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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9 23:00:00瀏覽1862|回應4|推薦76 | |
張翎將自己懷孕(第四胎)且預產期是自己34歲生日的消息跟媽媽說後,張媽媽雖然信佛吃素多年,一聽之下,卻堅決地對她說:「翎兒,將胎兒拿掉吧。」。她是一位孝順的女孩,一向唯母命是從,但是,她也篤信佛教(守五戒,不殺生)且從事社會公益工作,也就是擔任生命線和心理輔導等工作的「張老師」多年,又自己曾順利產下三個兒子,身心健康,沒有任何理由墮胎,所以,不顧媽媽的反對而留著胎兒安心待產。 在懷胎第四個月的某晚,張翎在睡夢中被叫醒:「起床,撞牆去!」,她身不由己的起床後用頭額去撞牆。碰!碰!碰!吳來(張翎夫婿)於夢中驚醒,只見張翎雙手張開趴在牆面上,頭像撞鐘的鐘槌般,一前一後地撞著牆,一頭亂髮、雙眼緊閉、額頭沁流鮮血,牆面呈現一攤污血漬。趕緊起床抱住她,呼叫:「翎,醒醒啊!」她不曾聽見似的極力爭脫,而後再度往牆面衝去。住隔壁房的大兒子也被驚醒後,趕來協助。兩個大男人一左一右的緊緊抓住肩頭與手臂,將她按壓坐在地上。安撫她放輕鬆,一陣掙扎後,張翎歇斯底里的嚷著:「打我!打我!用力的打我。」父子二人對望而不知所措,張翎緊蹙雙眉,咬牙切齒地催促著:「打我!打我!我才會感到舒服。」父子二人不得不用力甩打她的左右手臂,待至紅腫後才歇手。張翎如釋重擔般舒口氣而感到舒服。 以前,張翎害喜只要吃些酸梅就可,發生撞牆事件後卻全身感到極度痛苦而想自殘,於是,要求先生及三個兒子用力鞭打她,才會感覺舒服。假如,爺兒們不配合就勃然大怒,並作勢要撞牆自殘。 懷孕第六個月的某天,張媽媽想吃銀絲捲,孝順的張翎挺著大肚子搭乘公車到台北市某餐廳購買。公車滿載卻沒有人讓座給張翎,她一路上一直站著,忽然,車子緊急剎車,她因此被撞倒了,繼而被送往醫院。當天晚上,孩子出生了。屬於早產兒,醫生對她說:「孩子太早出生,只能盡力而為,不一定能救活,希望妳不要抱太大希望。」 張翎對於孩子早產的事感到非常自責,極度渴望依靠佛菩薩的力量救這個孩子,忽然,她想到某法師,於是就打電話給她。 「我的孩子已經出生了,可是太小了,我希望能救他。」 法師:「你想要救他嗎?好,你要按照我的要求去做。從現在開始吃一百天的長素。你會唸什麼咒?」 「只會唸『白衣大士神咒』。」 法師:「可以,你就唸這個咒,最少唸一萬遍,你放下電話後就開始唸。」 當時張翎在醫院,掛斷電話後就開始唸「白衣大士神咒」,不停地唸,除了吃飯及睡眠外,所有的時間幾乎都在唸。 不久,醫院方面告訴她可以先回家。回家之後,她每天在自己家的小佛堂裡跪在佛前唸「白衣大士神咒」,不曾間斷的每天都這樣做。在嬰兒滿月的那天晚上,她做了個惡夢,夢見嬰兒拉著自己,自己也拉著他,忽然間自己的手鬆了,嬰兒的臉就變黑了。 她為此而驚醒,直覺這是種不祥的預兆,就起床催促她先生打電話給醫院,詢問嬰兒的情況。當時是淩晨三點鐘,她先生本來不想打,拗不過她的一再堅持,還是勉強起床。這時,醫院剛好來電話:「嬰兒在三點鐘走了。」她為此不禁的悲傷哭泣。 當天早上大約六點多,台中的某法師突然來訪。法師一進門就對張媽媽說:「恭喜你。」 張媽媽心想,出生滿月的嬰兒剛死,怎能說恭喜?很不高興地:「哪裡來的喜?」 法師:「嬰兒是不是三點鐘走的?」 吳來很驚訝地:「您怎麼知道?」法師這才說出原委。 原來,昨天晚上大約12點左右,嬰兒來向法師告別。 嬰兒:「我本來是要帶她(張翎)走的,可是現在卻沒辦法帶她走了。因為,她對她媽媽真的很孝順,她媽媽要吃東西,她挺著大肚子去幫她媽媽買。再碰到這樣一個車禍,讓我沒有辦法再留在她肚子裡,我原本打算在她34歲生日那天帶她走的。」 法師:「你跟她到底有什麼仇恨?」 嬰兒:「張翎累世的前生是一個貪官,接受賄絡讓我冤死。我讓她從懷孕開始受的折磨,就是我在監獄裡受的折磨。讓她撞牆,讓她的孩子和先生打她,就像監獄裡的酷刑。現在,從她生下我以後,就不停地唸咒,她周圍就有佛菩薩保佑她,使我沒有辦法接近她,沒機會帶她走。雖然我不甘心,但法師您的拜懺功德迴向,我都有收到,且她家佛堂所供奉的 觀世音菩薩跟我講『冤宜解,不宜結』的道理,我接受菩薩的調解,願解冤釋結,現在就要投胎去。」 法師告訴張翎:「不要再留戀那個嬰兒,他是來討債索命的。」講完之後,張媽媽才告訴她,他們家族中的奇異事——張翎的父親、祖父、曾祖父都是36歲那天生日去世,一直到上面五代,家族裡男性(老大)都沒辦法逃過36歲離開人間的悲慘命運;而家族裡的女性(老大)——她的大姑姑是34歲生日去世,姑婆也是34歲生日去世。這就是為什麼她堅持要張翎打掉這一胎的原因。 (註)本文取材於一位台灣「張老師」的親身經歷故事,而嘗試創作的文創小說。張翎是〈竇娥冤〉案中貪官桃杌來轉世的,而張家則是主謀張驢兒的後代,被苦主竇娥的毒誓所咒詛著。 * 經驗分享,歡迎轉貼、引用,請註明出處。謝謝! * 附錄:《竇娥冤》故事略說 (轉貼) 民女竇娥,自幼死了母親。竇娥的父親竇天章,是個窮秀才,因要上京趕考,沒有路費,借了寡婦蔡婆的高利貸二十兩銀子,誰知一年後竟變成了四十兩 ,無法還債,就把竇娥半抵半送給蔡家做童養媳。這童養媳可真苦,一做就是十年。竇娥長大後嫁作蔡家媳婦,不到兩年,丈夫就死了。竇娥守寡在家,與婆婆同住。 張驢兒毒死了自己的父親,卻把殺人的罪名推在竇娥的身上,告到衙門。楚州知府是個貪官,背後接受了張驢兒的銀兩,就用酷刑逼竇娥招供。竇娥打死也不肯招,知府改打蔡寡婦。果然,竇娥心疼婆婆,含冤屈招了。 這齣雜劇的結局是:後來,竇娥的父親竇天章在京城應試高中,做了很大的官。竇天章奉旨去到楚州,探察民情。到楚州,他發現這裡竟然三年間一滴雨水也未降,心想定有冤案。當夜,他在燈下翻竇娥的案卷,忽然見燈影一閃,竇娥出現,細說冤情,求父親主持公道。 希望之聲2014年10月10日訊 http://big5.soundofhope.org/node/515595/pri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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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