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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31 20:27:47瀏覽6106|回應6|推薦47 | |
莒哈絲的秘密曾寫進她的筆記本,去年底,這些筆記本出版了,作家的秘密已公開了。
我一向認為,作家的秘密才是最精采也最值得書寫的內容,但即然是秘密,便無人知曉。我自己也有秘密,至死可能都不會寫。但我也以為我應該寫。我讀莒哈絲,知道她的秘密,現在對她更了解了:作家的秘密和他們的作品都很像。作家的秘密便是他們的作品風格。
莒哈絲用第三人稱寫筆記:那莒哈絲今天做了這個,那莒哈絲又如何那個。彷彿她不是她自已,只是她筆下的人物,這譬如她這麼寫:那被人祈求的莒哈絲,或者:那位密特朗總統的友人莒哈絲。
她說:我沒有生活,我並不是在寫我的生活,寫作取代了我的生活內容,寫作掏空了生活於我所倖存的,我無法區隔自己的生活和書寫,我無法區別我的曾經和真實。
可不是,我每天坐在家裡,一直以為出去應酬甚至只是買菜煮飯都浪費時間,我沒有嗜好,何況娛樂?我一直迴避生活,怎麼可能有生活?我的生活就只有寫作。此外,所剩無多。
寫作真是奇怪的工作。寫作讓你抒發內心的感受,有時讓你欣慰,但大部份的時候又讓你孤獨,寂寞,讓你與外隔絕。是這樣嗎?我可不想做這樣的作家,即無才能,又得像張愛玲那樣足不出戶,幻想自己長頭蝨。 我現在知道莒哈絲為何寫〔情人〕那書。她是因為找出了當年的筆記本,若沒找到,可能那些記憶過於遙遠,再也寫不出來了。那些筆記才是作家的赤裸人生。
一九四三年到四九年,戰爭前後的越南,她在學校發的筆記本上寫了許多,她原以為她再也找不到了,但八十年代初,她在鄉間的藍櫃子裡找到了,她興奮地打電話給出版社,﹂看看我找到了什麼好東西!」那是她在印度支那的少女時代,那是﹂情人」出現的現場。
她還有更多筆記本,記載她失去的的第一個孩子,她兄弟的死亡,她丈夫阿特曼從反抗軍隊裡的歸來,她兒子的出生,那些筆記有的讀來己經是小說的原型。
我沒有那些經歷,我的經歷全發生在我一已身上。或許我仍是幸運的?難道作家都要通過種種災難才能寫?那我寧願再也不要寫了。我也不想生前沒有知音,死後才成名。我沒有留名青史的意圖。一點都沒有。
粉紅色那本,封面寫著莒哈絲。以第一人稱敘述,﹂在回家的路上遇見一名會講完美法語的中國人」,他開著一部大車,一路跟緃著她,她上課時,他穿生絲西裝站在校門口,把車子停在學校大門外,之前,他從她家駛過,大約按了卅五次喇叭,這位情人,讀者可能會以為有著溫柔的眼神和性感的外表,或許也有人會想到電影裡的梁家輝。
但這位中國情人醜死了。 「Leo是一個可笑之極的人物,和他在一起真是難受極了,他很瘦很矮,沒有肩膀,但還自認為很英俊。在車上時,和他在一起還好,因為別人只看到他的臉孔,雖然醜,但至少還有個樣子,且別人看不出他是矮子,如果和他一起走在街上,我便會走在他百米之後,如果有什麼事會讓人丟臉,那Leo真讓我丟臉極了」。
Leo很醜,但他有錢。他們的關係繼續,她母親認同了他,唯一的要求是不淮和她女兒上床。原本,女兒被母親一再狠打,被哥哥一再虐待,但是Leo改變了女兒的地位,因為他給了她家很多錢,莒哈絲一家當年便仰賴Leo的金援。這是真事,不是小說。
莒哈絲曾三度書寫她的中國情人,每次的描繪都不太相同,與事實全有出入。事實是他極醜,她以他為恥,事實是,她與他上床,以及他給她許多錢。
莒哈絲在八五年出版﹂疼痛」一書,其中有一章提到她早年丈夫恩特曼當年從集中營返家的經過,是筆記本抄下來的:他們都回來了,但他沒回來,等待漫長,﹂坐在離電話亭最近的沙發上,那是星期天,今天柏林己被拿下了,報紙都這麼說,一切進入尾聲,突然一切確實起來,確實,更確實,他死了,死了!死了?
筆記上還有更多,她丈夫回來了,有些寫法令人驚悚:他去大解,那是又粘又深綠色的泡沫糞便。十七天他都拉這種排泄物,她也只記載這些排泄物。
莒哈絲在筆記上繼續寫,如果有人覺得我只寫排泄物太奇怪了,那麼我要祝福那樣的人有一天也有個情人拉那種屎。
莒哈絲是幸還不是幸?她擁有那樣的恐怖故事,卻可以把故事那深入骨髓的痛苦寫出來。反觀自己,我個性膽怯,不願面對苦痛,情願漂流,疏離。我一點不想過她那樣的人生,我也沒辦法像她那麼寫,我一定不會注意糞便,我也不會書寫糞便。
我開始回想我自己的人生秘密,我一直向自己隱瞞什麼?或者向別人?我的秘密是什麼?我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我的人生主題是什麼?我也有許多筆記本,但是它們沒有透露任何秘密。
但我和很多人一樣,老可以從莒哈絲身上看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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