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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7 15:54:42瀏覽2147|回應2|推薦17 | |
東年 台中市長不准市民中秋節在公園裡烤肉,當是合理的。台北市長和市民在河邊公園烤肉,可以說是合情的;如果市長能豪邁的說:希望任內和台北縣合作,來把新店溪、基隆河和淡水河,好好整治乾淨,以後的中秋夜大家就可以在清澈的河裡浮舟、在河邊烤肉;這當然才會算得上是德政。 台北人在河邊烤肉,和外縣市人在馬路邊或巷弄裡的水溝邊烤肉,「香」味差距不大。 台灣全島在中秋節烤肉、有些地方的廟埕還演電子花車和鋼管秀,是新興的文化。朋友警告我談中秋節烤肉「要小心」,而且應從民眾的立場和自發性思慮。我當然同意朋友的想法。 本島傳統習俗中,中秋節究竟做些什麼: 光緒年間(1875-1908),《安平縣雜記》風俗附考: 這樣的習俗,往更古去看約300年前也相去不遠。康熙五十九年(1720)的《鳳山縣志》歲時 :中秋,祭土地。鄉村里社悉演戲,為費甚奢;倣古「秋報」之義也。是夜士子會飲,製大餅,中書「元」字,用骰子擲四紅得者,取「秋闈奪元」之兆。同年的《台灣縣志》說:八月中秋,祭土地,張燈演戲,與 另也可以欣賞的是,乾隆時代台灣府北路理番同知(專責北台灣台灣原住民事務與漢人開墾番地的業務)胡建偉編篡的《澎湖記略》(1771);其中歲時說:中秋節,燕飲賞月、以月餅相遺,亦與內地相同,無足異者。然後編者寫自己的遊興,說:惟於是夜風晴月朗時,買扁舟一葉,放乎中流;斯時微波不動,星月交輝,水天一色,極目無際,心曠神怡,恍如置身瓊樓玉宇之中,真奇觀也。無如澎湖一交秋節,即多風少晴;獲此良宵,蓋亦甚罕。余任澎三載,僅於丙戌中秋之夕一遊覽焉。後乃不可得。豈良宵美景,天不易假人,而人亦難遘也哉!可惜,這樣在海上泛舟賞月,不是一般民眾能有的花費和意境。 台灣中秋節的全民烤肉,是近二、三十年來醬油業者和大賣場肉品部門,宣傳炒作推波逐瀾的成功案例;由於烤肉的度假成本低廉,民眾也就樂此不疲,說是有連烤數天的。但是烤肉的中秋節,畢竟和保險套業者、旅館業者、花商和百貨公司聯手炒作起來的好幾種情人節,意義不同。中秋節烤肉,已經成為親朋好友緊密烤成一團的民間習俗和儀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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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