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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興誠咆哮法庭事件
2010/04/14 11:13:06瀏覽521|回應1|推薦4

4/11/2010
最近,曹興誠咆哮法庭事件,揭露了曹興誠因為和艦投資一案被告背信的事情還在發酵中。我很訝異:曹興誠的至親好友為什麼沒有人出來替他說話把事實真相釐清?
前兩天看新新聞在聯合報的一篇報導,看他一個白髮蒼蒼的老人獨自為自己辯護,實在是悲慘。不過,曹先生據說身家百億,多半是錢太多遭忌,有人想把他財產掏空吧?可見得人啊,不能有把柄落在別人手上,否則真是可能任人宰割的。
另外,政治因素也是一個可能性。以前張忠謀先生因為參加了APEC等事,就在換黨後遇到了刁難;我在網上發言希望不要再為難這個老人了。做生意的商人,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主管,要能不去「討好」當政者,非常困難。
我這兩天正在看一本書:隱藏的邏輯(The Social Atom),解釋了一些(非理性的)群眾行為。有些人在一種群眾的行動影響下很可能做出非常激烈的行為,譬如:南斯拉夫內戰的大屠殺。書裡(我看到現在還沒看到)沒提到德國人的屠殺猶太人多半也是這個情形:總有人會盲目地跟著群眾做瘋狂的事。

4/12/2010 我剛才上網查了一下曹興誠事件的網路評論,在一個叫JC鮮師的法律人部落格:「只剩爛命一條:從曹興誠事件談起 - 山林中荒廢的法律小屋」看到了下面的發言(照抄):
http://blog.udn.com/kf0630/3884276

發言人安歐門:「這案子怪不得檢察官,政治高於司法,他還要不要升官?如果要,面對現實,想鬥倒曹興誠的有力人士,絕非一兩個。小老百姓如我,遇到檢察官,乖乖台下坐,他高興起訴就起訴,他不起訴,我(原告)乖乖回家。(親身經歷,同一專利案件,個個檢察官,官官不同調)曹老是巨富豪門,他才敢在法院嗆聲,要是別人,早就被法警上手銬了。」(發言人:安歐門,他的部落格是:http://blog.udn.com/IAMANOLDMAN)

這裡面有兩個重點:一、政治力的介入。二、曹興誠在法庭發飆。
坦白說,我對政治力的介入,只是猜測。我對台灣的政治生態了解有限。至於法庭上的表現,我記得在政論節目中,胡忠信說他上法庭時是畢恭畢敬,為的是贏得官司。這是正確的態度。如果我沒記錯,胡忠信被扁家告了好幾次,對吧?當名嘴得有被告、坐牢的準備。

咆哮法庭是自找麻煩。另外,曹興誠絕不是爛命一條。這個JC鮮師真是黑白講。曹是百億富翁,絕對可以擺平這件事的,最多是多受點氣罷了。改天我會上JC鮮師部落格駁斥他。

曹興誠有百億財產嗎?當然有。現在隨便一個小有成就的科技達人,我聽說,都有上億的財產,所以很多科技達人五十歲不到就退休了。曹興誠是臺灣第二大半導體公司的大老闆,開玩笑,錢多到不行的。如果你是像我一樣的苦哈哈,就認命吧!雖然你的老師可能告訴你,人生不是以財富衡量的;不過,財務上的獨立真是許多人的夢想。

我突然想到北宋被金人擄走的徽欽二宗和南宋高宗的故事。不知道是不是扯遠了?

有人在網路上說,這世界上任何兩個人都可以用七個人連出關係來。譬如:張三的媽媽可能是李四的阿姨的同學,這個李四可能是王五的表弟,王五的妻子可能留美時和克林頓的女兒在史丹佛大學的同學。所以張三和美國總統克林頓是有關係的。我在史丹佛大學見過克林頓的女兒,那我和克林頓算不算有關係?
我和曹興誠認識同一個人,我和馬大總統也認識(另外的)同一個人。
我和張忠謀先生在矽谷見過好幾次面,看到他年紀一大把還要被修理,不忍所以幫他說了兩句話。
至於老曹,這場災難源於和鑑案,當然是從源頭著手。

我個人認為曹興誠的第一個錯是強行做了和艦案,當時的法律應該是不允許半導體公司到大陸投資的,對吧?(我那時人還在美國加州矽谷,對這個案子不清楚)我如果是他,就會正面「應戰」,找出為什麼檢察官一而再、再而三起訴的真正(背後的)原因。事情發生了,躲閉不是解決之道,一定可以擺平的。

陳長文律師根據這個案子,在報紙發表了他的意見,節錄如下:「

司法危機 當人民啥米攏毋驚…

「半途離席,吃虧的是被告」這句話一點都沒錯,也正因為如此,才更彰顯曹興誠甘冒這麼大不韙的意義所在。當人民面對司法,還擺出一副從容就義、「啥米攏毋驚」的態度,這個時候,更該深切反省的絕對是司法。

這是陳長文律師的意見,提供參考。

人無信不立。經常有人做生意倒閉了擺爛,在早期許多苦主不想興訟、就不了了之;現在時代不同了,跟你無冤無仇的人都可能(因為忌妬)陷害你(因為她/他們可能因此獲利),更別說被你有意無意拖累的人了。你看報紙一天到晚有詐欺案,人與人之間互信的基礎越來越薄弱,再加上族群之間的狹隙怨恨,那更是火上加油,沒完沒了。也許曹案會到此了結,如果沒有,那就想像一下我上面的論述吧。

【後記】這個我和老曹共同認識的人是我的朋友,所以我寫這篇文章是善意的。

[附圖說明]臺北市立美術舘展出美國費城博物舘的世界名畫:高更、塞尚、梵谷都有。臺灣有錢的文物收藏家何不把收藏拿出來公開展覽?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啊。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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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艦案纏訟4年多 高檢放棄上訴
2010/10/08 11:16

和艦案纏訟四年多,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歷審都獲判無罪,台灣高檢署昨天以更一審判決並無違背法令,及依循速審法的立法精神,決定不再上訴,全案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