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最美與最毒─有夠瞎的網戀詐騙案
2010/09/17 21:43:10瀏覽2809|回應12|推薦59

好色乃人之天性,不管男女,只要在網路看到正妹、型男的照片,總
會想多看一眼,進而幻想和他們談戀愛、甚至一夜情,不管你已婚與
否。

所以部落格想要衝人氣,或想迅速在交友網站「成交」,最快的方法
就是放一張完美無瑕或性感無比的照片,告白的男女馬上源源滾滾而
來。醜陋、赤裸裸的人性,立刻現形,賢妻良母、愛家愛妻的好男好
女,也往往禁不住誘惑「撩落去」。

偏偏在網路無遠弗屆、合成技術日新月異的時代,照片卻越來越不可
信,放頭未禿、肚未凸的陳年照、或修到無以復加的沙龍照,還是小
事;隨便找一張國內外知名度不高的B咖模特兒或AV女優照片騙人,
也大有人在,偏偏就是有人會輕易被騙。

愛是盲目的,說得一點都沒錯。以下我要講的這則新聞,就是我看過
最誇張的網戀騙局,小說都沒這個真實故事精彩。

新聞男主角是個禿頭、相貌平庸的詐欺通緝犯,他在交友網站,張貼
混血模特兒的照片,佯稱國外留學生,父親是富商,獨自在台,希望
與台灣女子結婚。

當被害女子與他成為網友後,他即騙稱父親曾遭人電擊下體,不射精
會不舒服,甚至會危害生命,希望女友代他盡孝,與父親發生性關係
。這種說法很誇張對不對?一聽就知道有問題,怎會有人相信?

但就是有人信以為真。有女被害人還真的願意幫嫌犯父親「治病」,
許即以父親身分到約定的飯店,騙被害人上床,事後再以兒子身分感
謝女被害人替他盡孝,還問有沒有讓父親很爽。犯案期間,許還自稱
是股市高手,誘騙女被害人投資讓他炒股,騙了對方數百萬到上千萬
元。

很扯吧?這種詐騙手法,就像神棍誘騙大學女生和他上床才能消災解
厄一樣,三不五時就會發生在我們身邊,只是這次最瞎。

在網路,真的防人之心不可無,最毒、最無情的,有時就是照片最美
的男女;如同最毒的花草,往往最美豔。

現實生活不也是這樣?長得美、長得帥的人,常集寵愛於一身,我們
往往把溫柔、善良等正向特質掛在他們身上,不會多疑,但他們卻也
可能很會操弄人心、玩弄別人於指掌間。(請別誤會,長得美的,當
然也有很多心腸也美的,但若想使壞玩弄別人,也是很可怕的。)

村上春樹在名作《挪威的森林》裡面,就安排了一個心腸惡毒的小美
女,假裝女蕾絲邊把女主角直子住精神療養院的中年女室友搞到瘋掉。

所以,不管你看到的陌生網友照片多美、多帥,不要隨便給他們錢、
不要隨便獻身,不能不謹記在心。

在這則新聞當中,男騙徒用「雙重角色扮演」、唱雙簧的技巧騙人,
不禁讓我想到最近看讀完的一本絕佳小說《名.聲》(Ruhm),這是
以「丈量世界」聞名的德國作家丹尼爾.凱曼(Daniel Kehlmann)
的新作,是我最近看過最好看的小說,裡面就大玩真與假、實與虛的
角色扮演遊戲。

書中第一篇,講一個無趣的中年男人買了一隻手機,是電信公司搞烏
龍、重複使用的號碼,他常接到來電,都指名是要找某位男明星。他
從情婦、經紀人等所有來電中,拼湊出男明星的蛛絲馬跡,玩起角色
扮演遊戲,假扮明星,為他糟透的人生帶來了新樂趣。

另一篇則講的是,某家電信集團的主管周旋老婆與情婦之間,他為了
完美偽裝他的雙重身分,捏造出無數的謊言。但是,所有從他口中吐
出的謊言卻把生活搞得天翻地覆……這本絕妙好書,容我以後再仔細
介紹,接下來,大家就來欣賞這則奇聞吧!

【2010-09-16聯合報記者姜炫煥/台北報導】男子許顯名在網路分飾
父子兩角色,引誘熟女交往後,藉機騙財騙色。雖然士林地檢署認為
有21名女子遭騙色,但士林地方法院認為她們都是自願與許發生關係
,只以詐欺罪論處,判許應執行6年2月徒刑,執行前須強制工作3年

禿頭、相貌平庸的詐欺通緝犯許顯名(55歲)前年3月間在交友網站
,張貼混血模特兒理查的照片,佯稱是國外留學生,父親是富商,獨
自在台,希望能與台灣女子結婚。

當被害女子與他成為網友後,許顯名即騙稱父親曾遭人電擊下體,不
射精會不舒服,甚至會危害生命,希望女友代他盡孝,與父親發生性
關係;女被害人同意後,許即以父親身分到約定的飯店,騙被害人上
床,事後再以兒子身分感謝女被害人替他盡孝,還問有沒有讓父親很
爽。犯案期間,許還自稱是股市高手,誘騙女被害人投資讓他炒股。

