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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4 03:03:05瀏覽3915|回應1|推薦10 | |
和同事一起走入宇智顧問公司董事長徐小波的辦公室,針對醫院國際化的問題採訪他的看法,徐小波為這場訪問定了一個標題「公立醫院法人化,私立醫院公司化」。 從私立醫院公司化開始談起,徐小波說,社會對醫院的期待,是扮演公益慈善團體的角色,但這並不意謂著,醫院必須被剝奪成為營利機構的權利。 他主張,醫院應該成為台灣知識型服務業的一環,既然被稱為服務業,醫院應該具備成為公司資格,可以籌資、可以分配股利,可以上市櫃,甚至可以到海外投資,或引進海外資金到台灣。 至於公立醫院法人化,也是要求公立醫院能比照公司般,以企業化管理來經營,透過財團(或行政)法人的規範,將純粹的公家機構改造得更有效率。 徐小波說,國內的醫院應該分層分級重新定位,讓公立、非營利醫院去照顧弱勢團體,並扮演傳染疾病預防機構;至於私立醫院,應該允許創造財富,以提供更多稅收給國家,進一步利用這些稅收照顧弱勢族群。 徐小波的這項主張,一般人聽起來可能有點奇怪,不少民眾心目中,醫院不就是一個賺錢的單位嗎? 徐小波提倡「醫院公司化」的觀念已有幾年,這個主張若真要付諸實現,肯定會有不少醫生、社福團體跳出來反彈,甚或在民間團體跳腳之前,衛生署內恐怕就有一大半具醫療專業的主管反對。 醫院和公司的差別,公司法第一章第一條規定,公司以營利為目的;相對的,醫療法第一條卻是,為促進醫療事業之健全發展,合理分布醫療資源,提高醫療品質,保障病人權益,增進國民健康;第二條則明說,本法所稱醫療機構,係供醫師執行醫療業務之機構。 兩套法律,兩個機構的存在目的完成不同,醫院和公司能不能混為一談?問題其實並不簡單。 如果你看過日劇「白色巨塔」,一定會對財前醫師有相當熟悉的感覺「沒錯,很多醫師很多都像他一樣既高傲,又市儈」。但實際上,不論是民眾的期待,或是醫學教育的宗旨,醫師應該更像里見醫師那樣「視病如親」才對。 大家對台塑集團長庚醫院耳熟能詳,社會上對長庚醫院的印象,一開始就是「很會賺錢的醫院」,而忘了它其實是「財團法人非營利醫院」。 不論是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或其他財團老板徐旭東、林義守、吳東進,或首富郭台銘,他們絕對會告訴你,開醫院絕不是以賺錢為目的,如果要賺錢,並不需要開醫院。 這些企業老板講的都沒錯,開醫院最初目的並不是為了賺錢,雖然他們都很想賺錢,私下也都賺到了錢,但衛生署並不允許醫院明目張膽以賺錢為目的。 老板們其實很想透過醫院,協助集團跨入醫療產業,不過醫療產業是以產業發展,市場開拓為目的,醫院的角色能提供多大貢獻?目前為止還沒有成功經驗。 醫院必須成為慈善公益機構,而不以營利為目的,現實上最大的衝突就是健保制度,任何醫院和藥商之間交易利得,一不小心就會被視為該死的「藥價黑洞」。 秀傳醫院總裁黃明和講過一個例子,幾年前屏東有一家知名的人愛醫院,擴張速度太快,財務面臨困難,做為主管機關的衛生署,卻抱持著「只要不出人命,其餘我不管」的態度,醫院是否倒閉,完全不在其管轄範圍之內。 醫院公司化的阻力相當大,連全世界最崇尚資本主義的美國也是如此。兩名時代雜誌記者寫的「別讓醫院殺了你」,就將醫院走向華爾街後,醫院為了降低成本,造成醫療品質面臨衝擊,書中做了相當深刻的批判。 近幾年醫療法修正通過,私立醫院達到一定規模,必須改制為社團法人,社團法人醫院財務報表必須公開,也必須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醫院成為社團法人化之後,成為一個半公司、半醫院的機構。 但也有看起來很莫名其妙的限制,譬如社團法人只開放外界以自然人身份成為社員,若有一家公司想投資醫院,社團法人完全無法提供這家法人股東進退場投資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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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