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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2 12:26:33瀏覽354|回應0|推薦1 | |
作為一個精神症狀,焦慮症是痛苦的,也顯著妨礙心理或社會功能。焦慮有主觀體驗和客觀表現兩方面:
(1)焦慮心情:焦慮可視為沒有明確物件和具體內容的恐怖。病人整天惶恐不安,提心吊膽,總感到似乎大難就要臨頭或危險迫在眉睫,但病人也知道實際上並不存在什麼危險或威脅,卻不知道為什麼如此不安。 (2)客觀表現:有兩種,其一是運動性不安:病人閉眼向前平伸雙臂可見手指對稱性輕微震顫;肌肉緊張使病人感到頭緊頭脹,後頸部發僵不適甚至疼痛,四肢和腰背酸疼也常見;嚴重者坐立不安,不時做些小動作,如搔首搓手等,甚至來回走動,一刻也不能靜坐。另一種客觀表現是植物功能紊亂,尤其是交感功能亢進的各種症狀,如:口幹,顏面一陣陣發紅發白,出汗,心悸,呼吸迫促,窒息感,胸部發悶,食欲不振,便秘或腹泄,腹脹,尿急尿頻,易昏倒等。 通常要有以上兩方面的症狀才能確定為焦慮症。只有焦慮心情而沒有任何客觀症狀很可能是人格特性或常人在一定處境下出現的反應(處境性或期待性焦慮)。單純根據植物功能紊亂而視為焦慮症是錯誤的。 焦慮症不僅指症狀嚴重而持久,還在於它的特殊性質,這就是它在病人的觀念上不與任何確定的生活事件或處境相聯繫,因此,精神病學稱之為浮游焦慮(free-floating anxiety)或無名焦慮。 與焦慮症相反處於另一極端的情況,有病態的情感淡漠和無欲狀態,也有某些人經過努力所達到的無焦慮狀態。後者不論古今中外都有人在追求,如道家的“清淨無為”,禪宗所謂“善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是物,何處染塵埃”(六祖慧能)之說,以及古希臘斯多葛派的“不動心”(ataraxia)等。西方宗教界人士的冥想(meditation),佛教的坐禪,練氣功者所追求的入靜等,它們的共同特點可以說都是內心的平靜,即沒有焦慮的心理狀態。 事實上,絕大多數人都處於焦慮症與不動心這兩個極端之間的狀態。不論處境如何一概毫不焦慮,絕不是精神健康的表現。焦慮是促進人格整合和社會化的內在動力,是安於現狀和不求進取的對抗劑。我們都期望未來比現在要好些,但客觀世界並不那麼聽話,人生充滿著風險,未來具有不確定性,這就是所謂生存焦慮( existential anxiety)的根源。 從精神病理學的角度看來,人們一般焦慮水準的高低,與其說取決於當前的處境,和既往生活中的某些個別事件,毋寧說更多地取決於A.H.Maslow(1970年)所謂基本需要滿足的程度。Maslow說的基本需要有三:安全的需要,愛與歸屬的需要,被人尊重和自尊的需要。大量事實表明,臨床上見到的焦慮病人,其個人史中都有這些基本需要未得到滿足的證據。父母親(尤其是母親)對子女過分保護、過分控制和苛求是造成子女長大後容易焦慮的重要原因。 恐怖症病人有確定的外在客體作為恐懼的物件。單一的恐怖症與慢性焦慮狀態是顯然不同的,但這兩者之間有各種過渡形式。多形性恐怖症與隨處境不同而有顯著波動的焦慮症之間很難劃出一條截然的分界線。 疑病症者的焦慮集中於自己的身體和疾病,而焦慮症者的焦慮是彌散性的,但兩者的混合狀態並不少見,即既有疑病性焦慮也有無名焦慮。 焦慮症指向未來,指向可能的危險或不幸,在觀念上是不確定的。抑鬱症意味著已經造成的喪失,是無可挽回的既成事實,在觀念上是確定的。臨床上可以見到各種不同程度的焦慮和不同程度抑鬱的混合。就現狀診斷而言,只要夠抑鬱症的診斷。 在列舉了許多不同學派的學者並指出他們觀點有根本分歧後,I.L.Janis(1971年)寫道:他們在關於“焦慮”的行為後果描述中始終貫穿著幾個共同的主題,這表明,多數理論家把“焦慮”這個詞當作一個類別使用,它包括恐懼、恥感和罪感。焦慮的這一用法在文獻中很常見,我們應該記住,不要把它踉臨床醫生關於焦慮的症狀學概念混為一談了。 焦慮還有第三種用法。S .Freud認為,焦慮可以是“無意識的”。這不是對現象的描述,而是對現象的一種特殊的解釋。例如,Freud用“無意識的焦慮”解釋多種歇斯底里症狀的發生機制,認為軀體症狀是“無意識的焦慮”的“轉換”,即“無意識的”心理本身變成了軀體症狀。事實上,歇斯底里者體驗到的焦慮往往比一般常人還少。這就是法國學者所說的“泰然處之”(belleindifference)的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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