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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下一位,全球化的時代將以誰『獻祭』??
2013/05/24 07:05:00瀏覽614|回應5|推薦34

我不是美國民眾,

我有點老,不是神童

但請也容許我的致祭與敬禮

泥土‧‧‧郭譽孚於台北

,,,,,,,,,,,,,,,,,,,,,,,,,,,,,,,,,,,,

智財權走火入魔 美國民眾連署聲援網路神童史瓦茲

▲一生致力於資訊自由化的史瓦茲,11日選擇用死亡來貫徹自己的理念,其生命的故事激起輿論反思,所謂的智慧財產權,是不是有走火入魔的趨勢?(圖/取自網路)

記者鍾禎祥/綜合報導

不堪美國政府的追殺與壓迫,「網路神童」史瓦茲11日選擇在紐約自殺,用此結束他短暫卻精彩的一生。沒想到一個天才的死亡,意外點燃了美國民眾的怒火,讓有關罷免麻州檢察長歐堤茲的請願聯署人數超過法定門檻,白宮必須正面回應民怨,而有關「知識」是否可被壟斷等爭議,也將再次成為各方角力焦點。

智慧財產權被「權利化」的歷史不過短短數十年,就已創造出如微軟、谷歌、甲骨文等軟體巨擘,讓這些跨國企業的創辦者如比爾蓋茲(Bill Gates)等人大發利市,富甲一方。

知識、真理、概念以及想法等無形的智慧結晶,是否真應讓少數人擁有、獨佔?在法律與道德上,都仍存有相當的爭議。有一派人堅持,知識是自由的、是共享的,他們反對知識私有化,讓少數大企業以此牟利-得年26歲的史瓦茲(Aaron Swartz)便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在史瓦茲14歲那年,他就與人共同開發了「RSS推播技術」,但他並沒有選擇走上前輩之路,申請智財權、成立公司、股票上市,成為《富比世》排行榜上的富豪之一。

相反地,史瓦茲將其一生投入資訊自由化運動、反對封鎖知識,他成立了反審查團體「要求進步」組織,力主反對SOPA/PIPA法案,用行動和龐大的體制對幹,終於得罪了美國政府,在2011年被逮捕並深陷囹圄。

這起美國媒體口中「高度具爭議性」的官司,起因於史瓦茲透過麻省理工學院的網路,下載了需付費的學術期刊資料庫「JSTOR」內文件共480萬份。不過JSTOR確定史瓦茲並未散布這些文件後,即放棄對他提告;但不知為何,美國聯邦政府卻主動介入此案,還以4項重罪控告史瓦茲,引發外界質疑。

偷就是偷,不管你用的是電腦指令或者鐵鍬!」麻州檢察長歐堤茲(Carmen Ortiz)用強硬的措詞回應,不僅如此,美國檢方甚至在隔年2012年將罪名追加到13項。種種跡象顯示,美國政府並非因疏忽而過度放大一起沒有被害人、沒有犯罪事實的案件,而是刻意對史瓦茲窮追猛打。

為了這起官司,史瓦茲在這一年來散盡家產。今年初,檢察官與史瓦茲見面談判時,開出了最後底限,不認罪,等待著史瓦茲的就是35年刑期,和1百萬美金罰款。

那個史瓦茲長期反抗的體制高舉起了名為正義的鐵鎚,威脅他下跪道歉認錯,臣服於制度之下。幾天後,從頭到尾堅持自己沒有錯的史瓦茲,選擇貫徹理念,一個人孤單地在住所上吊自殺,為這短暫的人生畫下句點。

但這齣戲還沒有落幕。

殺人犯、 銀行搶匪、恐怖份子、販奴、性侵幼童都沒罰那麼重!」隨著美國媒體一篇又一篇的報導,眾多學者和網路名人的聲援。1月12日,大批支持者發起請願活動,主張撤查發動司法霸凌的麻州檢察長歐堤茲。

一個不懂比例原則的司法人員、一個經常濫用不公且過重的刑罰來逼迫被告認罪的司法人員,對任何人的生命與自由都將造成危險。」短短3天,請願的聯署人數便突破了法定門檻25000人,白宮必須要回應此議題,無法再閃躲。

一個社會對待怪咖的方式,是一種衡量社會的標準。」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台裔教授吳(Tim Wu)感慨,如果當年賈伯斯(Steve Jobs)碰上了歐堤茲,那蘋果今天很可能也不存在了,因為「天才總是走在邊緣。

資訊自由化原是一個冷門的議題,史瓦茲用自己的生命感動了許多人,喚醒美國民眾重新檢視日趨走火入魔的智慧財產權,但這把火能燒多久?影響力有多大?沒有人能說得準。

大企業被貪婪所蒙蔽,靠法律保護著他們,股東少賺一毛都不行。被收買的政客為他們立下法律,確保他們可以決定誰擁有知識。遵循不公的法律就沒有正義。這是覺醒、繼承公民反抗的傳統,對抗這群侵佔公共文化竊盜的時候了。」這是2008年,史瓦茲所寫下的《開放存取游擊隊宣言》部份內容。



原文網址: 智財權走火入魔 美國民眾連署聲援網路神童史瓦茲 | ETtoday國際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118/154417.htm#ixzz2U9xNK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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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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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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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智財權
2013/05/25 12:18

據說現代著作權法的起源是1847年法國的三位作曲家在一個表演餐廳裡拒付節目觀賞費引起的。當時這三位作曲家認為,表演餐廳所演出的都是他們的作品,但餐廳向觀眾收取費用以支付演出者,卻並未付費給作品的原始創作人,也就是他們三位。餐廳認為出版商在出版樂譜時已支付給作曲者費用,但三位作曲家則認為他們僅止授權這些樂譜提供作為教學與練習等非營利使用,不應做為營利的演出用途。這件事情鬧上法庭,最後三位作曲家取得勝訴。因為這個判例,法國其他的音樂詞曲作家也要求應收取作品被演出的權利金。著作權法於是應運而生....

