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8/02/28 07:29:38瀏覽2462|回應1|推薦42 | |
引用文章寫信給陳冠希事件背後的藏鏡人
我倒覺得這藏鏡人做出來的成績,值得稱頌 一來滿足現代人窺密窺淫的好奇心與欲望,媒体與社會大眾儘可能通過種種手段得到知的權利及「知」的滿足,也是對社會或大眾的另類奉獻,怎能說不對,和當年有人處心積慮在張愛玲的垃圾箱內搜羅,有何兩樣。 二來也讓人看清楚知名人物或偶像 確實不同你我凡人 小道消息有其存在價值與需要,這藏鏡人可說成挖新聞與狗仔隊的進一步的努力 三來成名人物早己成了當今社會的公器與財產 本來接受社會的多方檢驗不只無可厚非,而且已成了必得付出之代價,看小甜甜,巴黎絲希爾頓,琳賽蘿韓…等莫 不為之在付代價。 因成名固然得到好處無限,同樣狗仔隊強照窺私…等等 之麻煩,可以說成名後得連帶付出之副產品或代價 但說來這藏鏡人有點怪 ,為何不循正途,向電視台、小報或大報或各媒体兜售個幾千萬,好好撈一海票。反而偷偷摸摸見不得人似的,還竟然被香港警方弄成像犯法一樣,東躲西藏,搞得看戱的大眾莫名其妙,同樣情形若在先進國家,想想看若有人偷得上述三位名媛或湯姆克魯斯等的淫照,那還得了,那人應已成了億萬富翁,名人,社會及國家的英雄了,真是搞他不懂,東西方真有差。 這類事件並不是空前的,無論中西一直都在層出不窮;像璩美鳳光牒事件,像當年戴安娜或瑪格麗特公主前情夫爆料,還是什麼名流的管家、私人祕書抖出祕幸,出版社爭取出版權一出手就讓人幾百萬美元英磅到手。更別提偷拍到的政治名人偷腥照,多少逹官顯貴因之掛冠而去,像當年美國總統候選人哈特,一張照片就讓他完蛋滾回家去。 |
|
( 時事評論|人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