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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錄(六)結婚篇
2015/12/24 13:33:29瀏覽518|回應0|推薦2
回憶錄(六)結婚篇
認識半年,退伍後七個月,我們就結婚了。
她完全合乎我擇偶三條件,我就義無反顧,毫不猶豫完成終身大事,也是我大學同學男生中第一位結婚的人,當時結婚前,有帶她回家給媽媽看,但是媽媽不喜外省籍,(她當時不會說台語),我把老娘意思告知新娘,她是痛哭流涕,手足無措,待她珠淚稍歇,我才低聲安慰她,請她寬心,我説:我明天再告訴媽媽,我們已是夫妻了。其實我是欺騙媽媽的,我們是訂婚後,才歡喜在一起,落紅剎那,我們兩人都手忙腳亂,回首前塵,古早人真是古意,更是我做人的原則。
我們是67、1、28結婚,婚後彼此都在就業,只好暫時分隔兩地,往後半年的週六中午,我就急忙搭乘火車到臺北,再搭公車到淡水,下車換另一班車到石門,已經夕陽西下約六點才抵達石門國小,然後周日晚上十時許,我再從台北搭乘臥舖車(火車,當年才有)回到嘉義大林車站,再騎車回同濟中學敎書,如此奔波,體力不濟,在課堂上課,還曾經打旽過多次,待暑假過後,太太就調回雲林縣古坑鄉華山國小,情況就改善了。
第二年我也考取大埤國中,我們就在大埤國中附近租屋,一年後在斗南租屋,四年後在斗六買了現在的住家了,一直到現在,未曾再搬家了
回首前塵,她真的我生命中最最最大的恩人。
1、我要好好感激她 到年老了 才知道感激她 真是.....
2、幫我生養三隻小豬,如今略有成就,應該感念她的付出與無怨無悔相夫教子,方有今日的無憂無慮,無事一身輕的享福。
3、她非常節儉,甚少施粉,非常非常地少塗抹,除非偉大的日子,治裝費一年不到一萬元,單價很少超過千元的。
4、美食與她絶緣,全年到外頭餐廳用餐,甚少超過十次以上,下班回到家,立刻煮飯,毫無怨言,直到我退休後 才換我掌廚
5、平時雖未與公婆住在一起,但是過年期間都回老家過年,並負責洗刷,初二要照顧姑姑回娘家,她從未回去自己的娘家。直到現在 才稍稍常回台北的娘家
6、我有做出對不起她的事,她也不在孩子面前破壞父親的地位,自己忍氣吞聲,也不對我口出惡言。我虧欠她太多了.
7、在親戚朋友面前,甚少搬弄事端,處處禮讓他人,很少見到她跟我抱怨任何事情。
8、我愛旅遊,她會暈車,在小孩國中之前,我常常全家全省出遊,她也隠忍痛苦。陪我們趴趴走 現在她樂在當義工 所以我只好一人亂跑
9、她是嚴母,管教孩子非常嚴格,但是如果遇到我們意見相左時,她總是會以我為主。
説得這麼多優點,好像都沒有缺點,其實也有一些,只是都是雞毛蒜皮小事,也就不提了 
 我最近體悟到一點---人老了 什麼是人老了 就是脾氣一天一天變小了 如今 才會感慨前文(擁有她 擁有全世界)
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自首偕老恩愛一生。
小孩的出生,也須要稍稍説明,67年底,老大出生,再二年老二出生,再二年老三出生,三隻小豬都是我爸媽24小時照顧,直到讀小學才陸續接回斗六就讀。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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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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