抵消後,那便是最美的時刻。

死亡是明夏的創作主題,跟海明威一樣,只是他比海明威更激烈,而文中的真實和荒涼又甚於卡謬,做為他的伴侶那麼多年,我被他的文字所傳達的致命美感驚嚇,我似乎從中看到明夏不為人所知的一面,他的生命裡隱藏著一個秘密,只有寫作才能把它召喚出來。

明夏四十五歲才出版第一本小說,書出版後獲得德國境內極大的好評和迴響,許許多多的人都推崇這本書,而小說的出版也改變了他的人生,具體影響了他的生活,我開始另眼看他。他仍然做著他那文字主編的上班工作,已經在寫第二本作品。他收集了所有的日記及旅行手札,已經是厚厚一疊。他打算每天七點起床,但我還沒看到他那麼做。

但我心裡隱約知道,這第二本書可能更令我驚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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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
2007/03/10 08:44
精采的 [尋人啟事] 結局, 在這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