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01/09 17:08:41瀏覽4368|回應17|推薦63 | |
「中華民國應該要日本向台灣人認罪」之一──敬致可敬的馬總統與網路大評論家海兒。 本文是中間選民泥土在五都大選前,就網路上無知的大評論家海兒的一篇名為「「中華民國」憑什麼要日本道歉?」的文章而寫的──時在日本首相公開向韓國人道歉之後‧‧‧ 該文,當時泥人僅見於聯網,是只有一兩位網友推薦的文章,本來是不想批評的;最近,偶見該文竟然至少分貼在「聯網」「台灣國辦公室」「台灣茶黨」「台灣主權為第一」‧‧‧等不下十個重要的網站‧‧‧竟似是一篇重要的文章,‧‧‧同時,今天看到馬總統去訪問慰安婦‧‧‧ 這讓泥人想起,如果真愛台灣的話,不僅應該關心戰時的慰安婦,更要關心我們日據平時的我台灣先民‧‧‧應該也要求日本政府對我們在日據下,非戰時的台灣人賠罪‧‧‧ 謹此,就想應該以本文提醒我們可敬的、一意結好於我們台灣人的馬總統‧‧‧同時提醒網上的大評論家們‧‧‧可悲的、我們可敬的台灣先民啊‧‧‧ ,,,,,,,,,,,,,,,,,,,,,,,,,,,,,,,,,,,,,,,,,,,,,,,,,,,,,,,,,,,,,,,,,,,,,,,,, 以下是針對日本來台後,統治台灣五十一年,我台人歷年的人口數據所顯示出來的,在那日本殖民者所留下的數據裡,非戰時的時期,隨著在產業數據逐步上升之同時,我們台灣先民的平均死亡年齡竟然明顯下降的基本數據資料‧‧‧ 翻開日本台灣總督府主計室所留下,在1946年12月印行的「台灣省五十一年來統計提要」的資料中〈見本文前圖版,原件〉,我們就可看到五十一年中,我台先民的歷年平均死亡年齡以1908年27.2歳為最高,以1931年的21.5歳,其五十一年平均死亡年齡還不到24.5歲──為何社會產業進步,我們先民的平均死亡年齡卻下降而無法上升?為何啊‧‧‧難道是我們先民會不想活下去麼‧‧‧ 讓我們對應此悲痛史實的真相‧‧‧那是‧‧‧ 日據初期,清廷因為對台灣有不忍其受戰爭蹂躪,怕他被糜爛的可能性而割讓台灣給日本,李鴻章所痛言的「澎湖先已殘破,台防亦斷不可支‧與其糜爛而仍不能守,不如棄地以全人」〈見於當年李鴻章與板橋林家花園主人林維源書,轉引自「李鴻章傳」,學生書局,頁278〉,正是;豈料日本卻暗藏著「殺戮攘逐」的政策,意圖將我島上先民全數趕走,移民日人於台灣;當年的日本談判馬關條約的全權大使陸奧宗光有「關於台灣島嶼鎮撫策」,日本文明派大師福澤諭吉有所謂 「關於處置台灣的問題,如在前號所論述,目的應該限定於土地;以期掃蕩全島,其如土人可以不放在眼中,由日本人經營一切事業。……這樣做或者會使該島民等相率他去,以至全島空虛……現在內地正困於年年增加的人口……我寧可希望島民自行逃走他去。」 他們並未如國際法上的規則,四處貼出佈告,立榜安民,讓締約國國民周知其兩年內的自由選擇權,卻利用了交接時期的社會不安,進行他「殺戮攘逐」的「禽薙政策」;因而,當年來台的第二任總督乃木希典就任後,對於屬下有所謂「誤會說」 「官民之中,往往有誤會以為日本政府意欲使台民遷出,而代之以內地人民,或以為綏撫方針於國家不利,有出言論,或出諸行為者,以此殊屬違背帝國政府之大方針,切宜加以注意。」 也曾自白其屬下官民,對締約國人民的非行: 「台灣由於戰勝之結果而行接收,以兵馬臨之,砲煙彈雨方收,內地人接踵而來,其多數倚藉戰勝餘威虐待在地人民;物品之買賣,以至借貸,往往背理枉法,利己損人,毫不為意;至文武各官,亦聞有以職務上之威力臨之;一旦有不從命者,或稍有涉嫌犯罪者,即行縛捕拘禁,甚至加以鞭笞者;於是雖告以非法,訴其無辜,而終不能免者,相率啣之;弱者徒自畏懼,強者遂至反抗。……」 以上日人的行徑,至少造成了我台先民近六十萬人消失的慘劇‧‧‧此期間,條約的國籍自由選擇權還有效,真是悲慘。 其次,是在1897年初,日人以恩准的姿態,發布命令,表示由於「尊重民俗」而美稱為「緩禁」,而准許我台先民吸食鴉片,殖民政府以專賣鴉片,很「好心地」為我先民「服務」;於是在島上就形成了如下的「一國兩制」的型態;對於日本人用嚴禁之法令,對我台人則「恩准」,其嚴禁者,如下: 「販鴉片煙圖利者,首謀者斬,從者三等流刑……誘食者絞。