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7/02/08 08:23:29瀏覽903|回應6|推薦23 | |
───我對於做人的體認──
我對於做人的體認,就體認所根據的資料言,是來自兩方面的: 一是知識方面,一是生活方面的,茲略述如後:
在知識方面:我做人的體認是源於書本中的敘述,經過自己理性的分析而得來的。我力求對於問題的客觀瞭解,然後,再試著就知識的現實性和理想性,在人生中做一個儘量妥善的處理。 在生活方面:我做人的體認是源於生活中的實際體驗,在這個五味雜陳的世界裡我試著不放過生活中的每一點滴,我試著探尋被重視的各方面,和被忽視的各個角落,如此的,我累積了經驗,同時,經驗又在理性的處理下,不斷地印證前述的知識和事實。 此外,就前述兩方面所得的實際體認來看,我的體認又可以概括地分為個人處境和群體處境兩個主要部份:
對於個人處境的體認 經由前述的知識過程和生活過程,我對於做人的體認是:人對於環境所具的選擇能力是極有限的,但是,人總是常企冀著他能力以外的事──在紛擾了世界中,人企盼安寧靜謐,在混亂的社會中,想構築自己的象牙塔……──因而人的生活中往往充滿了心靈的挫折;由此,「挫折是難免的」,乃是我的一個重要的基本體認,但是如何承受挫折的體認則是我以為更重要的。 我對於承受挫折的體認,是去回溯自己的生命;去把捉,自有生以來,人是否具備了什麼先天的意義?誰答應了我們什麼?結果是沒有誰被允諾了什麼,我確實找不出什麼先天的理由,即沒有人答應過我們什麼;於是,我發現一種中性的性質──人,其實並不是什麼;人所重要的,人自己要是什麼──,正由於,人自己要是什麼,才會有喜、怒、哀、樂。也就是當我承受挫折時,我就想到,如果我要什麼,我當然應該準備接受可能尾隨在欲求後面的喜、怒、哀、樂。這樣,挫折將永遠不再太出人意外,就較能被人所接受。 此外,來自實際的,針對有些太過驚人的強烈而冷酷的挫折經驗,我則發展出了與書本上哲人所見略同的態度,那是「把人生的意義與價值,注重在過程上,而非目的」,也就是人類史上多少聖賢豪傑,能有幾個人達成了他們所追求的理想──但是仍然被我們感念?換言之,任何偉大的目的,其之所以偉大,既在於它形成理念的過程,更在於實現它的艱辛過程,其偉大並不在於人們已得到了的理念本身。──所以,相對於往往冷酷的現實言,我這時的觀點,簡直可以說成,「所有尊嚴的人們,只要我們曾經經歷過為自己的人生堅持著種種的掙扎與奮鬥,我們已經是偉大的人類了。」 因此,總括地說,我對於個人的體認,是試著由前述人的有限性,過程性和中性的實際,洞見並認知它們確是我們「人」的重要事實;然後,才進一步地對自己解說我們自身的重要處境:那是由於人的有限性,才使得無限有意義,使我們在人生中奮鬥的畫面更見燦爛,更可敬愛;由於人生的過程性,使我們能夠更灑脫地甩掉成敗的宰制,有心境能夠欣賞到人生歷程中的種種風景;由於人先天的中性,才使我們每個人──這個不太理性的動物──能夠體認到人道上的一種價值──「人」存在的本身就是有限的自我為求突破自我界限而做的一連串地重大的選擇與發展。
對於群體處境的體認 我們自出生以來就隸屬於我們的群體之中,自然地接受群體的觀念與行為模式,一切是簡單容易,傾向於習而不察的;也因此,我們易於順從地透過群體自我催眠、我族中心的認知方式,來認識自己的群體;所以,我們過去所習知的,就往往不是我們群體的真實樣態。 然而,我們如果不能正確地認知它的樣態,個體處於其中時,如何才能與之融洽相處,真正適切地回饋,並且幫助哺育我們的社會群體的進步與發展?因而,我以為充分認知我們自身所處的群體,不僅是困難的工作,並且也是極重要的工作。 由於這樣的觀點,下面我把自己對於群體的體認,區分為「群體對於個體的模塑關係」與相對於前者的「個人對於群體的可變關係」,兩部份來掌握。
就群體對於個體的模塑關係言 不容否認的,面對殘酷的社會現實,個體面對群體的壓力,往往感到的是無力的,脆弱的;因而,在人類的自我意識中,人總是感到自身被群體由各方面支配著,或者這正是人類社會性天賦所成吧。人們似乎只能接受群體的模塑,以致他們往往因此灰心喪志。 但是,在我的體認裡,最感到遺憾的,不是前述個體在群體中總是被塑造的明白事實,而是遺憾於個體的存在處境竟往往被人們簡化處理成為由群體中遊離出來孤立的1,更加上,若有人以個體相對於群體所形成的數值來看,在巨大的群體作為分母時,個體很容易在巨大的分母前,顯得份外渺小,幾等於不存在;因而,就很容易過份地強調了個體在群體中的無力感;這使得個體對群體的關係就不能不只是群體格式的模印,而難怪在我們社會裡,個體就很難出現對群體的創造活動。 我們社會中似乎完全忽略了人的可變性,巨大的社會群體,其實是由這樣的可變的個體組成,個體絕對不只是思考中的概念或數字。 這是我一個重要的體認,這也就衍生了我對下一個重要關係的體認。