所以說智慧財產權從一開始就是一個斤斤計較的權利主張。雖然在此之前也有一些反制盜版的立法,但都是針對惡意盜版、直接侵犯著作人的行為,而非像這種天下本無事還突然跑來爭取權利金的。所以往後隨著傳播與複製技術的發達,著作權也被無限上綱的擴大,各國政府均以保障智財權為進步之指標,終至走火入魔之境地矣。

個人的看法是,關於著作的著作人格權確實應受到保障,其中包括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和禁止不當修改權等。比如一件作品如果確實是某個人的創作,就不應該被掩蓋甚至竄改為其他人的名字;但著作財產權的保障及應保障到什麼程度,則值得進一步檢討。比如現在各種徵稿一般都要求作者放棄著作財產權,因此著作財產權不能保障作者,而都在保障商業集團。作者只有領取第一次稿費,往後其作品的營收都歸商業公司所有。這說明了作者其實需要的不多,或者說作者真的能透過作品海撈一筆的情況不多,大部分都被商業團體壟斷了。這就是資本主義最惡質的一種現象。資本家宣稱唯有保障智財權才能確保作者創作的動機和努力,實際上許多作者根本不是為了商業利益而創作,因為真正的商業利益都被資本家佔有。以上略陳淺見,叨擾。

晚 一點心 敬上

泥土‧‧‧郭譽孚(h1234567am) 於 2013-05-26 17:08 回覆:

感謝您的進一步說明,確實是如此。

所稱最早的源起,是有若干合理性。

不過,真正的問題是,當初是否充分考量了利潤結構的分析?──到底,該一發明使用了多少前人的成果?完全歸於發明者個人是否合理?

然後,您例舉的資本家買斷專利與著作權,投資者敢於面對風險,就攫取了最大的利益,是當前現實中最常見的情境。

對此自由經濟強調資本家風險,以及個人追求利潤,可以促成創新‧‧‧社會之進步

然而,「資訊自由化」,在受到高調的種種自由中,真的那麼罪大惡極麼‧‧‧

泥人真的懷疑

 

 

 


【無★言】雲遊到世界的另一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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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出的錢?
2013/05/25 02:19
還有一件咄咄怪事。學術期刊裡的論文,通常都是政府出錢贊助研究之成果。政府那來的錢?當然是小民納稅而來。小民納稅資助研究,還得花錢才見得到研究成果,豈不怪哉?
泥土‧‧‧郭譽孚(h1234567am) 於 2013-05-25 18:39 回覆:

說得也對;

既使比爾蓋茲的發明或發現,是他一個人的功勞──假設他完全沒有讀過他人的研究論文吧‧‧‧但他真的完全沒有受惠於前人麼;

就所知,這就是孫中山當年所強調的「社會價值論」之理由。

泥人敬白

 


安歐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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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無異野獸
2013/05/25 01:12

弱肉強食,人類一如其他生物,萬千年如此。

強權所在,官商勾結,一切向錢看,

任何國家、社會、個人,沒有例外。


沙塵人間滌心垢.虛擬世界洗真情.

泥土‧‧‧郭譽孚(h1234567am) 於 2013-05-25 06:34 回覆:

其實,由人類的概念開始,就暗中埋下了許多問題

所謂「自由」與「人權」,真的像旗幟上所標示的一樣鮮明麼

資本主義的所謂自由,真的是接近平等的麼

其中有多少偷吃步,明目張膽地透過各種教科書,就進行根本概念的掠奪

真是讓人憤然

泥人有感


天路(今日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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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權該如何劃分界線?
2013/05/25 00:48

這是個難以論斷的話題,謝謝報導,

讀文之前,我對這則新聞,一無所知。

泥土‧‧‧郭譽孚(h1234567am) 於 2013-05-25 06:28 回覆:

所謂「自由」,真是個大問題‧‧‧

最近島上聽說「反菲」的報導‧‧‧與「言論自由」

實在有很多值得研究的空間,如何能任由論述處置

泥人有感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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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 to the petition
2013/05/25 00:32

https://petitions.whitehouse.gov/petition/remove-united-states-district-attorney-carmen-ortiz-office-overreach-case-aaron-swartz/RQNrG1Ck


怒火中燒好
懇請不吝賜教?
泥土‧‧‧郭譽孚(h1234567am) 於 2013-05-25 06:24 回覆:

謝謝您,摸象兄──

we petition the obama administration to:

Remove United States District Attorney Carmen Ortiz from office for overreach in the case of Aaron Swar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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