從與知情提供房屋者三等流刑……官吏知而不舉者,與之同罪。」 「將鴉片煙或其吸食器交給軍人、軍屬或來台日本居民者,處死刑。知情而提供房屋者,亦同。」 其「恩准」與「緩禁」者,則對我台民,專賣鴉片,分為福、祿、壽三等級,絕無因吸食死刑者,有之,則私販、私吸之罪;而其「恩准」之命令如下。 「凡年滿二十歲以上,有鴉片吸食習慣,且欲繼續吸食者,不論男女,均應發給證明,並不需經過精密的診斷。」 「對女人之鴉片癮者應特予方便,均應頒發特許牌照,不得有漏。」 然而,我先民對於前述已對自身族類進行「殺戮攘逐」,使我同胞消失數十萬人的殘酷統治者,怎會無知地信任其如此突來的「恩准」,於是我先民就在隔年開始引進了我閩粵沿海的「降筆會運動」,那是當時流行於他們故鄉的,很有現代意義的戒煙活動,其中一如當代最先進的戒毒方法,其中正包含著宗教輔導、心理輔導、團體輔導三方面;據日人當時的資料,其時成功的情況極為可觀‧不僅可見到如下的社會覺悟的報導── 「嘉義紳民假外較場王爺宮為神壇降乩之所,惟戒煙人等尚無房屋可棲,各莊運送竹、木、茅草,以助蓋造之需,今日肩挑背負者,更覺接踵於途,現已堆積如山矣」 「扶鸞會(按:即降筆會,亦稱扶鸞降筆會)之戒煙風氣頗盛,在光緒26、7年當時,勢如燎原之火。光緒27年,南北信徒,大見增加……全省戒煙情形如下:台南、鳳山、東港、阿猴、蕃薯寮、大目降、麻豆、鹽水港及嘉義等九所,光緒27年7月,當時鴉片癮者64,929人,……戒絕煙癮者,37,072人中,由飛鸞降筆會戒絕者達34,370人。」 還有如此經濟上的成績: 「降筆會戒煙盛行的地方,一般經濟都變得很好,如修築很好的堤防、道路,沒有一戶滯納稅款。蓋鴉片癮者戒煙後,當比戒煙前可減少有害無益之煙費支出,可改善其家庭生活。」 豈料我們推動禁吸鴉片的降筆會,竟會受到日警的嚴厲取締,以致於我降筆會負責人對日警曾有如下的鏗然的抗辯書 「堂中施行之事,以降筆造書,勸戒洋煙為主,其書中所引證者,皆是善惡應報之事,使民人若知警省,不敢為非,大有關於風化;若戒煙一事,又屬顯然之利益也;至於堂內供職之人,皆為行善起見,各皆自備飯食,並不敢取分文,豈邪術師巫、惑世圖利者,所可同年而語哉。……未知身犯何罪,律犯何條,誠令人不解也;倘政府強欲加之以罪,私等有殺身成仁之美,政府有妄辱善民之名,雖肝腦塗地亦無恨焉。」〈下附貼圖版,為我先民抗辯書全文!〉 然而,最不幸的,是日人最後竟用扼殺我台民傳統的醫療制度的方法,提出以「管理」為名的「台灣醫師免許規則」,規定所有執業中醫都需通過日人之考試才准予執業,而應考資格必須行醫十年以上;試想在那我台人每年平均死亡年齡不到二十五歲的時代,行醫十年的要求,將扼殺了多少醫師,傳統醫療體系中醫師當然不足──既然要考試,何需如此高的應考資格?──而由於醫師嚴重不足,我台灣先民當然就不能不在病痛時,更多地求助於那麻醉性的萬靈丹──鴉片‧‧‧不論是肚子痛、頭痛、牙痛、胃痛、神經痛、月經痛‧‧‧真是利害的、文明的日本人啊‧‧‧ 正由於日據下只有這樣一次中醫師認證考試,所以,到他投降的時候,我們島上的中醫剩下不到一百人‧‧‧ 當年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如此缺德的日本人不需要對我們台灣人認罪麼?韓國人比我們悲慘麼‧‧‧ ,,,,,,,,,,,,,,,,,,,,,,,,,,,,,,,,,,,,,,,,,,,,,,,,,,,,,,,,,,,,,,,,,,,,,,,,,,,,,,,,,,,,,,,,,,,,,,,,,,,,,,,,,,,, http://www.taiwanonline.cc/phpBB/viewtopic.php?p=40849&sid=5ef00ec9a1f483dd8e9744cbcd5362cd 下附貼上述網址,原作者「海兒」之文── 「中華民國」憑什麼要日本道歉?
|
|
( 不分類|不分類 ) |