就群體對於個體的可變關係言 另方面,前及個體對群體的僵化關係,如果為真,如何才能打破那種模印過程,也就是我們個體究竟應該如何克服前述在群體中被疏離與孤立或自我疏離與自我孤立的情況,就是我們現在所應該關切的問題;否則,我們的社會就只會固步自封而不可能進步。 對此,我的體認是那被過份簡化的孤立的1,與廣大群體對比極為渺小的個體,其實只是個概念性的事物,並不是現實社會中不能改變的事態;即,個體固然渺小,但是,它是可能與類似的個體,相互影響而集合轉變的,並非不能改變其自身渺小處境的! 這也就是,一般稱為「質變導致量變」的過程;其實,個體的渺小,是只當他處於某時某刻正孤立無援之時,也就是若是他能透過個體間「心同此理」與其他個體充分溝通時,個體根據「人同此心」的管道,就能改善其過份渺小的處境。 在此時,前述被疏離成為渺小的「1」的無力感,自將因個體感受自身有將週遭「質變」的可能,而感受到原本深感孤立而無力的自身被無限發展的希望所充實或充實;而過去群體對於個體的強大操控與宰制力量,此時也就不能不逐漸退位了。 這是我在群體對於個體確實可能發生宰制與操控現象的現實上,的另一項體認。
結語
以上,就是我對於「做人的體認」之各有關方面,的看法;下面,我願就以上冗長的論述做一個較簡要而完整的縷陳,即: 我基於知識與生活的體驗,肯定了個體的「先天中性」,事物原無「是非善惡」之可言,因而,我就強調了後天習自其群體的價值與行為模式的重要性;但是,更重要的是,關於個體在與人際相處的種種理念與社會運行的種種規律的習得,如果我們夠仔細的話,其實透過「人同此心」的管道,人並非只能那樣被動地適應群體生活──例如,「正義」,應該就是這樣的管道,曾經渺小而脆弱的我們,只要掌握「人同此心」的根本認知,依據社會變動與發展的規律,一步步地做去,其實是有機會、有能力改變整個龐大的群體的。 也因此,我對於做人的體認,乃是不能滿足於被模式複製的命運;我認為應該有更積極的,創造的理想的,那是與群體進步、社會發展相結合的創造活動。
附記──對於「我對於做人的體驗」的說明
理念與愛──對於先天中性問題的把握
「體認」一文在體認的來源上,首先即標明了知識的地位,並且在知識和生活兩方面都提出「理性」的觀念。事實上,我想,在我這篇自敘中理念都是很重要的,它是貫穿了整個人生的必需品,它不僅代表了西方哲學裡所注重的理性知識,並且包含了東方哲學中悟性的體認,這樣,我提到的先天中性的人生觀上才能確立起價值的體系,人生才有把握和發展的可能。 此外,在體認一文中始終沒有提及的「愛」,我以為它和理念都是有助於確立起個人的價值體系,它存在於每個人的感情生活中,正和理性生活中的理念乃是形成支持個人價值體系的兩大支柱──不過,這裡,我強調的「愛」並不是偉大愛情故事中有特定對象的「愛」,而是指一種心地,它最普遍的表現形式是「關懷」,它最高的表現形式是一種奮鬥,它不為任何代價,它是不可交換的付出過程,由這樣的體認,我甚至以為「愛」的心地可以作為整個做人的基礎,尤其,在人類未來的共同命運上看,如果理念的發展是人類安全的共同保證,我想「愛」的心地,將是人類合作攜手邁進的最大根據吧!
註 「先天中性」──我用此一名詞,卻不用「無善無惡的人性說」之類名詞,原因是由於我們指稱「無善無惡」時,似在無形中肯定了善惡共分了世界。而事實上,吃飯、走路、打球……等,不都是難說「善、惡」的嗎?因而我乃造出「先天中性」一詞。
〈1973年底,倫理學報告〉 貼出前原文曾稍做修改。雖是一篇不成熟的東西,但是對個人而言,泥土的人生大約已經完全定調,故於此三十多年後,雖然,其中事理說來容易,實難於做到,但於此機會,仍貼為紀念。 當然,本文如果能得到網友的回應、討論,因而或許對於這個時代的精神提供一些活力,也是我私下的奢望,有興趣的網友,歡迎賜教與討論。因為這個時代應該是我們大家的。 |
|
( 創作|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