北投警分局揭露許顯名騙財騙色惡行後,接到上百通女子查詢電話,
但勇於提告的只有24人。她們都是3、40歲的熟女,不乏碩士高學歷
或公務員。士林地檢署認定24名被害人中,有21人遭許顯名騙色,依
妨害性自主、詐欺等罪,將他提起公訴。

不過士林地方法院調閱許自拍的性愛照片,發現大部分的被害人與許
發生性行為時,神色從容、表情自然,事後還多次與以「父親」身分
出現的許顯名交遊,少數指稱遭強制性交者,前後指述不一,無法證
明許以強制手段,壓制被害人的性自主權。

法院認定許顯名詐騙11名女子共約2000萬元,因許願與被害人和解,
法院每罪判3月到1年6月不等徒刑,合併應執行6年2月,刑前應強制
工作3年。許騙色部分未被法院認同,士林地檢署無法接受,將在收
到判決書後再上訴。

( 創作散文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ung49&aid=4422287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悅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hah
2010/10/03 14:16
算了,算了,真麻煩, 還是把部落當自言自語的日記本,少與別人來往回應,免得被騙, 哈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太誇張
2010/09/20 10:35

那個新聞太誇張

不過書跟電影好像很精采


Oskar--耶和華是我牧者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只能說.....
2010/09/19 10:04
人心的慾望永遠填不滿,當然就讓魔鬼(例如詐騙)有太多可乘之機。被害人是否真的完全無辜,或者自己本身也有著非分之想,所以遇到更「高竿」的對手而失財失色,我不願意隨便論斷(好像已經在論斷了),只能用一句諺語來提醒自己: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Where繪兒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黑吃黑
2010/09/19 02:26

這種詐騙故事也許很扯,為啥說「也許」?

我很納悶的,我就不相信哪個女人再怎麼愛那個帥哥也不可能犧牲到這種程度~

除非那女的其實另有所圖,也許認為對方很有錢,就算後來跟兒子沒結果,說不定也能撈到更有錢的老子~~~~

既然有美麗的模特兒願意嫁給又老又醜的富商,那這樣的故事又有什麼不可能?

只能說黑吃黑,看哪個人比較衰吧!

張錦弘(張傑)(hung49) 於 2010-09-19 02:54 回覆:

妳講的沒錯,被害人也可能隱瞞案情,

說不定她們和自稱是爸爸的嫌犯上床,是另有所圖,

後來發現嫌犯就是爸爸且是沒錢的通緝犯才報案吧!

不要貪財不要貪色,是防騙利器。


鼻塞國度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瞎又扯
2010/09/18 23:35

類似糕岩事件不是?

經一事 也長一智哩

張錦弘(張傑)(hung49) 於 2010-09-18 23:45 回覆:

還好糕岩事件算沒有人被害,也是好事一樁,

網路真是啥光怪陸離的事都有,我們還是好好寫文章吧!


東村James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四十歲那年
2010/09/18 12:37

那我先招了。我的大頭貼是四十歲那年拍的﹐後來顯老態﹐就不敢出來嚇人了。½Ö²z§A

張錦弘(張傑)(hung49) 於 2010-09-18 12:52 回覆:

那我不得不稱讚你,四十歲還這麼帥,已經很不容易了,

想必現在也沒多差啦!但若真的嚇人,還是不要秀出來好了,

請繼續扮演四十歲的帥哥。


大老鷹姐姐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網友最好僅止於網路,作觀念的交流,理解不同的想法
2010/09/18 08:51

畢竟僅止於文字與照片

文字可以形塑

照片可以放假

小心至上!

謝謝張傑善意提醒網友們......

張錦弘(張傑)(hung49) 於 2010-09-18 12:54 回覆:

很多事眼見為憑都不見得能看到事實,更何況沒看到真人,

網路交友固然強調真心,但防人之心仍不可無,特別牽涉愛情與金錢時。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所以我要更小心
2010/09/18 08:22

知人知面不知心

但我的好友 都是經的起考驗(包括你)

所以能與您們成好友 是我的好福氣!

張錦弘(張傑)(hung49) 於 2010-09-18 08:30 回覆:

阿計,您也是經得起考驗呀,認識妳也是我的福氣,

還賺到一個愛情故事說。希望節目製作順利,大家早日空中相見。

颱風天要小心喔!


divagirl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這真的很離譜
2010/09/18 08:21
有人可以相信
而且還聽話照做....
真的不可思議....

張錦弘(張傑)(hung49) 於 2010-09-18 08:31 回覆:
歹年冬,睪肖郎!台灣三不五時就會出現這麼瞎的詐騙案,真的不可置信呀!

Pamela巧手潘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之前在新聞哇哇哇裡
2010/09/18 07:54

看過這則新聞話題

感覺很不可思議

而且受害者似乎也都是心甘情願的

所以網路上的朋友還是只要筆談就好

千萬別單獨見面

張錦弘(張傑)(hung49) 於 2010-09-18 08:33 回覆:

網友見面沒關係,但最好約在公共場所,確認彼此身分再進一步交往,

交往之初也不要和對方有金錢糾葛,一旦對方要錢時就該警覺。

頁/共 2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